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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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
我原本正在與六道骸——那只鳳梨妖怪對峙,他的笑聲很奇怪,長得倒還不錯,看到我很有些驚訝:“哦?Kufufufu……真是讓人驚訝,沒想到彭格列那邊居然有和我相似的人。”
彭格列到底是什麽啊?國中男生的外號嗎?我不懂,只是冷冷地看著這個面容清雋的少男,唇瓣無有啟張,我的聲音卻穿過他的耳膜,強硬地刺入他的大腦:【雖然聽不懂你在說什麽,但我和沢田君他們一樣,都是來給你點顏色看的。】
他挑起了眉,笑得更大聲了:【哦呀,你還真敢說啊。不過,未經允許就擅自進入別人的大腦,這可真是失禮啊。】
我在他腦海裏皮笑肉不笑地說:【那要我敲門嗎?叩、叩。】
六道骸的右眼中跳動著詭異的數字。幻覺在我眼前展開,如同徐徐地鋪開一卷寫實的油畫。我不可置否地哼笑一聲,幻覺便四碎殘破如零散花瓣。
跟日本X教授玩這套?真是班門弄斧——
然後我就失去意識了。呵呵呵。
算了,我是一個精神狀態很穩定的人,雖然不爽,但是隨便吧,至少結果是好的,我並非一個全然的唯過程主義者,對我來說,或許結果才是更重要的。
讓我滿意的一點是,六道骸似乎被抓走蹲局子了。我不太了解“那個世界”的事情,謹慎地認為知道得越少越好。不過他被抓走真是大快人心。
此外,我也終於明白:攪碎我平靜日常的罪魁禍首正是沢田綱吉。這或許不是他的錯,但這家夥絕對是Jump漫畫主角的體質,仔細想想看,那些漫畫主線劇情一樣的非日常正是圍繞著他展開的。
我對他沒有任何意見,我的精神狀態很穩定,只要接下來的日子別再出這樣的岔子就好了。
我是傷得最輕的那一個——我根本沒受傷,Reborn只是給了我一記手刀,把我打暈了而已。……我就說這孩子絕對不是普通的小嬰兒,哇啊,太詭異了,好危險。
雲雀的傷很重,但是他的恢覆能力很強,在醫院躺了兩天就又變回了威風凜凜的委員長,看著他毫不費力地抽飛不良少男的英姿,我的心情好多了,徹底放下心來。
黑曜事件之後,我們得到了一只小鳥,變成了其樂融融的一家三口。那是一只黃色的毛絨絨的小型雀鳥,雲雀給它起名叫“雲豆”。
雲豆很聰明,已經學會了叫我和雲雀的名字,它總是盤旋在我們頭頂,歡快地學舌:“凜真,雲雀,喜歡!凜真,雲雀——”
聽起來真是般配。每次雲豆一起叫我和雲雀的名字,我們倆的心情都會同時變好。
我很滿意,給雲豆買了許多高級品鳥食;但我也同樣憂心忡忡:我們還在餵流浪貓。小咪不會把雲豆抓走吃掉吧?
我警告小咪,請她不要吃掉新來的家庭成員。小咪看著我,翻肚皮,喵。
暑假來臨,我平淡又幸福的日常也回歸了。我已經明白了,只要不靠近沢田綱吉,我的日常就不會被打破;換言之,只要靠近沢田綱吉就會變得不幸。抱歉啦,沢田君。
說到暑假,有人會想起夏日祭典,想起花火大會的漫天煙霞,想起伊豆的熱海溫泉,沖繩的陽光與海邊。
但我的腦子裏全是和雲雀黏黏糊糊地膩在家裏整整兩個月!好耶!
在我邪惡的授意之下,雲豆學會了“暑假”的發音,它開始歡快地鳴叫:“暑假,暑假!凜真,雲雀,暑假!”
放假前一天開始,我的心情就已然到達了頂點,上課鈴響起時我還在哼愉快的小曲兒:“哼哼,哼哼哼,嘿嘿……哼哼哼……”
“哇。好詭異。”理子毫不留情地跟小海竊竊私語,我們仨的座位連在一起,呈L型,順帶一提,右上角的位置屬於笹川。我們四個組成了正方形。
話雖如此,理子也開始哼歡快的小曲兒了,小海很快加入了我們,一時間教室裏凈是愉悅的氣氛——我就說沒人會討厭暑假啦!
