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 第61章 60 Always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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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1章 60 Always you

山頂的夜有些涼。

楚熠坐在長椅上,點燃一支煊赫門。和出國後第一次吸煙一樣,嗓子推拒尼古丁的侵入,但他把每一口都吸到最深處。

煙霧和冷風一起卷進氣管,他咳嗽起來,肩膀簌簌地抖,喉嚨深處湧上一股異樣。

他不太在意地用拇指蹭掉唇角的汙垢,煙頭在指間,無人理會地靜靜燃燒著。

對面,墓碑上的印制照片是張燦爛的笑臉,背景裏黑漆漆的海,碑下放著新鮮的、整齊排列的罐頭。

都想起來了。

這照片是他親手照的。

七年前,樂隊沙龍決賽那天,赤道奪冠,結束後一行人瘋跑到海邊,煙花棒在黑夜中如流星劃過,螺螄粉一跑一跳,追逐著迎風奔跑的少年。

他打開閃光燈,用手機拍了許多。

有人,有狗,後來都刪了。

沒想過,怎麽可能想過——自己拍的照片,會變成墓碑上的瓷像。

生生把自己拖到墓碑邊,在很近的距離,他看到照片下有一行極不易察覺的全小寫花體英文,是碑的墓志銘。

低聲讀完,再無什麽鎮定自持,他癲而癡地笑,笑得越來越大聲。

最後一個單詞,三個字母,中文意思是“死”,每個語言中最為殘酷的詞匯,把他忽略的、不敢面對的東西,一件件串聯成線,或鋒利的刀,劈開事實,露出血淋淋的真相。

……“幾年前有只狗,死的時候好像是瞞著主人給火化了,埋我們這兒來了。”

……“火化不是我讓的,我想等你看它最後一眼的……”

……“那狗主人瘋了,大雨天的跑來挖墳。”

……“把骨灰盒揣懷裏,在墓地裏睡了一宿,差點沒死這兒。”

……“第二天讓人看見了,叫120來拉走的,聽說到了醫院都死活不撒手,也不知道後來人救回來沒。”

……“怪我太廢物,沒看住,但我沒想,沒想害你差點死了……”

四肢不受控制地癱軟。

不想這樣的,像廢物一樣。但嗓子像被鈍刀切開了,碾過神經,血液從喉間漫進胸腔,流向四肢,一陣陣地發麻,指甲掐進掌心也毫無感覺。

是這樣嗎?

死亡是這種感受嗎?

你躺在這的那個晚上……

又在想什麽呢?

……“就說對不起,我很想你吧。”

……“楚熠,別這樣。”

……“你說是就是吧。”

……“所以是不是我昨天被捅死了,你就能接受我了?”

他一根接一根地抽。直到一包煙吸完,忽然覺得很暈,大概是尼古丁中毒。

怕把碑弄臟,連滾帶爬,狼狽地跌進泥地裏,止不住地嘔,細微的痛楚放肆蔓延著,從喉管開始,一直蔓延到神經、血管的末梢。

視線模糊,眼淚砸進泥土,他擦幹凈,重新倚回去,用手不斷地摩挲那行字,似叢林中受傷的幼獸,發出壓抑的低鳴,似風穿過斷壁。

那墓志銘寫的是——

i'll love you till the day that i die.

“而我愛你,至死不渝。”

當晚沒有下雨。

楚熠和他的小狗一起,度過了安然的一個夜晚,說很多悄悄話,用不慎悅耳的嗓音唱歌給它聽。哄它說,你不要怪他,你很聰明的對不對?你是世界上最聰明的小狗。你知道的,是我壞。所以……別怪他。

