第9章 你的好朋友,是真愛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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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你的好朋友,是真愛訓人
又過了兩三天。
修覆館的老板給唐斯打電話,說的照片修覆好了,讓她過來取。
老照片的年代畢竟久遠,就算修覆好了,也還是看著差點意思,但總好過之前五官都模糊的樣子。
唐斯看著照片上的人,一個身著碎花旗袍,另一個身著灰色長衫,兩人雖然並排站著,看似好像肩疊著肩的普通站姿,但那被肩膀藏著在身後的手,卻是緊緊相扣在一起。
來自遙遠未曾參與過的故事,似乎能從這張老照片上尋到日久年深的蛛絲馬跡。
穿著長衫的是唐斯的外婆唐瑾,齊耳短發,眉目清秀,那時的她年輕朝氣,滿腔的豪情壯志,眼眸閃閃發光。
而另一個穿著碎花旗袍的是姜淑儀,唐斯認真的瞧著她,頭回看清了她的面容,溫婉秀麗,端莊大方,頭發用一根木簪子在腦後盤起,她可真漂亮啊,難怪外婆每次說起她的時候,總說她這名字起的好,就像她的人一樣,現在看來可不就是嘛,大家閨秀端莊淑儀。
雖然同為女子,但站在一起就是那麽養眼,那麽般配。
此刻,唐斯的眼眶莫名發熱,心口也湧出陣陣滾燙,像被什麽東西激勵到,她還記得自己第一次發現這張舊照片的場景,夾在那些早已褪色泛黃的信件中,它被保存的連一絲折痕都沒有,可見這張照片對唐瑾而言有多珍貴。
唐斯是唐瑾一手帶大的,對唐瑾的感情自然深厚。
她說不上是什麽時候起的心思想要為外婆去找姜淑怡,可能在很久之前就有這個想法了,只是礙於祖孫隔代之間的情感,好像就算她有這個心思,也不能說出口。
直到唐瑾被確診胰腺癌的那天,唐斯才第一次正視了這個問題,意識到逃避不是辦法,如果你不試圖解開它,那它永遠都不會消失,只會越結越深。
那天晚上,是唐瑾入院的第一天。
唐斯站在病房門前,黑漆漆的過道壓得人胸口都喘不過來氣。
她看見唐瑾坐在床邊,只開了床頭的一盞小夜燈,唐瑾戴著老花鏡,又在看那張老照片跟那些舊信件。
這次她沒選擇逃避,而是推開門走了進去。
“外婆——”
“你還沒睡呢。”
唐瑾立馬闔上手裏的東西,就想往枕頭底下塞。
要換平常,唐斯只會裝作沒看見,可那會兒她已經想明白,徑直走過去伸手攔住唐瑾——
“您想看就看,又不是什麽見不得人的事,藏著幹什麽呀?”
“我又不是我媽,我是您帶大的,您信不過我啊?”
說完,唐斯拉過椅子,就坐在唐瑾身邊,手指著那張老照片上穿碎花旗袍的女子,咬了咬嘴角,問出了她一直都沒問出口的話——
“您想她嗎?”
“要不...我幫您去找她吧,我知道...她在安島。”
唐瑾先是驚了一下,隨即卻又很快平覆下來,唐瑾問道——
“你這孩子,你偷看外婆東西了?”
“嗯,您罵我吧,打我也行。”
“你...”
唐瑾沒打她也沒罵她,只是嘆了聲氣,這個家就這麽大,她也知道這事瞞不住,唐柳頤能發現,唐斯又怎麽可能發現不了。
“外婆,您與其天天的看人照片,還不如把人找到,安島不大,找個人肯定不難。”
“都過去這麽久了,何況她都結婚了——”
“她是結婚了,也確實過去那麽久了,可在您這真的過去了嗎?要是真的過去了...您就不會天天的看這些東西。”
“就只是了您一個心願,再看一眼她,畢竟你們曾經那麽要好,您就不想知道當年到底發生了什麽嗎?而且我覺得這不單是您的遺憾。”
唐斯不想再粉飾太平,她蹲下身,把臉埋在外婆的腿上,她聞到外婆身上消毒水味,眼睛止不住的酸楚起來,漸漸地就有了濕意,她不喜歡這個味道...她覺得這個味道在提醒她,外婆的生命正在流逝。
這世界上有那麽多交通工具,可以讓你隨心所欲的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但唯獨沒有可以回到舊時光的列車。
唐斯埋頭在唐瑾的腿上,那一刻世界上好像只剩下她們倆個,她們成為了彼此間最後的依靠。
可唐斯知道,這依靠是短暫的,外婆七十四歲了,她耳聰目明,頭腦依舊清晰,可她已經沒有同路人了,這次的機會應該就是死神最後一次的憐憫。
唐斯緊緊地抱著外婆,卻只覺得她越來越遠。
她想為外婆做點什麽,就算阻止不了死亡的到來,至少可以比它跑的快些。
就當是自私吧,以世俗的情愛,去挽留至親。
...
