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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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章

如果說方越一定要從自己過去十幾年的生活中挑選一位朋友出來,那這個人一定是陳述。

方越認識陳述,比認識傅岑還要早很多。

在他媽媽還沒有離婚的時候,他還住在城西那塊兒的時候,他就知道了陳述這個人。

城西是那樣破敗,狹窄的小巷蜿蜒曲折,兩旁是略顯破舊的矮房,斑駁的墻壁數不清經歷了多少歲月。

小巷中間拉著幾根線,掛著晾曬的衣物,在風中漂泊不定。墻角處,幾株不知名的野草從石縫中頑強地鉆了出來,為這片略顯灰暗的區域添了幾分生機。

而陳述,就是這些野草中的一株。

陳述這個人沒爹,他媽也不是什麽靠譜的人,所以他從小就在鄰居的接濟下生活,今天在這家吃點飯,明天就在那家吃飯。

方越家,也是陳述蹭飯的對象之一。

方越小時候覺得陳述很可憐,還在背地裏說過人家是小乞丐,但是可能是那片兒就他們兩個算是同齡人。

所以就算是陳述是“小乞丐”,方越也不可避免地和他走得近了。

陳述很厲害,至少在小方越的視角裏是這樣的。他們在城西的每一條巷子中跑過,陳述清楚地記得每一條路,跟著他走,方越從來沒有迷路過。

他也知道很多故事,不管是三國還是水滸,都能給方越講得頭頭是道。雖然後來方越看了原版之後發現和當年陳述講得有所出入,也不妨礙方越覺得幾歲的娃娃能記得那麽龐大的故事很厲害。

陳述比他大了一兩歲,但是在他面前,儼然是一副大人的樣子。

以至於很長一段時間,其實方越是有點崇拜陳述的。

現在看來陳述就像是傅岑那種人,學什麽都好像不費吹灰之力。

方越家有一個地球儀,陳述很喜歡玩。

陳述最喜歡看美國那塊。

方越問他為什麽,他就說他爸在那邊。

在城西這片兒大多數人的口中,陳述都是一個沒爹的孩子,但方越從來沒有懷疑過陳述說得是不是真的,他有一段時間真的是對陳述有一種盲目信任。

方越不知道美國離他所在的地方有多遠,甚至天真地以為門口的那輛公車的終點站,說不定就是美國。因為那是他已知範圍內最遠的地方。

於是方越攢了好久攢了十塊錢,交給了陳述。

“你去找你爸吧,就坐公交車,到終點站就好了。”

陳述那天收下了他的錢,和他站在公車站,等來了一輛老舊的公交。

車門 “嘶” 地一聲打開,一股混合著汽油味和汗酸味的氣息撲面而來。

兩人小心翼翼地上了車,方越緊緊攥著陳述衣角,出了城西那塊地界兒,陳述就是他的全世界。

他們去到了市中心的麥當勞,陳述用剩餘的錢給他買了一份薯條,然後兩個人就又回來了。

方越知道了,十塊錢還不夠讓陳述去找他爸,美國比他們這兒到市中心要遠得多。

方越攢錢的習慣就從那一直保留下來了。

在方越搬走之前,那片小地方出過一次大事兒。

陳述的媽,也就是那個不靠譜的玩意兒不知道從哪裏認識了當地的一個富豪,然後很快就帶著陳述嫁進了豪門。

林女士還評價過人家陳述命好,就算是生在沼澤地裏也能被人拉出來。

陳述走的那天方越還蹲在墻角遠遠看了好幾眼。

陳述穿著一身雪白的襯衫,修身的黑褲子,還穿著一雙鋥亮的小皮鞋,他恬靜地跟在他媽身後,進了方越以前見都沒見過的豪車裏。

小方越在墻角看著這輛車越來越遠,不知道這輛看起來這麽豪華的車,是不是可以直接開到美國。

後來再見面,就是在中學之中。

方越開學第一天就註意到了陳述。

陳述和以前不一樣了。

以前的陳述和自己一樣,會蹲在墻角看著來往的人,可現在的陳述卻在人群中心,說著自己去西班牙的事兒。

方越聽著一遍遍被提起的西班牙,無數次在心裏鄙夷陳述,不去美國去西班牙?看來他也不是很想他爸。

但是又在心裏替他開脫,萬一前幾年的暑假,人家已經去了美國了呢?

但是不管怎樣,方越以為自己和陳述不會再有任何交際。

直到有天放學的時候,那時候在下雨,來接陳述的豪車沒有來,陳述站在校門口,手裏拿著一把透明的雨傘,面色冷漠地看著方越。

“方越。”他喊方越的名字。

方越那天沒帶傘,只能用書包擋住頭,向他跑過去。

“你找我做什麽?”方越皺著眉問他。

“聽說你搬走了?”

方越沒想到陳述開口竟然問的是這個。

“已經搬走有幾年了。”

“你爸呢?”