她們倆邀請我去夏日祭,去看花火大會,我無不遺憾地告訴她們,我要看恭彌的安排。
她們倆紛紛噤聲,雲雀恭彌人雖不在,然而餘威未散啊。
過了一會兒,委員長的餘威終於散去,小海才小小聲地說:“你也太慣著雲雀了吧?真的不想去嗎?祭典啊、煙花啊!”
我用手指纏著頭發,擰起眉心,頓感五內煎熬:不是說不想去,但是那地方真的人太多了。我討厭人多的地方,有時候她人的心聲會不可避免地鉆進我的大腦,就像想得太大聲的沢田君那樣。
“算了,”我嘆息道,“人真的太多了,就算去也是人擠人,之前幾年不是還發生過踩踏事件嗎?啊,好可怕。”最後一句話幾乎是棒讀。
“完全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呢,小真。”她們竊笑著說。
話是這麽說啦。我是一個敏感而脆弱的人,和其她朋友出去不免要照顧她人的情緒。而雲雀不需要我照顧。我可以沖他發脾氣,說討厭你,可以隨心所欲。他永遠不會說不可以,他會說,都隨你。
抱歉啊,我就這樣,和其她朋友在一起時我是討好型人格,我討好別人,和雲雀在一起時我還是討好型人格,我要他討好我。他是我的肋骨。我不許他拒絕我。
我抱著枕頭趴在床上,無聊地晃著小腿,雲雀同樣在床上,就坐在我旁邊,然而他的姿態與背脊遠比我嚴整數倍,儼然一副教養良好的貴公子做派。
他在看書。看得是什麽?哦,《鏡宮》系列小說的第一冊,《燃燒的鏡宮》。我的恭彌要變成文學少男了嗎?
不對。那是我寫的書!那是我新出版的推理小說!
我精神了一秒鐘,感到微妙的尷尬,像是看到熟人演戲扮演大人那樣——只不過我是那個“熟人”,雲雀才是那個見證者。
算了,我又擺爛地松懈下來,手稿他都看過,成品書有何不可,不過他不是一直不感興趣嗎?果然還是太無聊了吧?
我滾來滾去,他紆尊降貴地騰出一只手,沒有擡眼,然而依舊精準地握住我的腳踝,幹燥平滑的掌心蒸騰著微微的熱。
接收到狩獵的訊號,我湊過去,毫不珍惜地揮開那本讓我一舉成名的代表作,占據他胸前的位置與視線,像動物那樣舔舐他的嘴唇。
雲雀垂下睫翼,他的眼睛很美,睫毛也是同樣,濃密又撲朔,烏黑又迷離,我環抱他的脖頸,將他納入我的蛛網,知道他永遠不會逃。
在這細密的蛛絲、無可脫逃的天羅地網之中,我們的嘴唇相依,鼻尖幾次錯開覆又靠近,他的鼻息是我的鼻息,我的舌是他的舌,我們親密地感知、辨認彼此的唇語。
我幾乎有些微微地暈眩,為此感到著迷,空氣中彌漫著似有還無的蜜。直到他開口破壞這濃稠的氛圍,姿態漫不經心,“謎底是什麽?”
我說:“哈?”