這會兒,唐斯深吸了口氣,她迫不及待的給林伊把照片發過去——
“漂亮真漂亮,原來咱奶奶年輕的時候這麽好看呢!”
“那可不!”
“這樣的話那你是不是就能早點回來了?”
“只要等我一找著人,我馬上就回!”
——
可惜唐斯還是樂觀了,僅憑一張四十年前的老照片,就想找到一個人,那跟大海裏撈針又有什麽區別。
包打聽照片是拿了,可一連幾天都沒信,好不容易有信了,卻是一句沒結果。
唐斯站在太陽底下,炙烈的陽光又白又亮,曬得她昏頭漲腦,從來都有主意的姑娘,一時間竟茫然無措起來,一屁股坐在路緣石上,十分沒形象。
這一坐就忘了時間,天都黑了,她還不動身。
她在外面逗留的時間太長,冷不丁聽見有人叫她,一擡頭眼睛直犯暈。
“坐著幹嘛呢?不熱啊?”
“問你話呢,暈了?”
況厘以為她中暑了,剛伸手想扶她,就被她一把揮開。
“少動手動腳的,我認識你嗎?!”
況厘樂了,剛才她還不太敢確定,現在就沖這個厲害勁兒,是那天跟盛寧吵架的女孩不錯了。
“你不認識我,我認識你啊,我不僅認識你,我還認識盛寧呢~”
唐斯聽見盛寧的名字,這才又把頭擡起來,半瞇著眼..勉為其難地看了她一下,好像有點印象了,那天在草屋酒吧門口,看自己跟盛寧吵架的不就是這人嘛,不光看還一直笑。
不像個好人。
“你別在這兒坐著,會中暑。”
況厘說的是真的,今天是高溫,哪個好人都經不住這麽折騰,伸手又要拉她。
“都跟你說了讓你別動手動腳!”
“我不是壞人,我跟盛寧是朋友。”
“你說你跟她是朋友就是朋友?你當我傻是吧?”
“那我打電話給她,讓她過來接你行吧。”
說著就把手機拿出來,剛一撥出去還沒接通,就被唐斯眼疾手快的給攔住摁斷了,她看了眼撥出去的電話號碼,又拿出手機跟自己存的號對了遍,還真是盛寧的。
“你幹嘛?”況厘問她。
“這話應該我問你才對吧,莫名其妙給人打電話幹嘛?她又不是我媽。”
唐斯手撐著膝蓋,慢吞吞地又開口——
“你真跟她認識?”
“不然呢,好朋友的那種。”
“那行吧...”
唐斯磨磨蹭蹭地站起來,的確是熱暈了,腳都有點晃蕩。
她得緩緩。
正好附近有家小酒館,兩人就過去了。
況厘見她這樣,本來想給她點冰冷飲,結果唐斯可好,腦袋搖地像撥浪鼓——
“都來小酒館了,還喝什麽冷飲啊,糟蹋老板~”
“你能喝酒嗎?”
“開玩笑!千杯不倒!”
看著這人誇海口,況厘半信半疑,不過一杯的話應該不成問題吧,酒推到她面前——
“我先跟你聲明,你要是醉了,我可沒法送你回去,只能給盛寧打電話,她要是訓你,我可不管。”
“我信你是她好朋友了。”
“?”
唐斯跟況厘碰杯——
“你的好朋友,是真愛訓人。”
...
