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繩索殺人案(4) 難道是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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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繩索殺人案(4) 難道是混混
“繩子在這裏, 你先看看。”馬識途沒有回答這個問題,而是拿出了一個大號物證袋,裏面裝著一條麻繩。
桑落接過來, 拿在手裏仔細觀察, 發現和之前的那條完全不一樣。
第一起案件中的繩子桑落也親眼見過, 那是一條細長的麻繩, 顏色很舊, 已經經過了長時間的使用,繩子較為油膩, 上面有幾處黑色汙漬,聞起來還有一股臭味。
而現在這條麻繩卻是一條完全嶄新的繩子, 上面沒有任何汙漬和使用痕跡,還帶著一股剛從倉庫裏拿出來的味道。
最重要的是, 這條繩子比第一條繩子要粗很多,撞上去可能會對人造成傷害,但是絕不會割傷人的脖頸。
“不對勁,”桑落對馬識途說道,“不是同一種繩子,如果真是第一起案子的兇手幹的,他為什麽突然換成這麽粗的繩子?作為兇手, 他應該知道這麽粗的繩子殺不死人。”
馬識途點點頭:“我也是這麽想的,而且還有一點,這條粗繩子並沒有導致任何人傷亡, 很可能是因為當時天已經亮了,來往的路人都可以看見這條繩子,這說明——這條繩子和第一條繩子的懸掛時間也不一樣。”
桑落若有所思:“第一條繩子應該是在深夜被人掛上去的,為的就是借助夜色掩蓋繩子, 讓路人撞上去,從而致人死亡,這第二條卻恰恰相反,作案人特意在天微亮的時候把繩子掛上去,似乎是刻意想讓路人避開。”
“我認為,這兩起案件不是同一人所為,這不是一起連環殺人案。”
“會不會是模仿作案?”謝靈兒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以前我翻看舊案卷宗的時候看到過有人會模仿作案,在兇手作案成功後,可能會有其他人模仿他的作案方式,但模仿者畢竟不是兇手本人,對作案的細節把握不到位,所以無法完全還原第一案,在兇器、時間等方面出了差錯。”
“就拿這起繩索殺人案來說,是一個遛狗人士先發現了屍體,盡管我們警方已經盡量保密了,但是案件的發現人回去以後難免會大肆宣揚,這件事可能已經在縣城裏傳開了,有人知道用繩索懸掛在路中間可以殺人,所以就進行了這次拙劣的模仿。
聽完謝靈兒的分析,桑落想了想說道:“這樣分析也有道理,但如果真是這樣,那模仿者的手法也太拙劣了,就算沒有做過案也該知道細長的東西更容易割傷脖頸,模仿者選了一根這麽粗的繩子放上去,簡直是缺乏最基本的常識。”
馬識途摸著下巴,緩緩搖了搖頭:“不,不像是模仿作案,種種跡象都表明這第二起案件的作案人是想盡量避免傷到路人,他不希望有人死,卻還是要放置這根繩子,那麽就只有一種可能——”
“這條繩子,是他特意放給警方看的。”
“他想誤導警方的調查方向!”桑落和馬識途同時說出了這句話。
“無論放這條繩子的人是誰,他都是想誤導警方的調查方向,”桑落分析道,“設想一下,如果警方真的將兩起案件並案處理,把這當做是一場連環殺人案,那我們主要的調查方向會是什麽?”
