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97章 大姐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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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秀與葉少爺合著的阿凡提兒童漫畫連載以一種難以預料的颶風之勢迅速流行開來,不同於她的小說還有對受眾喜好和文化水平的限制,這部漫畫絕對可以稱得上是老少鹹宜。

而且得益於前期宣傳的到位,這部漫畫的基調被定的很高,在民眾眼中是一本用於啟迪兒童智慧、提高兒童認知水平的教育書籍,因此孩子們吵著要買報紙看時,家長們也肯從牙縫裏擠出幾個錢來,沒辦法,誰叫華國的家長只要一碰上孩子的教育問題就會無條件妥協呢,況且見家裏的皮猴子肯安安靜靜的在那兒看報紙,哪個家長不會由衷的產生一股自豪的感情呢,看他們的兒子/女兒多愛學習啊,以後肯定是個讀書的料。

應冬秀的要求,這部漫畫的第一作者是葉少爺,第二作者才是她的署名,隨著漫畫的爆紅和流行,葉少爺也果然水漲船高,一時頗有名氣,陸續接到不少邀約,幸虧唐才常早一步將他網羅至報社,否則真要錯失良駒後悔莫及了。

人家葉少爺人雖紅了,卻毫不輕狂驕慢,反而越發認真嚴謹,作畫時更用了十分的講究和用功,於是越到後面,人們便發現這連載故事越發新奇有趣起來,不僅僅只是機智幽默引人發笑,這部漫畫形式雖略有誇張,基本情景卻很是求實務真,在大人的眼裏就跟部“漫畫西游記”似的,看著也十分的有趣,因此竟連成人也十分喜歡看了。

就連胡競之也對她那些奇思妙想讚嘆不已:“很多年前我在報紙上追著看你寫的提刑官宋慈時,就每每為那些奇詭精絕的作案手段和智謀百出的破案手法而嘆服,不止一次的想過作者究竟是何等樣天才絕艷的人物才能寫出這樣精彩的故事來,當我知道這個人就是你的時候,真是覺得難以置信,要說你寫寫那上錯花轎嫁對郎之類的閨閣言情小說我還是信的,可……現在我倒是真真正正的信了,看你寫的這阿凡提如此機智兼且幽默,任何困難在他面前仿佛都能迎刃而解,那種種應對之法更是讓人拍案叫絕,比之宋慈的破案手段更有一種別樣的智謀,換了一般人遇到這樣的問題,肯定都要被愁死了,絕想不出這樣輕松又得體的應對之法,你卻能信手拈來,寫起來好似不費吹灰之力,平日裏看你也不像是多麽伶俐的人麽,怎麽腦子裏就能有這麽多與眾不同的想法呢,看來當初伯元先生在報上給你的評價真的沒錯呀,你這寫小說的本事真是天賦異稟,祖師爺賞飯啊!”

冬秀聽著大佬的誇讚,內心不是不虛的,畢竟她這算是作弊啊,不過心虛之餘又免不了有幾分竊喜,當下咧著嘴十分虛偽的跟胡競之謙虛道:“過獎了過獎了,我之所以能寫出解決辦法,那是因為難題本來就是我自己舍的啊,正所謂解鈴還需系鈴人嘛,在別人看來自然覺得我寫的應對之法機智又妥帖,一切都是為了主人公阿凡提而出現的嘛,他要善良,就有窮人出現需要他幫助,他要勇敢,就會有惡霸出現讓他來打抱不平,他要聰明,就有各種難題出現要他去化解,最後,阿凡提就成了人們口中那個大英雄……”

冬秀現在對寫作可以說是得心應手,就連最困擾小說家的靈感和創新在她這裏也絕對不是問題,畢竟她有超前百年的眼光和積累,寫出來的東西足以叫人耳目一新、嘆為觀止,可這也實在不能算是什麽太大的成就,反而是胡競之這樣實實在在做學問搞研究的人,那真是叫人敬仰嘆服,冬秀每每來了興致去看他的作品都會產生一種不明覺厲的感覺,他寫的書就是那種名家推薦、、給論文作參考文獻、適合放在案頭裝逼的部頭文,像冬秀這樣的偽文青、純屌絲就是為了裝逼才會勉強去看個幾章,而且還不一定看不懂!

所以說冬秀即便在小說圈裏再出名再有聲望,面對這樣真正的文壇大佬時也不免有些高山仰止的自卑心理!

