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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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章
這一世,菲林的生命結束了,以一種極為祥和的節奏。
她看過山脈,穿越過海,停留在小小的島嶼上試圖聆聽生命的真相。
結婚生子,體驗過了尋常人的一生。
人世間有這麽多靈魂,每個靈魂的一生,都充斥著不同的悲歡和惆悵。
菲林也在靈魂飄起時,泛起了些許惆悵。
直到卡恩的靈魂出現。
卡恩的靈魂,看著比她要大一圈,似乎是因為輪回的次數更多,找回的能量碎片更多,他的靈魂狀態更加穩定。
當看到菲林時,對方從能量波動中,傳來這樣一個意念。
——“下次我們還做摯友。”
這是卡恩第一次覺得一個靈魂有意思。
和對方結識的那半生裏,就像找到了最親切的家人。
卡恩甚至從自己的靈魂裏,切下一小塊能量團,送給了菲林。
“禮物。”
靈魂之間饋贈的能量團,可以增加本源力量。
菲林懵懂地接過能量團,發現靈魂竟然可以吸收它。
她的頭腦甚至感覺更加清晰了一些。
那種混沌感消去了一些。
卡恩的靈魂飄走後,菲林沈默著看這一世的丈夫艾斯,對方在自己走後不久,也郁郁寡歡走到了生命的終點。
比起一輩子在她面前,顯得過於順從體貼的樣子,真實的艾斯,靈魂狀態顯得更加彬彬有禮一些,瞧著就是個貨真價實的紳士。
他甚至主動朝著菲林的靈魂發去這樣的意念。
——你沒有做錯,沒有對不起。我感謝你的陪伴,這一世我很開心。
菲林:“難道輪回中,作為妻子不應該給予全部的愛和熱情,來回饋對方麽。”
“我沒有做到這一點,你怎麽不怪我?”
她問出了這樣的問題。
艾斯卻像看個孩子一樣,朝著她重新送去了新的意念。
“世上有千千萬萬種夫妻,每一種相處和存在,都沒必要去覆刻。你我都是不同的靈魂,能有幸相遇,發生這樣的羈絆,譜寫這一世的故事,這是緣分。”
“緣分豈是千篇一律的。要在千千萬萬的靈魂中,在恰當的地點和時機,才能遇到一個頻率相似的,共同經歷悲歡離合。”
“我們的故事就很好,不必去羨慕別人的闔家團圓。我扮演了我要的角色,體會到了我想體會的情感,我很滿意。”
艾斯的靈魂變成了一個戴著禮帽的男人形象,他沖著菲林緩緩俯身,禮帽拿下來行了個禮。
於是菲林知道,這個充滿紳士風度的靈魂,對自己的回答到了尾聲,要走了。
她心中的困惑和歉疚,在對方春風化雨的解答下,被消融了許多。
菲林的執念終於散去。
她開始進入到新的一世。
雖然不知道前路是什麽模樣,也不知道所謂的輪回,到底到了什麽程度才中止。
她卻恍惚中覺得,答案也許就在一次一次體驗不同情感的路上。
……
菲林出生了。
一個東方的戰亂小國。
菲林生下來就是個棄嬰。
她頑強地長大了,在戰亂中學會了怎麽更好的生存,以自己的方式在塵世中翻滾掙紮著。
她這輩子還是個女孩子。
戰亂小國裏生存不易。菲林從小混在乞丐群裏,跟著那些同樣的棄嬰長大,早早學會了怎麽見縫插針的獲得資源生存。
說難聽一點,坑蒙拐騙,如何獲得別人的善良同情,賞一點銅板。
這日子過得渾渾噩噩,菲林長到十二歲時,沒有一次洗幹凈過臉。
乞丐窩裏常年臭烘烘的,哪怕是小孩子也分派系。何況在戰亂的年代裏,孩子也被這樣的世道,催的早熟起來。
菲林是乞丐中難得的女孩兒。
女孩體弱,又靦腆,常常因為搶不過其他的孩子,而活不下去。
菲林是個異類。
她從小身手敏捷,性子又烈,哪怕為了一個滿頭打到頭破血流,也一定要把對方咬下一塊肉來。
她骨子裏藏著勝過男子的剛烈。
這讓她像一只兇殘的小狼崽子,一點點混跡在乞丐窩裏,慢慢熬著長大了。
而在流浪到乞丐窩之前,她也曾經被親人收養過一陣,只是養到六七歲,人家實在是養不活她了,就將她送走了。
菲林不記得自己的爹娘長什麽樣子,畢竟生下來就已經失去了他們。
