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放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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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市,胡洪骍果然在暑期順利的考上了華國公學,在拜讀過嚴覆先生譯著的《天演論》後,對其中一句“弱肉強食,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大為讚賞,並由此改名為胡競之,希望自己日後也能成為脫穎而出的那個天擇之英才。
如果冬秀知道了,肯定要捂臉驚叫三分鐘。
胡競之,那是民國時期鼎鼎大名的文化大師胡競啊!
如果給那些民國大師們排個高手榜,這胡競之妥妥的前五名種子選手啊,各種有才也就罷了,還帥得一塌糊塗,即便八十歲了,還讓人覺得風度翩翩、氣度斐然,簡直是“美人在骨不在皮”這句話的最佳代言人。
當然,未來的大師,現在還只是一個腦後垂著長辮子的青蔥少年,才加入了一個名叫“競業學會”的學生社團,憑著自己出色的組織能力和人格魅力,主編了一份《競業旬報》,並在上面時常發表些小說、散文之類的,也頗受歡迎,尤以最近發表的一篇《敬告中國的女子》為最,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評,一下子使他成為了校園裏的風雲人物。
看他年紀小小卻如此春風得意,自然有同學心下發酸,半真半假的玩笑道:“哎,競之啊,你這《敬告中國的女子》一文寫得實在是振聾發聵、發人深省啊,其中‘中國的女子,若不情願做廢物,第一樣便不要裹腳,第二樣便要讀書’的觀點簡直鞭辟入裏,你能有這麽深刻的感悟,莫非是家裏有個不識字的小腳老婆麽,哈哈!”
同學們聽了自然當玩笑話一樣跟著取笑他一番,不想平日裏最是圓潤豁達的胡競之這次卻開不起玩笑了,臉色陰沈、神情氣惱,眾人只當他年紀小,經不住這樣的男女玩笑話,便連忙拿話岔開不提。
“嗨,你們看這期的《提刑官宋慈》了麽,可真是越來越精彩了,我每次看完便要自己試著推測案情真相,可居然十之八九都是錯的,看來我是沒那個做提刑官的料了,你們說這作者怎麽就這麽厲害呢,他是怎麽想出這些案情的,尤其那作案手法和作案動機,簡直絕了,回回出人意料!”
“沒錯,沒錯,我也是每期不落的追著看呢,我卻是對那些檢驗手段和現場勘探更有興趣,為了驗證真假,我還特地去買了本《洗冤集錄》來看,你猜怎麽著,那小說裏寫得東西跟它居然沒什麽出入,可見作者是做過認真的考據的!”
“小說倒是極好,如果能每日發行一篇那就更好了,這一等半個月,可真是急煞個人!”
“是啊,我每次拿到報紙還要再把前面的情節再看一遍,時間太久,好多當時的想法都忘了,再看又不如第一次的激動和仔細,這樣的小說正適合一口氣讀完才好,可惜發在《繡像小說》這樣的半月刊上,除了第一次一下子放出了二十章,後面則太過吝嗇了,總是不能叫人過癮。”
“你就知足吧,現在每一章還能有兩三千字呢,比起其他小說每次只更五六百字的情況來說那可是好太多了,說來是咱們占便宜了,自從這繡像小說報開始連載提刑官宋慈,這報紙的厚度都比以前多了一倍啊,同樣的價錢,更多的內容,你還不知足哇。”
眾人說著說著便討論起《繡像小說》的發行周期來,最後幹脆合力寫了一封建議《繡像小說》改變發行周期的信,打算親自送去報社。
等人散去後,胡競之不由嘆了口氣,他還真有一個沒文化的裹腳未婚妻,離鄉前,兩家剛定完親,他只聽娘說過一嘴,知道她叫端秀,後因犯了家裏高祖的名諱,便又改名叫做冬秀了,年紀比他還要大上一歲,又與他家有些拐著彎的親戚關系,除此之外便一無所知了。
求學這兩年,他幾乎都忘記這回事了。
他深覺苦惱,自己大聲疾呼女性解放獨立,偏未來妻子就是個最該被解放的人。
這時候的他還沒有考慮未來的什麽夫妻、男女之情,只是覺得丟臉,思來想去,提筆給母親寫了一封家書,這才作罷。
呂家,舅母胡氏迎來了人生中第一個大壽。
可不是什麽歲數的人過生日都能叫過壽的,本地人一向認為只有六十歲以上的人過生日才可以叫作過壽,而過壽又有個講究,那就是過九不過十,因為老百姓們都認為“十”是滿數,壽滿即到頭了,不吉利,因此做壽的人都是虛歲,冬秀舅母今年剛滿五十九,虛歲來算那就是六十整了,正好是甲子大壽。
人生第一個大壽,肯定是要請親戚朋友們來好好熱鬧一番的。
呂氏見冬秀一直因為大姐兒的事郁郁寡歡,很是沒精神,便帶著她過來給嫂子祝個壽,順便散散心。
在賓客中,冬秀不出意外的見到了自己未來的婆婆,免不了被眾人打趣一番,就連娉婷也揶揄道:“表姐,真是想不到,你居然要嫁給穈表哥,你倆都這麽會講故事,將來這日子得多有趣啊,還不得天天比著賽的講故事啊!”
