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被知青拋棄的孩子(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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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被知青拋棄的孩子(二十四)
雲華也不知道,自己也就過節或者放長假回去的時候,跟這孩子見過幾面。
可這孩子每次見到雲華都很開心,都願意和他親近。
哪怕頂著他媽那殺人的眼神,也要留在雲華的身邊。
現在見平時開朗的孩子,成了這副懨懨的樣子,也只能夠輕松哄著。
“那爸爸還會要我嗎?你……你還會要我嗎?”
“當然會要你,有件事情,我要先跟你說清楚,爸爸和你媽媽可能會離婚。
但是你以後會跟著我們一起生活,你願不願意?”
“願意!我不要跟媽媽住!”
他回答的很快,好像擔心回答慢了,雲華會直接把他甩給他媽一樣!
雲華聽了心裏一震!難道楊春香什麽時候又對孩子下手了?
雲華口氣嚴厲起來,“你告訴姐姐,她是不是又打你了?”
本來他聽到姐姐嚴厲的口吻就嚇到了,現在見姐姐問的這些問題,一下子就受不了,哭了起來。
“姐姐,我不想跟她在一起過,她打我,她還掐我,她還罵我。
爸爸在家裏,她就對我笑,爸爸沒在家裏的時候,她就板著個臉對著我,我怕……”
雲華趕緊抱著他,撩起他的衣服一看,身上到處都是淤青。
雲華心裏氣急,上一次都原諒她了,可沒想到這次她還變本加厲了。
“她是什麽時候開始的?”
“爸爸住院之後。”
雲華更氣了,這是看楊志興不在家,所以就又故技重施了嗎?
沒說的,這次雲華直接報了警!
已經第二次了,再不給點教訓,誰知道會不會來第三次?
來到派出所,雲華直接說道,“警察叔叔,我要報警!”
才剛剛從學校畢業的警察同志,聽了這聲叔叔,瞬間紅了臉色,還是強忍著鎮定。“有什麽事請慢慢的說。”
然後雲華就把楊家寶身上給他看了,讓派出所一些感性的小姑娘,都跟著義憤填膺起來!
這哪裏是親媽呀,這簡直比人家後媽還過分!
然後帶著孩子去了醫院做了檢查,雲華才把這件事情告訴了楊志興。
那邊楊春香正做著自己離婚後有錢,有房子,有車的美夢!
沒想到警察上門了,理由就是虐待兒童。
只不過楊春香有一對好父母,才剛被派出所把人給銬去,都還沒怎麽樣呢,她父母就找上了楊志興。
“志興,你和春香也是這麽多年的夫妻了,希望你能夠放過她這一次。”
他們知道被警察帶去這不會有大問題,頂多是拘留幾天,口頭教育一頓。
主要的是因為楊春香有精神病史,擔心要是不跟楊志興說清楚,只怕楊志興又會把楊春香扔進精神病院去。
這次有了警察的介入,就不會像第一次那樣,那麽容易就弄出來了。
最後兩家商量的結果,楊春香跟楊志興離婚,楊春香凈身出戶。
其實說是凈身出戶,但是楊志興並沒有管她有多少私房錢。
這些年楊志新因為賺錢容易,所以對她一直都很大方。
如果她是個經營有方的,或者是個手腳利落的,那麽靠著她手上的錢,後半輩子也能衣食無憂。
最後還加上了一條,跟楊家寶簽署斷親協議,從此不得隨意打擾孩子。
後來楊志興出院之後,他的公司正式宣布破產。
不過他倒也看得開,哪怕破產了,他手上也還有別人一輩子都賺不到的那麽多錢。
從那以後,他每天坐著輪椅,親自接送楊家寶上學,日子過得既平淡又愜意。
這樣過了大半年,想著在家裏無聊,又開始折騰起來。
打電話問過雲華的建議以後,在市區開了一家超市。
或許他真的是有幾分財運,居然越做越大。
慢慢的周邊幾個市縣,都被他給滲透了進去,更是往別的省市發展過去了。
趙秘書和文助理又被他給招了回來,這兩人是他開廠的時候,就跟著打拼的。
後來公司破產之後,兩人也去其他地方上班。
但是哪怕你再有才能,要插入別人的領導原來班底裏,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聽到原來的老東家召喚,兩人立馬辭掉那邊的工作就回來了。
這一次楊志興也沒虧待他們,一人給了超市百分之五的股份。
算是對他們當初對自己不離不棄的獎勵。
讓兩人更是對楊志興忠心耿耿,認為遇到了自己一輩子的伯樂。
這時,反倒是那楊春香後悔不已了!