“第一條繩子掛在素齋巷,殺害了蘭建國,第二條繩子掛在福安巷,沒有傷害任何人,兩地相隔很遠,都是人少的偏僻小巷,都是用繩索殺害路人,沒有針對性,我們會以為這是一起隨機殺人案,兇手可能就是為了報覆社會,或者是出於惡作劇心理,才做下這兩起案件。”
“這樣一來,我們在調查的時候就會側重於調查社會當中的無業游民,反社會人士和有前科的人,從而忽視了對死者人際關系的調查。”
“沒錯,這就是兇手想要的,”馬識途接過話來,“兇手想要我們放松對於受害者人際關系的調查,我們偏不這麽做。”
桑落和馬識途對視一眼,兩人默契地達成共識,這第二條繩子的出現,就意味著真兇很可能就藏在蘭建國的關系網當中,正是他認識的某一個人。
謝靈兒撇了撇嘴,似乎有不同的想法,但她此時沒有說出來。
有了調查方向,三人決定重新回到案發現場,親自走一遍受害者走過的路。
早上九點,三人來到了廢品回收站,這一次他們只是站在門口,並沒有走進去,馬識途帶著大家開始了模擬:
“受害人蘭建國每天都會來到這裏,案發那天也是,7號晚上十一點以後,蘭建國騎著三輪車來到門口,發現回收站已經關門了,於是他只能先回家,第二天再來賣廢品。”
三人步行走出了回收站所在的街道,這時前面出現了岔路口,一條直行,一條需要左轉,馬識途指向前方:
“他要回家有兩條路可以選,一條是左手邊這條,通往大路,道路寬敞,路邊有路燈,安全性更高,但是需要繞一個大圈才能回家,路程大概二十多分鐘。”
“另外一條就是我們面前的直行小路,再往前走一段路就是素齋巷,蘭建國遇害的地點,這條路沒有路燈,附近沒有住戶,一到晚上就一片漆黑,安全性差,很少有人走,但是離蘭建國的家近,回家只需要幾分鐘。”
“那天晚上蘭建國為了圖快,走了這條小路——”馬識途說著,啟動車子向前直行,為了盡量還原當晚的情況,他把車速保持在二十公裏每小時,這是蘭建國那輛電三輪的最高時速。
當晚蘭建國急著回家,路上又沒有別人,他一定是把速度拉到了最高,這也導致那條繩子直接將他一擊斃命。
四分鐘後,車子正式開進了素齋巷,又過了一分鐘,車子來到了當時懸掛繩子的電線桿旁,馬識途停下車,示意兩人都下車。
技術科已經采集完現場的物證,現場被人清理過,恢覆了原樣,馬識途指了指路邊的電線桿:
“就是這對電線桿,蘭建國就是在這裏遭遇繩子割傷,隨後整個人都飛到了前方。”
模擬完整個遇害過程,三人開始在路邊討論起來,這條巷子沒有其他人,所以不必擔心洩密,馬識途首先發言:
“蘭建國一案有兩種可能,一是隨機殺人,二是蓄意謀殺,結合我們之前的討論,隨機殺人的可能性較小,這起案子更有可能是蓄意謀殺。”
謝靈兒擡起頭,終於把憋在心裏的想法說了出來:“師父,我認為不是這樣,兇手很有可能是隨機殺人,你看——”
說著,她拿出了技術科在案發現場拍的照片,技術科拍下了綁在電線桿上的繩結,繩結的打法非常亂,一個結後跟著一個結,密密麻麻打了好幾個。
“兇手打一個就行了,為什麽打這麽多結呢?”謝靈兒提出了這個問題。
馬識途說道:“說明兇手非常註重這次行兇,他生怕繩子松了,所以打這麽多結,確保自己的謀殺一定能成功。”
“或者,兇手心中有很大的仇恨,”桑落也說,“他很憤怒,仇恨和憤怒影響到了他手上的動作,讓他不知不覺打了這麽多個結。”
謝靈兒搖搖頭:“我不是這麽想的,師父,桑落,你們退後幾步看看,這些繩結像不像是一個人喝醉後看到的重影?”
桑落退後幾步再看,發現還真的有點像:“你的意思是?”
“兇手是喝醉後掛上這條繩子的,”謝靈兒分析道,“他當時喝多了,看東西眼花,不確定自己到底有沒有把繩子綁好,所以才會打這麽多結。”
嘶——這個分析似乎也有道理。
桑落接著問:“那你認為兇手是誰?”