我一頭霧水地推開他,隨後明白他在問我故事的結局。不是,我們在接吻啊?誰會在接吻的時候問這種問題啊?你是福爾摩斯、蝙蝠俠還是金田一?不對,金田一真的有青梅竹馬啊!而且布魯斯·韋恩狀態的蝙蝠俠也絕不會問這種話煞風景的問題。
其實只要翻到最後一頁不就知道了嗎。我想,但還是笑起來了:他想聽我說出故事的結局,讓我親手揭曉謎底。
“這個啊,推理小說的常見謎題,不過常看常新嘛。”我語氣輕松地說,“火燒鏡宮的正是偵探本人。”
他垂頭看我,意外的神色轉瞬滑過眼底。深色的天空,沈寂的湖泊,填充著諸多濃郁而低純度的底色,他卻反而是一顆火彩動人的美麗寶石,艷溢香融。
我說,“讀者往往首先排除偵探、也即是主角的慊疑,破案的偵探怎麽會是幕後黑手呢?——大家都這樣想。然而,將古老鏡宮焚燒殆盡的也正是小鏡,假若以文學的筆法評判訴說,那她一定是唯一一個有資格名正言順地毀掉鏡宮的人。”
小鏡是我的主角。她有一個拗口的名字:鏡宮鏡。
她燒毀了自己的家族——鏡宮所留下的古宅,正如她燃盡了古宅中所有的罪孽與鮮血。在故事中,“鏡宮”是一座可怖的兇宅,同時也是一座陰森而美麗的黃金屋。正所謂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或為權力,或因金錢,鏡宮發生過多起惡性殺人事件。她也為此決心脫離家族,成為一名偵探,然而造化弄人,即使離開家族,鏡宮的罪孽也仍未得到終結,人們還是為了權與利,為了錢財與私心爭鬥相殺,命案接連不斷地發生。
疲憊的偵探不斷地勘破謎題,找出一個又一個兇手。她意識到:只要鏡宮還存在,這一切都不會結束。
必須把鏡宮燒掉,不燒掉鏡宮不行。如果罪就是鏡宮,她想,那我一定要毀掉它。燒毀她的火,也定會燒毀鏡宮*,讓“鏡宮鏡”這個名字隨“鏡宮”而去。
直到大火將照徹人心醜惡的龐大鏡宮吞沒。久歷鏡宮風雨的鍍金銅鳳凰*直至最後也挺立在屋頂頂端,再一次,最後一次,於枯竭流盡的時光中傲然地嘹亮長鳴,於永無止境的火海中悲鳴著熔作灰燼。不變的鏡宮,封存著世間數之不盡的私心與惡德的鏡宮,這座更近似於一個象征著罪孽的概念的建築,終於帶著那與它相伴而生的所有的罪、此世全部的惡,迎來了吞噬它、燒盡它、毀滅它的火,迎來了它那位於世界盡頭的終局。
鏡宮那“古來世居於此,將來亦永駐不動”*的高高在上的表情終於瀕臨破碎,黃金燒熔,零落成泥,它再也無法裝作超乎其上。
一切都被大火吞去,一切都被大火洗去。到此為止,一切都結束了。
而不再是鏡宮的小鏡也終於拋棄了這個姓氏,從火海中重獲新生。她的故事遠未迎來結局,未來未竟,未來未知。
“你的主角身邊一個人也沒有——盡管我想她不會需要,”雲雀說,“她沒有華生和羅賓。”
咦。他居然知道福爾摩斯,還知道蝙蝠俠。我一直以為他不會讀推理小說,更不會看美式漫畫,我以為他只會看那種頗具文學性色彩的作品,像是《雪國》啊、《羅生門》啊什麽的。事實上他確實不看,或許只是偶然瞥見過我翻開的書頁。
“小鏡不需要啦,她不像我,沒那麽軟弱。”我沒太在意,想了想,又捧起他的臉頰,唇齒相依之間,我輕輕地說,“不過,我不一樣。我需要恭彌。”
這個人的雙唇一張一合,用他那漂亮的嘴巴說著氣人的話:“因為你很軟弱?”
“才不是呢……”我說,嗓音悶悶的,一點一點地沈下去,“因為我……”
我頓住了。
為什麽?
