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73章 拜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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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給家裏那倆孤男寡女制造獨處空間,冬秀硬是帶著王媽在外面磨蹭游玩了一整天,直至夜幕降臨的時候才將將從戲院裏出來打道回府。

看著帶弟那股子羞澀幸福的小女人神情,冬秀便知她倆的事基本算成了,真想不到,看著老實巴交的崔有糧居然這麽有行動力。

“你倆倒是打算什麽時候把喜事兒辦了呢?”逮著個獨處的機會,冬秀便直接問出了口。

帶弟聞言先是臉上爆紅,扭捏吱唔著不開口,後來見太太並無調侃打趣的意思,反而是很認真的在詢問她的意見,這才開口道:“我是想等到明年再說的,起碼也要伺候著太太您把孩子生了吧!”

喲,千萬別,那你真是不知道要等到哪年哪月去了,不說冬秀沒有什麽勇氣在這亂世裏生孩子,就連胡競之也仿佛是個隱性的丁克主義,對生孩子傳宗接代這種事一點都不熱忱,幸而她的經期一直很準,平日裏算著安全期,到現在也相安無事。

其實這時候的避孕手段也很多,不提本國自古流傳下來的各種土法子,就連國外也有藥理的和物理的各式法子,只不過或者對健康有害,或者體驗感覺不好,再加上國人一直以來多子多孫的想法,使用的人倒是極少,便是想買還不一定找得到途徑呢。

“那他的意思呢?”冬秀收回飄飛的思緒,再次詢問。

帶弟不好意思的低著頭:“他自然是想越快越好!”

冬秀心下了然,崔有糧這個年紀,放在現代還有人自稱寶寶,可在這時候絕對就是即將邁入老光棍行列的人了,現下有了喜歡的姑娘,這姑娘還不嫌棄他是個孤家寡人,自然想要盡快娶回去,只怕恨不得明天就能入洞房,明年就能抱上胖兒子呢。

“這樣的好事哪能耽擱,你要是認準了他,那咱們就趕快操辦起來,趁著天氣涼爽,把喜事給辦了。”見帶弟有些猶豫,她又勸道,“你們要是願意,婚後依舊住在這裏,反正家裏房子多,你不過是挪個地方而已,咱們還跟以前一樣呀!”

京城居,大不易。

這小兩口都是沒家沒業,沒根沒底的人,要是叫他們出去另外租房子過,那生活壓力可就大了,要是有了孩子,憑他倆一個拉車的一個做幫傭的,指不定都養不活呢,更別提送孩子去上學了,能繼續住在這裏自然是最好的。

帶弟當即就要跪下來給她磕頭,冬秀被唬得一跳,忙攔住了,“做什麽呢,咱們可不興這樣的!”

看太太那一臉驚慌的樣子,帶弟倒被惹得笑出來,小姐這怕被人跪拜的毛病可真是一點沒變,也還是那樣善良肯為人著想,她上輩子肯定是燒了高香了,能遇到太太這樣的好人,今後定要更加用心的伺候太太……

敲定了她倆的事,冬秀心下也十分高興,叫了王媽按本地的風俗去采買婚禮用的各色物什,打算好好給她倆辦一場。

“太太,我看這婚禮倒不必辦,叫一桌酒席咱們熱鬧熱鬧就是了,他倆又沒個親朋友鄰的要宴請,有那個錢還不如給他倆多置辦些緊俏的用品,像被褥、衣裳、喜桶、喜盆之類的,再不濟買些銀簪子、金耳環的也劃算哪。”

冬秀拍拍腦門,她光顧著高興了,細想想還真是的,她自然是把帶弟當自家人看待的,可在別人眼裏她卻不過是個下人是個買來的丫頭罷了,誰會來捧一對下人的場呢,到時候她辦婚禮卻請不到賓客,豈不是尷尬,到底還是經事的老人想得周到些,便幹脆全托付與她去辦。

這件事算是塵埃落定,轉眼卻到了她回訪周家的日子。

按照之前約定好的,冬秀一早吃過早點,這才不慌不忙的帶著王媽過去了。

周老太太果真是個妙人奇人,這才不過月餘,居然也能似模似樣的說國語了,雖還別扭生疏,可只要仔細去聽,其中意思倒能領會個七七八八的,基本能做到溝通無阻了,對於一個一輩子都窩在家鄉的老太太來說,學國語的難度估計只比新學一門語言遜色點吧,可她不但學了,還學得很不錯呢。