謝靈兒:“一個和蘭建國毫無關系的人,我傾向於這是一起隨機殺人案,兇手可能是個無所事事的街溜子,或者是混社會的小青年,又或者是暴躁的中年人,總之那天晚上他喝多了,心情很郁悶,想找個地方發洩一下自己的不快,在酒精的放縱下,他選擇用殺人來發洩。”
“兇手隨便從哪裏找了一條繩子,懸掛在這個小巷裏,然後就離開了,結果他就這樣誤打誤撞地害死了蘭建國。”
“哦,對了,”謝靈兒補充了一句,“這條巷子又黑,人又少,正好是那些社會混混喜歡瞎逛的地方。”
“混混?”桑落聽到謝靈兒說出這個詞,忽然渾身一激靈,想起了昨天夜裏字典給的提示。
混……難道字典的意思是,這起案件的兇手是一個混混?
如果真是這樣,那倒是和謝靈兒的分析對上了,一個混混喝多以後隨機殺人。
但要是這樣,調查難度可就大大增加了,手頭線索這麽少,要從縣城裏找一個混混,無異於大海撈針。
再說了,如果是這樣,那第二根繩子又是怎麽回事?
桑落腦中一團亂麻,她還沒開口,馬識途就先說道:“這不合理,這條巷子路過的人太少,兇手如果是想要隨機殺人,他把繩子懸掛在這裏,根本不能保證自己可以成功殺人,萬一一晚上都沒有人路過,那他豈不是白忙了?”
桑落也說道:“對呀,況且喝醉的人真的能想出這種殺人方法嗎?如果他是混混,喝多了想殺人,直接用暴力要合理得多,比如說拿一把刀子去路邊捅人,用繩索這個方式更像是提前精心謀劃好的。”
面對兩人的質疑,謝靈兒一時有些答不上來,但她同樣也對兩人發出了質疑:
“你們的說法也站不住腳,如果兇手是要蓄意謀殺蘭建國,那他為什麽選用掛繩子這個方法?這條巷子又不止蘭建國一個人走,萬一誤殺了別人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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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繩子在這裏, 你先看看。”馬識途沒有回答這個問題,而是拿出了一個大號物證袋,裏面裝著一條麻繩。
桑落接過來, 拿在手裏仔細觀察, 發現和之前的那條完全不一樣。
第一起案件中的繩子桑落也親眼見過, 那是一條細長的麻繩, 顏色很舊, 已經經過了長時間的使用,繩子較為油膩, 上面有幾處黑色汙漬,聞起來還有一股臭味。
而現在這條麻繩卻是一條完全嶄新的繩子, 上面沒有任何汙漬和使用痕跡,還帶著一股剛從倉庫裏拿出來的味道。
最重要的是, 這條繩子比第一條繩子要粗很多,撞上去可能會對人造成傷害,但是絕不會割傷人的脖頸。
“不對勁,”桑落對馬識途說道,“不是同一種繩子,如果真是第一起案子的兇手幹的,他為什麽突然換成這麽粗的繩子?作為兇手, 他應該知道這麽粗的繩子殺不死人。”
馬識途點點頭:“我也是這麽想的,而且還有一點,這條粗繩子並沒有導致任何人傷亡, 很可能是因為當時天已經亮了,來往的路人都可以看見這條繩子,這說明——這條繩子和第一條繩子的懸掛時間也不一樣。”
桑落若有所思:“第一條繩子應該是在深夜被人掛上去的,為的就是借助夜色掩蓋繩子, 讓路人撞上去,從而致人死亡,這第二條卻恰恰相反,作案人特意在天微亮的時候把繩子掛上去,似乎是刻意想讓路人避開。”
“我認為,這兩起案件不是同一人所為,這不是一起連環殺人案。”