盛寧幾乎沒有娛樂生活,除了上班跟避免不掉的應酬以外,其餘時間她都宅在家裏,三餐清淡,飲食規律,朝九晚五,她沒有刻意去制定任何時間計劃表,卻在腦子裏時刻奉行著極簡主義。
唯一能讓她動起來的,也只有健身,偶爾游游泳,與其說她不喜歡人多的公眾場合,不如說她壓根兒就不喜歡見人。
在這樣一個人人彰顯個性追逐潮流的時代裏,她卻關窗鎖門,如同一顆永遠不會被孵化的蠶蛹拒絕融入。
況厘則完全和她相反,她是一個每天都保持超高熱情的人,不管對生活、對自己還是對身邊的人和事。
她看不慣盛寧老態龍鐘的生活態度,看似養生健康,實際上卻是未老先衰,三十歲就過八十歲的生活,那八十歲怎麽辦?況厘只覺得盛寧是在提前練習躺棺材,在提前貸款老年生活。
所以作為盛寧多年且唯一的好友,況厘隔三差五就琢磨著想往盛寧這平靜如死水般的雲淡裏投放驚雷,管她能不能驚得起來,能把雲先撥開了也行啊。
比如現在——
小酒館裏人進人出,況厘拿胳膊肘碰了碰旁邊趴倒在桌面上的年輕女孩,無奈地皺了皺眉...剛剛是誰說自己千杯不倒的?這才剛一杯就不行了?
看來不打電話是不行了。
這邊,盛寧看了一個小時的書,都打算要睡了,又被手機震動的聲音吵起來,她接通電話,聽到那頭有些嘈雜人聲,緊著跟況厘的聲音傳了過來——
“沒睡吧?睡了你也先起來,那女孩喝醉了。”
盛寧沒懂,“哪個女孩?”
“還能有哪個,不就是跟你吵架的那個。”
“她喝醉跟我有什麽關系?你給我打什麽電話?”
“怎麽沒關系?她在這地方就認識你一個,我不給你打電話給誰打?”
“你趕緊過來,我一個人弄不了她。”
“你不來我就帶她回我家了啊”
況厘都不等盛寧再說話,急忙報了個地址,就把電話掛了。
這會兒,她看了看手機,又看了看趴在桌上把臉埋進胳膊裏唐斯,忽然就笑了,自言自語的來了句——
“別著急昂妹妹,人馬上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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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過了兩三天。
修覆館的老板給唐斯打電話,說的照片修覆好了,讓她過來取。
老照片的年代畢竟久遠,就算修覆好了,也還是看著差點意思,但總好過之前五官都模糊的樣子。
唐斯看著照片上的人,一個身著碎花旗袍,另一個身著灰色長衫,兩人雖然並排站著,看似好像肩疊著肩的普通站姿,但那被肩膀藏著在身後的手,卻是緊緊相扣在一起。
來自遙遠未曾參與過的故事,似乎能從這張老照片上尋到日久年深的蛛絲馬跡。
穿著長衫的是唐斯的外婆唐瑾,齊耳短發,眉目清秀,那時的她年輕朝氣,滿腔的豪情壯志,眼眸閃閃發光。
而另一個穿著碎花旗袍的是姜淑儀,唐斯認真的瞧著她,頭回看清了她的面容,溫婉秀麗,端莊大方,頭發用一根木簪子在腦後盤起,她可真漂亮啊,難怪外婆每次說起她的時候,總說她這名字起的好,就像她的人一樣,現在看來可不就是嘛,大家閨秀端莊淑儀。
雖然同為女子,但站在一起就是那麽養眼,那麽般配。
此刻,唐斯的眼眶莫名發熱,心口也湧出陣陣滾燙,像被什麽東西激勵到,她還記得自己第一次發現這張舊照片的場景,夾在那些早已褪色泛黃的信件中,它被保存的連一絲折痕都沒有,可見這張照片對唐瑾而言有多珍貴。
唐斯是唐瑾一手帶大的,對唐瑾的感情自然深厚。
她說不上是什麽時候起的心思想要為外婆去找姜淑怡,可能在很久之前就有這個想法了,只是礙於祖孫隔代之間的情感,好像就算她有這個心思,也不能說出口。
直到唐瑾被確診胰腺癌的那天,唐斯才第一次正視了這個問題,意識到逃避不是辦法,如果你不試圖解開它,那它永遠都不會消失,只會越結越深。
那天晚上,是唐瑾入院的第一天。
唐斯站在病房門前,黑漆漆的過道壓得人胸口都喘不過來氣。
她看見唐瑾坐在床邊,只開了床頭的一盞小夜燈,唐瑾戴著老花鏡,又在看那張老照片跟那些舊信件。
這次她沒選擇逃避,而是推開門走了進去。
“外婆——”
“你還沒睡呢。”
唐瑾立馬闔上手裏的東西,就想往枕頭底下塞。
要換平常,唐斯只會裝作沒看見,可那會兒她已經想明白,徑直走過去伸手攔住唐瑾——
“您想看就看,又不是什麽見不得人的事,藏著幹什麽呀?”