然而,這個問題的答案本就沒那麽重要,“沒有為什麽,我就是需要恭彌、想和你永遠在一起。如果能夠輕易說出理由的話,人心就不會是那麽難以讀懂的東西了。”我說。
他似乎笑了一下。很輕、很輕,如同一陣風,仿佛一場夢,幾乎讓人難以聽清,難以辨明。那是否是幻影?又或許只是夢境。他說:“那,我也是一樣。”
而且,我想,你是我的鏡宮哦。
直到被大火燒盡,小鏡才得以從鏡宮中脫身,這個與她如影隨形的存在才從她身上剝離。我們也是一樣。
我說過的吧?雲雀是我的一部分。我們是至死方休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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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正在與六道骸——那只鳳梨妖怪對峙,他的笑聲很奇怪,長得倒還不錯,看到我很有些驚訝:“哦?Kufufufu……真是讓人驚訝,沒想到彭格列那邊居然有和我相似的人。”
彭格列到底是什麽啊?國中男生的外號嗎?我不懂,只是冷冷地看著這個面容清雋的少男,唇瓣無有啟張,我的聲音卻穿過他的耳膜,強硬地刺入他的大腦:【雖然聽不懂你在說什麽,但我和沢田君他們一樣,都是來給你點顏色看的。】
他挑起了眉,笑得更大聲了:【哦呀,你還真敢說啊。不過,未經允許就擅自進入別人的大腦,這可真是失禮啊。】
我在他腦海裏皮笑肉不笑地說:【那要我敲門嗎?叩、叩。】
六道骸的右眼中跳動著詭異的數字。幻覺在我眼前展開,如同徐徐地鋪開一卷寫實的油畫。我不可置否地哼笑一聲,幻覺便四碎殘破如零散花瓣。
跟日本X教授玩這套?真是班門弄斧——
然後我就失去意識了。呵呵呵。
算了,我是一個精神狀態很穩定的人,雖然不爽,但是隨便吧,至少結果是好的,我並非一個全然的唯過程主義者,對我來說,或許結果才是更重要的。
讓我滿意的一點是,六道骸似乎被抓走蹲局子了。我不太了解“那個世界”的事情,謹慎地認為知道得越少越好。不過他被抓走真是大快人心。
此外,我也終於明白:攪碎我平靜日常的罪魁禍首正是沢田綱吉。這或許不是他的錯,但這家夥絕對是Jump漫畫主角的體質,仔細想想看,那些漫畫主線劇情一樣的非日常正是圍繞著他展開的。
我對他沒有任何意見,我的精神狀態很穩定,只要接下來的日子別再出這樣的岔子就好了。
我是傷得最輕的那一個——我根本沒受傷,Reborn只是給了我一記手刀,把我打暈了而已。……我就說這孩子絕對不是普通的小嬰兒,哇啊,太詭異了,好危險。
雲雀的傷很重,但是他的恢覆能力很強,在醫院躺了兩天就又變回了威風凜凜的委員長,看著他毫不費力地抽飛不良少男的英姿,我的心情好多了,徹底放下心來。
黑曜事件之後,我們得到了一只小鳥,變成了其樂融融的一家三口。那是一只黃色的毛絨絨的小型雀鳥,雲雀給它起名叫“雲豆”。
雲豆很聰明,已經學會了叫我和雲雀的名字,它總是盤旋在我們頭頂,歡快地學舌:“凜真,雲雀,喜歡!凜真,雲雀——”
聽起來真是般配。每次雲豆一起叫我和雲雀的名字,我們倆的心情都會同時變好。
我很滿意,給雲豆買了許多高級品鳥食;但我也同樣憂心忡忡:我們還在餵流浪貓。小咪不會把雲豆抓走吃掉吧?
我警告小咪,請她不要吃掉新來的家庭成員。小咪看著我,翻肚皮,喵。
暑假來臨,我平淡又幸福的日常也回歸了。我已經明白了,只要不靠近沢田綱吉,我的日常就不會被打破;換言之,只要靠近沢田綱吉就會變得不幸。抱歉啦,沢田君。
說到暑假,有人會想起夏日祭典,想起花火大會的漫天煙霞,想起伊豆的熱海溫泉,沖繩的陽光與海邊。
但我的腦子裏全是和雲雀黏黏糊糊地膩在家裏整整兩個月!好耶!
在我邪惡的授意之下,雲豆學會了“暑假”的發音,它開始歡快地鳴叫:“暑假,暑假!凜真,雲雀,暑假!”
放假前一天開始,我的心情就已然到達了頂點,上課鈴響起時我還在哼愉快的小曲兒:“哼哼,哼哼哼,嘿嘿……哼哼哼……”
“哇。好詭異。”理子毫不留情地跟小海竊竊私語,我們仨的座位連在一起,呈L型,順帶一提,右上角的位置屬於笹川。我們四個組成了正方形。
話雖如此,理子也開始哼歡快的小曲兒了,小海很快加入了我們,一時間教室裏凈是愉悅的氣氛——我就說沒人會討厭暑假啦!