冬秀他們租住的這幢公寓樓建築是完全西式的,樓前自然是有小花園子的,她和胡競之就很愛在晚飯後或者寫作困乏時到這裏溜達溜達,不過現在天氣轉涼了,胡競之是病患不能外出,冬秀則是怕冷不願外出,兩口子便開始長時間的窩在客廳裏寫作,無它,只因客廳裏設有西洋壁爐,暖和。

自從冬秀開始籌備阿凡提的寫作,便逐漸減少了陪大姐和香兒外出的時間,不想這倆母女一個比一個待得住,跟她一樣,往往在家裏一窩就是一天,卻她們又實在無事可做,大人只好每日的發呆沈思,小孩兒玩自己的手指頭也能過一天。

冬秀好容易叫這母女倆變得開朗了些,可不想一朝回到解放前,叫她倆這樣閑出什麽心理毛病來,想著樓前的小花園裏現在也沒什麽人,只有一些精力旺盛的孩子們在那兒玩鬧,便每日要求大姐帶著香兒出去玩去。

“香兒也大了,是該學著怎麽交朋友了,總不能一直叫她跟那些布娃娃玩吧,而且她以後肯定是要上學堂的,現在學會跟其他小朋友相處,對她以後融入學校是很有幫助的!”

“可,人家都是公子小姐,只怕香兒與他們玩不到一處去!”

“你也想太多了,那些都是多大點兒的小孩子,難道誰還會勢利眼不成,就算真有那種孩子,咱們不跟他玩就是了,再說了,咱們香兒差哪裏了啊,那些是公子小姐,咱們香兒還是小公主呢,對不對呀!”

冬秀把從洋人的百貨商店裏買來的時興蝴蝶結發夾給小香兒別上,仔細打量一番,由衷的讚美道:“咱們香兒可真是個美人胚子,那些孩子但凡知道個美醜的,誰還不搶著跟咱們香兒玩呀!”

在優渥的生活條件下養了大半年,就連大姐的臉頰都重又紅潤起來,看著很是有了幾分風韻,何況香兒這樣正在成長期的小孩子呢,原本看著跟顆豆芽菜似的小姑娘,現如今可真成了個白瓷娃娃,充分展現出父母的良好基因來。

慧秀是個真正舊式的老派女子,就算來了滬市這全國最新潮的地方,也沒有機會接觸過什麽新的思潮,在她心裏,自然還是覺得女孩子應該貞靜賢淑為要,一開始冬秀帶著她們天天出門游玩時,她是不安而抗拒的,如若可以,她寧願帶著香兒整天枯坐在房間裏,對這個世界她是懼怕而厭惡的,可隨著時間一天天的過去,她們不知不覺已經走遍了滬市最繁華的街道、吃過最上等的西餐、見過最摩登的物事、逛過最氣派的商場,知道這世上原來還有這樣讓人驚奇讚嘆的東西,久而久之她也沒那麽排斥出門了,而眼見著女兒一天天的開朗活潑起來,她就更加感謝佩服冬秀了。

因此,很多時候她雖不認同也不理解冬秀的做法,譬如她整天都要洗澡、早晚都要刷牙,過分的愛幹凈,譬如她一個女人有時會因在外游玩而晚歸,不太規矩守禮,譬如她時常支使妹夫給她端茶倒水幹雜活,這也就罷了,有一次家裏的朱媽和黃媽休假回家了,她甚至還讓妹夫去買菜和洗碗,哎,她到現在連個傍身的兒子也沒生出來,真不知是哪來的底氣支使妹夫,索性妹夫脾氣真是溫和柔軟極了,從不與她計較,每次都笑瞇瞇的應了……這樣的事情比比皆是,相處的越久,她就越發覺得她們姐妹的想法和做法都是大不相同的,可她看著三妹活得這樣肆意滋潤,漸漸的也由不得她不信服她了,很多時候也願意聽她的。

被冬秀勸了幾句,也就帶著香兒出去了。

小丫頭現在對著熟人倒是開朗活潑的,也肯笑鬧,可對著陌生人依舊有些膽小靦腆,往往只管躲在大人後面不吭聲,這可是不行的,冬秀拿了報社送來的一本印刷精美的彩印漫畫給她,交待道:“這上面的故事三姨都講給你聽過了,你不是覺得很有趣嗎,那一會兒要是看見別的小朋友了,你也可以講給他們聽好不好,他們肯定還沒聽過這樣好聽的故事呢!”嗯,交際先從分享開始。

