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畫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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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有個胖墩墩的小男孩跑進來,對著娉婷說:“七姐,七姐,我們那邊說故事呢,你要不要去聽!”
娉婷內心自然是極想去的,可她剛剛才被訓過,現在卻不好過去了,免得三姐跟五姐又要對她念些什麽男女大防的大道理了。
只能十分惋惜的問那小胖子:“誰在講故事呢?說得什麽?說不定我早聽過了!”
“是穈表哥在說,我們剛剛聽了一個狐貍精報恩的故事,可好聽了!”
“那你還記得講的是什麽嗎?說給我聽聽!”
“呃,就是一只狐貍被雷劈了,然後被書生救了,她長大後就把一只叫小翠的狐貍嫁給了書生的兒子,不過書生的兒子是傻子,他們都不喜歡小翠,把她趕走了,哼,明明小翠很好!”
“哎呀,你說的什麽呀,才聽完你就記不得了,真是個笨蛋!”
小胖子不服氣了,“那個故事好長,你去聽你也記不得,不過我知道那個故事在哪裏可以看,三哥就有那本書,等我再看一遍,我就能講給你聽啦!”
端秀在旁邊聽到小翠、狐貍精、書生之類的詞眼,立即就知道小胖子說得是《聊齋志異》裏的《小翠》篇嘛。
現代的聊齋不知道被影視劇翻拍過多少遍了,隨便給幾個關鍵字,端秀就能給編出至少20集的劇情,文言文版的她也看過,采用的都是平鋪直敘的方法,壓根也沒有什麽伏筆,對於端秀這個經過後世網絡小說和影視劇熏陶的人來說,可謂十分乏味枯燥了,但對於這些圈養在深宅大院裏的女孩子們來說,卻是十足新奇有趣的,聽到書生和小姐就足以使懷春少女心向往之,更何況是聽到書生和狐貍精呢,這可不止有愛情,還有玄幻、報恩、人畜,咳咳。這估計跟她當初第一次看到穿越題材的小說是一個感覺,那種內心無以言表的激蕩和巨大幸福感沖擊下的眩暈,她到現在還記得清清楚楚吶,那真是被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足以讓她被裏面光怪陸離的世界迷得心神俱醉。
小胖子不耐煩再說,只催促她姐:“哎呀,你到底去不去啊,你再不去,就趕不上聽穈表哥講新的故事啦。”
娉婷下意識起身,瞥到五姐正看過來,又不甘的坐下了,嘟嘴道:“我去不了,你自己去吧,這次可好好聽,仔細記著了,回來告訴我,說得好了七姐有賞!”
小胖子特自信的拍著胸脯,給他七姐立了個軍令狀,又旋風一般的跑走了。
七姐有些悶悶不樂,又想著到底有客,不好在臉上露出來,便調整了情緒,笑著問端秀:“我們這位穈表哥,最是會講故事,念書也好,人又文靜,大家都喊他穈先生呢!聽說你們這次是一起結伴來的,他在路上有沒有講什麽故事給你們聽?”
端秀仔細想了想,跟他們結伴來的就只有舅母的弟媳一家了,便搖頭說:“我們連面也沒見過呢!我就只見到了他娘。”
“哦,那真是可惜,”娉婷一臉遺憾,“前幾年我還聽穈表哥說過《好逑傳》裏的‘過公子謀娶淑女案’,好聽得很,聽他說那書裏一總有七件公案,我一直記掛者,可惜穈表哥又不是每年都來,今年好容易來了,我又不能去聽了,哎!”
端秀看她一直長籲短嘆、失魂落魄的,也實在怪不忍心的,小姑娘想要聽個故事而已,又是什麽大事呢,便忍不住道:“其實,我也知道幾個故事,要不我說給你聽?”
娉婷眼神一亮,悄聲問道:“哦,難道你也看過這些話本子書?我可不是想聽那些老掉牙的戲文裏的故事,老生常談的,有什麽意思啊!”
端秀心想,咱肚子裏別的沒有,就是故事多啊,而且保證你一個都沒聽過,絕對新奇,絕對好聽。
不說她前世從網絡小說、電影、電視甚至綜藝、動漫上看到的故事,就是這時流行的明清話本,諸如著名的十大才子書:《三國演義》、《好逑傳》、《玉嬌梨》、《平山冷燕》、《水滸》、《西廂記》、《琵琶記》、《花箋記》、《捉鬼傳》和《駐園春》,她哪本沒看過,就連那《醋葫蘆》、《剪燈新話》、《肉蒲團》之類的香艷□□她也看了不少呢!這可都得感謝她家那豐厚的藏書,家裏幾個兄弟都不是愛看書的,書房那堆書就被打入了冷宮,正好便宜了端秀,要是不看,她還不知道她那早死的爹居然藏了那麽多的雜話本子呢,再加上她那叮當貓一樣有求必應的好哥哥,時常也會背著人悄悄捎些書給她解悶,這些年看下來,別的不說,她的文言文功底倒是越發深厚了,至少已經可以無障礙閱讀了。
“我也是聽家裏兄弟們講過一些,覺得有趣,就記下了。”端秀可不敢說她看過這些書,萬一被她娘知道了,肯定一頓好捶,以後再想悠閑自在的去書房尋書看那可就困難了,說完又補充一句:“肯定是你沒聽過的!”
