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所謂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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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所謂初戀
同學聚會是在周六的下午,下午約在南山上KTV裏唱歌,晚上就定了上面農家樂裏的烤乳豬和烤全羊的宴席,晚上打牌或者唱歌都行。
T城畢竟只是二線城市,這裏的生活節奏要慢很多,大家日子都過得比較悠閑,這裏的茶館飯館都多,農家樂更是這裏非常發達的產業。
南山是T城邊上一座很有名的山,倒不是說它在歷史上是什麽名山,而是現在的T城人都離不開南山生活。
南山上風景優美,農家樂茶館沿著山道和公路車道遍地開花,還有非常大的避暑山莊,休閑娛樂業十分發達。
林嵐在家裏也無聊,還不如就早早去參加同學聚會。
他要出門時,他父親還在家裏,看到他戴了一頂運動鴨舌帽,穿著白藍相間格紋襯衫,下面一條淺藍牛仔褲,襯得腿長腿細,一雙運動鞋,看起來還是十七八歲的美少年摸樣,完全沒有染上成人的成熟或者風霜。
看他這麽打扮了出去,林父就知道他是要去見什麽人,便問道,“你這是去哪裏呢?”
林嵐回頭看他父親此時還穿著薄絲質睡袍,端著水杯,在喝幾片藥片膠囊,他知道他父親到這個年齡了就很怕衰老,所以非常註意保養,每天都要吃好幾種抗衰老的保養藥,又很註意運動,他在心裏對他呲之以鼻,神色上卻沒有太糟糕,就說,“初中同學聚會。我晚上不回來吃飯。不過想來你晚上不會在,所以沒和你說。我和阿姨說過了,我不回來吃飯。”
說完,他就要開門出去了。
林父叫住他,“你們是在哪裏聚會?”
林嵐不想答他,但還是回答了,“南山上。”
林父說,“那邊還挺遠,晚上也不好打車,你要不要開車過去。”
林嵐道,“他們會喝酒,算了吧,我不開車。”
林父又問,“那不開吧,你開車技術也不好。”
林嵐,“……”
林父看他臉又沈下來了,就趕緊轉移話題道,“錢帶夠沒有,卡帶了嗎?”
林嵐沒好氣地道,“你真是越老越啰嗦。我走了。”
說完,他就出去了,留了林父又好笑又好氣地站在那裏。
好笑自然是心情好,兒子暑假回家已經讓他高興了,好氣便是他說自己老,雖然林父總是自己標榜自己很老了,但是心裏卻是希望別人說他不老的。
林嵐從家裏出門,嘴角也翹了翹,覺得心情好,林父這樣啰嗦地和他說話,他當然不是覺得厭煩,反而是挺感動。只是又不想在林父面前表現得受感動的樣子,不免就要那麽打擊他兩句。
此時才剛兩點鐘,外面太陽很烈,林嵐從家裏出去,正好有一輛出租車開進來送人回去,他就趕緊跑過去打了車,說去南山。
在路上又接到曲意的電話,曲意還在北京,一看手機上顯示就知道。
林嵐說,“你還在北京嗎?”
曲意道,“嗯,還要兩天再回去,我爸身體有些不好住了醫院,要在這邊多留兩天。”
林嵐楞了一下,因為這是曲意第一次說起他爸,在林嵐的意識裏,他甚至會潛意識地以為曲意已經沒有了父母,但現實肯定不是的,以至於這樣突然聽他說起有點沒反應過來。
他趕緊調整了心態,說,“他是什麽狀況,現在好些了嗎?”
