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怨童:罪證 推理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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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怨童:罪證 推理開始
方恣繞過眾人, 走向角落處的立櫃,蹲下身,拉開最下方密碼鎖已經作廢的抽屜。
瞬間,腥臭之氣撲面而來。
抽屜裏平躺著一個被燒得面目全非同體黝黑的嬰兒軀體, 也不知是被烘烤得縮水還是本就長得瘦小, 只有小小的一團, 比成年的貓咪還要小上一圈。
“通常人們第一次檢查過某處地方, 沒找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就會理所當然地認為那東西不會再在這裏出現。密碼鎖的解除, 更會讓原本作為謎題的抽屜失去讓人探索的神秘感。主角正是利用了這點,在我們打開抽屜後, 將嬰兒的屍體轉移到這裏存放。”
方恣一邊說著, 一邊將嬰兒小心從抽屜中抱出。
嬰兒渾身沾滿了血液, 被一個白色的東西包裹著, 仔細看竟是一個巨大的紙尿褲, 成人紙尿褲。
馮赫看著近在咫尺的殘破屍體,險些直接嘔了出來, 他強忍著惡心,瞬間抓住了王清雋的手腕:“果然是你!那不就是你的紙尿褲嗎?我懂了, 難怪你帶那東西在身邊, 你每天都要將血撒在這小鬼身上, 怕血滲出抽屜, 所以裹了它用來吸血!”
王清雋滿臉驚慌失措:“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我都不知道我的東西怎麽會出現在這兒……一定是主角偷了,他想嫁禍我!”
“不是清雋姐。”方恣斬釘截鐵地說,“這血還沒完全幹透,是今天新弄上去的,如果清雋姐是主角, 完全沒必要在即將決出勝負的最後一天,做這麽冒險的事,還用能證明自己身份的紙尿褲,她完全可以偷你的衣服裹著,效果一樣。”
馮赫:“……”別說這麽嚇人的假設好嗎?
“其實知道嬰兒在這裏,並不是我的猜測。”方恣輕輕將嬰兒的屍體放在一旁,“說實話,一開始我還沒想到,但剛才走到這裏時,突然隱約聞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才確定了屍體的位置,而前兩天這股味道是沒有的。”
王清雋瞬間清醒:“他在引我們過來查看?主角在引你們懷疑我!”
方恣沒有肯定也沒有否定,只是繼續道:“主角忽略了一個重要的信息。”
“什麽信息?”
方恣瞥了一眼屍體:“曜坤是個女孩,沒辦法嫁禍給清雋姐。”
其他人自己觀察了一番,果不其然。
他們先是震驚,再是後知後覺,露出恍然大悟的模樣,除了井廷。
方恣笑了笑,走上前去:“井老師,要我再解釋得清楚一點嗎?第二晚我們大家都做了相同的夢,夢裏的人說,男孩像媽,女孩像爸,這個孩子竟然長得一點都不像主角,真是太可疑了,所以我們判斷,孩子的性別肯定與主角相反。”
“……說了這句嗎?仔細想想好像還真有……”井廷依舊是那副呆楞表情,“不好意思,我腦子笨,沒反應過來。”
方恣冷下臉:“真遺憾,夢中的人說的其實是,這個孩子長得很像你。是這件事過了五年,你記不清當時的情景了嗎?如果我沒猜錯的話,從來到這裏的第一天,你就一直沒有入過夢吧?”
其他人震驚地看向井廷,錯愕得說不出話。
井廷嘴角的笑掛不住了,臉色漸漸黑了下來:“開什麽玩笑?我們不是都在夢裏遇到了嗎!我只是記性不好!”
“對,是在夢裏遇到了。”方恣平靜地反問,“但那真的是你嗎?我一直在想,既然高建輝不是主角,其他人也沒有離開過夢境,那前天晚上三點零三去騷擾阮依依的人到底是誰呢?後來我想到一種可能,既然是夢,夢裏看到的人也未必一定是真正的人,也許只是法官制造出來的替身。而那場夢裏從頭到尾唯一沒有說過話的人,只有你。”
井廷橫眉看向方恣:“我只是不愛說話。”
“確實不愛說話。仔細回憶起來,從第一天開始,每次我們討論夢境,你從不發言,因為你根本不知道我們夢裏夢見了什麽,只能聽我們討論勉強猜測,但一些細節我們不說,你便無法知道。我想我們做夢的時候,你應該就在走廊裏徘徊著,等待著殺人的機會,對吧?”
