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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076 兔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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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076 兔耳朵

“這是什麽?這是兔子耳朵?”

郁秋沒忍住, 伸手摸住了那兩只長長的耳朵。

這兩只耳朵看起來很像是兔子的耳朵,而且是溫暖的淺咖色,是那種很常見的垂耳兔的耳朵。

兩只耳朵是最開始的時候受到驚嚇豎起來, 但很快又軟趴趴的耷拉下來,可憐兮兮的垂成折耳。

手底下的觸感特別好,絨毛細膩絲滑, 剛開始摸的時候還是正常溫度, 她多揉了兩下, 這雙耳朵就變得溫熱,甚至還有點發燙。

郁秋十分好奇:“這是你哪裏弄來的新道具?什麽時候準備的?”

她感覺自己好像都沒眨眼, 對方頭頂就突然冒出了這一對耳朵,與其說是魔術,倒不如說是魔法。

“秋……秋秋……”

郁秋的手掌控著這一雙兔子耳朵, 她的手很漂亮。

在這裏待了大半年,這具身體被她養得很好,而且慢慢的變得越來越像上輩子的自己。

這是一雙細長型的手,指若削蔥根,指節分明的手指如同剝了外殼的白嫩筍尖。

她的指甲因為工作的原因修剪的很圓潤, 基本都是貼著甲床多一點點,只有大拇指的指甲為了方便開東西,稍微留長了半厘米。

現在, 她就是用右手拇指的指甲輕輕的刮過兔子的耳朵,動作緩慢,但是力道很有節奏,輕攏慢撚抹覆挑,能夠讓後者感受到非常明顯的被掌控感。

兔子的耳朵是長長窄窄的,折下來的耳朵只有一面是覆蓋著柔軟細長且厚實的絨毛, 另外一面只有很短的薄絨毛,可以隱隱約約看到耳朵上交織分布的紅色血管。

沒有了絨毛的遮擋,內裏的一面更加熾熱,也更加敏感。

她手一動作,那些血管就更加明顯,似乎血液都在沸騰,激烈的在血管當中奔湧。

林知序整個身子都軟了下去,直接跪趴在郁秋面前。

低低喘了起來,他喘的很好聽,眼波蕩漾,眸帶春色,像是到了春天季節的獸類,而那雙耳朵,就是掌控他身體的特別開關。

很顯然,這個耳朵並不是人類制造出來鑲嵌在外部的工具,而是生長在林知序腦袋上,確確實實和他相連在一起的新生器官。

“你不是說自己是水母嗎?怎麽現在又多出了兔子耳朵?水母和兔子也能混血,沒有生物隔離的嗎?”

自然界中,不同物種確實能夠繁育後代,雖然繁育出來的後代無法再次繁衍。

但這種混血也是相近的物種,比如說獅虎獸都屬於貓科,馬和驢也屬於馬科,生長於草原的兔子和生長於海洋的水母,那是天差地別的兩個物種。

“我……我……也不知道”

林知序看起來實在是太可憐了,完全無法正常的思考。

眼睛都變得像兔子那樣紅紅的,但是跟紅眼病那種眼白帶血絲的紅不一樣,他是原本黑白分明的瞳孔變成兔子那樣,整雙眼睛都是紅寶石的顏色。

他感覺自己的命脈都被戀人精準的拿捏住,實在是可憐極了,大腦無法思考,完全是順著自己的本能在動作。

被玩弄的兔子有一種糜艷的風情,圓溜溜的紅眼睛微微泛白,艷粉色的舌頭都誇張得吐出來,像是那種漫畫裏面的兔男郎。

區別在於他沒有穿黑絲,穿的是相對來說比較居家寬松的睡衣。

可是睡衣現在也很不像話,上衣被掀開來了,露出了雪白的肚皮。

在郁秋收手的時候,他卻本能的向前,含住細白的指尖,請求戀人的愛憐:“秋秋,你再摸摸我。”

小動物被摸摸是真的很舒服的,那是一種很特殊的愉悅感。

戀人之間會本能的渴望撫摸,比起繁衍動作,不含任何綺念的,單純的親吻和擁抱其實更能討人喜歡。

因為這樣的動作裏面傾註的情感是純潔的,這純粹無瑕的愛情,而不是單純的為了追求歡愉。這種小動作可以讓他得到心靈上的滿足感。

他總算是體會到了小黑小白他們被順毛的快樂,於是央求著想要更多一點的愛撫。再多順順毛吧。

林知序喃喃說:“我想要被秋秋摸摸毛,想要和他們一樣,想要變成一只兔子,而不是水母。”

人類有一句話,叫做世界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從此便有了路。還有一句話叫做,謊言說多了會成真。