曲意說,“是高血壓,沒有大問題。”
林嵐這下松了口氣。
曲意又道,“這幾日天氣很熱,你要是要出門,註意防暑,別中暑了。”
林嵐道,“我看了B城這幾日是一年最熱的時間段是不是,T城還好了,不是特別熱,我現在出門去參加同學聚會。”
“同學聚會?”曲意似乎是有些驚訝。
林嵐笑道,“回家了,總會有人組織同學聚會啊,其實我以前都不參加,這次回來,沒想到初中同學組織聚會,真是難得,我記得起的人都沒幾個了,所以就過去看看。”
曲意嘆道,“那真是難得。”
兩人說了一陣也就掛了電話,曲意則看了看手機才將耳機拔下來,心裏有點擔憂。畢竟他自己比林嵐大了很多,林嵐正好處在最好的年齡,當然,林嵐的初中同學也是,難保林嵐不會在同學聚會上遇到諸如初戀,一下子感概良多這種事。
其實他很想問問林嵐以前的戀愛史的,因為林嵐長相好,人又聰明,少年時代有很多人喜歡,這似乎是必定的。
曲意擔憂得不無道理。
林嵐到了大家約定的地方,在KTV的門口,就遇到了一個人。
此人身形高大,穿著一身軍綠色的背心和長褲,寬肩窄臀長腿,露出來的胳膊上有肌肉但是又不過分,看出來很有力量,腳上是拖鞋,很隨意的樣子。
林嵐最開始只是看到了他的背影,心裏閃過這個男人身材真好的想法,當這個男人轉過身來,則是兩人都楞了一下。
對方看到林嵐很驚訝,然後臉上就是大大的笑容,一走過來就拍了林嵐的肩膀,又摟著他擁抱了一個,手比了比他的頭頂,只到自己的下巴上一點的高度。
他笑道,“林嵐,你還是這個樣子,一點都沒變嘛。”
林嵐無語地看著他,被他擁抱了那麽一下,他其實有點不自在,趕緊退開了,道,“你這什麽話,這都多少年了,我怎麽可能一點也沒變。”
於桓笑著摟住他的肩膀進去,說,“還是這麽小個子。真是,你比個小姑娘還娘們。”
這下惹了林嵐不高興了,擡手就推開他,罵道,“你故意惹我不高興是不是!”
於桓知道林嵐脾氣一向不好,一般人大約只會覺得林嵐冷淡安靜,脾氣不會太差,但是和林嵐有過兩年多同宿舍生活的他卻知道林嵐脾氣很差勁,這種差勁往往不表現出來,但是在背後卻很能發揮。
於桓趕緊道,“我的錯。剛見到,你就不要發脾氣了嘛。”
他們找到了定下的包廂,因為會來的同學大約只有七八個,再加上有些會帶家屬,所以最終也只有十幾個人。
於桓和林嵐走進包廂時,裏面才只坐了四個人,組織這次活動的竹竿,和他老婆,然後還有另外一個女生和她男朋友。
以前竹竿是他們班最瘦的人,現在則是已經只能用胖子來形容了,但是大家還是叫他初中時候的綽號。
於桓和林嵐都是很亮眼的人,進包廂就讓裏面的人眼睛一亮。
大家一陣寒暄和介紹,說自己的現狀,來參加同學會的人,無外乎兩種人,第一種就是留在家鄉工作的,另一種就是林嵐這樣還在讀書又回家過暑假的。
留在T城工作的,大多是公務員,本科畢業就回家鄉考了公務員,還有自己開店的。
還在讀書暑假回家的,居然就只有林嵐和於桓,而於桓和林嵐的情況還不一樣,他本就是上的軍校,現在已經是校官了,又考回來讀研究生。
得知他是軍人時,林嵐還多瞥了他一眼,眼神很驚訝,於桓則像以前一樣樓了他的腦袋,對他挑眉,“怎麽,覺得我不像。”
林嵐回他,“我看你更像地痞流氓。”
同學漸漸來得多了,甚至還有抱著兩歲孩子來的,女生們總有那麽多母性愛心,都去逗孩子去了。
林嵐和於桓借著機會就從KTV裏出來了。
到不遠處一家酒吧裏去坐下了,這時候酒吧還沒營業,但是有一個美女在臺上撥著吉他唱歌,想來是在練習。
他們兩人坐下,老板也沒說什麽,拿了單子來讓兩人點單,林嵐點了一杯茶,於桓便說和他一樣。
這下只有兩個人地靜靜坐下來,兩人倒沒法像剛才在KTV裏面一樣隨性玩笑了,都沈默下來。
茶水上來之後,林嵐端著茶杯也只是默默喝茶。
於桓看著他,過了一會兒才說,“你……還好嗎?”
林嵐笑笑,點頭,“怎麽會不好。”
於桓是個英俊的男人,軍人的氣質更是讓他迷人,雖然不免於軍人的氣質裏帶著一點痞氣,這痞氣是初中時候就有的。
於桓有些不好開口,最後還是問了,“你家裏還好嗎?”