井廷猛地一拍茶幾:“不要血口噴人,你這麽說有證據嗎!”
方恣掀開井廷指節分明的手,指著茶幾上的劃痕:“這就是證據。”
井廷:“?”
“夢裏我上船後幹嘔時指甲抓花了船板,而清雋姐跑向船時,被絆倒了,膝蓋流了很多血,茶幾上有我的指甲抓痕,樓梯上有清雋姐留下的血漬,這足以證明從夢境一開始,阮依依消失前,我們就走出了各自的房間,來到一樓大廳,和預想中阮依依被襲擊後,大家才夢游下樓的結論截然相反,而造成之前結論的原因,只因為阮依依清醒時,看到了同在床上的你。”
井廷瞇了瞇眸子:“你們什麽時候下得樓,和我有什麽關系?主角在外面,我在房間裏,難道我還有分身術不成嗎?”
“當然有關系。如果你是我們其中的一員,也應該和我們在一起,但如果那樣,阮依依醒來時,就只有兩種情況,要麽發現自己和其他人一起待在一樓大廳,要麽發現自己一個人睡在空蕩的房間裏,而這兩種情況,主角都可以輕易殺了她。但她沒死,只能證明主角還不想她死,因為她一旦死了,你的嫌疑就會最大。所以你必須制造出一種假象,房間裏已經有了兩個人,主角無法進入的假象。這樣就再不會有人懷疑你,雖然少了一次殺人的機會,但第二天你可以連殺兩人,獲取成就,依然穩操勝券。”
馮赫都有些聽糊塗了:“不對啊,那外面那個人到底是誰啊?主角真的是井廷?這小子還有同夥嗎!”
“是你的攝影機。”
馮赫:“?”
“井廷發現了你的攝影機,突然想到可以利用它制造假象。他趁我們都在一樓夢游時,錄制了踹門和走動的聲音,又將攝影機放在門外。在三點零三分之前,將阮依依抱回到房間的床上,他提前幾分鐘播放錄像,然後睡回到阮依依旁邊,只要錄制一段空白的時長,控制好時間,就可以假亂真。”
馮赫知道自己攝影機的聲效的確牛批,但問題是……
“貓眼又是怎麽回事?窗外掛上去的手呢?”
“貓眼簡單,隨便貼個什麽東西在上面阻隔光線即可,以細繩牽引,待需要時,偷偷一扯,就可以制造出有人在門口偷看又離開的假象。而窗上掛著的斷肢,也是提前掛上去的。還記得阮依依說過,一開始外面風很大,傳來恐怖的‘簌簌’聲嗎,那應該就是風吹塑料袋的聲音。”
馮赫一臉懵逼:“塑料袋?”
“就你和孫盛發現過的那個。”
方恣說著,將那塑料袋從自己的房間裏拿了出來,裏面竟還裹著她和冉凇從雪地裏找到的被風吹落的嬰兒殘肢:
“這個袋子很大,用它將小手纏住,多纏幾層,就相當於一個緩沖殼,這樣手打在窗戶上,聲音就會變小,只剩風吹塑料袋的‘簌簌’聲,但是封口不可以纏緊,要等它自己慢慢松掉,被外面的風一點點吹落,這樣過一會兒,塑料袋飛了,手裸露出來了,阮依依便能聽到手捶打窗戶的聲音,誤以為有人剛剛把手掛在了上面。”
“啥?這特麽也行?”
冉凇點頭:“行,我和方恣昨晚試驗過好幾次,大概從掛好到完全脫落,十分鐘左右。”
馮赫:“……”
實際上,昨晚方恣就已經開始懷疑井廷,但苦於這些都不足以作為證據,井廷能做到,其他人也可以如此做來嫁禍井廷。
然而今天不同了,她找到了新的罪證。
王清雋勉強消化著這套理論,提出了新的質疑:“那昨晚呢?昨晚又是怎麽回事?井廷到底是怎麽把阮依依和孫盛引出來殺掉的,又怎麽移屍到你們的房間了?”