他長出兔子耳朵大概也是這麽個情況,平常的時候總是扮演兔子,內心非常希望自己也能變成可愛的毛茸茸。

因為郁秋喜歡小動物,除了喜歡他們可愛的外形,最喜歡的就是這種手感很好的絨毛。

毛發軟軟的,香香的,細密光滑,頂尖的皮草就是比人工科技要更好摸一些,令人愛不釋手。

要是長在會動的小動物身上,那就增加了新鮮感,顯得更加生動可愛。

這樣的渴求開發了他的特殊能力,他無師自通,自己學會了化形。

兔子是自然界中很好的一種小動物,怯懦膽小無害,又很敏感,還很能生。

這是他刻在心中的渴求,如果變成一只膽小可憐的兔子的話,哪怕是幹了壞事,也會輕易的被原諒。

小貓咪打翻了家裏的碗,撓壞了家裏的沙發,都會被鏟屎官輕而易舉的原諒,只要它長得足夠可愛,抖動那雙三角形的貓耳,晃晃尾巴要不要叫兩聲?就能輕而易舉的獲得寵愛。

林知序一直都很貪心,他想要得到這樣的寵愛,但是家裏已經有貓,有狗有豬有雞有鳥。

(鳳凰:都說了鸚鵡不是小雞!)

一旦變成同樣的物種,那就存在競爭關系,林知序要做獨一無二的兔子,不想變成第二只貓。

郁秋的手指在林知序的睡衣上擦掉粘上的那點唾液,她語氣帶了點嫌棄,自然不是真的嫌棄,更像是在嗔怪:“真是的,我還沒洗手呢,你也不嫌臟。”

剛摸過了毛茸茸的兔子耳朵,細長的兔子毛都粘下來幾根。

林知序的兔子耳朵很真實,和真正的小動物一樣,竟然還會有浮毛,稍微刮蹭一遍,就掉了一些細細的,淺褐色的兔子毛。

她的手順著線條流暢的脊椎骨往下,摸到了一個凸起來的東西,砰,那是從睡褲裏面跳出來的一截兔尾巴。

林兔子不僅有耳朵,還有兔尾巴,握在手裏是一個圓圓的兔子球,嘗試著往外輕輕一拉,就像是真正的兔子那樣,很絲滑的拉開了。

兔子的尾巴其實並不短,身長30厘米的垂耳兔,兔子尾巴可以達到10厘米那麽長。

林知序長了一些個,有1米8那麽多,好在他的尾巴倒沒有60厘米那麽誇張,但是拉出來,也可以纏繞郁秋的手掌兩圈,完全的把她的手包裹住,像是戴上了一只兔毛手套。

林知序又發出了,很誇張的叫聲,郁秋松了手,秋老虎還是很厲害,雖然房間裏開了空調,冷氣十足,但是戴厚厚的兔毛手套還是有點超前了。

郁秋把手收回來,她十分好奇的問:“你能像變成水母一樣,整個人都變成兔子嗎?”

林知序從餘韻中回過神來,有些失焦的眼睛重新有了亮光:“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試試。”

他最開始的時候也沒有掌控好那些多出來的觸手,是經過了一段時間之後才熟練的用觸手工作,將它們收放自如。

後來出了夢魘蜘蛛事件,他才突然一下子學會了變成小水母。

兔子的耳朵和尾巴長出來是一件很突然的事情,他沒有經驗,也不敢打包票。

“嗯……好像不行。”林知序有些沮喪,“沒辦法變成兔子。”

“那你能把自己的耳朵和尾巴收起來嗎?”

他要是一直保持現在這個樣子,他是日後都沒辦法出門了,就算是用頭巾包裹,那萬一風把頭巾吹跑了,很容易出個意外。

盡管林知序愛宅家,可自己不想出門跟不能出門,差別其實還是很大的。

“你不喜歡我的兔子和耳朵嗎,為什麽要收起來。”

因為自己不能夠熟練的變成兔子,林知序很擔心收出來之後沒辦法變出來,這可是他費盡心機挖空心思長出來的兔耳朵,並不是很願意收回去。

好歹也得讓秋秋玩夠本。

“可是這樣子的話,你沒辦法出門見人。”

“那就不出門好了,秋秋你剛做完任務可以休假的對吧,這兩天你在家裏陪我不好嗎?”

林知序眨了眨眼睛:“至少等你把兔耳朵玩膩了。”

郁秋咳了一聲:“說什麽呢。”

不要說的她好像滿腦子黃色廢料一樣。

她從來都不是那種喜歡變化的人,反而非常的念舊。過日子也更喜歡穩定,細水長流,而不是那種起起伏伏,跌宕刺激,何紅過山車一樣的日子。

再說了,穿越這種事情本來就夠刺激了,世界突變,可能迎接末世,她還有異能,這些離奇元素已經夠多了,她就希望自己的感情生活能穩定點。

她溫聲說:“林知序,不會玩膩的,就算你沒有兔子耳朵,我也不會有膩了你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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