他是唯一知道一些林嵐家裏事情的人,以前兩人初中是好朋友,雖然隨著初中畢業就沒有再聯系過,但是這樣又坐在一起,倒並沒有太多隔閡。
林嵐道,“還好。比以前好很多,再說,我讀大學了就沒有怎麽回家。”
於桓點點頭,“我其實有去找過你,不過你家搬家了。”
林嵐手指摩挲著杯子外壁,只是淡淡應了一聲,“哦。”
他這樣淡淡地應聲,到讓於桓覺得有些尷尬了。
於桓是林嵐第一個喜歡的人,但是也只是默默地喜歡著。
初中時候,兩人住一個寢室,於桓很喜歡踢足球,林嵐時常就在場邊看他,替他拿衣服遞水,還被人笑話他是於桓的女朋友,之後林嵐就沒做這個了,但是在宿舍裏依然會經常幫他打水幫他收拾床上甚至幫他洗過衣服,林嵐覺得自己以前喜歡一個人很可笑,總是想著要對對方好,心思自然是說不出口的,也不敢讓對方知道。
他畢叔叔死那一次,他回到學校,在所有人都去上自習了,他一個人在宿舍裏哭,後來於桓回宿舍裏找他了,他趴在於桓的身上哭了一個小時,於桓什麽也沒問。
兩人的關系自此更近親了一些。
林嵐不知道於桓是什麽時候發現自己喜歡著他的,是一個同性戀的喜歡,於桓什麽也沒說,但是開始疏遠他。
林嵐本就心思敏感,很快就發現了,所以也就默默地要疏遠他。
最後畢業的時候,只在畢業晚會上,於桓來敬了他一杯酒,說他不留在T城讀高中,要去另一個城市,和他說了再見。
當時少年時候的隱秘心思,現在回想起來已經很遙遠了,再說,林嵐已經有了自己真正的愛情和愛人,自然就完全可以將這一樁事看開了。
兩人又沈默著坐了好一陣,林嵐初中時不是非常讓人過目不忘的人,那時候他頭發留得有點長,一張小臉,總是帶著蒼白,不愛說話,當時他年紀比班上其他同學小,便人也矮小不少,成績並不出類拔萃,所以看起來很平庸,於桓則不然,他從初中就是學校風雲人物,是女孩子們追捧的對象。
其實那時候於桓就知道林嵐是個長相好的人,現下長大的林嵐更是印證了他當時的所想。
於桓突然問林嵐,“你有女朋友了嗎?”
林嵐楞了楞,擡起頭來對他一笑,不知道是想惡作劇,還是想故意讓於桓窘迫,毫不猶豫地就說,“沒有女朋友,不過有男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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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聚會是在周六的下午,下午約在南山上KTV裏唱歌,晚上就定了上面農家樂裏的烤乳豬和烤全羊的宴席,晚上打牌或者唱歌都行。
T城畢竟只是二線城市,這裏的生活節奏要慢很多,大家日子都過得比較悠閑,這裏的茶館飯館都多,農家樂更是這裏非常發達的產業。
南山是T城邊上一座很有名的山,倒不是說它在歷史上是什麽名山,而是現在的T城人都離不開南山生活。
南山上風景優美,農家樂茶館沿著山道和公路車道遍地開花,還有非常大的避暑山莊,休閑娛樂業十分發達。
林嵐在家裏也無聊,還不如就早早去參加同學聚會。
他要出門時,他父親還在家裏,看到他戴了一頂運動鴨舌帽,穿著白藍相間格紋襯衫,下面一條淺藍牛仔褲,襯得腿長腿細,一雙運動鞋,看起來還是十七八歲的美少年摸樣,完全沒有染上成人的成熟或者風霜。
看他這麽打扮了出去,林父就知道他是要去見什麽人,便問道,“你這是去哪裏呢?”
林嵐回頭看他父親此時還穿著薄絲質睡袍,端著水杯,在喝幾片藥片膠囊,他知道他父親到這個年齡了就很怕衰老,所以非常註意保養,每天都要吃好幾種抗衰老的保養藥,又很註意運動,他在心裏對他呲之以鼻,神色上卻沒有太糟糕,就說,“初中同學聚會。我晚上不回來吃飯。不過想來你晚上不會在,所以沒和你說。我和阿姨說過了,我不回來吃飯。”
說完,他就要開門出去了。
林父叫住他,“你們是在哪裏聚會?”
林嵐不想答他,但還是回答了,“南山上。”
林父說,“那邊還挺遠,晚上也不好打車,你要不要開車過去。”
林嵐道,“他們會喝酒,算了吧,我不開車。”
林父又問,“那不開吧,你開車技術也不好。”
林嵐,“……”
林父看他臉又沈下來了,就趕緊轉移話題道,“錢帶夠沒有,卡帶了嗎?”