“如果不是移屍,而是他們自己去的呢?”方恣反問。
眾人滿臉寫著問號。
方恣蹲下身,指著一處地磚上的痕跡:“昨晚睡之前,我在腳上刷了一層銀白色的高光,蹭到白色地磚上雖然不明顯,但仔細看會留下一點微弱的細閃,這細閃從我的房間,一路到一樓大廳才停。這證明我昨晚又夢游了,而這個大一點的腳印是冉凇的。”
沒錯,冉凇再次成為方恣的實驗對象,與她一起在腳底板刷了一層高光。
“由此推斷,昨晚所有人其實都夢游到了一樓,三點零三,當他們醒來,發現自己的室友不翼而飛,房間裏只剩他們一個人,又遭遇主角攻擊的時候,他們第一時間會……”
馮赫瞪圓眼睛:“我明白了,孫盛是去冉凇房間求救的!”
“沒錯,只是到了冉凇的房間,他才發現那裏空無一人,主角隨即尾隨進入房間,用電擊棒電暈孫盛,將他殺害。”
馮赫聽了後背陣陣發涼。
王清雋有些疑惑:“那依依呢?她最信賴的不應該是井廷嗎?為什麽向方恣的房間跑?”
“我想,她應該已經發現了。”方恣幽幽地說,“即便蒙著臉,在有過親密關系的人面前,還是很難掩藏自己的身份。”
王清雋試著代入阮依依,當知道主角竟是井廷時的驚愕,好不容易逃到方恣的房間,又赫然發現沒人能救她的絕望,一陣唏噓。
“房間裏殺人的痕跡很難清理,井廷索性就不再清理,他想到了一個一石四鳥的方法。他將客廳裏夢游著的所有人都運回了原本的房間,讓其餘四個人都和兩名死者的死扯不清關系。這樣不管大家最後決定投誰,他都能坐享漁翁之利。”
“運?”馮赫打了個哆嗦,掃視了一圈眾人。
王清雋方恣瘦瘦弱弱的,體重一看就沒過百,他就更別提了,簡直堪比行走的骷髏架子,冉凇官方數據似乎是56KG,那足有一米八三的井廷確實有能力將他們四個一一運回房間。
“不對,孫盛呢?他那麽重,井廷怎麽把他送回房間的?”馮赫問。
“井廷擡不動他,可以讓他自己跑。”
馮赫:“???”
“只要三點零三之前,將阮依依送回房間,再將我們暫時拖至隔壁的廚房即可。孫盛醒來發現只有他和拿著兇器的主角在客廳,本能會第一時間向樓上逃,找同伴求救,而樓梯口第一個房間,就是冉凇的房間。”
“……”馮赫倒吸一口冷氣。
井廷卻在這時候驀然笑了:“方大作家,編得可真好!證據呢?就這指甲印,高光粉,血跡?有誰能證明這不是你後來弄上去的?憑空編故事,誰不會啊!”
“當然不止這些,孩子身上撒著的血不是新鮮的血,是被冷凍過很長時間有些變質的血。”方恣十分冷靜地看著井廷,“除了孫盛,只有你的房間自帶冰箱。如果我沒猜錯的話,那些血被弄成了一個個血包,藏在那些速凍餃子的格子裏,對嗎?”
井廷:“……”
“冰箱上層的零食,是你供奉曜坤用的吧?那天搜到你房間時,曜坤就在花盆裏,因為你長期向花盆裏的曜坤澆血,花爛了根,李七雨想幫你打理花,你擔心事情敗露,才嫁禍於她。隨後你將曜坤轉移,並去外面重新挖了偏幹的土,替換原本的花土,讓那盆花看起來無懈可擊。”
井廷狠狠咬著牙:“這些都是你的猜想!不信你去檢查那些餃子,看看裏面到底是什麽!”
“不必了,你肯定備用了正常的餃子,不正常的早就已經銷毀。”方恣踱步慢慢靠近抽屜,果然井廷的神情越發緊張起來,“大家有沒有發現,抽屜裏原本的那個‘7’不見了。”
馮赫瞄了一眼,笑道:“不見不是很正常嗎?誰放個東西都會把灰塵蹭掉的,好吧!”
“所以這也是井廷要將曜坤放在這裏的必然原因,他需要一個合理的解釋,蹭掉那些灰塵,以掩蓋最要命的證據,那個——‘7’字。”
方恣說著,用手猛地將抽屜一擡,整個抽了出來,在抽屜正下方的空隙中,竟赫然放著一把純金打造的鐮刀。
“這個‘7’字不是李七雨的七,而是放過鐮刀留下的痕跡。”
馮赫:“?!”