那小白臉一直被自己藏的好好的,怎麽那一次就沈不住氣,非要把他帶回家裏來呢。
要是不把他帶回家,那楊志興是不是就像以前那樣發現不了?
也就不會跟自己離婚,那自己現在還是那個高高在上的楊太太!
那樣又能過回以前那奢侈生活了!
她離婚的時候,手上確實有好幾百萬,按理來說過個晚年是綽綽有餘的。
可不知道,從什麽時候起,她居然犯上了賭癮。
手上那幾個錢,又經得起幾次的折騰?
到了後來,把她父母給她的那套房子都給賣了,輸在的賭場裏面。
她的哥哥嫂嫂,本來就因為她父母把房子給了女兒,沒給他們,而對他父母很大的意見,都早就沒跟父母來往了。
可現在見楊春香居然把房子都給賭輸掉了,就更是氣急!
想到自己兒子要結婚,可都沒房子呢。
可他父母不心疼孫子不說,只心疼這個不知所謂的女兒。
從那以後,她大嫂直接對他大哥說,“要麽我們倆離婚,要麽就跟那邊斷了關系,以後他們家的家產我也不眼饞,只是老了以後也別盼著我攏邊!”
她男人能怎麽辦呢?孩子都那麽大了,肯定是選擇妻兒了。
誰叫父母做的太過分了,讓他也有很大的意見!
以前沒說,只是因為所謂的孝道,而且這個妹妹還會時不時的拿些好東西回來。
而現在被妻子一逼,那他肯定只能選擇自己小家了。
就沒有想過,以前楊春香沒跟楊志興離婚之前,他家裏三個孩子的衣服,可都是楊春香給買的。
更不要說她媽給的那套房子,其實也是她自己的錢買的。
只不過一家子都是自私自利的人,要把那些東西都當成自己的囊中之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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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華也不知道,自己也就過節或者放長假回去的時候,跟這孩子見過幾面。
可這孩子每次見到雲華都很開心,都願意和他親近。
哪怕頂著他媽那殺人的眼神,也要留在雲華的身邊。
現在見平時開朗的孩子,成了這副懨懨的樣子,也只能夠輕松哄著。
“那爸爸還會要我嗎?你……你還會要我嗎?”
“當然會要你,有件事情,我要先跟你說清楚,爸爸和你媽媽可能會離婚。
但是你以後會跟著我們一起生活,你願不願意?”
“願意!我不要跟媽媽住!”
他回答的很快,好像擔心回答慢了,雲華會直接把他甩給他媽一樣!
雲華聽了心裏一震!難道楊春香什麽時候又對孩子下手了?
雲華口氣嚴厲起來,“你告訴姐姐,她是不是又打你了?”
本來他聽到姐姐嚴厲的口吻就嚇到了,現在見姐姐問的這些問題,一下子就受不了,哭了起來。
“姐姐,我不想跟她在一起過,她打我,她還掐我,她還罵我。
爸爸在家裏,她就對我笑,爸爸沒在家裏的時候,她就板著個臉對著我,我怕……”
雲華趕緊抱著他,撩起他的衣服一看,身上到處都是淤青。
雲華心裏氣急,上一次都原諒她了,可沒想到這次她還變本加厲了。
“她是什麽時候開始的?”
“爸爸住院之後。”
雲華更氣了,這是看楊志興不在家,所以就又故技重施了嗎?
沒說的,這次雲華直接報了警!
已經第二次了,再不給點教訓,誰知道會不會來第三次?
來到派出所,雲華直接說道,“警察叔叔,我要報警!”
才剛剛從學校畢業的警察同志,聽了這聲叔叔,瞬間紅了臉色,還是強忍著鎮定。“有什麽事請慢慢的說。”
然後雲華就把楊家寶身上給他看了,讓派出所一些感性的小姑娘,都跟著義憤填膺起來!