“我又不是我媽,我是您帶大的,您信不過我啊?”
說完,唐斯拉過椅子,就坐在唐瑾身邊,手指著那張老照片上穿碎花旗袍的女子,咬了咬嘴角,問出了她一直都沒問出口的話——
“您想她嗎?”
“要不...我幫您去找她吧,我知道...她在安島。”
唐瑾先是驚了一下,隨即卻又很快平覆下來,唐瑾問道——
“你這孩子,你偷看外婆東西了?”
“嗯,您罵我吧,打我也行。”
“你...”
唐瑾沒打她也沒罵她,只是嘆了聲氣,這個家就這麽大,她也知道這事瞞不住,唐柳頤能發現,唐斯又怎麽可能發現不了。
“外婆,您與其天天的看人照片,還不如把人找到,安島不大,找個人肯定不難。”
“都過去這麽久了,何況她都結婚了——”
“她是結婚了,也確實過去那麽久了,可在您這真的過去了嗎?要是真的過去了...您就不會天天的看這些東西。”
“就只是了您一個心願,再看一眼她,畢竟你們曾經那麽要好,您就不想知道當年到底發生了什麽嗎?而且我覺得這不單是您的遺憾。”
唐斯不想再粉飾太平,她蹲下身,把臉埋在外婆的腿上,她聞到外婆身上消毒水味,眼睛止不住的酸楚起來,漸漸地就有了濕意,她不喜歡這個味道...她覺得這個味道在提醒她,外婆的生命正在流逝。
這世界上有那麽多交通工具,可以讓你隨心所欲的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但唯獨沒有可以回到舊時光的列車。
唐斯埋頭在唐瑾的腿上,那一刻世界上好像只剩下她們倆個,她們成為了彼此間最後的依靠。
可唐斯知道,這依靠是短暫的,外婆七十四歲了,她耳聰目明,頭腦依舊清晰,可她已經沒有同路人了,這次的機會應該就是死神最後一次的憐憫。
唐斯緊緊地抱著外婆,卻只覺得她越來越遠。
她想為外婆做點什麽,就算阻止不了死亡的到來,至少可以比它跑的快些。
就當是自私吧,以世俗的情愛,去挽留至親。
...
這會兒,唐斯深吸了口氣,她迫不及待的給林伊把照片發過去——
“漂亮真漂亮,原來咱奶奶年輕的時候這麽好看呢!”
“那可不!”
“這樣的話那你是不是就能早點回來了?”
“只要等我一找著人,我馬上就回!”
——
可惜唐斯還是樂觀了,僅憑一張四十年前的老照片,就想找到一個人,那跟大海裏撈針又有什麽區別。
包打聽照片是拿了,可一連幾天都沒信,好不容易有信了,卻是一句沒結果。
唐斯站在太陽底下,炙烈的陽光又白又亮,曬得她昏頭漲腦,從來都有主意的姑娘,一時間竟茫然無措起來,一屁股坐在路緣石上,十分沒形象。
這一坐就忘了時間,天都黑了,她還不動身。
她在外面逗留的時間太長,冷不丁聽見有人叫她,一擡頭眼睛直犯暈。
“坐著幹嘛呢?不熱啊?”
“問你話呢,暈了?”
況厘以為她中暑了,剛伸手想扶她,就被她一把揮開。
“少動手動腳的,我認識你嗎?!”
