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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駱駝 人生如一逆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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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駱駝 人生如一逆旅

養那幾頭駱駝可花了梁彥好不少錢, 因為從武威開始,路上要歷經的荒漠會越來越多,等過了嘉峪關快到酒泉時, 就會途徑這條路上他們所要經歷的最大的沙漠。

馬兒離不開水,在荒漠裏養馬太奢侈,他們只能把原先從洛陽騎來的幾匹好馬都暫時寄存在武威, 全員改乘駱駝出行。

駱駝有駱駝的好,例如, 它們能在上路前往肚子裏存兩百升的河水, 往駝峰裏加幾百斤的油脂。一口氣餵飽了, 一路上都不用再給它找東西吃。

章絮喜歡駱駝, 覺得它們做事慢吞吞的,很可愛。阿和也喜歡, 她一看見駱駝就會笑。她一笑, 隊伍裏的人便都笑了。

商隊的那些人已經出發有五日,趙野親自在城門外看的, 一行十一人, 一個不差, 都往張掖的方向去。他們是騎馬的, 和來時一樣, 把從金城帶出來的貨物分成了十餘份綁在馬背上, 還多了四匹空馬, 用作路上的替換。

若是沒遇到什麽麻煩, 他們估摸著,這兩日商隊都該到張掖了,後面沒可能再遇上。

於是他們不再等了,第八日騎著五頭駱駝繼續上路。

換成駱駝, 馬車便不能要了,梁彥好說了個價,把在洛陽花重金打造的車駕便宜賣了,換了兩張錢莊的錢票,再用這些錢給大家置辦了一身擋風遮雨的行頭。

女人們是一襲長長的披風,能把人從頭到尾裹上,只露出兩只眼。男人們是兩塊結實的硬布和一頂能把頭發都壓結實的氈帽,他們在前面開路,吃的風沙最多。孩子們都被人用兩根布條拴在腰上,只要不掉下來,坐後面的駝峰安全穩當。

酒興言也當了回孩子。他背靠著趙野,拿了個酒葫蘆坐在駱駝背上看漸漸消失在視線裏的武威,享受著人生最後的時光,“……終於不折騰我這個老的了。”

章絮身上的披風是容吉挑的,容吉能認得出哪些料子好。它們將章絮的頭面乃至半個身子全都裹起來,又暖和又緊實,好叫她產後虛弱的身子能聞風而行。

她們結伴而行,容吉抓著掛在駱駝嘴上的繩索跟著前面的小梁,章絮抱著阿和坐在兩座駝峰之間,仰望著遼闊的天地。

浩瀚偌大的俗世間,只裝下了這麽一隊人。

領隊的趙野頭一回在眾人面前背上了弓箭,小梁帶著幾人的行囊緊隨其後,然後是被大家護在最中間的女人們,最後是壓著隊伍的關逸。

每頭駱駝之間都用繩索連接起來,形成一條長串。它們的脖子上還掛著大大的鈴鐺,每往前多走一步,鈴鐺就要發出清脆的聲響,“當啷——當啷——”

淩冽的風沙吹得路邊零星成群的賴草時不時就要順著風向往一側傾倒,偶然有細小的穗狀花從它們的枝桿上剝脫,隨著風往更遠的地方飛去。

天地萬物,只剩蒼茫。

那個殘損的小村子就是這麽一點點出現在他們視線裏的。

先是一頭跑了很遠才徹底死去的牛。它的牛角有半截都紮進泥土裏,肚子早被外面的狼、狗啃幹凈了,幹枯地躺在路邊。

然後是女人們穿在身上的衣片,裏衣,認出來的趙野和梁彥好都變了神色。這不是會被人隨手丟在路邊的東西,有些講究些的女人家,穿舊的會直接燒幹凈。而這殘損不全的,很難讓人往好地方想。

再後來,被砍斷了頭首分離的屍體,滿地的鮮血,各種物件的碎片。就像是有什麽狂人,拿著巨大的鐵棒來,把這片地全都砸了一遍那樣,令人匪夷所思。

女人們倒吸涼氣,男人們面色沈重。

直到酒興言喊停了隊伍,與眾人說,“找塊幹凈的布把口鼻捂住,當心染上瘟疫。”

直到他們繼續往前,在鬥爭曾經發生過的村中央看到了熟悉的人的灰青色的臉,“那是……隊三,隊六……隊九。”