香兒抱著畫冊,害羞的點頭應下了,這個阿凡提的故事的確很好聽,還很好看,她只聽三姨說過一遍就記住了呢,一會兒要是別的小朋友要看,那,那就給他們看一眼吧。

“我看大姐實在不是個愛出門的人,何必勉強她呢,叫黃媽帶香兒出去不就行了?”待大姐母女倆出去了,胡競之便輕聲的問道。

“哎,可老叫她一個人呆著也不是個事兒啊,這人一閑下來就愛胡思亂想,我就怕她又變得郁郁寡歡起來,何況這也不叫出門哪,就在咱們跟前呢,開窗就能看見,也不會叫她感到不安。”

一般得閑的婦女都有個自己的嗜好打發時間,要不看戲打麻將,要不串門說八卦,再不濟拜個菩薩也算是心靈的一種寄托,可大姐偏是個苦行僧式的人,從前在家裏時就不見她有什麽特別喜愛的東西,大伯母讓她做什麽就做什麽,整日一個人悶在閨房裏,現在更是如此,冬秀都帶她見識過那麽多的繁華景色了,她不說迷失心志,簡直好像看破紅塵了一般,見過就算,事後也沒什麽念想,她還真不知道能找些什麽東西可以轉移她的註意力,除了她的女兒香兒。

也只好先叫香兒占住她的思緒了。

不想兩人才伏案寫了一會兒東西,就又有敲門聲傳來,冬秀打開門,卻見門外是一個穿著長袍的陌生中年男人,儀容十分出眾,臉上雖已有了歲月的痕跡,卻不損其風度,反而添了睿智和氣度,看著似有幾分面熟,她下意識的便以為這是胡競之的哪位朋友,問道:“您是來找競之的麽?”

男人打量了冬秀幾眼,忽然笑道:“你是江家的三小姐吧,這麽多年了你可一點兒沒變!”

冬秀滿頭霧水,聽這口氣,這人還是來找她的,這就有些尷尬了,她可一點不記得人家了,按說不應該呀,這樣好皮相的男人她只要見過一次應該就不會忘記的,當下只得按下自己的心思禮貌問道:“您是?”

男人沒有回答,只問到:“慧秀和香兒是在這裏吧?”

冬秀恍惚間就記起了這個男人,這不就是當年給冬秀一家拍過照、後來又與大姐私奔了的人嗎,她當年還很是垂涎過人家的美色呢!

“你,你是……”冬秀實在驚詫莫名,這人怎麽突然就找上門來了呢。

“敝姓鮑,是香兒的父親。”

冬秀聽他的介紹心下有些不舒服,他只說是香兒的父親,卻不說是大姐的丈夫,看來他的確是已經與大姐分開了。

但人家態度這樣謙和,一副彬彬有禮的模樣,冬秀又不清楚他和大姐之間到底是出了什麽事,也不好直接把人拒之門外,只得把人請進去了。

鮑志東因早年喝過洋墨水,又會一手拍照的技術,在國內也算是個稀有人才,現在已經是報社一名資深的記者了。

常年都與新聞打交道的人,敏銳度和見識自然是不會差的,進屋的第一眼他就認出了胡競之這個大名鼎鼎的文人學者,心內很是吃驚:不想江家這位三小姐居然嫁得了這樣的大人物,真是運道不淺!

胡競之在客廳早聽見了他們的談話,知道這是大姐的丈夫,當下便客客氣氣的起身與人打招呼,反倒是鮑志東在面對他時有些過分謙遜起來,畢竟這位胡先生是他們報社老板都想要千方百計籠絡過來的人才,為了求人家的書稿,往往還要親自登門游說呢!

冬秀給他們上了壺熱茶便出門去找大姐和香兒了,想著一會兒他們可能要談些私密的話,不方便叫外人聽見,便隨便找了兩個借口把黃媽和朱媽也差遣出門去了。

一年不見,女兒好似長胖了不少,可能是剛在外面玩過,這會兒臉色紅撲撲的喜人,眼睛也水汪汪的,整個人都顯得雨雪可愛又不失朝氣,全不見以往的病弱嬌怯,鮑志東當下十分激動的想要伸手去抱香兒:“乖囡,爹好想你,快來給爹抱抱!”

哪知香兒扭過身子撲到大姐懷裏,一副很是怕生的樣子,鮑志東張著雙手半蹲在地上,很有幾分尷尬,自嘲道:“都怪爹太久沒去看咱們乖囡了,害得咱們乖囡都把爹爹給忘了!”

大姐輕輕拍了拍香兒的脊背,哄著她道:“怎麽了,咱們香兒還害羞了?這是你爹呀,快過去叫人!”