反觀那個大兒媳婦,身上照舊彌漫著一股暮氣,仿佛身體裏住著個七老八十的遲暮老人,與周老太太正好掉了個個。

至於王媽說的那個新來的人,冬秀也見著了,就是這家的二兒媳婦,那伶俐幹練勁兒簡直活脫脫一個再世王熙鳳,看她那副活潑爽直的做派,倒不似江南水鄉來的小女人,有了她在一旁插科打諢的活躍氣氛,冬秀才不覺尷尬了。

叫誰來說都是這二兒媳更討喜些,有她在,那本就木訥寡言的大兒媳婦簡直就被擠兌得沒地站了,活似個隱形人一般,可冬秀暗自觀察著,卻發現周老太太並沒有隨著性子一味的喜歡偏袒二兒媳,對那大兒媳倒是頗有幾分照顧和憐愛。

“我們才來這裏,人生地不熟的,也不敢出去胡亂走動,整日困在這大宅子裏,連個能說得上話的人也沒有,真是怪不自在的,都說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狗窩,我現在可真是後悔了,當初被老大給哄了來,連鄉下的祖宅都給賣掉了,現在是想回去也不能了。”

周老太太可不是個悲觀的人,現在能半嗔半怨的說出這番話,可見真是無聊得狠了。

以前在鄉下生活時,多麽愜意自在啊,平日裏做做針線,逗逗孫子孫女,又或者與老人們閑話說古,又或者撿那有趣的話本子看看,再不濟還能田間地頭的隨意溜達,哪像這城裏,人擠人、車賽車,風沙也大,氣候也燥,又滿是陌生的口音,叫人連逛一逛的興致也沒有。

二兒媳忙勸道:“娘,您就是初來乍到的還不習慣,故土難離,誰都有這麽個適應的過程,不信您問胡太太,我看她如今就適應得很好哇!”

這位二兒媳的國語居然比周老太太說得還要好些,也是叫冬秀嘆服的,想她家裏的帶弟,那可是足足花了三個月才說得有些腔調的。

“沒錯,我剛來的時候也很不適應,想家,想我娘,可慢慢的就知道這裏的好了,這兒畢竟是天子腳下,全國之首呢,那繁華錦繡可是咱們鄉下沒法比的,不說別的,就是吃喝玩樂,也能叫您天天不重樣的受用好些年呢。”

“就是這樣,等哪天大哥有空了,咱們也叫他帶著出去逛逛,聽說這城裏的女人都興出門逛街的,這裏不僅有夜戲聽,那說書唱曲的茶樓更是數不甚數,您不是最愛這些個麽,只怕到時候樂得都舍不得回家呢。”

“你倒是打聽的清楚,我看你是被這花花世界迷了眼,自己想出去玩吧。”陸老太太嗔怪的說道,冬秀本以為她是敲打兒媳婦呢,正琢磨著要不要學林妹妹,謙虛一點,說她也不過是略出去過幾趟,免得別人覺得她不安分守己,卻聽她繼而又笑道:“不過不說你這樣的年青人了,就連我老婆子也想出去見識見識那不重樣的吃喝玩樂吶。”

眾人聊著天,王媽這個老北京人也適時的給出些游玩建議,氣氛倒很是融洽,直到陸家大太太拿了摞報紙進來遞給周老太太,冬秀這才驚覺那一直當著背景板的大太太居然已經完全被她們給忽略了,而且還神不知鬼不覺的出去取了趟報紙回來,這才被發現。

她還從沒見過存在感這麽低的人呢,她站在那兒就好像墻上的一塊皮,地上的一塊磚那麽自然,倘若自己不動不出聲,估計都沒人能註意到她的存在。

“快把我那花鏡兒拿來。”周老太太瞇縫著眼,一臉欣喜的盯瞧著那張報紙。

一時二兒媳取來個類似小號放大鏡一樣的物什給她,若是冬秀猜得沒錯,應該是片老花鏡無疑了,把柄上面還綴著根細長別致的銀鏈子,很像電影中西方貴婦們用來看賽馬、聽歌劇的小巧望遠鏡。

現在那老太太便舉著眼鏡貼到眼睛上去看報紙,居然有種說不出的奇異魅力。

就現在高達百分之□□十的文盲率,舉國上下,會買報紙看的人本就是那麽一小撮讀書人,其中女人又只占十之一二,而像周老太太這般年紀的女人,那絕對就是鳳毛麟角。

冬秀定睛一瞧那報紙的封面,大大的《申報》兩字就映入眼簾,這老太太莫非還對各類國內外新聞感興趣麽?

“我們老太太現在就指著這報紙解悶呢,那上面有個話本子寫得極好,每天不看一段簡直連飯也吃不香了。”二兒媳對冬秀解釋道。

嗯?話本子,連載小說?