“在井廷第一次打開密碼櫃的那一刻,怎麽也沒想到,法官跟他開了一個惡意十足的玩笑,那裏躺著證明他身份的黃金鐮刀。法官告訴他,想殺人可以,兇器得用這個。他第一時間把鐮刀藏了起來,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決定將鐮刀藏在抽屜正下方的空隙裏。然而他正想擦去痕跡時,突然想到,這或許可以成為以後嫁禍李七雨替他定罪的鐵證。”
“事情進展得很順利,李七雨果然被推上了審判臺,而這個‘7’就再沒有存在的意義,反而對他形成了巨大的威脅。井廷又想到了一個妙計,他將曜坤放在了這裏,即便走到了最壞的一步,真的有人再次打開抽屜,註意力也只會放在曜坤身上,而無視掉那個已經被擦掉的痕跡。”
王清雋又是震驚,又是疑惑:“那井廷到底想不想讓我們發現屍體?不想的話,又為什麽搞那麽多血?引人懷疑。”
“因為,鐮刀沾了血。”方恣轉身目光銳利地盯著井廷,“殺了人之後,你感到鐮刀上的血味怎麽也洗不幹凈,你想丟,卻不能丟,作為法官賦予你的武器,丟掉就等於棄權。你只能去廚房找一把刀背鍋,又把鐮刀放回原處。可你越想越心虛,索性你將曜坤身上塗滿了血,並用王清雋的東西包裹,這樣就算有人聞到血的味道,也不會多想。不停制造混亂,不停制造困局,只要熬到12點,有一個人投錯票,你就贏了。”
井廷沈默了,半晌才擡起頭,問了方恣一句:“你怎麽知道鐮刀在下面?”
“我剛剛摸了抽屜低下,發現前面有灰,後面卻沒有,證明有人托著後面的位置,搬起過它。”
井廷抿著唇,無言以對。
他看著那把象征著恥辱的鐮刀,慢慢紅了雙眼,驀然咆哮起來:“這能怪我嗎!都是她們害我!都是她們的錯!為什麽……為什麽要逼我……”
井廷緩緩跪下去,泣不成聲。
鐘聲敲響了十二下,四張票毫不猶豫地投給了井廷。
一條冰制的階梯緩緩下降。
【審判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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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間,腥臭之氣撲面而來。
抽屜裏平躺著一個被燒得面目全非同體黝黑的嬰兒軀體, 也不知是被烘烤得縮水還是本就長得瘦小, 只有小小的一團, 比成年的貓咪還要小上一圈。
“通常人們第一次檢查過某處地方, 沒找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就會理所當然地認為那東西不會再在這裏出現。密碼鎖的解除, 更會讓原本作為謎題的抽屜失去讓人探索的神秘感。主角正是利用了這點,在我們打開抽屜後, 將嬰兒的屍體轉移到這裏存放。”
方恣一邊說著, 一邊將嬰兒小心從抽屜中抱出。
嬰兒渾身沾滿了血液, 被一個白色的東西包裹著, 仔細看竟是一個巨大的紙尿褲, 成人紙尿褲。
馮赫看著近在咫尺的殘破屍體,險些直接嘔了出來, 他強忍著惡心,瞬間抓住了王清雋的手腕:“果然是你!那不就是你的紙尿褲嗎?我懂了, 難怪你帶那東西在身邊, 你每天都要將血撒在這小鬼身上, 怕血滲出抽屜, 所以裹了它用來吸血!”
王清雋滿臉驚慌失措:“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我都不知道我的東西怎麽會出現在這兒……一定是主角偷了,他想嫁禍我!”
“不是清雋姐。”方恣斬釘截鐵地說,“這血還沒完全幹透,是今天新弄上去的,如果清雋姐是主角, 完全沒必要在即將決出勝負的最後一天,做這麽冒險的事,還用能證明自己身份的紙尿褲,她完全可以偷你的衣服裹著,效果一樣。”
馮赫:“……”別說這麽嚇人的假設好嗎?
“其實知道嬰兒在這裏,並不是我的猜測。”方恣輕輕將嬰兒的屍體放在一旁,“說實話,一開始我還沒想到,但剛才走到這裏時,突然隱約聞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才確定了屍體的位置,而前兩天這股味道是沒有的。”
王清雋瞬間清醒:“他在引我們過來查看?主角在引你們懷疑我!”
