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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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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何人能稱為仙?

息禾想了想道:“李白的詩詞極具個人風格,豪放飄逸,既有俠肝義膽,也有道骨仙風。”

“臣讀過他的很多詩,其中有《將進酒》的勸酒詞,氣勢雄壯,瀟灑自在。”

“君不見高堂明鏡悲白發,朝如青絲暮成雪。”

“古來聖賢皆死盡,惟有飲者留其名。”

“他經過蜀地,又寫下《蜀道難》,嘆道‘噫籲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難,難於上青天!’”

“在李白眼中的蜀道,是死了很多人才有了天梯石棧相鉤連的險道。而走在蜀道中,上有遮住太陽的山巔,下有沖波逆折的水流,黃鶴飛不過這山川,猿猴想要攀登這山也得發愁,山間瀑布湍急,就像是直接從天上沖擊下來,聲音響徹天地猶如雷霆……”

“……”

“後來,他因卷入朝堂爭鬥,被貶去夜郎,半路被赦免,回來之時遇見了已經成為太守的老友,又寫下《經亂離後天恩流夜郎憶舊游書懷贈江夏韋太守良宰》。”

“開篇是這樣寫的,‘天上白玉京,十二樓五城。仙人撫我頂,結發受長生。’”

“……”

“唐朝另一個詩人杜甫,因仰慕於李白,詩裏是這樣寫李白的:李白一鬥詩百篇,長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這樣的才華與傲氣,自然是能被稱一句詩仙的。

劉徹聽到這裏,雖然知道這李白是唐代的詩人,還是忍不住道:“此子狂妄至極!”

常融也心道:這叫做李白的後人,的確是才華橫溢,可也太過張狂了。做個閑散詩人那也不錯,若是做官,怕是走不長久。

衛青也是跟劉徹的想法一樣,這也太狂妄了。

他戰功斐然,面對天子,也得小心翼翼,這等是什麽樣的功績,能讓他狂到無視天子。

要知道,帝王一怒伏屍百萬,這可不是開玩笑的。

霍去病倒是沒有什麽感觸,看得出來,他的夫人還是挺喜歡這個李白的詩的。

息禾的確是喜歡李白的詩,僅限於此。

他自己在《夢游天姥吟留別》中寫“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行為上卻是兩次入贅為婿。

他在詩詞上的才華的確讓他有狂傲的本事,可是做官不行,做人也差點意思。

不夠腳踏實地,也不夠堅定自己的想法,政治上也不夠敏銳,最後還卷入永王之亂,差點害死自己。

不過後人也多是先從認識他的詩,再認識這個人的。總歸是人無完人,李白給後世留下了無數膾炙人口的詩篇,又被後人稱為“詩仙”,已經足夠證明他才華。

聽到劉徹說李白狂妄,息禾跟著點了點頭:“他詩歌寫得可以,官場卻很不如意。”

劉徹嗤笑:“那也是應該的。”

他想了想又道:“不過這後輩寫的詩歌倒的確驚艷。”

她繼續說道:“唐代還出現了很多著名詩人,有‘詩聖’杜甫,寫下了《茅屋為秋風所破歌》《登高》,‘詩鬼’李賀,寫下《雁門太守行》,‘詩佛’王維……”

讀詩,好像是在跟古人產生共鳴。

寂靜無聲的山水間,有詩人柳宗元寫的《江雪》。

“千山鳥飛絕,萬徑人蹤滅。”

“孤舟蓑笠翁,獨釣寒江雪。”

一首絕句,將山水之間的畫面刻畫的淋漓盡致,好像讀者也親眼見著這樣的景色:

在寒冷的江面上,遠處是山,近處是水,這樣天寒地動的時候,見不到飛鳥和行人的蹤跡,整個天地只有釣魚翁坐在小舟上垂釣,一切是如此的寂寥。

山水詩,邊塞詩……

除了唐詩,還有宋詞元曲,也在華夏的詩壇上留下最璀璨的一筆,是人類文明的瑰寶。

劉徹喜歡詞賦,聽息禾念起後世的詩歌,時不時的誇讚。

此時,在場的人,已經沒有人去懷疑息禾後世之人身份的真假。

從詩歌風格就能看出作詩之人並非一人,而這些詩歌寫的極好,若是早有人寫好,早就出名了,怎會藏著掖著。

就算息禾寫詩詞歌賦的天賦再高,也不可能同時寫出這麽多風格不同的詩詞。

唯有承認,她是來自後世之人。

就連劉徹,之前也還有一絲的疑慮,現在也消失殆盡。

他現在只有一個想法:愛聽,多說。

息禾也沒有讓他失望:“陛下,對於詩詞歌賦,臣實是不太擅長,大抵也就只能介紹那麽多了。”

眾人卻聽得意猶未盡。

這些後輩,都有自己的本事。

她話一轉:“但是除了政治文化之外,在後世,還有一個叫做科技的東西。”

“科技?”