況厘樂了,剛才她還不太敢確定,現在就沖這個厲害勁兒,是那天跟盛寧吵架的女孩不錯了。
“你不認識我,我認識你啊,我不僅認識你,我還認識盛寧呢~”
唐斯聽見盛寧的名字,這才又把頭擡起來,半瞇著眼..勉為其難地看了她一下,好像有點印象了,那天在草屋酒吧門口,看自己跟盛寧吵架的不就是這人嘛,不光看還一直笑。
不像個好人。
“你別在這兒坐著,會中暑。”
況厘說的是真的,今天是高溫,哪個好人都經不住這麽折騰,伸手又要拉她。
“都跟你說了讓你別動手動腳!”
“我不是壞人,我跟盛寧是朋友。”
“你說你跟她是朋友就是朋友?你當我傻是吧?”
“那我打電話給她,讓她過來接你行吧。”
說著就把手機拿出來,剛一撥出去還沒接通,就被唐斯眼疾手快的給攔住摁斷了,她看了眼撥出去的電話號碼,又拿出手機跟自己存的號對了遍,還真是盛寧的。
“你幹嘛?”況厘問她。
“這話應該我問你才對吧,莫名其妙給人打電話幹嘛?她又不是我媽。”
唐斯手撐著膝蓋,慢吞吞地又開口——
“你真跟她認識?”
“不然呢,好朋友的那種。”
“那行吧...”
唐斯磨磨蹭蹭地站起來,的確是熱暈了,腳都有點晃蕩。
她得緩緩。
正好附近有家小酒館,兩人就過去了。
況厘見她這樣,本來想給她點冰冷飲,結果唐斯可好,腦袋搖地像撥浪鼓——
“都來小酒館了,還喝什麽冷飲啊,糟蹋老板~”
“你能喝酒嗎?”
“開玩笑!千杯不倒!”
看著這人誇海口,況厘半信半疑,不過一杯的話應該不成問題吧,酒推到她面前——
“我先跟你聲明,你要是醉了,我可沒法送你回去,只能給盛寧打電話,她要是訓你,我可不管。”
“我信你是她好朋友了。”
“?”
唐斯跟況厘碰杯——
“你的好朋友,是真愛訓人。”
...
盛寧幾乎沒有娛樂生活,除了上班跟避免不掉的應酬以外,其餘時間她都宅在家裏,三餐清淡,飲食規律,朝九晚五,她沒有刻意去制定任何時間計劃表,卻在腦子裏時刻奉行著極簡主義。
唯一能讓她動起來的,也只有健身,偶爾游游泳,與其說她不喜歡人多的公眾場合,不如說她壓根兒就不喜歡見人。
在這樣一個人人彰顯個性追逐潮流的時代裏,她卻關窗鎖門,如同一顆永遠不會被孵化的蠶蛹拒絕融入。
況厘則完全和她相反,她是一個每天都保持超高熱情的人,不管對生活、對自己還是對身邊的人和事。
她看不慣盛寧老態龍鐘的生活態度,看似養生健康,實際上卻是未老先衰,三十歲就過八十歲的生活,那八十歲怎麽辦?況厘只覺得盛寧是在提前練習躺棺材,在提前貸款老年生活。
所以作為盛寧多年且唯一的好友,況厘隔三差五就琢磨著想往盛寧這平靜如死水般的雲淡裏投放驚雷,管她能不能驚得起來,能把雲先撥開了也行啊。
比如現在——
小酒館裏人進人出,況厘拿胳膊肘碰了碰旁邊趴倒在桌面上的年輕女孩,無奈地皺了皺眉...剛剛是誰說自己千杯不倒的?這才剛一杯就不行了?
看來不打電話是不行了。
這邊,盛寧看了一個小時的書,都打算要睡了,又被手機震動的聲音吵起來,她接通電話,聽到那頭有些嘈雜人聲,緊著跟況厘的聲音傳了過來——
“沒睡吧?睡了你也先起來,那女孩喝醉了。”
盛寧沒懂,“哪個女孩?”
“還能有哪個,不就是跟你吵架的那個。”
“她喝醉跟我有什麽關系?你給我打什麽電話?”
“怎麽沒關系?她在這地方就認識你一個,我不給你打電話給誰打?”
“你趕緊過來,我一個人弄不了她。”
“你不來我就帶她回我家了啊”
況厘都不等盛寧再說話,急忙報了個地址,就把電話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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