鮑志東見女兒烏溜溜的大眼睛怯怯的望過來,心中一軟,忙說:“算了,別為難孩子,這次是爹不好,沒給咱們乖囡帶禮物,等下次爹給你買身新衣裳你再叫好不好?”

他又看向慧秀說道:“香兒的身體好似大好了,你,你也看著很好……”

慧秀用手撫了撫自己日漸豐腴起來的臉頰,略有些羞澀的微微笑了一下,回道:“這都是托了我三妹和三妹夫的福,這些日子好吃好喝的養著,又不用幹活,可能是長胖了些,香兒身體也好多了,這大半年一場病也沒害過!”

鮑志東見著慧秀的神情,不由想起了兩人快樂的往昔,心下不免有些動容,這是他年青時真誠愛過的女人,兩人一路走來也是經歷了許多風雨,嘗過了許多苦甜,雖然結局叫人心痛,往昔的情義卻是做不得假的,特別是看著眼前人又恢覆了幾許從前那種溫婉柔順的模樣,他就更是意動了。

一時兩人只癡癡的望著對方,誰也不開口說話了。

冬秀與胡競之見狀,忙找了借口離開,好叫兩人好好的談一談。

兩人在家裏也是宅了許多的日子,再次來到車水馬龍、熱鬧喧嘩的大街上,竟然有種走進了異世界的感覺。

冬秀深深吸了口凜冽潮濕的空氣,迎著難得的陽光伸了個懶腰,對胡競之嘆道:“自從咱們來了這滬市,還沒一起出去逛過呢,趁著今天這個機會,不如一起出去血拼一番啊,也不枉咱們來這富貴溫柔鄉裏走了一朝!”

“血拼?這又是什麽俏皮話?難道是你跟黃媽學的滬市俚語?”

冬秀一邊伸手招呼黃包車,一邊一本正經的與他解釋道:“就是你前幾天教我學英語時,裏面那個表示購物的詞啊,你們用英語說的時候不就是叫血拼嗎?我覺得這個詞用得可真是精妙極了,一下子就把那些摩登女郎們出入大百貨商場時的熱血狀態給描繪出來了,可見這外國人也很懂得這用語的精髓嘛!”

胡競之反應了幾秒鐘,意會過來後不由得哈哈大笑:“人家外國人哪裏是這個意思,不過你這麽解倒也沒錯,反而用得妙極了,到底是寫小說的人,你這臆想的本事真是無人能及!這麽說來,我教你的那些單詞,你都是用的這種法子在記?”

冬秀繼續忽悠他:“對啊,我這個叫聯想記憶法,只要找到竅門了,英語單詞就很好記了,要不然我這麽大年紀了,哪能學得那麽快呢,我發現這英語跟我們漢語也很有共通之處啊,就像這個血拼,那不就是另一種漢語解釋嘛!”

胡競之饒有興趣的道:“哦,那我現在考你一個,fail,就是失敗的意思,何解”“fail,廢了,人都廢了可不就是失敗了嘛!”

“strong……”

“哎,你先別說,讓我猜猜,這個詞是說人強壯的意思,對不對?”

胡競之驚異道:“沒錯,你之前學過?”

這可是他們學渣專用記憶法好不好,當然學過啦,不過不能告訴他,於是冬秀故作理所當然道:“strong,就是死壯嘛,壯得要死!”

胡競之樂不可支,又考她道:“那你說說ponderous是什麽意思?”

“這個簡單,ponderous,胖的要死,就是說人過於肥胖嘛,對不對?”

胡競之一邊拍掌大樂,一邊又覺很不可思議,冬秀姐自然是沒可能學過英文的,她這樣的解釋便不能算一種刻意的玩笑,反而透出種返璞歸真來,顯得很是不可思議,讓他不由得想起了她曾經的歪論:日語、韓語都源自漢語,不是音似,就是形似,說不定英語也跟咱們的漢語息息相關,這樣看來漢語必將成為未來世界的主導語,就像她的小說中描寫的那樣,未來世界人人都在學說中國話,以會漢語而榮……

兩人一路逗著樂子,不就便到了這租界內最繁華的一座百貨商場內,胡競之十分紳士的扶她下車,把她的手挽在自己胳膊上,殷勤的對她道:“今兒就讓我為太太鞍前馬後,陪著您去血拼到底!”

冬秀仰著下巴,故作傲慢:“算你有覺悟,小胡子,擺駕永安百貨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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