冬秀做足了一個羞答答卻極力端莊大氣的未來兒媳婦狀,馮氏看了果然喜歡,本來她是不大同意這門親事的,江家姑娘門第高、家境好,她不免擔心她嬌生慣養的有些嬌小姐的脾氣,又比兒子大著一歲,只恐將來壓了兒子一頭,只是雙方八字很是相合,又有竈王爺保佑,且礙於親戚的顏面,本家叔叔也極力保薦,這才應下了,只心裏到底不是百分百滿意的,現在一看,倒放心許多,像是個溫柔端方、行止有度的姑娘,果然是書香之家出來的女兒,教養倒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倒也配得穈兒。
馮氏看她順眼了,便特地拉著她說了幾句話,心裏卻想著兒子不久前寄回來的信,說是想要讓她去勸江家姑娘多讀書,還要讓人家放腳,這要求端的是太過無理了,馮氏生怕江家人誤會,就一直沒說,再說了,人家姑娘裹得好好的腳,憑白叫人放開,也沒道理呀。
現在看這親家母也和氣講理,姑娘也嫻靜溫柔,又想著兒子一向倔強有主意,他說不喜歡小腳,那就是真的不喜歡,為了小兩口的未來著想,她決定還是要說一下:“親家,論理我不該說這話,不過咱們兩家既然已經結親,有話我也就直說了,有什麽不當之處,還請您多擔待。”
呂氏和冬秀還以為她有什麽不滿,要仗著婆婆的身份來“教訓”兒媳了,忙端正臉色,如臨大敵的請她說話。
“穈兒在滬市求學,前幾天給我寫了封信,說他又考上了上海的一所什麽公學,恐怕這一二年還得以學業為重,因此我要請親家見諒,這婚期恐怕又要往後延了!”冬秀聞言心下大喜,這正合她意啊,最好延它個三四五六七八年,等她過了二十歲再說也不遲啊。
“這是其一,他信裏還提了一件事,就是那孩子想要江姑娘將腳放了,我也知道這很是唐突無禮,不過年輕人的想法,咱們也左右不了,我想著還是要厚著臉皮跟姑娘說一聲,當然了,這個決定權在你……”馮氏看著對面娘倆的臉色,心下也有些不安,生怕引起對方的不快,畢竟她自己都做不到放腳呢,這放了腳不是惹人恥笑嘛,哎,今兒就不該說這話。
還待小心的解釋兩句,卻不想呂氏一臉堅決的說:“都說在家從父,出嫁從夫,他們以後是夫妻一體、夫唱婦隨,這等事自然是要聽令公子的,等回去我就叫她把腳給放了!”
呂氏如此果斷好說話,反倒叫馮氏有些驚愕:“親家,這放腳可不是個小事,您別誤會,我可不是來要求您姑娘放腳的,只是通個氣而已,我的意思是他們既然已經定親了,遲早是一家人,也沒那麽多避諱,不如叫他們通個信,相互了解了解,年輕人的心思咱們哪裏理會得了呢!”