“入獄了。”方越從來不覺得這些有什麽不能說的。

特別是對面是陳述,算是這個學校裏,唯一對他知根知底的人。

騙陳述沒有意思。

陳述點頭,然後把自己的透明傘分了一半給方越,“你著急回家嗎?”陳述問方越。

方越眨巴了一下眼睛,想著林女士叮囑他要早點回家,然後義無反顧地把叮囑拋在腦後,特別堅定地搖頭,“不急。”

陳述帶著他,來到了一個新的商業中心。

其實方越來過這個幾次,但都沒怎麽逛過,這還是第一次在這兒逛街。

陳述帶著方越去到了二層的電玩城,方越打了一下午電玩,到了晚上,陳述帶他去了麥當勞,這次不是只買一份薯條了,他買了最貴的套餐,把這些全部擺在方越面前。

方越其實吃過很多次麥當勞了,自從他和林女士搬家之後,林女士的工作也算是有了起色,家裏好過了不少,零花錢自然也水漲船高。

或許是因為這是陳述帶他來吃的,所以他覺得炸雞的皮,都要格外酥脆一些。

“你在新家,過得好嗎?”方越嘴裏叼著一根薯條,問陳述。

林女士說陳述已經飛上枝頭了,城西好多人都說陳述是去過好日子去了,但是方越還是想聽陳述親口說出自己過得好。

陳述自己聽到都楞了好久,然後他突然笑了笑,坦然,“我沒和他們住在一起。”

這是方越第一次聽陳述說自己的新家,也是陳述第一次在別人面前說這個新家。

原來當初陳述媽能嫁進去是因為懷孕了,在陳述搬家沒多久,他就有了一個弟弟,弟弟很不幸,心臟有些毛病。

娶陳述媽的那個富豪四十多歲了,一直沒有自己的孩子,頭一個孩子自然是寶貝得要命,在明確知道國內醫療條件治不好那個孩子之後,跟著陳述媽兩個人帶著小孩,去了瑞士。

聽說那個小孩的病情在瑞士得到了控制,聽說他媽生了二胎,是個妹妹。

但這都是聽說。

“他們三年沒有回來了。”陳述平淡地說。

“你一個人住?”

“嗯。”

“那吃飯那些呢?”

“有保姆,那老男人不缺錢,沒必要苛待我。”

方越手裏扭著薯片盒子,一時無言。

那天一直到晚上九點方越才回家。

在家等著的林女士哭紅了眼睛。

方越沒過多解釋,就說和同學在外面玩。

他和林女士大吵了一架,面對林女士的質問方越只是沈默。看起來是妥協了,但是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方越依舊我行我素地和陳述出去玩。

陳述學壞了,這是方越越來越清晰地認知。

他頻繁地在陳述身上聞到煙味兒,頻繁地看見陳述喝酒,才十三四歲的孩子,卻好像是大人的樣子。

不過他依舊是一個“好哥哥”的形象,他不準方越碰酒,不準別人在他面前抽煙,甚至帶著方越的時候,除了電玩城沒去過任何出格的地方。

轉機發生在方越初二升初三的時候。

身邊大多數人開始早戀。

陳述也不例外,他交了一個漂亮的女朋友,不過兩三個月就分手了。

在此之後方越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麽,陳述好像洗心革面了,開始收心學習了。

那個時候方越已經分身乏術,他的大部分註意力已經放在了傅岑這個人身上。

他是另一種“陳述”。

或者說要是陳述沒有變成如今這個樣子,他也會和傅岑差不多。優秀得方越望塵莫及。

方越在越來越重的學習壓力中逐漸忽視了陳述。

等陳述再次被他註意到,是因為陳述在紅榜上的位置,已經來到了他的下方。

那個周五陳述帶著方越去吃了海底撈,他說這是一個新的火鍋品牌,以後一定會火起來。

方越在飯桌上看到陳述不知道什麽時候打了耳釘,還是單邊的,一時好奇:“怎麽想到打耳釘?”

陳述看了他一眼,笑了笑沒說話。

“你認識傅岑嗎?”快吃完飯的時候,陳述突然問方越。

方越沒有說話,有些警惕地看了他一眼:“幹嘛?”

“認識?”

“不認識。”

“我以為你們應該是認識的。”

“又不是一個班的,怎麽認識。”

陳述也不賣關子,“我可能喜歡他。”

陳述是如此直接,坦蕩得讓方越有些沒反應過來,這個“喜歡”到底是哪種喜歡。

陳述見著方越一臉疑惑的樣子,咧開嘴,直接丟下一個重磅炸彈,“我是同性戀,我喜歡傅岑。”

這個時候方越對同性戀的了解還存在於知道班上的女士會看這方面的書籍,除此之外,萬分陌生。

而這個群體在現實世界裏就更加小眾,方越長這麽大,沒見過一個。

而如今,從小一起長大的哥哥,在他面前承認了自己是一個“異類”。

勇敢得方越都只能刮目相看。

“但是你前段時間不才談了一個女朋友嗎......”

“就是談了之後才發現自己不喜歡女生的啊。”陳述沒有任何遮掩。

方越久久沒有說話。

此刻,餐廳裏的喧囂聲仿佛都成了模糊的背景音,方越只覺得自己的心跳聲在耳邊不斷回響。

他張了張嘴,想要說些什麽,喉嚨卻像是被堵住了,發不出一點聲音。

後來很長一段時間,他看見陳述就躲。

不是因為陳述是同性戀,而是因為陳述喜歡的人是傅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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