娉婷頓時喜笑顏開:“那真是太好了,表姐,你今晚同我一起睡吧,咱們晚上正好說說話!”
看她那麽熱情,端秀也沒多想就同意了。
等晚上洗漱後上床時,端秀才發覺得自己大意了。
娉婷的丫頭正給她換睡鞋,這鞋是專門給這些裹了腳的姑娘們晚上睡覺時穿的,為了避免睡覺時腳會因失去束縛而長大長歪。
端秀可是一雙假的三寸金蓮啊,自然沒有睡鞋這樣的東西,況且她白天穿了小鞋,晚上最要緊的就是給腳通風透氣,按摩活血,免得腳上生出異味,或者長出繭子來,這時候一脫鞋可不就要露餡了嘛。
雙紅對此也是毫無辦法,只無措的望著端秀。
“表姐,來啊,快來啊!”那諂媚中夾雜著興奮的語氣,讓端秀立馬聯想到了影視劇中青樓裏拉客調笑的姑娘們,不由一陣惡寒。
“我先喝點水,咱倆今天作伴,就不用丫頭守夜了吧”端秀與她使個眼色,小表妹立馬心領神會,叫她的丫頭們帶著雙紅出去了。
端秀走到床邊,拉過小表妹的手:“七妹,我要告訴你個秘密,你能幫我保守嗎?”
秘密?娉婷一聽這兩字,幾乎是本能的興奮起來,立馬說:“當然了,我雖然愛玩鬧了些,可也誠實守信,你只管信我,我絕不會告訴第二個人的,是什麽秘密?”
可信不可信的,端秀無從判斷,不過她也沒有什麽更好的選擇了,難不成還能臨陣脫逃不成。
她拉起自己的裙擺和褲管,示意給她看,娉婷自然是一頭霧水,直到端秀脫了鞋,她才發現原來表姐竟是一雙天足!
“這,表姐,你怎麽……”
“我小時候身體不好,我娘去廟裏求菩薩,那裏的主持大師說我神行單薄,不宜裹腳,就是要一雙大腳才能紮得穩立得住,所以我娘就給我放腳了,要不然我也未必能平安長這麽大。”這是她娘早已準備好的官方說辭。
“原來如此,這其實也沒什麽的,表姐也別傷心,我聽家裏哥哥們說現在大城市都說不讓女孩子裹腳了呢,還有什麽天足會的人,專門勸人放腳的呢,想必那金蓮也不是人人都愛的!”
端秀看她並沒怎麽驚詫,反而還會勸慰她,心下很是高興,對這個表妹更添幾分喜愛,覺得她不僅心地善良,而且思想還挺開放的,要知道,現在可是清朝末年,裹腳之風大肆盛行,很多時候還是身份的象征呢,裹得起腳的女孩子大抵是家境殷實無需勞作的。
她娘就給她講過一個很直白的故事:一家裏兩兄弟娶妻,一個媳婦是大腳,一個媳婦是小腳,小腳的媳婦就因為裹了一雙標致的三寸金蓮,不僅深受丈夫和公婆喜愛,而且平日裏從不用幹活,每每有客人到訪,還會讓她出去見客,好炫耀一番,大腳媳婦則相反,只因一雙腳,家裏人便把她視為一個勞力,什麽臟活累活都要幹,平時來了客人還要被趕去廚房,以免她丟人現眼,一雙腳直接決定了兩人的家庭地位,甚至後半生的命運。
從這個故事就能知道現在人們的普遍意識:小腳就是一道護身符,只要裹得好腳一雙,將來吃香喝辣,享清福,甚至有可能攀附高門,做太太、奶奶,總之未來是不用愁了,而沒裹腳的女孩子不僅平日裏受盡嘲諷鄙夷,將來出嫁也難找到好的婆家。
端秀知道,現在社會上肯定也有一些留洋青年或革命黨人宣揚裹腳的害處,呼籲放腳,可這呼聲就如雷聲裏的蚊子叫一般,基本沒人會理會。
裹腳和辮子,這兩樣緊緊束縛著國人身心的枷鎖,其實一直到新中國成立才被徹底打破。
我們往常看影視劇,凡是民國時期,那男人就是一律的短發(某些神劇裏還有卷發、莫西幹頭、飛機頭呢,不要太時髦哦),然而在現實中,直到新中國成立,偏遠地區還有不少男人留著大辮子呢,更別提裹腳的婦女了,那是大有人在。
甚至在21世紀時,居然都還有人以小腳為美,企圖恢覆這些“美德”,這些人裏不僅有男人,也有不少女人,端秀就曾經看到過有姑娘發的求裹腳的帖子,讓她吃驚的是底下居然有不少回應者,不禁讓人感嘆封建餘毒的遺禍之深遠!