林嵐沒好氣地道,“你真是越老越啰嗦。我走了。”
說完,他就出去了,留了林父又好笑又好氣地站在那裏。
好笑自然是心情好,兒子暑假回家已經讓他高興了,好氣便是他說自己老,雖然林父總是自己標榜自己很老了,但是心裏卻是希望別人說他不老的。
林嵐從家裏出門,嘴角也翹了翹,覺得心情好,林父這樣啰嗦地和他說話,他當然不是覺得厭煩,反而是挺感動。只是又不想在林父面前表現得受感動的樣子,不免就要那麽打擊他兩句。
此時才剛兩點鐘,外面太陽很烈,林嵐從家裏出去,正好有一輛出租車開進來送人回去,他就趕緊跑過去打了車,說去南山。
在路上又接到曲意的電話,曲意還在北京,一看手機上顯示就知道。
林嵐說,“你還在北京嗎?”
曲意道,“嗯,還要兩天再回去,我爸身體有些不好住了醫院,要在這邊多留兩天。”
林嵐楞了一下,因為這是曲意第一次說起他爸,在林嵐的意識裏,他甚至會潛意識地以為曲意已經沒有了父母,但現實肯定不是的,以至於這樣突然聽他說起有點沒反應過來。
他趕緊調整了心態,說,“他是什麽狀況,現在好些了嗎?”
曲意說,“是高血壓,沒有大問題。”
林嵐這下松了口氣。
曲意又道,“這幾日天氣很熱,你要是要出門,註意防暑,別中暑了。”
林嵐道,“我看了B城這幾日是一年最熱的時間段是不是,T城還好了,不是特別熱,我現在出門去參加同學聚會。”
“同學聚會?”曲意似乎是有些驚訝。
林嵐笑道,“回家了,總會有人組織同學聚會啊,其實我以前都不參加,這次回來,沒想到初中同學組織聚會,真是難得,我記得起的人都沒幾個了,所以就過去看看。”
曲意嘆道,“那真是難得。”
兩人說了一陣也就掛了電話,曲意則看了看手機才將耳機拔下來,心裏有點擔憂。畢竟他自己比林嵐大了很多,林嵐正好處在最好的年齡,當然,林嵐的初中同學也是,難保林嵐不會在同學聚會上遇到諸如初戀,一下子感概良多這種事。
其實他很想問問林嵐以前的戀愛史的,因為林嵐長相好,人又聰明,少年時代有很多人喜歡,這似乎是必定的。
曲意擔憂得不無道理。
林嵐到了大家約定的地方,在KTV的門口,就遇到了一個人。
此人身形高大,穿著一身軍綠色的背心和長褲,寬肩窄臀長腿,露出來的胳膊上有肌肉但是又不過分,看出來很有力量,腳上是拖鞋,很隨意的樣子。
林嵐最開始只是看到了他的背影,心裏閃過這個男人身材真好的想法,當這個男人轉過身來,則是兩人都楞了一下。
對方看到林嵐很驚訝,然後臉上就是大大的笑容,一走過來就拍了林嵐的肩膀,又摟著他擁抱了一個,手比了比他的頭頂,只到自己的下巴上一點的高度。
他笑道,“林嵐,你還是這個樣子,一點都沒變嘛。”
林嵐無語地看著他,被他擁抱了那麽一下,他其實有點不自在,趕緊退開了,道,“你這什麽話,這都多少年了,我怎麽可能一點也沒變。”
於桓笑著摟住他的肩膀進去,說,“還是這麽小個子。真是,你比個小姑娘還娘們。”
這下惹了林嵐不高興了,擡手就推開他,罵道,“你故意惹我不高興是不是!”