“胡太太上過學沒有?可認得字?”老太太找著自己要看的內容,強壓下立馬去看的沖動,可不能怠慢了客人,依舊笑瞇瞇的與她說話。

“倒是跟著家裏的兄弟們上過幾年家塾。”

“哦,那你平日裏看書讀報嗎,這報紙可是個好東西啊。”

王媽聽得老太太這麽問,沒忍住在旁邊笑著插嘴道:“老太太您不知道,我們太太可是個大大的書癡呢,就這報紙,每日都有五六份不重樣的送家來,我們先生也是讀書人,兩口子經常比著賽的往家裏買書哪。”

老太太聞言十分驚喜,忙抖著報紙一臉迷妹相的跟她安利道:“那這報紙上登的《上錯花轎嫁對郎》你看過了麽,這可是現在最紅火最好看的話本子啦。”

冬秀還沒想到要怎麽回答,旁邊的王媽卻拍手笑道:“哎呦,老太太,原來您也愛這個話本子哪,我們太太前些天才帶著我到茶館裏聽了一回呢。”

接著又把那聽書的樂趣大大誇耀了一番,北京人本就有與生俱來的語言天賦,京話又極具韻味和美感,真要認真誇起一樣東西來,那真是天花亂墜般叫人心生向往。

兩個仿佛找到組織般的老太太就這樣旁若無人的交流起小說劇情來,一邊說一邊興奮得嘎嘎大笑。

臨了,還約定了日後要一同到茶館去聽書。

回去時是大太太送的她們,冬秀其實有點怵她,也不主動與她說話,快到前門時,那個一路沈默仿似影子般的女人卻開口了:“你沒裹腳?”

與她整個人的打扮和氣質不同,這位大太太的嗓音居然意外的輕柔綿軟,只聽這聲音,必定能叫人聯想到嬌怯溫柔的江南美人。

冬秀楞了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她問的什麽,看看自己的軟底繡花鞋,又看看對方同樣大小,卻形狀怪異的黑布寬口布鞋,頓時了然了:自來到北京,她就不再往鞋裏塞棉花裝樣了,反正胡競之也知道她的底細,她憋屈了二十多年的雙腳總算迎來了解放的春天,可對方的腳卻是貨真價實的小腳,即便套在正常大小的鞋子裏,可那高高拱起、扭曲腫脹的形狀還是分外醒眼,與正常的天足形狀簡直天差地別。

“是,我沒有裹過腳。”冬秀大大方方的把腳亮給她看。

對方卻不再言語,只是十分疑惑的打量了一會兒,便繼續低頭縮腦的往前走了。

回到家裏,王媽便與她八卦道:“這家的老太太倒是個爽快人,好相處,二太太也不錯,雖然過分多嘴精明了些,倒也熱情實誠,就是那位大太太,有些個,有些個過分沈靜了。”

冬秀點頭表示同意,這位大太太是個完完全全的舊派女子,不是說她的打扮穿著,而是整個人散發出來的那種陳腐氣息,封建的衛道士們叫人憤怒鄙視,而她卻只叫人感到憋悶和無語。

怪不得胡競之說他那位朋友婚姻生活十分不幸福。

“那位大太太聽說如今都有三十五六了,卻還一無所出,這豈不是要叫那家的大老爺斷後麽,嘖嘖,虧得那家大老爺賺得這大院高房,以後還不知便宜了哪個侄子呢。”

在這個時代,一個女人到了那個年紀還沒有生育,幾乎就等同於不會生、生不了了,怪不得她看著那般郁郁,一個孩子,特別是一個兒子,對這些後院女子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她沒有孩子,也沒有丈夫的愛重,就連最後的依靠,她的娘家人也遠在天邊,這個女人活在熱鬧繁茂的大家庭裏,卻像個無根的浮萍般,無依無靠。

冬秀想,她應該也是努力爭取過的,那雙可憐巴巴的套在大鞋裏的小腳就是證明,沒有哪個像她一樣年紀和出身的女子會主動去放腳的,除非她的丈夫極其厭惡小腳,為了討好丈夫,只得違背自己一直以來信奉的道理,忍著難以站立的疼痛和他人嘲諷的目光,解開那陪伴了幾十年的裹腳布。

她已經什麽都沒了,不能連名分和這個家也失去!

冬秀越想越覺得那個女人可憐可悲可嘆。

或許等她跟著走出家門,去見識見識這不一樣的世界,就能走出那個困境,找到新的精神支柱呢。

冬秀倒不是聖母心發作想要去拯救別人的人生什麽的,只是,只是有些心有戚戚罷了,其實她們的境遇何等相似,都是小腳村姑高攀大學教授,只是她到底沒有真裹腳,胡競之也是個十足的真君子溫良人,說到底,她和胡競之只是千萬個舊婚約中的幸運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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