端秀本來就對裹腳一事不以為意,只是應她娘的要求一直在外人面前裝個像,免得被人嚼舌,此時便放下心思,大大方方的脫鞋上床了。
娉婷看著她的腳怔怔的出了一會兒神,對端秀感嘆道:“表姐,我自從裹腳,都快忘記腳真正的樣子了,我看你的腳也很好看啊,皮膚雪白,指甲粉紅,為什麽有很多人就不喜歡呢?而且我看你的腳小巧可愛,好多人裹的腳還沒有你的腳小呢!”
端秀這具身體不僅腳小,身上的骨骼也都很是小巧纖細,很能藏肉,摸著很是豐腴柔軟,要是按現代的什麽體脂率來算,她估計就是個胖子了,但現在看著只會覺得她圓潤可愛,是很占便宜的體質。
娉婷說得還真不錯,她的腳現在估計也就是個30碼左右的樣子,真的算小了,有些裹腳失敗的或是先天條件限制,裹出來的腳只是尖尖的、彎彎的,勉強有個樣子,卻並不小,還不如不裹呢。
娉婷神神秘秘的趴在她耳邊說:“我也告訴你一個秘密,其實五姐的腳比你還大呢!”
端秀看她一眼,心想,像她舅舅這樣的官宦人家,最是講究,裹腳的條件也好,肯定都是請的那些特別有經驗有手段的專業裹腳婆子來裹的,怎麽五姐的腳會比她還大呢。
“是真的,不信你明天留意看,她因怕人笑話,平日都穿的闊腿褲嚴嚴實實遮起來的,就連裙子也比正常的長幾寸,就怕露出整個腳來,她馬上也要說婆家了,生怕別人輕視了她,所以近來脾氣大得很!”
“你是不是疑惑她為什麽腳裹得那樣大?”娉婷一副八卦精附體的摸樣,可見平日裏憋得狠了,不等端秀回話,就繼續說:“她是在省城出生長大的,跟著她姨娘在外面直過到七八歲才回來,她姨娘是個戲子,沒什麽見識,也沒想著給她裹腳,你想,七八歲的時候腳都長得定型了,骨頭也硬了,再裹能有什麽好樣子,當時太太都說不讓裹了,免得人受罪,可她姨娘卻不同意,她看著我們家裏女孩子都裹了腳,非叫給五姐也裹了,當時五姐差點沒給疼死,腳都爛了一多半呢!”
端秀想象著那個場景,生生打了個寒噤,她以前因為好奇,曾經百度過這方面的事,她知道以前裹腳,為了使腳更瘦更窄更小,會把碎瓷片塞在腳底,強行讓女孩子在碎瓷上行走,紮得皮破血流,卻不醫治,而是繼續裹著,讓它腐爛,最後把那腐肉生生剜去!想一想也知道五姐當年受了多大的罪,最慘的是遭了罪卻沒得到一個好的結果。
“好了好了,咱們不說這個了,表姐,你要給我講什麽故事呀!”小姑娘期待的望著她,即使在黑暗的帳子裏端秀也能看到眼裏閃爍的星光。
端秀想了想,十多歲的孩子肯定是不適合給她講什麽才子佳人、情情愛愛的言情小說了,說個《紅樓夢》都怕被別人說她是在傳播□□讀物呢,她又是個女孩子,恐怕對什麽武俠、軍事、歷史之類的也不感興趣,一時拿不定主意,便幹脆問她道:“那你想聽什麽樣的?”
“上午勝兒說的那個故事,就是狐貍精那個故事,表姐知道麽?”
看來小姑娘還是對志怪奇幻類德故事感興趣啊,也對,這麽大年紀的孩子正是天馬行空愛幻想的時候,喜歡些鬼怪傳奇也正常。
“那我給你講一個畫皮的故事吧!”這可比小翠更加經典,更受人歡迎。
“畫皮?那是什麽,講作畫的麽?”
