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縱馬 他在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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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縱馬 他在誅心。
“颯爽英姿, ”程川說,“馬背上的時光一定很快意。”
“是的,格外自由,那種感覺我銘記了一生。”
“每一個來的客人你都要和他們覆述一遍自己年輕時候的事跡, 好的, 現在全世界都知道在遙遠的南美大陸,阿根廷, 一座小牧場裏, 曾有一個縱馬馳騁的女人了。”一個老頭從廚房探出身, 左腿微跛, 和伊莎貝爾一般拄著拐杖,用帶口音的英語道,“老姑娘,你的故事可以晚些再講,現在, 先讓我們遠道而來的年輕小夥子們喝口馬黛茶好嗎?”
“別見怪,他就是嫉妒我。”伊莎貝爾笑瞇瞇地坐到沙發上。
“叫我羅伯托就好。”老頭一雙手布滿老繭,拎著一個銅制茶壺給幾人倒茶,“嘗嘗我煮茶的手藝, 夥計們。”
考慮衛生問題,羅伯托的招待並未依照傳統僅用一個茶杯眾人傳飲, 而是一人一個葫蘆杯。
伊莎貝爾推過來一碟雕花銀盤托著的玉米餅:“感覺苦的話, 搭配玉米餅一起吃會好很多。”
程川謝過, 依照她的建議嘗試, 馬黛茶入口微苦,尾調卻回甘清爽,玉米餅外焦脆裏軟糯, 黃油香氣濃郁,的確好味。
二人一邊飲茶一邊聽伊莎貝爾說著過去的故事,時光如水,就這樣靜悄悄從壺嘴流過了。
兩位老人的兒子托馬斯與兒媳弗洛拉天色完全轉黑後方才回來,一見面便給了他們一個大大的擁抱:“你們是影視明星嗎兄弟,若要給我接待過的住客們頒獎,‘最帥氣獎’非你們莫屬。”
很會說話的老板,程川報以微笑:“希望您不是對每一位新來的住客都這麽說。”
“上帝見證,僅有你們。”他看向一旁的妻子,“弗洛拉也可以作證。”
弗洛拉懶得搭理他:“沒錯,沒錯,說謊的人鼻子變長——好了男士們,拋棄你們的客套,讓我們坐下來,開始用餐好嗎?”
食物都是些當地家常菜,不甚豐盛,但烹飪用心得當,味道還是不錯的。六人圍桌而坐,晚餐在一片和樂融融中進行。
“來一個高喬人家裏住宿,若沒能讓你們體驗一下騎在馬背上的感覺,對我來說那就是一個巨大的過錯!”托馬斯喝了不少奇恰酒,醉意上頭,大著舌頭說話,“當年我第一次騎烈馬,那家夥揚起前蹄時我都能在它的眼睛裏看見自己的倒影——嘿!小得像只兔子,瑟瑟發抖。”
弗洛拉扶額:“快別說了……”
托馬斯拍拍程川肩膀,咧嘴一笑:“但你猜後來怎麽著?我揪住它的鬃毛湊到它耳邊說‘我還沒吃過馬肉呢,兄弟,今晚咱們一起嘗嘗’,它就慢下步子了!”
