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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到2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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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到27歲

《暗潮》



江浩十七歲那年,母親替他頂罪進了監獄。

他握著帶血的彈簧刀躲在 dumpster 裏,聽著警笛聲由遠及近,

看著母親被押上警車時白大褂上的血漬。她回頭望了他一眼,沒說話,只是摸了摸衣領

——那裏別著他送的布花。

後來他知道,母親認了故意殺人罪,判了死刑。

他沒哭,只是在母親行刑那天,帶著青龍堂的弟兄血洗了白虎堂據點。刀刃穿過仇人的咽喉時,有人喊他"浩哥",他才發現自己已經成了街頭混混的頭。



十年後,江浩成了江氏集團的老大。

舊城區要拆,他坐在車裏看推土機碾過矮房,混混們拎著鋼管拖走抗議的人。有個老太太抱著石碑不肯走,

他讓人斷了她家的水電,三天後聽說她死在了廢墟裏。

"拆遷款壓到最低。"他對手下說,"敢鬧事的,按白虎堂餘孽處理。"

財務遞來賬本,拆遷款的差價進了他的私人賬戶。

他數著上面的零,想起母親在監獄裏寄來的信,最後一句寫著"別碰刀了",被他揉成紙團扔進了垃圾桶。



林悅還在監獄裏,判了十年。

每月探監時,她隔著玻璃說舊城區的藍雪花又開了,他卻只關心拆遷進度。有次她問起老太太的事,

他說"關你什麽事",看見她眼裏的光暗下去,心裏莫名煩躁。

"張警探在查拆遷款。"手下匯報。

江浩摸出張誠女兒的病歷,打電話到醫院停了她的藥。第二天,張誠在拆遷現場轉了一圈,什麽也沒說就走了。



暴雨夜,舊城區最後一棟房子起火。

江浩站在遠處看火光映天,混混們說屋裏還有個女孩,他說"燒死算了"。火滅後,他從廢墟裏撿了個布娃娃,扔進旁邊的垃圾桶。

林悅在信裏說:"你變了。"

他冷笑,回信說:"沒變的人都死了。"

晚上路過省廳,看見張誠站在門口,他搖下車窗,扔出個裝著現金的信封:

"給你女兒治病。"張誠沒接,他直接開車走了,後視鏡裏看見警探踢了信封一腳。



五年後,林悅出獄那天,天下著小雨。

江浩讓人在三雲廣場擺了酒席,混混們舉著酒瓶喊"嫂子"。

她穿著黑色風衣,頸間戴著他送的銀項鏈,上面刻著虎頭。

"拆遷戶的墳都遷了?"她問。

"埋在了廣場地基裏。"他給她倒酒,"以後這裏蓋高樓,沒人記得他們。"

她沒說話,低頭喝酒。他看見她無名指上戴著當年的戒指,塑料材質已經發黃,想起這是他們十七歲時在夜市買的,十塊錢一對。



又過了三年,江浩成了安城最狠的老大。

舊城區的高樓拔地而起,他的名字出現在各種新聞裏,說他是"商業奇才"。

沒人敢提拆遷時的事,張誠調去了外地,林悅在他身邊管賬,偶爾會去舊城區的廢墟發呆。

有天半夜,他醒來發現林悅不在床上,下樓看見她坐在客廳,手裏捧著個布娃娃。

"這是當年那個女孩的。"她說。

他沒說話,點了根煙。火光中,他看見布娃娃的眼睛掉了一只,露出裏面的棉花,像極了母親臨刑前蒼白的臉。

"浩,"林悅擡頭看他,"你還記得自己殺的第一個人嗎?"

他掐滅煙,轉身回房:

"記不清了。"

背後傳來布娃娃掉在地上的聲音,他沒回頭,只是摸了摸口袋裏的彈簧刀,刀柄上的刻痕已經磨得光滑,看不出當年的字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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