方恣沒有肯定也沒有否定,只是繼續道:“主角忽略了一個重要的信息。”
“什麽信息?”
方恣瞥了一眼屍體:“曜坤是個女孩,沒辦法嫁禍給清雋姐。”
其他人自己觀察了一番,果不其然。
他們先是震驚,再是後知後覺,露出恍然大悟的模樣,除了井廷。
方恣笑了笑,走上前去:“井老師,要我再解釋得清楚一點嗎?第二晚我們大家都做了相同的夢,夢裏的人說,男孩像媽,女孩像爸,這個孩子竟然長得一點都不像主角,真是太可疑了,所以我們判斷,孩子的性別肯定與主角相反。”
“……說了這句嗎?仔細想想好像還真有……”井廷依舊是那副呆楞表情,“不好意思,我腦子笨,沒反應過來。”
方恣冷下臉:“真遺憾,夢中的人說的其實是,這個孩子長得很像你。是這件事過了五年,你記不清當時的情景了嗎?如果我沒猜錯的話,從來到這裏的第一天,你就一直沒有入過夢吧?”
其他人震驚地看向井廷,錯愕得說不出話。
井廷嘴角的笑掛不住了,臉色漸漸黑了下來:“開什麽玩笑?我們不是都在夢裏遇到了嗎!我只是記性不好!”
“對,是在夢裏遇到了。”方恣平靜地反問,“但那真的是你嗎?我一直在想,既然高建輝不是主角,其他人也沒有離開過夢境,那前天晚上三點零三去騷擾阮依依的人到底是誰呢?後來我想到一種可能,既然是夢,夢裏看到的人也未必一定是真正的人,也許只是法官制造出來的替身。而那場夢裏從頭到尾唯一沒有說過話的人,只有你。”
井廷橫眉看向方恣:“我只是不愛說話。”
“確實不愛說話。仔細回憶起來,從第一天開始,每次我們討論夢境,你從不發言,因為你根本不知道我們夢裏夢見了什麽,只能聽我們討論勉強猜測,但一些細節我們不說,你便無法知道。我想我們做夢的時候,你應該就在走廊裏徘徊著,等待著殺人的機會,對吧?”
井廷猛地一拍茶幾:“不要血口噴人,你這麽說有證據嗎!”
方恣掀開井廷指節分明的手,指著茶幾上的劃痕:“這就是證據。”
井廷:“?”
“夢裏我上船後幹嘔時指甲抓花了船板,而清雋姐跑向船時,被絆倒了,膝蓋流了很多血,茶幾上有我的指甲抓痕,樓梯上有清雋姐留下的血漬,這足以證明從夢境一開始,阮依依消失前,我們就走出了各自的房間,來到一樓大廳,和預想中阮依依被襲擊後,大家才夢游下樓的結論截然相反,而造成之前結論的原因,只因為阮依依清醒時,看到了同在床上的你。”
井廷瞇了瞇眸子:“你們什麽時候下得樓,和我有什麽關系?主角在外面,我在房間裏,難道我還有分身術不成嗎?”
“當然有關系。如果你是我們其中的一員,也應該和我們在一起,但如果那樣,阮依依醒來時,就只有兩種情況,要麽發現自己和其他人一起待在一樓大廳,要麽發現自己一個人睡在空蕩的房間裏,而這兩種情況,主角都可以輕易殺了她。但她沒死,只能證明主角還不想她死,因為她一旦死了,你的嫌疑就會最大。所以你必須制造出一種假象,房間裏已經有了兩個人,主角無法進入的假象。這樣就再不會有人懷疑你,雖然少了一次殺人的機會,但第二天你可以連殺兩人,獲取成就,依然穩操勝券。”
馮赫都有些聽糊塗了:“不對啊,那外面那個人到底是誰啊?主角真的是井廷?這小子還有同夥嗎!”
“是你的攝影機。”
馮赫:“?”
“井廷發現了你的攝影機,突然想到可以利用它制造假象。他趁我們都在一樓夢游時,錄制了踹門和走動的聲音,又將攝影機放在門外。在三點零三分之前,將阮依依抱回到房間的床上,他提前幾分鐘播放錄像,然後睡回到阮依依旁邊,只要錄制一段空白的時長,控制好時間,就可以假亂真。”
馮赫知道自己攝影機的聲效的確牛批,但問題是……
“貓眼又是怎麽回事?窗外掛上去的手呢?”