她依稀記得自己的嬸娘,是一個面容和善的女子。
將她餵養到六七歲,有一日抹著眼淚將她帶了出來,送到了城裏。
“別怪嬸娘,丫丫。城裏的乞丐多,你身子骨不錯,如果機靈一些,是能靠自己活下來的。”
“我將你養到這般年紀,已經盡力了。”
嬸娘其實是她大伯的妻子。雖然和她沒有血緣關系,卻比親大伯對她更加上心。
在被拋棄到來之前,菲林都愛跟在嬸娘旁邊,打心底裏把對方當成自己的親娘。
但這一日,她終於明白,嬸娘不是親娘。
嬸娘待自己好,把她養到六七歲,已經算於她有恩。
她不該也不能再繼續讓嬸娘為難,多占著家裏的一口飯。
菲林從那一日起,成了流浪的孤兒。
不,從前也是孤兒,只是尚且有親人拉扯著,勉強有個家。如今卻成了正兒八經的孤兒,再也找不到自己在這個世上的根。
但不知道為什麽,菲林並不那麽慌張害怕。
她甚至覺得當乞丐的日子有些刺激。
不過是多活一天是一天罷了,亂世本就如此。
城裏的故事比村裏的要多,今日見到那家的紈絝去青樓,明日見到那家的千金小姐去胭脂水粉的鋪子。
就跟看故事似的,雖然菲林也不識字。
但這不影響她在食不果腹的情況下,勉強維持著生存的同時,觀察這個世間所有人的生活。
長安街上的風有時候真刺骨,似乎在達官貴人的腳底下,容不得真正的乞丐停留。
所以他們就連乞討,也要避開貴人們,免得沖撞了他們,給人家帶來晦氣。
菲林無師自通學會了怎麽爬樹翻墻。
她像個敏捷的小猴子,只要是她感興趣的地方,她都能依靠自己淩厲的身手,翻到墻頭上,及時避開別人的發現。
貴人們在家吃的東西,菲林見了嘴饞不已。
真好吃啊。
貴人們過的日子,菲林看了羨慕不已。
真舒服啊。
但這個世道上,更多的似乎還是和她一樣貧苦的百姓。
他們雖然有固定的房子住,但上有苛捐雜稅,下有連綿的災年和饑荒。
百姓們也吃糠咽菜,只能勉強維持家中眾人不死而已。
真奇怪,菲林自己明明也只是個還沒完全長大的孩子,她經常吃不飽,身上也沒有足夠體面的衣服抵抗嚴寒。
但她卻常常對那些過著普通日子的百姓,生出深深的同情。
一個食不果腹的小乞丐,竟然去可憐那些有家住有地方回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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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世,菲林的生命結束了,以一種極為祥和的節奏。
她看過山脈,穿越過海,停留在小小的島嶼上試圖聆聽生命的真相。
結婚生子,體驗過了尋常人的一生。
人世間有這麽多靈魂,每個靈魂的一生,都充斥著不同的悲歡和惆悵。
菲林也在靈魂飄起時,泛起了些許惆悵。
直到卡恩的靈魂出現。
卡恩的靈魂,看著比她要大一圈,似乎是因為輪回的次數更多,找回的能量碎片更多,他的靈魂狀態更加穩定。
當看到菲林時,對方從能量波動中,傳來這樣一個意念。
——“下次我們還做摯友。”
這是卡恩第一次覺得一個靈魂有意思。
和對方結識的那半生裏,就像找到了最親切的家人。
卡恩甚至從自己的靈魂裏,切下一小塊能量團,送給了菲林。
“禮物。”
靈魂之間饋贈的能量團,可以增加本源力量。
菲林懵懂地接過能量團,發現靈魂竟然可以吸收它。
她的頭腦甚至感覺更加清晰了一些。
那種混沌感消去了一些。
卡恩的靈魂飄走後,菲林沈默著看這一世的丈夫艾斯,對方在自己走後不久,也郁郁寡歡走到了生命的終點。
比起一輩子在她面前,顯得過於順從體貼的樣子,真實的艾斯,靈魂狀態顯得更加彬彬有禮一些,瞧著就是個貨真價實的紳士。
他甚至主動朝著菲林的靈魂發去這樣的意念。
——你沒有做錯,沒有對不起。我感謝你的陪伴,這一世我很開心。
菲林:“難道輪回中,作為妻子不應該給予全部的愛和熱情,來回饋對方麽。”
“我沒有做到這一點,你怎麽不怪我?”
