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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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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淩卓天給兒子下了命令,要他搬回家住。

於是淩雲回家來了,“鳳凰”跟著他。

它是個不怕生的小東西,對於新鮮的地方充滿了好奇,興高采烈的在院子裏橫沖直撞。

全家人都被這只小鳥兒迷住了,特別是孩子們,把它寵上了天。

淩雲還是沈默的過著他的日子,與以往唯一不同的是,保姆取代了他照顧“鳳凰”的位置,而他,也沒有強要回來。

三個姐姐每個星期都回來,她們要守著他,保護他,救他。

淩卓天夫婦也忽然空閑了下來,一周至少有兩天在家吃晚飯,這在以前簡直是希罕事。

再加上家裏的司機、警衛、勤務兵、保姆、孩子和袁秋麗,當然還有從早到晚小嘴關不住的“鳳凰”,一向冷冷清清的淩家變得熱鬧,溫暖,舒適,幸福。

深秋,天很高,很藍,純凈,悠遠。

院子裏的楓樹紅了,色彩絢麗,和藍天交織輝映,讓人心曠神怡。

從裏到外,這個家都是世外桃源般的美麗,溫馨,安逸。

在這裏,還能有什麽傷痛撫不平呢?

失去主人的那所空蕩蕩的房子,終將成為“往事”的一部分。

袁秋麗覺得沒有必要再閑置在那裏,問淩雲怎麽處理。

話是在飯桌上問的,所以淩卓天說,賣了吧,家裏不缺房子,以後有需要再買新的不遲,大家說是這個理。

淩雲點頭道,“好。”

淩虹說,“讓你姐夫去,你別操心了。”

淩虹的丈夫忙道,“對,你就放心吧,我最近正好沒什麽事。”

淩雲笑道,“賣了,就給小勇作學費,也別再給我。”

小勇是淩虹夫婦的兒子,快讀高中了。

二姐淩月道,“得,咱們家也窮到賣房子置辦學費的份上了。”

一屋子人都哈哈大笑起來。

“鳳凰”在淩雲女兒手心裏學道,“賣房子置辦學費的份上了。”尾音有模有樣,活脫脫一個淩月,把全家又逗得不行。

淩雲微笑不語,小兒子爬到他的膝上討要炸丸子,他夾給他。

世間還有什麽比這更幸福的呢?

那裏的地價比當初淩雲買的時候漲了好幾倍,房子好賣得很,淩虹的丈夫只花了一周就把事情辦妥了。

記憶失去貯藏空間,就會模糊,消失了吧。

初冬,菊花盛開,“鳳凰”在長長的花絲上唱歌。

歌是新的,有人用心教,當然詞曲準得很。孩子們帶它去公園,總惹得大人小孩圍成一團,嘖嘖稱奇。

家裏人成天教它說話、唱歌,不到一個月,它就會說許多新詞,把以前他教的本就已經記不太清楚的幾句話忘了個幹凈。

它忘了他們三個有過的家,忘了他教過的話,忘了他的手機鈴聲,不再是他和他的“鳳凰”,在它的身上再也找不到他留下的影子。

記憶最後的線索悄悄地斷去。

傷口應該也隨之慢慢地愈合吧。

春天如期而至,百花爭妍,蜂蝶起舞,新生命替換了舊世界。

淩雲每天按時上班,下班就回家,晚上早睡,清晨早起。

假日,陪孩子們去游樂園,去商場,去郊外。

生活平靜,自然,家人再看不到有痛,甚感欣慰。

酥酥的細雨伴著暖暖的春風下了一夜,院子裏落了滿地的花瓣。

“鳳凰”像往常一樣起得很早,飛出自己的小窩,叫“起來了,鳳凰起來了。”

雨後甘甜的空氣讓它很歡喜,東飛飛,西跳跳。

淩雲站在院子裏,它停到他的手上,叫“淩雲,淩雲。”

淩雲摸了摸它因為玩耍弄濕了的翅膀,“鳳凰,桃花落了。”

“鳳凰”轉著烏黑的眼睛,看他。

這是一年來,他第一次和它說話。對他的聲音已經陌生了的“鳳凰”沒有學他的話。

淩雲笑了,“難得你今天這麽乖。”

微風一直沒有停,暖暖的,帶著濕。花片片的從枝頭飄落。

淩雲擡頭,看向遠處,視線很快就被叢叢的綠蔭遮擋。

“桃花落了,他……不回來了。”他輕輕的說。

“鳳凰”“呀”的尖叫一聲,從他的手中飛走。

聽到“鳳凰”叫聲的保姆出來,“啊呀!”的驚叫。

屋裏的人急忙到院子裏來。

沒有到臺階,已呆在當場。

淩夫人撕心裂肺的喊了一聲,“雲兒!”

不知道是哪裏的傷,淩雲白色的襯衣上滿是鮮紅。

血不斷的從嘴裏湧出來,順著衣襟滴落到地上,浸染了粉色的花瓣。

他筆直的站在那裏,似乎完全沒有感覺,臉上既沒有痛,也沒有苦。

眼睛,看著遠處。

我已經決定要在你身邊很久。

小騙子!

桃花落了,我就回來了。

小騙子!

合攏的缺口早已打開,交融的骨血生生抽離。

血一直在流,從開始到現在,未曾停止。

只是疼痛到了極至,就不再疼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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