眾人:“……”
“所以別怕,只要你比畜生更畜生,就沒有馴服不了的畜生!”他將一頂翹邊牛仔帽遞給高高瘦瘦的青年,“征服安迪,它必不可少。”
晨光從牧場盡頭漫過來,給萬物均鍍上了一層毛茸茸的金邊。程川接過托馬斯手中的帽子戴上,踩著露水走向那匹棗紅色、名為“安迪”的駿馬。
“上馬有講究的,你先看我示範一遍。”托馬斯走到安迪身側,伸手按住了它的脖子,掌心順著鬃毛滑向肩部,“先讓它聞聞你的味道——我稱之為自我介紹,畜生也喜歡有禮貌的人嘛。”
覺察陌生人類的靠近,棗紅馬警覺地打個響鼻,甩了甩尾巴,沒給程川一個眼神,卻在主人的手掌下漸次垂了腦袋,耳朵輕輕抖動著,也不知是在抗議還是撒嬌。
“程川,看好了!”托馬斯說罷,稍微側過身子,左手牽著連接籠頭的韁繩,右手虛扶馬鞍。然後左腳踩進馬鐙,膝蓋微屈,右腿輕捷一跨——整個人便有如被風托舉,穩穩落到了鞍上。
“動作關鍵在三點成一線,腳、臀和手要配合協調。”馬背上的人坐直腰背,韁繩在掌間松松繞了一圈,“拉住韁繩時別像在拔河,這是你和馬溝通的媒介,呃,怎麽說呢,它就是你和馬交談的舌頭。”
話音落下,托馬斯輕抖韁繩,安迪緩步向前。高喬人的軀體隨馬步上下輕晃,宛若浮在水面的木舟。
“輪到你了。”托馬斯沒騎太久,翻身下馬後,把繩子遞給程川。後者腦海中回放著對方的示範動作,先“自我介紹”了一番。
安迪沒有特別大的抗拒反應,程川喉嚨發緊,繼續照貓畫虎,左腳踩入馬鐙。
“踩穩,別用腳尖,整個腳底發力。”托馬斯提醒他。
程川深吸一口氣,踩蹬、擡右腿行雲流水,一呵而就。唯一的疏漏是重心沒找準,膝蓋重重磕在了馬腹上,安迪當即不耐煩地踏蹄。他膽戰心驚,慌忙抓住鞍橋,半個身子掛在馬側,成了片被風吹歪的樹葉。
“屁股先上去,右腿別踢它!”托馬斯趕緊幫忙安撫烈馬,程川也乘機將腿甩過馬背,可算成功坐正,攥著繩子的兩只手力度大到指節泛白。
托馬斯用折起的馬鞭戳了戳菜鳥僵硬的肩胛骨:“肩膀下沈,不要像只縮脖子的鵝。手擡高,握住前鞍,對,像在端一碗水。”
程川剛調整好手勢,通人性太過的安迪玩心大起,忽然小跳一步,驚得他往後一仰,韁繩猛地繃緊。
“別拽死!感覺馬要動時用膝蓋夾它,而非用手勒。”托馬斯一面教程川,一面怒目切齒警告安迪,“怎麽,仍是想嘗馬肉的滋味嗎夥計?”
程川松開繩索,試探性地拿膝蓋碰了碰馬腹,安迪也不知是不是真聽懂了托馬斯的話,竟沒再鬧騰,邁出步子。馬鞍上的人渾身肌肉緊繃,腰板挺直,已經不能共情昨晚答應托馬斯今日要學騎馬的自己。
托馬斯維持與他們相同的速度前行:“腰別僵著,保持你平時走路的自然,跟著安迪的節奏晃就行。慢慢來,先學會讓馬走直線……”
榮崢系統學過馬術,騎是會騎的,奈何如今硬件限制了發揮,程川也不讓他靠近,只能在一旁提心吊膽地觀摩。
好在程川學習能力很強,熬過一開始的生疏,逐漸適應找到感覺後,就漸入佳境了。
馬背上的青年在朝陽裏抖動韁繩,棗紅馬聽話地繞過木樁,面臨一只驟然竄出的野兔導致駿馬尥蹶子的突發狀況時,也能迅疾拽住繩子調整,整套動作連貫得如同草場上掠過的風。
托馬斯發出驚呼,朗聲大笑,應該是說了些誇讚的話,但榮崢沒聽清。他目中只有坐在馬背上的青年,只看得見對方左手拍了拍駿馬的脖頸,陽光籠罩著他的發梢,雙眸亮得驚人,唇角揚起的笑恣意疏狂,仿佛他生來就屬於馬背,屬於草原。
榮崢原本不遠不近地跟在他們旁邊,這會兒卻緩慢止了步,定定站在原地,望著光裏的青年肩胛骨隨控馬動作隆起,宛如兩片振翅欲飛的蝶翼。
程川已經摸索出門道掌握技巧,托馬斯不再亦步亦趨,退到了榮崢身邊,掏出打火機點燃一根煙卷:“你的朋友骨子裏有高喬人的血。”