要想寫信,可不就要多讀書識字麽,難道還好意思請人代謝這樣私人的信件不成?
馮氏對放腳是不置可否的,但卻很讚同兒子說的多讀書的話,讀書才能明智識禮,她也是跟著自家老爺認了幾個字的,可惜不多,倘若當時能多識些字,現在看兒子的信就不必請人來念了,這樣多少有些不便,這江家姑娘聽說也是念過幾年私塾的,看著也聰慧,希望不是個草包美人罷。
呂氏和冬秀自然滿口答應。
這馮氏也太善解人意了吧,這樣一來,冬秀就可以不用再裝小腳、穿小鞋了,還能正大光明的讀書寫字,她現在恨不得學著郝劍的調調兒,肉麻兮兮的抱著馮氏深情的叫一聲媽~媽~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此次會晤圓滿結束。
冬秀是滿腔郁悶的來,神清氣爽地回,這未婚夫簡直就是個貼心的神助攻啊。
她還真沒想到自己未婚夫能夠有這樣遠見的目光和開闊的思想,看來是個十足的進步青年,並不是什麽迂腐的書呆子,這倒使冬秀喜出望外了,想著互相通個信,了解一下也好。
呂氏卻搖頭變卦了:“你反正也是沒裹腳的,趁此機會放開也好,信就不要寫了,女兒家還是矜持些的好,主動給男方寫信像什麽樣子,別人知道了還以為咱家上趕著呢!”
冬秀黑線,在雙方家長的默許下,未婚夫妻通個信怎麽了,你情我願的大好事,這還要分個高下,完全沒有矜持對地方啊。
不過冬秀也的確不知道要跟對方寫些什麽,何況這時候的人寫信不論措辭還是行文,就連稱呼也是很有些講究的,而且一般比較客套,不像現代人那麽黏糊直白,寫信往往就跟寫日記似的直擊內心,說得越多暴露越多,還是邊走邊瞧吧,假使對方給她寫信了,那她有來有往的回一封倒是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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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冬秀知道了,肯定要捂臉驚叫三分鐘。
胡競之,那是民國時期鼎鼎大名的文化大師胡競啊!
如果給那些民國大師們排個高手榜,這胡競之妥妥的前五名種子選手啊,各種有才也就罷了,還帥得一塌糊塗,即便八十歲了,還讓人覺得風度翩翩、氣度斐然,簡直是“美人在骨不在皮”這句話的最佳代言人。
當然,未來的大師,現在還只是一個腦後垂著長辮子的青蔥少年,才加入了一個名叫“競業學會”的學生社團,憑著自己出色的組織能力和人格魅力,主編了一份《競業旬報》,並在上面時常發表些小說、散文之類的,也頗受歡迎,尤以最近發表的一篇《敬告中國的女子》為最,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評,一下子使他成為了校園裏的風雲人物。
看他年紀小小卻如此春風得意,自然有同學心下發酸,半真半假的玩笑道:“哎,競之啊,你這《敬告中國的女子》一文寫得實在是振聾發聵、發人深省啊,其中‘中國的女子,若不情願做廢物,第一樣便不要裹腳,第二樣便要讀書’的觀點簡直鞭辟入裏,你能有這麽深刻的感悟,莫非是家裏有個不識字的小腳老婆麽,哈哈!”
同學們聽了自然當玩笑話一樣跟著取笑他一番,不想平日裏最是圓潤豁達的胡競之這次卻開不起玩笑了,臉色陰沈、神情氣惱,眾人只當他年紀小,經不住這樣的男女玩笑話,便連忙拿話岔開不提。
“嗨,你們看這期的《提刑官宋慈》了麽,可真是越來越精彩了,我每次看完便要自己試著推測案情真相,可居然十之八九都是錯的,看來我是沒那個做提刑官的料了,你們說這作者怎麽就這麽厲害呢,他是怎麽想出這些案情的,尤其那作案手法和作案動機,簡直絕了,回回出人意料!”