“嗯,不是,是講一個披著美人皮的鬼怪害人的故事。”
要說《聊齋志異》裏的故事,除了《倩女幽魂》外,就屬那年年翻拍的《畫皮》最出名了,能歷經時間考驗,流傳幾百年而不衰的故事,可見它的生命力是經得起考驗的,而且每一次的改編和拍攝也都有他自己的時代特性,還總能挖掘出不同的看點,實在是個萬金油般的改編好素材。
像我們看到的“小唯”版畫皮,其實劇情已經與最開始的小說情節完全不一樣了,更加偏向於現代大眾喜愛的特效、人妖戀、戰爭等的刻畫。
而真正的《畫皮》說的是什麽呢,說是王生因貪戀美色,被一只畫皮鬼怪引誘,然後被開膛掏心而死,他的妻子十分傷心,為了救他,跪求高人化成的乞丐,甚至吞食乞丐的濃痰鼻涕,最後嚎啕大哭時吐出一顆心臟,救活了丈夫。
全文不到2000字,大半篇幅都在描寫王妻求人、道士收妖和王生好色,關於妖怪的外貌描寫就一句“面翠色、齒如鋸”,如果真照著小說來講,未免太過無趣。
端秀覺得,要論改編,還是黃金時代的香港最厲害,因為特殊的政治、文化、歷史和地理環境,人們的思想無限開放和活躍,那段時間的影視劇堪稱百花齊放,各種經典影視層出不窮,當年看過的電視劇,20年後還能哼唱出它的主題曲,給人留下的記憶可以說十分深刻。
而後來各種翻拍的電視劇,在各種類似“建國後不準成精”的要求下,很多都被改編得面目全非,基本沒有能超越前作的,除了噱頭和花邊,連主線內涵都能拋棄,糊的十分徹底,只叫人看得哭笑不得,百無聊賴,更別提給人留下什麽回憶了。
香港曾經就拍過一部改編的畫皮連續劇,雖然並不出名,可卻給了當時年紀還小的端秀很深的印象,因為它即最大程度的尊重了原著,也豐滿了裏面的人物形象和故事情節。
這個故事說的是一個多才多藝的戲班臺柱子雲艷,因容貌醜陋,難得心中所愛,且經常遭遇冷眼惡語,不公待遇,但她無可奈何,只能忍氣吞聲,委曲求全。戲班在一次劫難中,全員被殺,雲艷更是慘遭□□,悲憤自盡,最終化作厲鬼,為了覆仇,她經常披上美麗的人皮,化作絕色美女,引誘好色之徒,將其挖心致死,王生便是其中一個受到勾引的人,他被雲艷美麗的皮囊迷得神魂顛倒,不惜拋棄妻子,整日沈迷美色,最終落得挖心的下場,王妻卻始終堅貞不二,為救丈夫,吃盡苦頭,最終感動道士,挺身除妖,終令王生覆活,一家團圓。
其實在現代人看來,這樣的故事不免有些老生常談,而且結局肯定也不怎麽受人喜愛,許多人會說這種渣男就該讓他去死或者說雲艷也是受害者不該被抹殺雲雲,這就是時代帶給人的不同的三觀,可端秀總不能告訴一個封建社會長大的大家閨秀現代人的觀念吧,那麽這個故事就再合適不過了。
端秀略回憶了一下,理了理思路,便將要講的故事情節大體理順了。
有些人善於言語,本來平凡不過的事和人,一經過他的嘴,便會立馬活色生香,引人入勝起來,而有些人卻恰好相反,連讓人捧腹的笑話也能被他講的幹巴巴、冷冰冰,完全失去活力和趣味,幸虧端秀只是不愛交際,在這方面卻很有幾分靈光,講起故事來簡直活靈活現,還有曾在寢室講鬼故事把同學嚇得噩夢連連的偉績。
兩小姑娘躺在寂靜的帷帳裏,一人說一人聽,間或伴隨著端秀模擬不同角色的語氣和感情時發出的各種不同聲氣,而娉婷則時而沈醉,時而驚呼,時而大笑,時而忍淚,兩人直說到半夜才止。
娉婷久久流連在那神奇的世界中回不過神來,那雲艷真是可憐可悲又可恨,她遭遇不公,內心不平可以理解,但是不應該牽扯到無辜的人,害□□離子散,那些好色之徒也真是可恨,就算愛她美貌,納她為妾就好了呀,居然還要拋棄結發妻子……
“表姐,這故事真好聽,不,是你講的真好,我,我從來沒聽過這樣好聽的故事,從來沒人有像你這樣講過故事,就連穈表哥也比不上你!”端秀一連講了三四個小時,有時要掐著嗓子扮柔弱,有時要粗著嗓子裝男人,又要學厲鬼聲嘶力竭的吼叫,可以說是戲精本精了,一人演活了一部戲,嗓子早已幹得冒煙,只不過她也好久好久不曾這樣與人夜話過了,越說越興奮,越講越放得開,最後幾乎手舞足蹈了,那裏還顧得上喝水,這一停下來才發覺出來,便起身打算去喝水。
娉婷倒也機靈,趕緊起身道::“表姐,你是要喝水還是起夜?”“喝水。”
“我來,我來,你坐著,這房裏黑漆漆的,你又不熟悉,別磕著碰著了!”說罷就下床摸索著去倒水了。
她自己哪裏幹過這種事,以往都是叫陪夜的丫頭伺候的,可現在她卻心甘情願,聽完表姐的故事後,她只覺得胸腔裏鼓脹脹的,腦子也鬧哄哄,整個人又像在雲端飄,又像在花間逛,只不知道如何表達自己的一番激蕩之情。
她覺得,以後表姐就是她最崇拜的人了,別說給她端茶倒水了,給她端馬桶她都願意啊,只要表姐能多多的給她講故事!
端秀可想不到這麽一個故事居然讓小表妹就崇拜上她了,她也不知道她那種繪聲繪色講故事的方式和跌但起伏的故事情節給小表妹帶來了多大的心靈沖擊。
她喝過水,和小表妹重新躺下,興奮點過去後,便只覺困意上湧,她早已養成早睡早起的好習慣了,突然熬個夜還真不習慣,想想前世淩晨三四點睡,中午12點起的夜貓子生活,仿佛是夢境一般了。
娉婷本還意猶未盡,想跟表姐討論一下故事情節和人物,看表姐困得哈欠連連,只好作罷,道聲晚安,各自睡去。
第二天,兩人毫不意外的起遲了,幸虧有丫頭來叫門,要不然趕不上去請安吃早飯,那就惹人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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娉婷內心自然是極想去的,可她剛剛才被訓過,現在卻不好過去了,免得三姐跟五姐又要對她念些什麽男女大防的大道理了。
只能十分惋惜的問那小胖子:“誰在講故事呢?說得什麽?說不定我早聽過了!”