她問出了這樣的問題。
艾斯卻像看個孩子一樣,朝著她重新送去了新的意念。
“世上有千千萬萬種夫妻,每一種相處和存在,都沒必要去覆刻。你我都是不同的靈魂,能有幸相遇,發生這樣的羈絆,譜寫這一世的故事,這是緣分。”
“緣分豈是千篇一律的。要在千千萬萬的靈魂中,在恰當的地點和時機,才能遇到一個頻率相似的,共同經歷悲歡離合。”
“我們的故事就很好,不必去羨慕別人的闔家團圓。我扮演了我要的角色,體會到了我想體會的情感,我很滿意。”
艾斯的靈魂變成了一個戴著禮帽的男人形象,他沖著菲林緩緩俯身,禮帽拿下來行了個禮。
於是菲林知道,這個充滿紳士風度的靈魂,對自己的回答到了尾聲,要走了。
她心中的困惑和歉疚,在對方春風化雨的解答下,被消融了許多。
菲林的執念終於散去。
她開始進入到新的一世。
雖然不知道前路是什麽模樣,也不知道所謂的輪回,到底到了什麽程度才中止。
她卻恍惚中覺得,答案也許就在一次一次體驗不同情感的路上。
……
菲林出生了。
一個東方的戰亂小國。
菲林生下來就是個棄嬰。
她頑強地長大了,在戰亂中學會了怎麽更好的生存,以自己的方式在塵世中翻滾掙紮著。
她這輩子還是個女孩子。
戰亂小國裏生存不易。菲林從小混在乞丐群裏,跟著那些同樣的棄嬰長大,早早學會了怎麽見縫插針的獲得資源生存。
說難聽一點,坑蒙拐騙,如何獲得別人的善良同情,賞一點銅板。
這日子過得渾渾噩噩,菲林長到十二歲時,沒有一次洗幹凈過臉。
乞丐窩裏常年臭烘烘的,哪怕是小孩子也分派系。何況在戰亂的年代裏,孩子也被這樣的世道,催的早熟起來。
菲林是乞丐中難得的女孩兒。
女孩體弱,又靦腆,常常因為搶不過其他的孩子,而活不下去。
菲林是個異類。
她從小身手敏捷,性子又烈,哪怕為了一個滿頭打到頭破血流,也一定要把對方咬下一塊肉來。
她骨子裏藏著勝過男子的剛烈。
這讓她像一只兇殘的小狼崽子,一點點混跡在乞丐窩裏,慢慢熬著長大了。
而在流浪到乞丐窩之前,她也曾經被親人收養過一陣,只是養到六七歲,人家實在是養不活她了,就將她送走了。
菲林不記得自己的爹娘長什麽樣子,畢竟生下來就已經失去了他們。
她依稀記得自己的嬸娘,是一個面容和善的女子。
將她餵養到六七歲,有一日抹著眼淚將她帶了出來,送到了城裏。
“別怪嬸娘,丫丫。城裏的乞丐多,你身子骨不錯,如果機靈一些,是能靠自己活下來的。”
“我將你養到這般年紀,已經盡力了。”
嬸娘其實是她大伯的妻子。雖然和她沒有血緣關系,卻比親大伯對她更加上心。
在被拋棄到來之前,菲林都愛跟在嬸娘旁邊,打心底裏把對方當成自己的親娘。
但這一日,她終於明白,嬸娘不是親娘。
嬸娘待自己好,把她養到六七歲,已經算於她有恩。
她不該也不能再繼續讓嬸娘為難,多占著家裏的一口飯。
菲林從那一日起,成了流浪的孤兒。
不,從前也是孤兒,只是尚且有親人拉扯著,勉強有個家。如今卻成了正兒八經的孤兒,再也找不到自己在這個世上的根。
但不知道為什麽,菲林並不那麽慌張害怕。
她甚至覺得當乞丐的日子有些刺激。
不過是多活一天是一天罷了,亂世本就如此。
城裏的故事比村裏的要多,今日見到那家的紈絝去青樓,明日見到那家的千金小姐去胭脂水粉的鋪子。
就跟看故事似的,雖然菲林也不識字。
但這不影響她在食不果腹的情況下,勉強維持著生存的同時,觀察這個世間所有人的生活。
長安街上的風有時候真刺骨,似乎在達官貴人的腳底下,容不得真正的乞丐停留。
所以他們就連乞討,也要避開貴人們,免得沖撞了他們,給人家帶來晦氣。
菲林無師自通學會了怎麽爬樹翻墻。
她像個敏捷的小猴子,只要是她感興趣的地方,她都能依靠自己淩厲的身手,翻到墻頭上,及時避開別人的發現。
貴人們在家吃的東西,菲林見了嘴饞不已。
真好吃啊。
貴人們過的日子,菲林看了羨慕不已。
真舒服啊。
但這個世道上,更多的似乎還是和她一樣貧苦的百姓。
他們雖然有固定的房子住,但上有苛捐雜稅,下有連綿的災年和饑荒。
百姓們也吃糠咽菜,只能勉強維持家中眾人不死而已。
真奇怪,菲林自己明明也只是個還沒完全長大的孩子,她經常吃不飽,身上也沒有足夠體面的衣服抵抗嚴寒。
但她卻常常對那些過著普通日子的百姓,生出深深的同情。
一個食不果腹的小乞丐,竟然去可憐那些有家住有地方回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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