“沒錯,沒錯,我也是每期不落的追著看呢,我卻是對那些檢驗手段和現場勘探更有興趣,為了驗證真假,我還特地去買了本《洗冤集錄》來看,你猜怎麽著,那小說裏寫得東西跟它居然沒什麽出入,可見作者是做過認真的考據的!”
“小說倒是極好,如果能每日發行一篇那就更好了,這一等半個月,可真是急煞個人!”
“是啊,我每次拿到報紙還要再把前面的情節再看一遍,時間太久,好多當時的想法都忘了,再看又不如第一次的激動和仔細,這樣的小說正適合一口氣讀完才好,可惜發在《繡像小說》這樣的半月刊上,除了第一次一下子放出了二十章,後面則太過吝嗇了,總是不能叫人過癮。”
“你就知足吧,現在每一章還能有兩三千字呢,比起其他小說每次只更五六百字的情況來說那可是好太多了,說來是咱們占便宜了,自從這繡像小說報開始連載提刑官宋慈,這報紙的厚度都比以前多了一倍啊,同樣的價錢,更多的內容,你還不知足哇。”
眾人說著說著便討論起《繡像小說》的發行周期來,最後幹脆合力寫了一封建議《繡像小說》改變發行周期的信,打算親自送去報社。
等人散去後,胡競之不由嘆了口氣,他還真有一個沒文化的裹腳未婚妻,離鄉前,兩家剛定完親,他只聽娘說過一嘴,知道她叫端秀,後因犯了家裏高祖的名諱,便又改名叫做冬秀了,年紀比他還要大上一歲,又與他家有些拐著彎的親戚關系,除此之外便一無所知了。
求學這兩年,他幾乎都忘記這回事了。
他深覺苦惱,自己大聲疾呼女性解放獨立,偏未來妻子就是個最該被解放的人。
這時候的他還沒有考慮未來的什麽夫妻、男女之情,只是覺得丟臉,思來想去,提筆給母親寫了一封家書,這才作罷。
呂家,舅母胡氏迎來了人生中第一個大壽。
可不是什麽歲數的人過生日都能叫過壽的,本地人一向認為只有六十歲以上的人過生日才可以叫作過壽,而過壽又有個講究,那就是過九不過十,因為老百姓們都認為“十”是滿數,壽滿即到頭了,不吉利,因此做壽的人都是虛歲,冬秀舅母今年剛滿五十九,虛歲來算那就是六十整了,正好是甲子大壽。
人生第一個大壽,肯定是要請親戚朋友們來好好熱鬧一番的。
呂氏見冬秀一直因為大姐兒的事郁郁寡歡,很是沒精神,便帶著她過來給嫂子祝個壽,順便散散心。
在賓客中,冬秀不出意外的見到了自己未來的婆婆,免不了被眾人打趣一番,就連娉婷也揶揄道:“表姐,真是想不到,你居然要嫁給穈表哥,你倆都這麽會講故事,將來這日子得多有趣啊,還不得天天比著賽的講故事啊!”