“是穈表哥在說,我們剛剛聽了一個狐貍精報恩的故事,可好聽了!”
“那你還記得講的是什麽嗎?說給我聽聽!”
“呃,就是一只狐貍被雷劈了,然後被書生救了,她長大後就把一只叫小翠的狐貍嫁給了書生的兒子,不過書生的兒子是傻子,他們都不喜歡小翠,把她趕走了,哼,明明小翠很好!”
“哎呀,你說的什麽呀,才聽完你就記不得了,真是個笨蛋!”
小胖子不服氣了,“那個故事好長,你去聽你也記不得,不過我知道那個故事在哪裏可以看,三哥就有那本書,等我再看一遍,我就能講給你聽啦!”
端秀在旁邊聽到小翠、狐貍精、書生之類的詞眼,立即就知道小胖子說得是《聊齋志異》裏的《小翠》篇嘛。
現代的聊齋不知道被影視劇翻拍過多少遍了,隨便給幾個關鍵字,端秀就能給編出至少20集的劇情,文言文版的她也看過,采用的都是平鋪直敘的方法,壓根也沒有什麽伏筆,對於端秀這個經過後世網絡小說和影視劇熏陶的人來說,可謂十分乏味枯燥了,但對於這些圈養在深宅大院裏的女孩子們來說,卻是十足新奇有趣的,聽到書生和小姐就足以使懷春少女心向往之,更何況是聽到書生和狐貍精呢,這可不止有愛情,還有玄幻、報恩、人畜,咳咳。這估計跟她當初第一次看到穿越題材的小說是一個感覺,那種內心無以言表的激蕩和巨大幸福感沖擊下的眩暈,她到現在還記得清清楚楚吶,那真是被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足以讓她被裏面光怪陸離的世界迷得心神俱醉。
小胖子不耐煩再說,只催促她姐:“哎呀,你到底去不去啊,你再不去,就趕不上聽穈表哥講新的故事啦。”
娉婷下意識起身,瞥到五姐正看過來,又不甘的坐下了,嘟嘴道:“我去不了,你自己去吧,這次可好好聽,仔細記著了,回來告訴我,說得好了七姐有賞!”
小胖子特自信的拍著胸脯,給他七姐立了個軍令狀,又旋風一般的跑走了。
七姐有些悶悶不樂,又想著到底有客,不好在臉上露出來,便調整了情緒,笑著問端秀:“我們這位穈表哥,最是會講故事,念書也好,人又文靜,大家都喊他穈先生呢!聽說你們這次是一起結伴來的,他在路上有沒有講什麽故事給你們聽?”
端秀仔細想了想,跟他們結伴來的就只有舅母的弟媳一家了,便搖頭說:“我們連面也沒見過呢!我就只見到了他娘。”
“哦,那真是可惜,”娉婷一臉遺憾,“前幾年我還聽穈表哥說過《好逑傳》裏的‘過公子謀娶淑女案’,好聽得很,聽他說那書裏一總有七件公案,我一直記掛者,可惜穈表哥又不是每年都來,今年好容易來了,我又不能去聽了,哎!”
端秀看她一直長籲短嘆、失魂落魄的,也實在怪不忍心的,小姑娘想要聽個故事而已,又是什麽大事呢,便忍不住道:“其實,我也知道幾個故事,要不我說給你聽?”
娉婷眼神一亮,悄聲問道:“哦,難道你也看過這些話本子書?我可不是想聽那些老掉牙的戲文裏的故事,老生常談的,有什麽意思啊!”
端秀心想,咱肚子裏別的沒有,就是故事多啊,而且保證你一個都沒聽過,絕對新奇,絕對好聽。
不說她前世從網絡小說、電影、電視甚至綜藝、動漫上看到的故事,就是這時流行的明清話本,諸如著名的十大才子書:《三國演義》、《好逑傳》、《玉嬌梨》、《平山冷燕》、《水滸》、《西廂記》、《琵琶記》、《花箋記》、《捉鬼傳》和《駐園春》,她哪本沒看過,就連那《醋葫蘆》、《剪燈新話》、《肉蒲團》之類的香艷□□她也看了不少呢!這可都得感謝她家那豐厚的藏書,家裏幾個兄弟都不是愛看書的,書房那堆書就被打入了冷宮,正好便宜了端秀,要是不看,她還不知道她那早死的爹居然藏了那麽多的雜話本子呢,再加上她那叮當貓一樣有求必應的好哥哥,時常也會背著人悄悄捎些書給她解悶,這些年看下來,別的不說,她的文言文功底倒是越發深厚了,至少已經可以無障礙閱讀了。
“我也是聽家裏兄弟們講過一些,覺得有趣,就記下了。”端秀可不敢說她看過這些書,萬一被她娘知道了,肯定一頓好捶,以後再想悠閑自在的去書房尋書看那可就困難了,說完又補充一句:“肯定是你沒聽過的!”