她們倆邀請我去夏日祭,去看花火大會,我無不遺憾地告訴她們,我要看恭彌的安排。
她們倆紛紛噤聲,雲雀恭彌人雖不在,然而餘威未散啊。
過了一會兒,委員長的餘威終於散去,小海才小小聲地說:“你也太慣著雲雀了吧?真的不想去嗎?祭典啊、煙花啊!”
我用手指纏著頭發,擰起眉心,頓感五內煎熬:不是說不想去,但是那地方真的人太多了。我討厭人多的地方,有時候她人的心聲會不可避免地鉆進我的大腦,就像想得太大聲的沢田君那樣。
“算了,”我嘆息道,“人真的太多了,就算去也是人擠人,之前幾年不是還發生過踩踏事件嗎?啊,好可怕。”最後一句話幾乎是棒讀。
“完全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呢,小真。”她們竊笑著說。
話是這麽說啦。我是一個敏感而脆弱的人,和其她朋友出去不免要照顧她人的情緒。而雲雀不需要我照顧。我可以沖他發脾氣,說討厭你,可以隨心所欲。他永遠不會說不可以,他會說,都隨你。
抱歉啊,我就這樣,和其她朋友在一起時我是討好型人格,我討好別人,和雲雀在一起時我還是討好型人格,我要他討好我。他是我的肋骨。我不許他拒絕我。
我抱著枕頭趴在床上,無聊地晃著小腿,雲雀同樣在床上,就坐在我旁邊,然而他的姿態與背脊遠比我嚴整數倍,儼然一副教養良好的貴公子做派。
他在看書。看得是什麽?哦,《鏡宮》系列小說的第一冊,《燃燒的鏡宮》。我的恭彌要變成文學少男了嗎?
不對。那是我寫的書!那是我新出版的推理小說!
我精神了一秒鐘,感到微妙的尷尬,像是看到熟人演戲扮演大人那樣——只不過我是那個“熟人”,雲雀才是那個見證者。
算了,我又擺爛地松懈下來,手稿他都看過,成品書有何不可,不過他不是一直不感興趣嗎?果然還是太無聊了吧?
我滾來滾去,他紆尊降貴地騰出一只手,沒有擡眼,然而依舊精準地握住我的腳踝,幹燥平滑的掌心蒸騰著微微的熱。
接收到狩獵的訊號,我湊過去,毫不珍惜地揮開那本讓我一舉成名的代表作,占據他胸前的位置與視線,像動物那樣舔舐他的嘴唇。
雲雀垂下睫翼,他的眼睛很美,睫毛也是同樣,濃密又撲朔,烏黑又迷離,我環抱他的脖頸,將他納入我的蛛網,知道他永遠不會逃。
在這細密的蛛絲、無可脫逃的天羅地網之中,我們的嘴唇相依,鼻尖幾次錯開覆又靠近,他的鼻息是我的鼻息,我的舌是他的舌,我們親密地感知、辨認彼此的唇語。
我幾乎有些微微地暈眩,為此感到著迷,空氣中彌漫著似有還無的蜜。直到他開口破壞這濃稠的氛圍,姿態漫不經心,“謎底是什麽?”
我說:“哈?”