息禾點頭:“對,科技。”

科技,也就是科學和技術。

她之前曾與霍去病說過一部分,可那只是現代社會的冰山一角。

那是一個怎樣的社會呢?

人類在征服自然。

息禾道:“在臣所在的時代,出現過一個偉人,發明了雜交水稻,讓水稻的畝產最高已經達到了兩千斤,正常水平畝產也有一千二百斤。”

她換算了一下:“也就是最高達到了二十旦,正常水平時十二旦。”

聽得這裏,眾人渾身一震。

劉徹驚訝出聲:“你說多少?畝產二十旦?”

“對。”息禾點頭。

就連一旁的常融也開口:“女君說的可是真的?水稻真能畝產二十旦”

息禾對於農事較為清楚,雖然西漢一畝地與現在不一樣,換算起來是這樣的。

而西漢的畝產,只有區區三旦,也就是三百斤左右。

這麽不難怪劉徹與常融臉上激動。

“臣並未騙人。”

她繼續道:“除了雜交水稻,科技讓農事發生了很大的改變,出現了很多新型的農具。“

“在臣所在的時代,有了能飛在空中給地裏播種施肥的無人機,有像車子一樣開進田地用來收割水稻的收割機,而且收割機在收割稻子的同時就能將稻穗分離。”

“科技,改變農業,也改變生活。”

“在臣所在的時代,雷電被人類征服。”

“征服?”劉徹道,“何處此言?”

那可是雷電,據說雷電打在人身上,那是要劈死人的。

可見雷電之剛烈。

人怎麽能夠征服雷電呢?

息禾確定道:“不僅能征服雷電,人類還能造出電來。”

“電是一種資源,電自從能被人類造出來之後,便運用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臣曾經與冠軍侯說起過,在臣那個時代,人與人之間,哪怕相隔萬裏,也能夠看見對方並且交談。”

“這就荒謬了啊。”劉徹打斷。

霍去病嘆了一口氣:“陛下,臣也不信,要是真能相隔萬裏還能見到對方並且交談,那便是仙人手段了。”

“這確實太荒謬了。”衛青想了想,“要是真有這東西,行軍打仗,豈不是直接能搶占先機了!”

劉徹聽到著,嘀咕道:“莫非這世上真有神仙?”

常融道:“臣想都不敢想。”

這這這……

“回陛下,這並非是神仙手段,這些是科技。”想到這裏,息禾也不得不感嘆,人類真的是太有創造力了。

要解釋電話手機的原理,那可就太難了。

息禾只能說個大概,她道:“想要做到相隔萬裏進行交談,其中便是運用到了電,最開始這物叫做電話,經過百年的不斷演變,到臣出生的年代,發展成了能一手握住的手機。”

息禾用手筆畫著解釋道:“手機只有手掌大小,可以隨身攜帶。手機一面,是發光的屏幕,能呈現畫面文字,也能像畫像一樣收錄畫面文字。兩個手機互通時,只要將手機拿到各自的面前,雙方收錄的畫面和聲音相互即時傳輸,就能達到相隔千裏也能看見對方並與對方交流的目的。而想要將手機能開啟,就需要電。”

常融感慨:“這樣的神物,想來是難以獲得。”

“不不不,不是的。”她搖頭,“它很常見,年輕人基本人手一臺。”

這話一出,大家都楞住了。

常融吶吶開口:“人手一臺,這麽寶貴的東西,竟然能做到這麽多嗎?”

“沒錯。”息禾解釋,“這涉及到幾次的工業革命,讓機械取代了人工,機械的零件進行流水作業,產量很大。這個暫且後面再說。”

“電除了能運用在手機上,還有電燈上。”

“電燈顧名思義就是用電來點亮的燈,在臣那個時代,電燈也進入了家家戶戶之中,它能讓黑夜的晚上也亮如白晝。”

“還有電磁爐電飯鍋,也是需要用電進行煮飯煮菜的工具。”

“電冰箱,用電能冷凍食物。”

“電風扇……等等等等,當然,如果這些沒有了電能,這些東西,也就成了廢鐵。”

劉徹道:“這電,著實神奇。”

那樣的世界,百姓生活到底是怎麽樣的?

息禾感嘆:是啊,這些真的好神奇呢。

她很是懷念在現代的日子,她多想刷著短視頻吹著空調吃著西瓜,那日子是得多美滋滋啊。

她接著道:“科技,還改變了人們的交通方式。”

“在現在,出行要麽是雙腳走,要麽騎馬,或者是坐牛車。在臣那個時代不一樣,交通方式發生了很大的改變。”

“諸位,你可有想過人類能飛上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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