娉婷頓時喜笑顏開:“那真是太好了,表姐,你今晚同我一起睡吧,咱們晚上正好說說話!”
看她那麽熱情,端秀也沒多想就同意了。
等晚上洗漱後上床時,端秀才發覺得自己大意了。
娉婷的丫頭正給她換睡鞋,這鞋是專門給這些裹了腳的姑娘們晚上睡覺時穿的,為了避免睡覺時腳會因失去束縛而長大長歪。
端秀可是一雙假的三寸金蓮啊,自然沒有睡鞋這樣的東西,況且她白天穿了小鞋,晚上最要緊的就是給腳通風透氣,按摩活血,免得腳上生出異味,或者長出繭子來,這時候一脫鞋可不就要露餡了嘛。
雙紅對此也是毫無辦法,只無措的望著端秀。
“表姐,來啊,快來啊!”那諂媚中夾雜著興奮的語氣,讓端秀立馬聯想到了影視劇中青樓裏拉客調笑的姑娘們,不由一陣惡寒。
“我先喝點水,咱倆今天作伴,就不用丫頭守夜了吧”端秀與她使個眼色,小表妹立馬心領神會,叫她的丫頭們帶著雙紅出去了。
端秀走到床邊,拉過小表妹的手:“七妹,我要告訴你個秘密,你能幫我保守嗎?”
秘密?娉婷一聽這兩字,幾乎是本能的興奮起來,立馬說:“當然了,我雖然愛玩鬧了些,可也誠實守信,你只管信我,我絕不會告訴第二個人的,是什麽秘密?”
可信不可信的,端秀無從判斷,不過她也沒有什麽更好的選擇了,難不成還能臨陣脫逃不成。
她拉起自己的裙擺和褲管,示意給她看,娉婷自然是一頭霧水,直到端秀脫了鞋,她才發現原來表姐竟是一雙天足!
“這,表姐,你怎麽……”
“我小時候身體不好,我娘去廟裏求菩薩,那裏的主持大師說我神行單薄,不宜裹腳,就是要一雙大腳才能紮得穩立得住,所以我娘就給我放腳了,要不然我也未必能平安長這麽大。”這是她娘早已準備好的官方說辭。
“原來如此,這其實也沒什麽的,表姐也別傷心,我聽家裏哥哥們說現在大城市都說不讓女孩子裹腳了呢,還有什麽天足會的人,專門勸人放腳的呢,想必那金蓮也不是人人都愛的!”
端秀看她並沒怎麽驚詫,反而還會勸慰她,心下很是高興,對這個表妹更添幾分喜愛,覺得她不僅心地善良,而且思想還挺開放的,要知道,現在可是清朝末年,裹腳之風大肆盛行,很多時候還是身份的象征呢,裹得起腳的女孩子大抵是家境殷實無需勞作的。
她娘就給她講過一個很直白的故事:一家裏兩兄弟娶妻,一個媳婦是大腳,一個媳婦是小腳,小腳的媳婦就因為裹了一雙標致的三寸金蓮,不僅深受丈夫和公婆喜愛,而且平日裏從不用幹活,每每有客人到訪,還會讓她出去見客,好炫耀一番,大腳媳婦則相反,只因一雙腳,家裏人便把她視為一個勞力,什麽臟活累活都要幹,平時來了客人還要被趕去廚房,以免她丟人現眼,一雙腳直接決定了兩人的家庭地位,甚至後半生的命運。
從這個故事就能知道現在人們的普遍意識:小腳就是一道護身符,只要裹得好腳一雙,將來吃香喝辣,享清福,甚至有可能攀附高門,做太太、奶奶,總之未來是不用愁了,而沒裹腳的女孩子不僅平日裏受盡嘲諷鄙夷,將來出嫁也難找到好的婆家。
端秀知道,現在社會上肯定也有一些留洋青年或革命黨人宣揚裹腳的害處,呼籲放腳,可這呼聲就如雷聲裏的蚊子叫一般,基本沒人會理會。
裹腳和辮子,這兩樣緊緊束縛著國人身心的枷鎖,其實一直到新中國成立才被徹底打破。
我們往常看影視劇,凡是民國時期,那男人就是一律的短發(某些神劇裏還有卷發、莫西幹頭、飛機頭呢,不要太時髦哦),然而在現實中,直到新中國成立,偏遠地區還有不少男人留著大辮子呢,更別提裹腳的婦女了,那是大有人在。
甚至在21世紀時,居然都還有人以小腳為美,企圖恢覆這些“美德”,這些人裏不僅有男人,也有不少女人,端秀就曾經看到過有姑娘發的求裹腳的帖子,讓她吃驚的是底下居然有不少回應者,不禁讓人感嘆封建餘毒的遺禍之深遠!