“貓眼簡單,隨便貼個什麽東西在上面阻隔光線即可,以細繩牽引,待需要時,偷偷一扯,就可以制造出有人在門口偷看又離開的假象。而窗上掛著的斷肢,也是提前掛上去的。還記得阮依依說過,一開始外面風很大,傳來恐怖的‘簌簌’聲嗎,那應該就是風吹塑料袋的聲音。”
馮赫一臉懵逼:“塑料袋?”
“就你和孫盛發現過的那個。”
方恣說著,將那塑料袋從自己的房間裏拿了出來,裏面竟還裹著她和冉凇從雪地裏找到的被風吹落的嬰兒殘肢:
“這個袋子很大,用它將小手纏住,多纏幾層,就相當於一個緩沖殼,這樣手打在窗戶上,聲音就會變小,只剩風吹塑料袋的‘簌簌’聲,但是封口不可以纏緊,要等它自己慢慢松掉,被外面的風一點點吹落,這樣過一會兒,塑料袋飛了,手裸露出來了,阮依依便能聽到手捶打窗戶的聲音,誤以為有人剛剛把手掛在了上面。”
“啥?這特麽也行?”
冉凇點頭:“行,我和方恣昨晚試驗過好幾次,大概從掛好到完全脫落,十分鐘左右。”
馮赫:“……”
實際上,昨晚方恣就已經開始懷疑井廷,但苦於這些都不足以作為證據,井廷能做到,其他人也可以如此做來嫁禍井廷。
然而今天不同了,她找到了新的罪證。
王清雋勉強消化著這套理論,提出了新的質疑:“那昨晚呢?昨晚又是怎麽回事?井廷到底是怎麽把阮依依和孫盛引出來殺掉的,又怎麽移屍到你們的房間了?”
“如果不是移屍,而是他們自己去的呢?”方恣反問。
眾人滿臉寫著問號。
方恣蹲下身,指著一處地磚上的痕跡:“昨晚睡之前,我在腳上刷了一層銀白色的高光,蹭到白色地磚上雖然不明顯,但仔細看會留下一點微弱的細閃,這細閃從我的房間,一路到一樓大廳才停。這證明我昨晚又夢游了,而這個大一點的腳印是冉凇的。”
沒錯,冉凇再次成為方恣的實驗對象,與她一起在腳底板刷了一層高光。
“由此推斷,昨晚所有人其實都夢游到了一樓,三點零三,當他們醒來,發現自己的室友不翼而飛,房間裏只剩他們一個人,又遭遇主角攻擊的時候,他們第一時間會……”
馮赫瞪圓眼睛:“我明白了,孫盛是去冉凇房間求救的!”
“沒錯,只是到了冉凇的房間,他才發現那裏空無一人,主角隨即尾隨進入房間,用電擊棒電暈孫盛,將他殺害。”
馮赫聽了後背陣陣發涼。
王清雋有些疑惑:“那依依呢?她最信賴的不應該是井廷嗎?為什麽向方恣的房間跑?”
“我想,她應該已經發現了。”方恣幽幽地說,“即便蒙著臉,在有過親密關系的人面前,還是很難掩藏自己的身份。”
王清雋試著代入阮依依,當知道主角竟是井廷時的驚愕,好不容易逃到方恣的房間,又赫然發現沒人能救她的絕望,一陣唏噓。
“房間裏殺人的痕跡很難清理,井廷索性就不再清理,他想到了一個一石四鳥的方法。他將客廳裏夢游著的所有人都運回了原本的房間,讓其餘四個人都和兩名死者的死扯不清關系。這樣不管大家最後決定投誰,他都能坐享漁翁之利。”
“運?”馮赫打了個哆嗦,掃視了一圈眾人。
王清雋方恣瘦瘦弱弱的,體重一看就沒過百,他就更別提了,簡直堪比行走的骷髏架子,冉凇官方數據似乎是56KG,那足有一米八三的井廷確實有能力將他們四個一一運回房間。
“不對,孫盛呢?他那麽重,井廷怎麽把他送回房間的?”馮赫問。
“井廷擡不動他,可以讓他自己跑。”
馮赫:“???”