“會不會是模仿作案?”謝靈兒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以前我翻看舊案卷宗的時候看到過有人會模仿作案,在兇手作案成功後,可能會有其他人模仿他的作案方式,但模仿者畢竟不是兇手本人,對作案的細節把握不到位,所以無法完全還原第一案,在兇器、時間等方面出了差錯。”
“就拿這起繩索殺人案來說,是一個遛狗人士先發現了屍體,盡管我們警方已經盡量保密了,但是案件的發現人回去以後難免會大肆宣揚,這件事可能已經在縣城裏傳開了,有人知道用繩索懸掛在路中間可以殺人,所以就進行了這次拙劣的模仿。
聽完謝靈兒的分析,桑落想了想說道:“這樣分析也有道理,但如果真是這樣,那模仿者的手法也太拙劣了,就算沒有做過案也該知道細長的東西更容易割傷脖頸,模仿者選了一根這麽粗的繩子放上去,簡直是缺乏最基本的常識。”
馬識途摸著下巴,緩緩搖了搖頭:“不,不像是模仿作案,種種跡象都表明這第二起案件的作案人是想盡量避免傷到路人,他不希望有人死,卻還是要放置這根繩子,那麽就只有一種可能——”
“這條繩子,是他特意放給警方看的。”
“他想誤導警方的調查方向!”桑落和馬識途同時說出了這句話。
“無論放這條繩子的人是誰,他都是想誤導警方的調查方向,”桑落分析道,“設想一下,如果警方真的將兩起案件並案處理,把這當做是一場連環殺人案,那我們主要的調查方向會是什麽?”
“第一條繩子掛在素齋巷,殺害了蘭建國,第二條繩子掛在福安巷,沒有傷害任何人,兩地相隔很遠,都是人少的偏僻小巷,都是用繩索殺害路人,沒有針對性,我們會以為這是一起隨機殺人案,兇手可能就是為了報覆社會,或者是出於惡作劇心理,才做下這兩起案件。”
“這樣一來,我們在調查的時候就會側重於調查社會當中的無業游民,反社會人士和有前科的人,從而忽視了對死者人際關系的調查。”
“沒錯,這就是兇手想要的,”馬識途接過話來,“兇手想要我們放松對於受害者人際關系的調查,我們偏不這麽做。”
桑落和馬識途對視一眼,兩人默契地達成共識,這第二條繩子的出現,就意味著真兇很可能就藏在蘭建國的關系網當中,正是他認識的某一個人。
謝靈兒撇了撇嘴,似乎有不同的想法,但她此時沒有說出來。
有了調查方向,三人決定重新回到案發現場,親自走一遍受害者走過的路。
早上九點,三人來到了廢品回收站,這一次他們只是站在門口,並沒有走進去,馬識途帶著大家開始了模擬:
“受害人蘭建國每天都會來到這裏,案發那天也是,7號晚上十一點以後,蘭建國騎著三輪車來到門口,發現回收站已經關門了,於是他只能先回家,第二天再來賣廢品。”
三人步行走出了回收站所在的街道,這時前面出現了岔路口,一條直行,一條需要左轉,馬識途指向前方:
“他要回家有兩條路可以選,一條是左手邊這條,通往大路,道路寬敞,路邊有路燈,安全性更高,但是需要繞一個大圈才能回家,路程大概二十多分鐘。”
“另外一條就是我們面前的直行小路,再往前走一段路就是素齋巷,蘭建國遇害的地點,這條路沒有路燈,附近沒有住戶,一到晚上就一片漆黑,安全性差,很少有人走,但是離蘭建國的家近,回家只需要幾分鐘。”
“那天晚上蘭建國為了圖快,走了這條小路——”馬識途說著,啟動車子向前直行,為了盡量還原當晚的情況,他把車速保持在二十公裏每小時,這是蘭建國那輛電三輪的最高時速。
當晚蘭建國急著回家,路上又沒有別人,他一定是把速度拉到了最高,這也導致那條繩子直接將他一擊斃命。
四分鐘後,車子正式開進了素齋巷,又過了一分鐘,車子來到了當時懸掛繩子的電線桿旁,馬識途停下車,示意兩人都下車。