於桓知道林嵐脾氣一向不好,一般人大約只會覺得林嵐冷淡安靜,脾氣不會太差,但是和林嵐有過兩年多同宿舍生活的他卻知道林嵐脾氣很差勁,這種差勁往往不表現出來,但是在背後卻很能發揮。
於桓趕緊道,“我的錯。剛見到,你就不要發脾氣了嘛。”
他們找到了定下的包廂,因為會來的同學大約只有七八個,再加上有些會帶家屬,所以最終也只有十幾個人。
於桓和林嵐走進包廂時,裏面才只坐了四個人,組織這次活動的竹竿,和他老婆,然後還有另外一個女生和她男朋友。
以前竹竿是他們班最瘦的人,現在則是已經只能用胖子來形容了,但是大家還是叫他初中時候的綽號。
於桓和林嵐都是很亮眼的人,進包廂就讓裏面的人眼睛一亮。
大家一陣寒暄和介紹,說自己的現狀,來參加同學會的人,無外乎兩種人,第一種就是留在家鄉工作的,另一種就是林嵐這樣還在讀書又回家過暑假的。
留在T城工作的,大多是公務員,本科畢業就回家鄉考了公務員,還有自己開店的。
還在讀書暑假回家的,居然就只有林嵐和於桓,而於桓和林嵐的情況還不一樣,他本就是上的軍校,現在已經是校官了,又考回來讀研究生。
得知他是軍人時,林嵐還多瞥了他一眼,眼神很驚訝,於桓則像以前一樣樓了他的腦袋,對他挑眉,“怎麽,覺得我不像。”
林嵐回他,“我看你更像地痞流氓。”
同學漸漸來得多了,甚至還有抱著兩歲孩子來的,女生們總有那麽多母性愛心,都去逗孩子去了。
林嵐和於桓借著機會就從KTV裏出來了。
到不遠處一家酒吧裏去坐下了,這時候酒吧還沒營業,但是有一個美女在臺上撥著吉他唱歌,想來是在練習。
他們兩人坐下,老板也沒說什麽,拿了單子來讓兩人點單,林嵐點了一杯茶,於桓便說和他一樣。
這下只有兩個人地靜靜坐下來,兩人倒沒法像剛才在KTV裏面一樣隨性玩笑了,都沈默下來。
茶水上來之後,林嵐端著茶杯也只是默默喝茶。
於桓看著他,過了一會兒才說,“你……還好嗎?”
林嵐笑笑,點頭,“怎麽會不好。”
於桓是個英俊的男人,軍人的氣質更是讓他迷人,雖然不免於軍人的氣質裏帶著一點痞氣,這痞氣是初中時候就有的。
於桓有些不好開口,最後還是問了,“你家裏還好嗎?”
他是唯一知道一些林嵐家裏事情的人,以前兩人初中是好朋友,雖然隨著初中畢業就沒有再聯系過,但是這樣又坐在一起,倒並沒有太多隔閡。
林嵐道,“還好。比以前好很多,再說,我讀大學了就沒有怎麽回家。”
於桓點點頭,“我其實有去找過你,不過你家搬家了。”
林嵐手指摩挲著杯子外壁,只是淡淡應了一聲,“哦。”
他這樣淡淡地應聲,到讓於桓覺得有些尷尬了。
於桓是林嵐第一個喜歡的人,但是也只是默默地喜歡著。
初中時候,兩人住一個寢室,於桓很喜歡踢足球,林嵐時常就在場邊看他,替他拿衣服遞水,還被人笑話他是於桓的女朋友,之後林嵐就沒做這個了,但是在宿舍裏依然會經常幫他打水幫他收拾床上甚至幫他洗過衣服,林嵐覺得自己以前喜歡一個人很可笑,總是想著要對對方好,心思自然是說不出口的,也不敢讓對方知道。
他畢叔叔死那一次,他回到學校,在所有人都去上自習了,他一個人在宿舍裏哭,後來於桓回宿舍裏找他了,他趴在於桓的身上哭了一個小時,於桓什麽也沒問。
兩人的關系自此更近親了一些。
林嵐不知道於桓是什麽時候發現自己喜歡著他的,是一個同性戀的喜歡,於桓什麽也沒說,但是開始疏遠他。
林嵐本就心思敏感,很快就發現了,所以也就默默地要疏遠他。
最後畢業的時候,只在畢業晚會上,於桓來敬了他一杯酒,說他不留在T城讀高中,要去另一個城市,和他說了再見。
當時少年時候的隱秘心思,現在回想起來已經很遙遠了,再說,林嵐已經有了自己真正的愛情和愛人,自然就完全可以將這一樁事看開了。
兩人又沈默著坐了好一陣,林嵐初中時不是非常讓人過目不忘的人,那時候他頭發留得有點長,一張小臉,總是帶著蒼白,不愛說話,當時他年紀比班上其他同學小,便人也矮小不少,成績並不出類拔萃,所以看起來很平庸,於桓則不然,他從初中就是學校風雲人物,是女孩子們追捧的對象。
其實那時候於桓就知道林嵐是個長相好的人,現下長大的林嵐更是印證了他當時的所想。
於桓突然問林嵐,“你有女朋友了嗎?”
林嵐楞了楞,擡起頭來對他一笑,不知道是想惡作劇,還是想故意讓於桓窘迫,毫不猶豫地就說,“沒有女朋友,不過有男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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