冬秀做足了一個羞答答卻極力端莊大氣的未來兒媳婦狀,馮氏看了果然喜歡,本來她是不大同意這門親事的,江家姑娘門第高、家境好,她不免擔心她嬌生慣養的有些嬌小姐的脾氣,又比兒子大著一歲,只恐將來壓了兒子一頭,只是雙方八字很是相合,又有竈王爺保佑,且礙於親戚的顏面,本家叔叔也極力保薦,這才應下了,只心裏到底不是百分百滿意的,現在一看,倒放心許多,像是個溫柔端方、行止有度的姑娘,果然是書香之家出來的女兒,教養倒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倒也配得穈兒。
馮氏看她順眼了,便特地拉著她說了幾句話,心裏卻想著兒子不久前寄回來的信,說是想要讓她去勸江家姑娘多讀書,還要讓人家放腳,這要求端的是太過無理了,馮氏生怕江家人誤會,就一直沒說,再說了,人家姑娘裹得好好的腳,憑白叫人放開,也沒道理呀。
現在看這親家母也和氣講理,姑娘也嫻靜溫柔,又想著兒子一向倔強有主意,他說不喜歡小腳,那就是真的不喜歡,為了小兩口的未來著想,她決定還是要說一下:“親家,論理我不該說這話,不過咱們兩家既然已經結親,有話我也就直說了,有什麽不當之處,還請您多擔待。”
呂氏和冬秀還以為她有什麽不滿,要仗著婆婆的身份來“教訓”兒媳了,忙端正臉色,如臨大敵的請她說話。
“穈兒在滬市求學,前幾天給我寫了封信,說他又考上了上海的一所什麽公學,恐怕這一二年還得以學業為重,因此我要請親家見諒,這婚期恐怕又要往後延了!”冬秀聞言心下大喜,這正合她意啊,最好延它個三四五六七八年,等她過了二十歲再說也不遲啊。
“這是其一,他信裏還提了一件事,就是那孩子想要江姑娘將腳放了,我也知道這很是唐突無禮,不過年輕人的想法,咱們也左右不了,我想著還是要厚著臉皮跟姑娘說一聲,當然了,這個決定權在你……”馮氏看著對面娘倆的臉色,心下也有些不安,生怕引起對方的不快,畢竟她自己都做不到放腳呢,這放了腳不是惹人恥笑嘛,哎,今兒就不該說這話。
還待小心的解釋兩句,卻不想呂氏一臉堅決的說:“都說在家從父,出嫁從夫,他們以後是夫妻一體、夫唱婦隨,這等事自然是要聽令公子的,等回去我就叫她把腳給放了!”
呂氏如此果斷好說話,反倒叫馮氏有些驚愕:“親家,這放腳可不是個小事,您別誤會,我可不是來要求您姑娘放腳的,只是通個氣而已,我的意思是他們既然已經定親了,遲早是一家人,也沒那麽多避諱,不如叫他們通個信,相互了解了解,年輕人的心思咱們哪裏理會得了呢!”
要想寫信,可不就要多讀書識字麽,難道還好意思請人代謝這樣私人的信件不成?
馮氏對放腳是不置可否的,但卻很讚同兒子說的多讀書的話,讀書才能明智識禮,她也是跟著自家老爺認了幾個字的,可惜不多,倘若當時能多識些字,現在看兒子的信就不必請人來念了,這樣多少有些不便,這江家姑娘聽說也是念過幾年私塾的,看著也聰慧,希望不是個草包美人罷。
呂氏和冬秀自然滿口答應。
這馮氏也太善解人意了吧,這樣一來,冬秀就可以不用再裝小腳、穿小鞋了,還能正大光明的讀書寫字,她現在恨不得學著郝劍的調調兒,肉麻兮兮的抱著馮氏深情的叫一聲媽~媽~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此次會晤圓滿結束。
冬秀是滿腔郁悶的來,神清氣爽地回,這未婚夫簡直就是個貼心的神助攻啊。
她還真沒想到自己未婚夫能夠有這樣遠見的目光和開闊的思想,看來是個十足的進步青年,並不是什麽迂腐的書呆子,這倒使冬秀喜出望外了,想著互相通個信,了解一下也好。
呂氏卻搖頭變卦了:“你反正也是沒裹腳的,趁此機會放開也好,信就不要寫了,女兒家還是矜持些的好,主動給男方寫信像什麽樣子,別人知道了還以為咱家上趕著呢!”
冬秀黑線,在雙方家長的默許下,未婚夫妻通個信怎麽了,你情我願的大好事,這還要分個高下,完全沒有矜持對地方啊。
不過冬秀也的確不知道要跟對方寫些什麽,何況這時候的人寫信不論措辭還是行文,就連稱呼也是很有些講究的,而且一般比較客套,不像現代人那麽黏糊直白,寫信往往就跟寫日記似的直擊內心,說得越多暴露越多,還是邊走邊瞧吧,假使對方給她寫信了,那她有來有往的回一封倒是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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