從頭到尾都沒有什麽鬼。

如果真的有……

那是他的神在保護他。

*

翌日清晨,他按時回家,洗了很久的澡,洗凈滿身風塵,把自己打扮成正常的、英俊的模樣。

吹好頭發後,他收到消息。

航班恢覆,梁碩提前回來,問他在哪。

楚熠沒答,說我去找你。梁碩問他嗓子怎麽了,楚熠還是不答,只說你在家等我,哪都不要去。

不一會兒,門禁密碼發過來,是2123。

楚熠變得很聰明。

他懂了。

3月21日。

9月23日。

21,23。

制作人2123。

是他的制作人梁碩。

他開車進別墅區,停到那輛purosangue邊上,按下密碼,上樓。

一層空空蕩蕩,窗簾半拉,幾縷很暖的陽光灑下來。

他叫了幾聲,沒人應。

二層傳出隱約的音樂聲,令楚熠想起上次在這裏留宿聽到的動靜。

循聲走上二樓。

同時收到消息,裴叔發來的,是Oasis買家的手機號。

到了二樓,不遠處,楚熠找到音樂聲的來源——是那扇隱秘的門,阿姨向他介紹過的、這棟房子的禁區。

他知趣地離開,隨手撥出剛收到的號碼。

幾乎是立刻,屋裏的音樂聲停了,替換成不那麽悅耳的鈴聲。

楚熠轉過頭,心跳變得很快。鈴聲還在繼續,他緩緩踱步過去,曲起食指,輕輕叩門。

與此同時,屏幕最上方跳出提示,是裴叔發來的第二條消息,寥寥幾句,勾勒出塵封六年的真相。

推開門的剎那,玻璃上跳動的光點晃得楚熠瞇起眼睛——耳邊響起並行的雙音軌。

“餵。”

一片陰影掠過,楚熠睜開眼。

暖陽在室內靜靜流淌。

他看到墻上Nirvana的海報,地上的黑白地毯,兩張頂墻橫豎擺放的床,以及曾經在這個空間裏,被他反覆用骯臟的想法**過的人。

梁碩眼神一滯,想要掛電話,但已經來不及了。

楚熠搶過手機,看到自己的號碼,然後與梁碩對視,在那雙眼睛裏看到不該屬於他的慌亂。

都懂了。

2123是他。

買下Oasis的是他。

覆刻他們曾同住過的房間當作秘密基地的人是他。

騙了他很久很久的人是他。

愛了他很久很久的人,還是他。

在他無數次追問,活著到底是為了什麽,臺上臺下,人前人後,熱鬧的安靜的空曠的擁擠的地方,像個瘋子一樣,思念他,恨他,質問自己,質問他:到底為什麽拋棄我,為什麽不喜歡我,我做錯了什麽要這樣對我,為什麽不能陪我走到最後的時候……

梁碩一直在愛他。

痛苦地、瀕死地愛著他。

至今還在愛他。

內心被漲滿了,心疼、難過、興奮……還有各種不可名狀的情緒,急需尋找一個出口。他氣勢洶洶,轉身把梁碩按在門上,深深地吻,舔牙床,舌尖直抵到喉嚨裏,反覆攪他的舌頭,吻得毫無章法。

梁碩後腦被頂在那塊玻璃上。那是塊不怎麽結實的花玻璃,紋路像舊時代的教堂窗欞,又像水汽在時間裏凝結的痕跡。

而他們就這樣擁在一起,淩亂而瘋狂地吻著。

室內的一切都和七年前別無二致。

斑駁的墻皮,掉皮的沙發,泛黃的海報,一個破舊窄小的地方。

那雙藍色的眼睛裏蕩著粼粼的海,楚熠覺得自己七魂去了六魄,拿指腹去揉梁碩的眼角,滿心滿眼都是他。

魚歸淵、燕歸巢,兩千二百二十三個日夜,梁碩終於在故事開始的地方,接回了自己迷路的男孩——

他的主唱。

他喉頭發緊,問:“這次還跑嗎?”

他的主唱變回當年亮出獠牙的小獅子,啃咬他的耳垂,恨恨地說:“我跑不掉了。”

“我早就是你的了。”

如果可以重回十七歲那年,我會在看煙花的海邊牽你的手,在北京早春的Oasis睜開眼睛和偷親我的你接吻,在我假裝以藥物作用為名要挾你第一次幫我**的時候說喜歡你,在我十八歲生日那天說你是我的另一半橘子然後不允許你回答,在離開你的那個淩晨三點鐘轉頭……

返回床邊,叫醒你,說我愛你。

說別離開我,我也不離開你。

如果這個世界容不下我們……

那就私奔吧。

不要被命運找到。

畢竟這世界太操蛋了。

而我愛你,至死不渝。

【作者有話說】

Birds of a Feather - Billie Eilish

標題來自歌詞裏的“I’ll love you till the day that I die”

結尾的“不要被命運找到”原文來自簡媜《陪我散步吧》

接下來會進入全書最後一個P章,也是這個故事在我腦海中最初的雛形,算私心最想寫的部分,大概七、八章

再回來就是尾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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