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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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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5 章

夏天一晃而過,中秋佳節後,氣溫漸降,不知不覺中,已經立冬。

天氣在一夕之間變冷,今晨姜迎花哈著氣、搓著手走出房門,在院子裏的水井中打水出來做豆腐。

一桶水打上來,清楚瞧見往上冒著絲絲縷縷的熱氣。

“大表哥、二表哥,昨夜霜凍得厲害,今天出城做生意穿厚點。”姜迎花把井水倒入水缸中,扭頭叮囑陳乘文、陳乘武兩位表兄。

盛夏時分,王多福事件後,姜迎花已經數月不曾出城。

剛開始,衙門還未繳獲王多福背後那個團夥,她想著如果去了杏花村,碰巧遇見王婆婆的話,她一定會不自在,裝不出若無其事的模樣去打招呼。

入秋後,王多福背後團夥被繳,經過審訊,發現此團夥內竟有八年前年關時,汨陽縣發生的年畫娃娃拐騙案元兇。

王多福正是那年年畫娃娃拐騙案後加入的此團夥,隨後幾年,漸漸在這團夥中混出了點名堂,至於他說在府衙當差,這個身份不過是他自己編的罷了。

他常年跟隨拐子團夥作案,混成小頭目後,更是天南海北四處走穴,幾年來贓款分了不少,其實早在前年,已在封水府府城買了一處二進的宅院。

前回姜迎花受王婆婆所托,找了一名商人送信到府衙,為什麽王多福能收到那封信並回老家呢?

因為,他和府衙中一名衙役稱兄道弟,頗有些交情,那衙役只知王多福是一名行商,走南闖北,四處販貨。

雖然所賺不多,但人機敏,又講義氣,全然不知王多福做的是拐騙婦孺的生意,更不知王多福對老家杏花村的村民、自己的親娘說,他在府衙當差。

王多福曾對那衙役有所交代,他謊稱家中老母高齡,大字不識、記性不佳,府城裏的什麽酒樓、街巷的地址統統記不住,只知道封水府府衙。

求那衙役,若看到有從汨陽縣杏花村送到府衙找王多福的信件,請他代為收下,來日轉交。

如果王婆婆不曾托姜迎花送那封信件,那麽王多福不會回杏花村,劉矮子不會在離杏花村村口不遠處和他進行‘交易’。

姜迎花也就不可能恰巧救到趙錦心了。

真乃:時也,命也。

多年來,王多福犯的事兒不知幾何,他背後團夥落網,審訊清楚後,很快判了個秋後問斬。

量刑是一個一個來的,王多福作惡太多,排在劉矮子前面被判。

劉矮子聽到王多福被判秋後問斬,嚇得在公堂上直接尿了出來,他怕!怕得要死。

前頭一個個判決結果出來,輪到劉矮子時,他把頭磕得‘砰砰’作響,一個勁兒的哀聲為自己陳情。

先言自個兒只是第一次把手伸到外頭,前頭賣的自家人,算不得什麽大錯,天災年間易子而食的都有,求知府大人開恩。

確實,祁國最近這些年頭是風調雨順的,往前數個十好幾年,怎麽沒遇到過天災人禍呢?歷朝歷代底層百姓遇上災禍,活不下去,典妻賣女的事兒不在少數。

劉矮子從前聽村裏老人家講古,曉得這些個事兒,他賣頭一個妻子,賣唯一一個女兒那會兒,都是如此這般說服自己的,於是公堂上,他慌亂中為自己開脫,說出了這一番言語。

再言自己落網一事屬實是冤枉。

劉矮子是吐露的肺腑之言。

從縣衙牢房被押運關到府衙牢房,數月的時間,劉矮子心頭想過多次。

他覺得自己實實在在是要被冤死了。

“青天大老爺給我做回主吧!不怪我要拐人,要怪,只能怪那夥兒人太貪心!”

劉矮子交代了自己的全部心路歷程。

從賣第一個妻子時嘗得了好處,到後頭第二個妻子投井自盡,他望著沒滿月的女兒覺得根本養不活(懶得盡力想辦法去養活)。

他辯解自己並不壞,他剛開始想過一條出路——帶著女兒上縣城入贅去,還正經托付過城裏親戚,幫他找個入贅的好人家(親戚就是北巷張氏,企圖與姜家說親,卻恰巧被陳乘風聽著,入贅的事沒說成,還因裝暈,被姜迎花請了大夫過去,倒花了十來文診脈錢)。

入贅之事吹了,劉矮子言說自己實在沒了辦法,女兒那麽小,他又沒奶養不活。

與其爺倆一起餓死,不如各奔前程。

可笑,他竟然覺得把繈褓中沒滿月的女兒拿去‘出手’換錢,還算是給了女兒一份前程。

對劉矮子來說,既不用花心思養孩子,還能賺一筆錢來再買個妻子傳宗接代,多好的事啊!

可惜,他想得太美了。

王多福那個團夥不傻,一個不足月的娃娃,要費心費力養育不說,最終能不能養成還不一定呢!所以一開始他們並不願意收。

劉矮子已經計劃好了,他是一定要賣掉女兒拿錢去再娶的,求爺爺告奶奶讓他們那邊買下不足月的女兒。

經一番商議,那團夥說劉矮子的女兒只能算個搭頭。

他必須弄一個‘大貨’來。

王多福團夥對於‘大貨’的定義,要麽十多歲的黃花大閨女,要麽沒超過二十,只生育過一兩胎的小媳婦。

只要有錢就行,劉矮子滿口應下這個條件。

把閨女交到王多福團夥裏去後,劉矮子回了一趟劉家村,跟村裏人說把女兒送到城中托親戚養育去了,他要外出務工賺錢養閨女。

實則,離村後,劉矮子一直於周圍兩三個縣城裏游蕩,尋找目標。

可哪裏找得到啊?近處這些地方,他的名聲臭了,平時大閨女小媳婦恨不得見到他繞著走,根本無從下手。

到外邊其他縣城,別人看他游手好閑的模樣也沒有願意接近他的。

很長一段時間裏,他沒找到下手目標,只能又求王多福團夥那邊改了改要求,把‘大貨’,改成‘中尖貨’。

‘中尖貨’,指胚子好看的幾歲小女娃,或者四肢健全,智力沒毛病的兩三歲男娃。

劉矮子踩了點,最終在北巷對趙錦心下了手。

前幾次和劉矮子做交易的人去別處‘驗貨’去了,回家探親的王多福臨時接了這條線。

趙錦心在趙家嬌養得很好,皮膚白,身體也健康,王多福對這個‘貨’很滿意,付了劉矮子一部分款,還給了劉矮子一包從府城帶回來的點心,一只燒雞。

最後約定好,在王多福探親結束,返回府城時兩人碰頭,劉矮子把人帶來取走尾款,王多福架著馬車捎帶著趙錦心入府城。

雖然姜迎花抓到他們那一刻,兩人已經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了,但是劉矮子並不認,他覺得錢到手還沒花出去那就是交易未成,他發自內心覺得自己沒做完這件壞事,不能算作拐子,更不能和王多福他們同罪論處。

幸好祁國律法嚴明,劉矮子賣妻賣女為真,又有姜迎花、張桃兒的供詞,明確記載了姜迎花抓兩人時,劉矮子和王多福拐賣趙錦心的已經交易完成了。

府衙斷案的知府又是秉公直斷的人,在痛斥劉矮子:‘虎毒不食子,為何要將未足月的女兒賣於人?’後,堅定地判了劉矮子一個秋後問斬。

如今這時節,劉矮子以及王多福、王多福那個團夥裏的人,都已經下黃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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