技術科已經采集完現場的物證,現場被人清理過,恢覆了原樣,馬識途指了指路邊的電線桿:
“就是這對電線桿,蘭建國就是在這裏遭遇繩子割傷,隨後整個人都飛到了前方。”
模擬完整個遇害過程,三人開始在路邊討論起來,這條巷子沒有其他人,所以不必擔心洩密,馬識途首先發言:
“蘭建國一案有兩種可能,一是隨機殺人,二是蓄意謀殺,結合我們之前的討論,隨機殺人的可能性較小,這起案子更有可能是蓄意謀殺。”
謝靈兒擡起頭,終於把憋在心裏的想法說了出來:“師父,我認為不是這樣,兇手很有可能是隨機殺人,你看——”
說著,她拿出了技術科在案發現場拍的照片,技術科拍下了綁在電線桿上的繩結,繩結的打法非常亂,一個結後跟著一個結,密密麻麻打了好幾個。
“兇手打一個就行了,為什麽打這麽多結呢?”謝靈兒提出了這個問題。
馬識途說道:“說明兇手非常註重這次行兇,他生怕繩子松了,所以打這麽多結,確保自己的謀殺一定能成功。”
“或者,兇手心中有很大的仇恨,”桑落也說,“他很憤怒,仇恨和憤怒影響到了他手上的動作,讓他不知不覺打了這麽多個結。”
謝靈兒搖搖頭:“我不是這麽想的,師父,桑落,你們退後幾步看看,這些繩結像不像是一個人喝醉後看到的重影?”
桑落退後幾步再看,發現還真的有點像:“你的意思是?”
“兇手是喝醉後掛上這條繩子的,”謝靈兒分析道,“他當時喝多了,看東西眼花,不確定自己到底有沒有把繩子綁好,所以才會打這麽多結。”
嘶——這個分析似乎也有道理。
桑落接著問:“那你認為兇手是誰?”
謝靈兒:“一個和蘭建國毫無關系的人,我傾向於這是一起隨機殺人案,兇手可能是個無所事事的街溜子,或者是混社會的小青年,又或者是暴躁的中年人,總之那天晚上他喝多了,心情很郁悶,想找個地方發洩一下自己的不快,在酒精的放縱下,他選擇用殺人來發洩。”
“兇手隨便從哪裏找了一條繩子,懸掛在這個小巷裏,然後就離開了,結果他就這樣誤打誤撞地害死了蘭建國。”
“哦,對了,”謝靈兒補充了一句,“這條巷子又黑,人又少,正好是那些社會混混喜歡瞎逛的地方。”
“混混?”桑落聽到謝靈兒說出這個詞,忽然渾身一激靈,想起了昨天夜裏字典給的提示。
混……難道字典的意思是,這起案件的兇手是一個混混?
如果真是這樣,那倒是和謝靈兒的分析對上了,一個混混喝多以後隨機殺人。
但要是這樣,調查難度可就大大增加了,手頭線索這麽少,要從縣城裏找一個混混,無異於大海撈針。
再說了,如果是這樣,那第二根繩子又是怎麽回事?
桑落腦中一團亂麻,她還沒開口,馬識途就先說道:“這不合理,這條巷子路過的人太少,兇手如果是想要隨機殺人,他把繩子懸掛在這裏,根本不能保證自己可以成功殺人,萬一一晚上都沒有人路過,那他豈不是白忙了?”
桑落也說道:“對呀,況且喝醉的人真的能想出這種殺人方法嗎?如果他是混混,喝多了想殺人,直接用暴力要合理得多,比如說拿一把刀子去路邊捅人,用繩索這個方式更像是提前精心謀劃好的。”
面對兩人的質疑,謝靈兒一時有些答不上來,但她同樣也對兩人發出了質疑:
“你們的說法也站不住腳,如果兇手是要蓄意謀殺蘭建國,那他為什麽選用掛繩子這個方法?這條巷子又不止蘭建國一個人走,萬一誤殺了別人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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