我一頭霧水地推開他,隨後明白他在問我故事的結局。不是,我們在接吻啊?誰會在接吻的時候問這種問題啊?你是福爾摩斯、蝙蝠俠還是金田一?不對,金田一真的有青梅竹馬啊!而且布魯斯·韋恩狀態的蝙蝠俠也絕不會問這種話煞風景的問題。
其實只要翻到最後一頁不就知道了嗎。我想,但還是笑起來了:他想聽我說出故事的結局,讓我親手揭曉謎底。
“這個啊,推理小說的常見謎題,不過常看常新嘛。”我語氣輕松地說,“火燒鏡宮的正是偵探本人。”
他垂頭看我,意外的神色轉瞬滑過眼底。深色的天空,沈寂的湖泊,填充著諸多濃郁而低純度的底色,他卻反而是一顆火彩動人的美麗寶石,艷溢香融。
我說,“讀者往往首先排除偵探、也即是主角的慊疑,破案的偵探怎麽會是幕後黑手呢?——大家都這樣想。然而,將古老鏡宮焚燒殆盡的也正是小鏡,假若以文學的筆法評判訴說,那她一定是唯一一個有資格名正言順地毀掉鏡宮的人。”
小鏡是我的主角。她有一個拗口的名字:鏡宮鏡。
她燒毀了自己的家族——鏡宮所留下的古宅,正如她燃盡了古宅中所有的罪孽與鮮血。在故事中,“鏡宮”是一座可怖的兇宅,同時也是一座陰森而美麗的黃金屋。正所謂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或為權力,或因金錢,鏡宮發生過多起惡性殺人事件。她也為此決心脫離家族,成為一名偵探,然而造化弄人,即使離開家族,鏡宮的罪孽也仍未得到終結,人們還是為了權與利,為了錢財與私心爭鬥相殺,命案接連不斷地發生。
疲憊的偵探不斷地勘破謎題,找出一個又一個兇手。她意識到:只要鏡宮還存在,這一切都不會結束。
必須把鏡宮燒掉,不燒掉鏡宮不行。如果罪就是鏡宮,她想,那我一定要毀掉它。燒毀她的火,也定會燒毀鏡宮*,讓“鏡宮鏡”這個名字隨“鏡宮”而去。
直到大火將照徹人心醜惡的龐大鏡宮吞沒。久歷鏡宮風雨的鍍金銅鳳凰*直至最後也挺立在屋頂頂端,再一次,最後一次,於枯竭流盡的時光中傲然地嘹亮長鳴,於永無止境的火海中悲鳴著熔作灰燼。不變的鏡宮,封存著世間數之不盡的私心與惡德的鏡宮,這座更近似於一個象征著罪孽的概念的建築,終於帶著那與它相伴而生的所有的罪、此世全部的惡,迎來了吞噬它、燒盡它、毀滅它的火,迎來了它那位於世界盡頭的終局。
鏡宮那“古來世居於此,將來亦永駐不動”*的高高在上的表情終於瀕臨破碎,黃金燒熔,零落成泥,它再也無法裝作超乎其上。
一切都被大火吞去,一切都被大火洗去。到此為止,一切都結束了。
而不再是鏡宮的小鏡也終於拋棄了這個姓氏,從火海中重獲新生。她的故事遠未迎來結局,未來未竟,未來未知。
“你的主角身邊一個人也沒有——盡管我想她不會需要,”雲雀說,“她沒有華生和羅賓。”
咦。他居然知道福爾摩斯,還知道蝙蝠俠。我一直以為他不會讀推理小說,更不會看美式漫畫,我以為他只會看那種頗具文學性色彩的作品,像是《雪國》啊、《羅生門》啊什麽的。事實上他確實不看,或許只是偶然瞥見過我翻開的書頁。
“小鏡不需要啦,她不像我,沒那麽軟弱。”我沒太在意,想了想,又捧起他的臉頰,唇齒相依之間,我輕輕地說,“不過,我不一樣。我需要恭彌。”
這個人的雙唇一張一合,用他那漂亮的嘴巴說著氣人的話:“因為你很軟弱?”
“才不是呢……”我說,嗓音悶悶的,一點一點地沈下去,“因為我……”
我頓住了。
為什麽?
然而,這個問題的答案本就沒那麽重要,“沒有為什麽,我就是需要恭彌、想和你永遠在一起。如果能夠輕易說出理由的話,人心就不會是那麽難以讀懂的東西了。”我說。
他似乎笑了一下。很輕、很輕,如同一陣風,仿佛一場夢,幾乎讓人難以聽清,難以辨明。那是否是幻影?又或許只是夢境。他說:“那,我也是一樣。”
而且,我想,你是我的鏡宮哦。
直到被大火燒盡,小鏡才得以從鏡宮中脫身,這個與她如影隨形的存在才從她身上剝離。我們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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