這是很高的評價了,榮崢偏頭看他,高喬人眼角皺紋內嵌著濃厚的讚賞。
“瞧著吧,不出三天,這小子能騎著安迪追上風速。”托馬斯彈了彈煙灰,轉頭看向身旁的男人,眼珠子忽地狡黠一轉,“收斂點老兄,你知道你盯著他的眼神看上去像是分分鐘要拉他做.愛嗎。”
外國人出言孟浪,榮崢臉皮是能砌城墻的,倒沒幾分不好意思,依舊放在程川身上沒移開。後者正在嘗試讓駿馬慢跑,隨著馬蹄在草地上敲出富有韻律的節奏,青年身影漸漸和馬背重疊,一齊融入遠山。
一幅濃墨重彩的油畫,榮崢腦子裏忽地冒出如此念頭。也是在這一刻,他豁然大悟,明了為什麽程川應許自己留在他身邊。
青年像一株卷柏,在幹旱缺水時枝葉會收縮成球狀,以一種“假死”狀態牢牢鎖住體內珍貴的最後一滴水——一如面對來自外界的傷害。
卷柏經年缺水幹枯,即使喪失九成以上水分,仍會在雨水降臨那一秒煥發生機,外形在幾個小時內,便可從枯枝狀態恢覆至健康飽滿。
程川也一樣。
他不恨他了,情緒狀態也不覆六十六號公路時木然、什麽都不在乎。當程川不再受累於過往,完成心靈上的自我救贖,那些回歸到自己身上的愛意就像雨水,讓他重新覆活、生長,生機勃勃。
然而這一切,都與榮崢無關了。
程川多了解他啊,他要他看著。看他的快樂、悲傷、平靜、焦慮、憤怒、懊悔、圓滿、遺憾……都不再與他有關。看他們身體上相距不過咫尺,精神上卻隔山隔海,天各一方。
殺人不過頭點地,他在誅心。
榮崢望向遠方,看到程川膽大妄為到敢在馬背上展開手臂,擁抱住整座草原的風。青年純白的衣衫被晨風吹得鼓脹,宛如一張高揚的帆,終究將他帶向某個他永遠無法企及的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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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颯爽英姿, ”程川說,“馬背上的時光一定很快意。”
“是的,格外自由,那種感覺我銘記了一生。”
“每一個來的客人你都要和他們覆述一遍自己年輕時候的事跡, 好的, 現在全世界都知道在遙遠的南美大陸,阿根廷, 一座小牧場裏, 曾有一個縱馬馳騁的女人了。”一個老頭從廚房探出身, 左腿微跛, 和伊莎貝爾一般拄著拐杖,用帶口音的英語道,“老姑娘,你的故事可以晚些再講,現在, 先讓我們遠道而來的年輕小夥子們喝口馬黛茶好嗎?”
“別見怪,他就是嫉妒我。”伊莎貝爾笑瞇瞇地坐到沙發上。
“叫我羅伯托就好。”老頭一雙手布滿老繭,拎著一個銅制茶壺給幾人倒茶,“嘗嘗我煮茶的手藝, 夥計們。”
考慮衛生問題,羅伯托的招待並未依照傳統僅用一個茶杯眾人傳飲, 而是一人一個葫蘆杯。
伊莎貝爾推過來一碟雕花銀盤托著的玉米餅:“感覺苦的話, 搭配玉米餅一起吃會好很多。”
程川謝過, 依照她的建議嘗試, 馬黛茶入口微苦,尾調卻回甘清爽,玉米餅外焦脆裏軟糯, 黃油香氣濃郁,的確好味。
二人一邊飲茶一邊聽伊莎貝爾說著過去的故事,時光如水,就這樣靜悄悄從壺嘴流過了。
兩位老人的兒子托馬斯與兒媳弗洛拉天色完全轉黑後方才回來,一見面便給了他們一個大大的擁抱:“你們是影視明星嗎兄弟,若要給我接待過的住客們頒獎,‘最帥氣獎’非你們莫屬。”
很會說話的老板,程川報以微笑:“希望您不是對每一位新來的住客都這麽說。”
“上帝見證,僅有你們。”他看向一旁的妻子,“弗洛拉也可以作證。”
弗洛拉懶得搭理他:“沒錯,沒錯,說謊的人鼻子變長——好了男士們,拋棄你們的客套,讓我們坐下來,開始用餐好嗎?”