端秀本來就對裹腳一事不以為意,只是應她娘的要求一直在外人面前裝個像,免得被人嚼舌,此時便放下心思,大大方方的脫鞋上床了。
娉婷看著她的腳怔怔的出了一會兒神,對端秀感嘆道:“表姐,我自從裹腳,都快忘記腳真正的樣子了,我看你的腳也很好看啊,皮膚雪白,指甲粉紅,為什麽有很多人就不喜歡呢?而且我看你的腳小巧可愛,好多人裹的腳還沒有你的腳小呢!”
端秀這具身體不僅腳小,身上的骨骼也都很是小巧纖細,很能藏肉,摸著很是豐腴柔軟,要是按現代的什麽體脂率來算,她估計就是個胖子了,但現在看著只會覺得她圓潤可愛,是很占便宜的體質。
娉婷說得還真不錯,她的腳現在估計也就是個30碼左右的樣子,真的算小了,有些裹腳失敗的或是先天條件限制,裹出來的腳只是尖尖的、彎彎的,勉強有個樣子,卻並不小,還不如不裹呢。
娉婷神神秘秘的趴在她耳邊說:“我也告訴你一個秘密,其實五姐的腳比你還大呢!”
端秀看她一眼,心想,像她舅舅這樣的官宦人家,最是講究,裹腳的條件也好,肯定都是請的那些特別有經驗有手段的專業裹腳婆子來裹的,怎麽五姐的腳會比她還大呢。
“是真的,不信你明天留意看,她因怕人笑話,平日都穿的闊腿褲嚴嚴實實遮起來的,就連裙子也比正常的長幾寸,就怕露出整個腳來,她馬上也要說婆家了,生怕別人輕視了她,所以近來脾氣大得很!”
“你是不是疑惑她為什麽腳裹得那樣大?”娉婷一副八卦精附體的摸樣,可見平日裏憋得狠了,不等端秀回話,就繼續說:“她是在省城出生長大的,跟著她姨娘在外面直過到七八歲才回來,她姨娘是個戲子,沒什麽見識,也沒想著給她裹腳,你想,七八歲的時候腳都長得定型了,骨頭也硬了,再裹能有什麽好樣子,當時太太都說不讓裹了,免得人受罪,可她姨娘卻不同意,她看著我們家裏女孩子都裹了腳,非叫給五姐也裹了,當時五姐差點沒給疼死,腳都爛了一多半呢!”
端秀想象著那個場景,生生打了個寒噤,她以前因為好奇,曾經百度過這方面的事,她知道以前裹腳,為了使腳更瘦更窄更小,會把碎瓷片塞在腳底,強行讓女孩子在碎瓷上行走,紮得皮破血流,卻不醫治,而是繼續裹著,讓它腐爛,最後把那腐肉生生剜去!想一想也知道五姐當年受了多大的罪,最慘的是遭了罪卻沒得到一個好的結果。
“好了好了,咱們不說這個了,表姐,你要給我講什麽故事呀!”小姑娘期待的望著她,即使在黑暗的帳子裏端秀也能看到眼裏閃爍的星光。
端秀想了想,十多歲的孩子肯定是不適合給她講什麽才子佳人、情情愛愛的言情小說了,說個《紅樓夢》都怕被別人說她是在傳播□□讀物呢,她又是個女孩子,恐怕對什麽武俠、軍事、歷史之類的也不感興趣,一時拿不定主意,便幹脆問她道:“那你想聽什麽樣的?”
“上午勝兒說的那個故事,就是狐貍精那個故事,表姐知道麽?”
看來小姑娘還是對志怪奇幻類德故事感興趣啊,也對,這麽大年紀的孩子正是天馬行空愛幻想的時候,喜歡些鬼怪傳奇也正常。
“那我給你講一個畫皮的故事吧!”這可比小翠更加經典,更受人歡迎。
“畫皮?那是什麽,講作畫的麽?”