“只要三點零三之前,將阮依依送回房間,再將我們暫時拖至隔壁的廚房即可。孫盛醒來發現只有他和拿著兇器的主角在客廳,本能會第一時間向樓上逃,找同伴求救,而樓梯口第一個房間,就是冉凇的房間。”
“……”馮赫倒吸一口冷氣。
井廷卻在這時候驀然笑了:“方大作家,編得可真好!證據呢?就這指甲印,高光粉,血跡?有誰能證明這不是你後來弄上去的?憑空編故事,誰不會啊!”
“當然不止這些,孩子身上撒著的血不是新鮮的血,是被冷凍過很長時間有些變質的血。”方恣十分冷靜地看著井廷,“除了孫盛,只有你的房間自帶冰箱。如果我沒猜錯的話,那些血被弄成了一個個血包,藏在那些速凍餃子的格子裏,對嗎?”
井廷:“……”
“冰箱上層的零食,是你供奉曜坤用的吧?那天搜到你房間時,曜坤就在花盆裏,因為你長期向花盆裏的曜坤澆血,花爛了根,李七雨想幫你打理花,你擔心事情敗露,才嫁禍於她。隨後你將曜坤轉移,並去外面重新挖了偏幹的土,替換原本的花土,讓那盆花看起來無懈可擊。”
井廷狠狠咬著牙:“這些都是你的猜想!不信你去檢查那些餃子,看看裏面到底是什麽!”
“不必了,你肯定備用了正常的餃子,不正常的早就已經銷毀。”方恣踱步慢慢靠近抽屜,果然井廷的神情越發緊張起來,“大家有沒有發現,抽屜裏原本的那個‘7’不見了。”
馮赫瞄了一眼,笑道:“不見不是很正常嗎?誰放個東西都會把灰塵蹭掉的,好吧!”
“所以這也是井廷要將曜坤放在這裏的必然原因,他需要一個合理的解釋,蹭掉那些灰塵,以掩蓋最要命的證據,那個——‘7’字。”
方恣說著,用手猛地將抽屜一擡,整個抽了出來,在抽屜正下方的空隙中,竟赫然放著一把純金打造的鐮刀。
“這個‘7’字不是李七雨的七,而是放過鐮刀留下的痕跡。”
馮赫:“?!”
“在井廷第一次打開密碼櫃的那一刻,怎麽也沒想到,法官跟他開了一個惡意十足的玩笑,那裏躺著證明他身份的黃金鐮刀。法官告訴他,想殺人可以,兇器得用這個。他第一時間把鐮刀藏了起來,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決定將鐮刀藏在抽屜正下方的空隙裏。然而他正想擦去痕跡時,突然想到,這或許可以成為以後嫁禍李七雨替他定罪的鐵證。”
“事情進展得很順利,李七雨果然被推上了審判臺,而這個‘7’就再沒有存在的意義,反而對他形成了巨大的威脅。井廷又想到了一個妙計,他將曜坤放在了這裏,即便走到了最壞的一步,真的有人再次打開抽屜,註意力也只會放在曜坤身上,而無視掉那個已經被擦掉的痕跡。”
王清雋又是震驚,又是疑惑:“那井廷到底想不想讓我們發現屍體?不想的話,又為什麽搞那麽多血?引人懷疑。”
“因為,鐮刀沾了血。”方恣轉身目光銳利地盯著井廷,“殺了人之後,你感到鐮刀上的血味怎麽也洗不幹凈,你想丟,卻不能丟,作為法官賦予你的武器,丟掉就等於棄權。你只能去廚房找一把刀背鍋,又把鐮刀放回原處。可你越想越心虛,索性你將曜坤身上塗滿了血,並用王清雋的東西包裹,這樣就算有人聞到血的味道,也不會多想。不停制造混亂,不停制造困局,只要熬到12點,有一個人投錯票,你就贏了。”
井廷沈默了,半晌才擡起頭,問了方恣一句:“你怎麽知道鐮刀在下面?”
“我剛剛摸了抽屜低下,發現前面有灰,後面卻沒有,證明有人托著後面的位置,搬起過它。”
井廷抿著唇,無言以對。
他看著那把象征著恥辱的鐮刀,慢慢紅了雙眼,驀然咆哮起來:“這能怪我嗎!都是她們害我!都是她們的錯!為什麽……為什麽要逼我……”
井廷緩緩跪下去,泣不成聲。
鐘聲敲響了十二下,四張票毫不猶豫地投給了井廷。
一條冰制的階梯緩緩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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