直到容吉從混亂的場景中找到一星半點頗為眼熟的痕跡,羌人特質的長弓護手,“羌人幹的,沒猜錯的話,他們屠戮了整個村子。”

——

羌人和匈奴人都會屠村,這是他們的習慣,沒有什麽特殊的理由,好像只有這樣才能彰顯他們的威猛。

他們剛看到這些場景,還來不及有更多的反應,男人會憤怒,女人會難過,孩子當下就開始哇哇大哭。這是本能的。然後就是一股濃重的絕望翻湧上來,一點點占據那顆自私自利的心。

他們得停下來……空氣中腐爛的臭味都在告訴他們,他們得停下來。

這裏離武威不遠,只一日半的路程,按理來說,有一人活著,往回跑,去與武威城主通風報信,都不能落得個悄無聲息被滅村的下場。

趙野完全想不通,他是第一個從駱駝上跳下來查看情況的,他記得商隊裏的都是精挑細選的好手,平日裏打不過自己也就算了,怎麽關鍵時候連羌人也打不過。

羌人善游獵,耐力高,身手敏捷,糙漢雖沒有正面與之交鋒,但聽以前的兄弟說過,羌人沒匈奴人壯實,個頭要矮一些,體格要瘦弱一些,不算在勁敵之列。而此處只有隊三隊六隊九的屍首,商隊的另外幾人呢?特別是對弟兄疼愛有加的領隊,那個他無比討厭的羊秦,皆無蹤跡。

不能視而不見,趙野聞著空氣中傳來的愈發腥臭的氣味,毫不猶豫做下了決定,“關逸你帶著女人孩子往前再走走吧,我留下來查看情況。”

“不。”梁彥好第二個下了馬,直接拒絕了趙野的請求,“這麽多人,你怎麽忙得過來。”

而後接二連三的,大家都落了地,前後對視幾眼,生發出同樣的念頭:“等把他們收拾了再上路吧。”

把該埋的埋了,把該找的找回來。

——

趙野最擅長辨認野獸的足跡,那些在村中亂跑的馬匹便是最先被辨認出來的。他一個人,半跪趴在地上,伸出手指丈量每個蹄印的深淺。這樣幹涸的土地,沒水,硬,要十分的重量才能壓下一分的深度。但就算這樣,男人還是在最短的時間內找到了能用的信息。

“他們往西北去了,來了最少十七匹馬,人數興許在二十人之上,每匹負重最少二百三十斤……不對,商隊的人如果與他們交戰,那應該也有十幾匹馬,他們的馬去哪裏了?”趙野皺著眉若有所思,“他們的馬難不成在還沒進村的時候就被搶了?”

他連忙擡頭,與不遠處給屍首撒石灰粉的酒興言說,“酒大夫,他們死了有幾日?”

“兩日不到,正是我們出發那日的頭夜做下的。”

“兩日?商隊分明早我們五六日出發,為何還在此地逗留?”

沒人能給他答案,能回答他的只有一陣又一陣裹挾著風沙的冷風。

章絮是從關系曾經還算親近的隊三開始的。隊三,她有印象,之前總與羊秦一個帳子,該是他的好兄弟。可隊三已死去多時,是失血過多。他的右臂被人砍了下來,連帶著那柄拿在手上的長劍,一並掉落在旁邊的地上。

砍斷他手臂的那把刀格外鋒利,在他的胳膊上先削了一寸的長度,而後切進了骨頭裏,再往下一轉,這條胳膊就給人折了下來。

若是當即將傷口包紮起來,還能有活命的機會。但他沒這麽做,隊三往後推了幾步,彎腰從自己的那只斷手手心裏取出一直帶在身邊的長劍,再次沖進人堆裏,與他們廝殺起來。不知過去多久,也許只是幾次眨眼的功夫,就被對方的弓箭手當箭穿心,沒過半柱香的時間便沒了性命。

她這回都沒想起來哭,好像心不會跳躍了似的,擡頭只問酒興言要不要將人的胳膊縫回來。

哪有那麽多的時間,整個村子上下近百口人,哪裏收拾得過來。

“縫不好的,傷口邊緣得切整齊才能接。不然你今日縫上,明日就掉了,爛皮爛肉掛不住線……”老者說到一半,看見她眼裏的無助,想想又改了口,“你對齊後把手肘直接縫在他身上,會壞得慢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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