“嗯,不是,是講一個披著美人皮的鬼怪害人的故事。”
要說《聊齋志異》裏的故事,除了《倩女幽魂》外,就屬那年年翻拍的《畫皮》最出名了,能歷經時間考驗,流傳幾百年而不衰的故事,可見它的生命力是經得起考驗的,而且每一次的改編和拍攝也都有他自己的時代特性,還總能挖掘出不同的看點,實在是個萬金油般的改編好素材。
像我們看到的“小唯”版畫皮,其實劇情已經與最開始的小說情節完全不一樣了,更加偏向於現代大眾喜愛的特效、人妖戀、戰爭等的刻畫。
而真正的《畫皮》說的是什麽呢,說是王生因貪戀美色,被一只畫皮鬼怪引誘,然後被開膛掏心而死,他的妻子十分傷心,為了救他,跪求高人化成的乞丐,甚至吞食乞丐的濃痰鼻涕,最後嚎啕大哭時吐出一顆心臟,救活了丈夫。
全文不到2000字,大半篇幅都在描寫王妻求人、道士收妖和王生好色,關於妖怪的外貌描寫就一句“面翠色、齒如鋸”,如果真照著小說來講,未免太過無趣。
端秀覺得,要論改編,還是黃金時代的香港最厲害,因為特殊的政治、文化、歷史和地理環境,人們的思想無限開放和活躍,那段時間的影視劇堪稱百花齊放,各種經典影視層出不窮,當年看過的電視劇,20年後還能哼唱出它的主題曲,給人留下的記憶可以說十分深刻。
而後來各種翻拍的電視劇,在各種類似“建國後不準成精”的要求下,很多都被改編得面目全非,基本沒有能超越前作的,除了噱頭和花邊,連主線內涵都能拋棄,糊的十分徹底,只叫人看得哭笑不得,百無聊賴,更別提給人留下什麽回憶了。
香港曾經就拍過一部改編的畫皮連續劇,雖然並不出名,可卻給了當時年紀還小的端秀很深的印象,因為它即最大程度的尊重了原著,也豐滿了裏面的人物形象和故事情節。
這個故事說的是一個多才多藝的戲班臺柱子雲艷,因容貌醜陋,難得心中所愛,且經常遭遇冷眼惡語,不公待遇,但她無可奈何,只能忍氣吞聲,委曲求全。戲班在一次劫難中,全員被殺,雲艷更是慘遭□□,悲憤自盡,最終化作厲鬼,為了覆仇,她經常披上美麗的人皮,化作絕色美女,引誘好色之徒,將其挖心致死,王生便是其中一個受到勾引的人,他被雲艷美麗的皮囊迷得神魂顛倒,不惜拋棄妻子,整日沈迷美色,最終落得挖心的下場,王妻卻始終堅貞不二,為救丈夫,吃盡苦頭,最終感動道士,挺身除妖,終令王生覆活,一家團圓。
其實在現代人看來,這樣的故事不免有些老生常談,而且結局肯定也不怎麽受人喜愛,許多人會說這種渣男就該讓他去死或者說雲艷也是受害者不該被抹殺雲雲,這就是時代帶給人的不同的三觀,可端秀總不能告訴一個封建社會長大的大家閨秀現代人的觀念吧,那麽這個故事就再合適不過了。
端秀略回憶了一下,理了理思路,便將要講的故事情節大體理順了。
有些人善於言語,本來平凡不過的事和人,一經過他的嘴,便會立馬活色生香,引人入勝起來,而有些人卻恰好相反,連讓人捧腹的笑話也能被他講的幹巴巴、冷冰冰,完全失去活力和趣味,幸虧端秀只是不愛交際,在這方面卻很有幾分靈光,講起故事來簡直活靈活現,還有曾在寢室講鬼故事把同學嚇得噩夢連連的偉績。
兩小姑娘躺在寂靜的帷帳裏,一人說一人聽,間或伴隨著端秀模擬不同角色的語氣和感情時發出的各種不同聲氣,而娉婷則時而沈醉,時而驚呼,時而大笑,時而忍淚,兩人直說到半夜才止。
娉婷久久流連在那神奇的世界中回不過神來,那雲艷真是可憐可悲又可恨,她遭遇不公,內心不平可以理解,但是不應該牽扯到無辜的人,害□□離子散,那些好色之徒也真是可恨,就算愛她美貌,納她為妾就好了呀,居然還要拋棄結發妻子……
“表姐,這故事真好聽,不,是你講的真好,我,我從來沒聽過這樣好聽的故事,從來沒人有像你這樣講過故事,就連穈表哥也比不上你!”端秀一連講了三四個小時,有時要掐著嗓子扮柔弱,有時要粗著嗓子裝男人,又要學厲鬼聲嘶力竭的吼叫,可以說是戲精本精了,一人演活了一部戲,嗓子早已幹得冒煙,只不過她也好久好久不曾這樣與人夜話過了,越說越興奮,越講越放得開,最後幾乎手舞足蹈了,那裏還顧得上喝水,這一停下來才發覺出來,便起身打算去喝水。
娉婷倒也機靈,趕緊起身道::“表姐,你是要喝水還是起夜?”“喝水。”
“我來,我來,你坐著,這房裏黑漆漆的,你又不熟悉,別磕著碰著了!”說罷就下床摸索著去倒水了。
她自己哪裏幹過這種事,以往都是叫陪夜的丫頭伺候的,可現在她卻心甘情願,聽完表姐的故事後,她只覺得胸腔裏鼓脹脹的,腦子也鬧哄哄,整個人又像在雲端飄,又像在花間逛,只不知道如何表達自己的一番激蕩之情。
她覺得,以後表姐就是她最崇拜的人了,別說給她端茶倒水了,給她端馬桶她都願意啊,只要表姐能多多的給她講故事!
端秀可想不到這麽一個故事居然讓小表妹就崇拜上她了,她也不知道她那種繪聲繪色講故事的方式和跌但起伏的故事情節給小表妹帶來了多大的心靈沖擊。
她喝過水,和小表妹重新躺下,興奮點過去後,便只覺困意上湧,她早已養成早睡早起的好習慣了,突然熬個夜還真不習慣,想想前世淩晨三四點睡,中午12點起的夜貓子生活,仿佛是夢境一般了。
娉婷本還意猶未盡,想跟表姐討論一下故事情節和人物,看表姐困得哈欠連連,只好作罷,道聲晚安,各自睡去。
第二天,兩人毫不意外的起遲了,幸虧有丫頭來叫門,要不然趕不上去請安吃早飯,那就惹人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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