食物都是些當地家常菜,不甚豐盛,但烹飪用心得當,味道還是不錯的。六人圍桌而坐,晚餐在一片和樂融融中進行。
“來一個高喬人家裏住宿,若沒能讓你們體驗一下騎在馬背上的感覺,對我來說那就是一個巨大的過錯!”托馬斯喝了不少奇恰酒,醉意上頭,大著舌頭說話,“當年我第一次騎烈馬,那家夥揚起前蹄時我都能在它的眼睛裏看見自己的倒影——嘿!小得像只兔子,瑟瑟發抖。”
弗洛拉扶額:“快別說了……”
托馬斯拍拍程川肩膀,咧嘴一笑:“但你猜後來怎麽著?我揪住它的鬃毛湊到它耳邊說‘我還沒吃過馬肉呢,兄弟,今晚咱們一起嘗嘗’,它就慢下步子了!”
眾人:“……”
“所以別怕,只要你比畜生更畜生,就沒有馴服不了的畜生!”他將一頂翹邊牛仔帽遞給高高瘦瘦的青年,“征服安迪,它必不可少。”
晨光從牧場盡頭漫過來,給萬物均鍍上了一層毛茸茸的金邊。程川接過托馬斯手中的帽子戴上,踩著露水走向那匹棗紅色、名為“安迪”的駿馬。
“上馬有講究的,你先看我示範一遍。”托馬斯走到安迪身側,伸手按住了它的脖子,掌心順著鬃毛滑向肩部,“先讓它聞聞你的味道——我稱之為自我介紹,畜生也喜歡有禮貌的人嘛。”
覺察陌生人類的靠近,棗紅馬警覺地打個響鼻,甩了甩尾巴,沒給程川一個眼神,卻在主人的手掌下漸次垂了腦袋,耳朵輕輕抖動著,也不知是在抗議還是撒嬌。
“程川,看好了!”托馬斯說罷,稍微側過身子,左手牽著連接籠頭的韁繩,右手虛扶馬鞍。然後左腳踩進馬鐙,膝蓋微屈,右腿輕捷一跨——整個人便有如被風托舉,穩穩落到了鞍上。
“動作關鍵在三點成一線,腳、臀和手要配合協調。”馬背上的人坐直腰背,韁繩在掌間松松繞了一圈,“拉住韁繩時別像在拔河,這是你和馬溝通的媒介,呃,怎麽說呢,它就是你和馬交談的舌頭。”
話音落下,托馬斯輕抖韁繩,安迪緩步向前。高喬人的軀體隨馬步上下輕晃,宛若浮在水面的木舟。
“輪到你了。”托馬斯沒騎太久,翻身下馬後,把繩子遞給程川。後者腦海中回放著對方的示範動作,先“自我介紹”了一番。
安迪沒有特別大的抗拒反應,程川喉嚨發緊,繼續照貓畫虎,左腳踩入馬鐙。
“踩穩,別用腳尖,整個腳底發力。”托馬斯提醒他。
程川深吸一口氣,踩蹬、擡右腿行雲流水,一呵而就。唯一的疏漏是重心沒找準,膝蓋重重磕在了馬腹上,安迪當即不耐煩地踏蹄。他膽戰心驚,慌忙抓住鞍橋,半個身子掛在馬側,成了片被風吹歪的樹葉。
“屁股先上去,右腿別踢它!”托馬斯趕緊幫忙安撫烈馬,程川也乘機將腿甩過馬背,可算成功坐正,攥著繩子的兩只手力度大到指節泛白。
托馬斯用折起的馬鞭戳了戳菜鳥僵硬的肩胛骨:“肩膀下沈,不要像只縮脖子的鵝。手擡高,握住前鞍,對,像在端一碗水。”
程川剛調整好手勢,通人性太過的安迪玩心大起,忽然小跳一步,驚得他往後一仰,韁繩猛地繃緊。
“別拽死!感覺馬要動時用膝蓋夾它,而非用手勒。”托馬斯一面教程川,一面怒目切齒警告安迪,“怎麽,仍是想嘗馬肉的滋味嗎夥計?”