這哪裏是親媽呀,這簡直比人家後媽還過分!
然後帶著孩子去了醫院做了檢查,雲華才把這件事情告訴了楊志興。
那邊楊春香正做著自己離婚後有錢,有房子,有車的美夢!
沒想到警察上門了,理由就是虐待兒童。
只不過楊春香有一對好父母,才剛被派出所把人給銬去,都還沒怎麽樣呢,她父母就找上了楊志興。
“志興,你和春香也是這麽多年的夫妻了,希望你能夠放過她這一次。”
他們知道被警察帶去這不會有大問題,頂多是拘留幾天,口頭教育一頓。
主要的是因為楊春香有精神病史,擔心要是不跟楊志興說清楚,只怕楊志興又會把楊春香扔進精神病院去。
這次有了警察的介入,就不會像第一次那樣,那麽容易就弄出來了。
最後兩家商量的結果,楊春香跟楊志興離婚,楊春香凈身出戶。
其實說是凈身出戶,但是楊志興並沒有管她有多少私房錢。
這些年楊志新因為賺錢容易,所以對她一直都很大方。
如果她是個經營有方的,或者是個手腳利落的,那麽靠著她手上的錢,後半輩子也能衣食無憂。
最後還加上了一條,跟楊家寶簽署斷親協議,從此不得隨意打擾孩子。
後來楊志興出院之後,他的公司正式宣布破產。
不過他倒也看得開,哪怕破產了,他手上也還有別人一輩子都賺不到的那麽多錢。
從那以後,他每天坐著輪椅,親自接送楊家寶上學,日子過得既平淡又愜意。
這樣過了大半年,想著在家裏無聊,又開始折騰起來。
打電話問過雲華的建議以後,在市區開了一家超市。
或許他真的是有幾分財運,居然越做越大。
慢慢的周邊幾個市縣,都被他給滲透了進去,更是往別的省市發展過去了。
趙秘書和文助理又被他給招了回來,這兩人是他開廠的時候,就跟著打拼的。
後來公司破產之後,兩人也去其他地方上班。
但是哪怕你再有才能,要插入別人的領導原來班底裏,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聽到原來的老東家召喚,兩人立馬辭掉那邊的工作就回來了。
這一次楊志興也沒虧待他們,一人給了超市百分之五的股份。
算是對他們當初對自己不離不棄的獎勵。
讓兩人更是對楊志興忠心耿耿,認為遇到了自己一輩子的伯樂。
這時,反倒是那楊春香後悔不已了!
那小白臉一直被自己藏的好好的,怎麽那一次就沈不住氣,非要把他帶回家裏來呢。
要是不把他帶回家,那楊志興是不是就像以前那樣發現不了?
也就不會跟自己離婚,那自己現在還是那個高高在上的楊太太!
那樣又能過回以前那奢侈生活了!
她離婚的時候,手上確實有好幾百萬,按理來說過個晚年是綽綽有餘的。
可不知道,從什麽時候起,她居然犯上了賭癮。
手上那幾個錢,又經得起幾次的折騰?
到了後來,把她父母給她的那套房子都給賣了,輸在的賭場裏面。
她的哥哥嫂嫂,本來就因為她父母把房子給了女兒,沒給他們,而對他父母很大的意見,都早就沒跟父母來往了。
可現在見楊春香居然把房子都給賭輸掉了,就更是氣急!
想到自己兒子要結婚,可都沒房子呢。
可他父母不心疼孫子不說,只心疼這個不知所謂的女兒。
從那以後,她大嫂直接對他大哥說,“要麽我們倆離婚,要麽就跟那邊斷了關系,以後他們家的家產我也不眼饞,只是老了以後也別盼著我攏邊!”
她男人能怎麽辦呢?孩子都那麽大了,肯定是選擇妻兒了。
誰叫父母做的太過分了,讓他也有很大的意見!
以前沒說,只是因為所謂的孝道,而且這個妹妹還會時不時的拿些好東西回來。
而現在被妻子一逼,那他肯定只能選擇自己小家了。
就沒有想過,以前楊春香沒跟楊志興離婚之前,他家裏三個孩子的衣服,可都是楊春香給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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