程川松開繩索,試探性地拿膝蓋碰了碰馬腹,安迪也不知是不是真聽懂了托馬斯的話,竟沒再鬧騰,邁出步子。馬鞍上的人渾身肌肉緊繃,腰板挺直,已經不能共情昨晚答應托馬斯今日要學騎馬的自己。
托馬斯維持與他們相同的速度前行:“腰別僵著,保持你平時走路的自然,跟著安迪的節奏晃就行。慢慢來,先學會讓馬走直線……”
榮崢系統學過馬術,騎是會騎的,奈何如今硬件限制了發揮,程川也不讓他靠近,只能在一旁提心吊膽地觀摩。
好在程川學習能力很強,熬過一開始的生疏,逐漸適應找到感覺後,就漸入佳境了。
馬背上的青年在朝陽裏抖動韁繩,棗紅馬聽話地繞過木樁,面臨一只驟然竄出的野兔導致駿馬尥蹶子的突發狀況時,也能迅疾拽住繩子調整,整套動作連貫得如同草場上掠過的風。
托馬斯發出驚呼,朗聲大笑,應該是說了些誇讚的話,但榮崢沒聽清。他目中只有坐在馬背上的青年,只看得見對方左手拍了拍駿馬的脖頸,陽光籠罩著他的發梢,雙眸亮得驚人,唇角揚起的笑恣意疏狂,仿佛他生來就屬於馬背,屬於草原。
榮崢原本不遠不近地跟在他們旁邊,這會兒卻緩慢止了步,定定站在原地,望著光裏的青年肩胛骨隨控馬動作隆起,宛如兩片振翅欲飛的蝶翼。
程川已經摸索出門道掌握技巧,托馬斯不再亦步亦趨,退到了榮崢身邊,掏出打火機點燃一根煙卷:“你的朋友骨子裏有高喬人的血。”
這是很高的評價了,榮崢偏頭看他,高喬人眼角皺紋內嵌著濃厚的讚賞。
“瞧著吧,不出三天,這小子能騎著安迪追上風速。”托馬斯彈了彈煙灰,轉頭看向身旁的男人,眼珠子忽地狡黠一轉,“收斂點老兄,你知道你盯著他的眼神看上去像是分分鐘要拉他做.愛嗎。”
外國人出言孟浪,榮崢臉皮是能砌城墻的,倒沒幾分不好意思,依舊放在程川身上沒移開。後者正在嘗試讓駿馬慢跑,隨著馬蹄在草地上敲出富有韻律的節奏,青年身影漸漸和馬背重疊,一齊融入遠山。
一幅濃墨重彩的油畫,榮崢腦子裏忽地冒出如此念頭。也是在這一刻,他豁然大悟,明了為什麽程川應許自己留在他身邊。
青年像一株卷柏,在幹旱缺水時枝葉會收縮成球狀,以一種“假死”狀態牢牢鎖住體內珍貴的最後一滴水——一如面對來自外界的傷害。
卷柏經年缺水幹枯,即使喪失九成以上水分,仍會在雨水降臨那一秒煥發生機,外形在幾個小時內,便可從枯枝狀態恢覆至健康飽滿。
程川也一樣。
他不恨他了,情緒狀態也不覆六十六號公路時木然、什麽都不在乎。當程川不再受累於過往,完成心靈上的自我救贖,那些回歸到自己身上的愛意就像雨水,讓他重新覆活、生長,生機勃勃。
然而這一切,都與榮崢無關了。
程川多了解他啊,他要他看著。看他的快樂、悲傷、平靜、焦慮、憤怒、懊悔、圓滿、遺憾……都不再與他有關。看他們身體上相距不過咫尺,精神上卻隔山隔海,天各一方。
殺人不過頭點地,他在誅心。
榮崢望向遠方,看到程川膽大妄為到敢在馬背上展開手臂,擁抱住整座草原的風。青年純白的衣衫被晨風吹得鼓脹,宛如一張高揚的帆,終究將他帶向某個他永遠無法企及的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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