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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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玉生於二十八號返回上海。
如今的火車是最快的,但從香港回來,直行還是坐船最便捷。李沅的喪事匆匆辦完後,她竟然那麽快,再一次踏入了靈堂——這是從未想過的。她以此向安華姑媽打趣著,如果爸爸和愛喬當年也有靈堂可入,那麽她會不會是年輕女人中步入靈堂次數最多的呢?然而,她又說自己實際不算年輕了,昨夜她下了碼頭,攔住一輛汽車來坐,即使是夜晚,也能從昏暗的鏡面中窺見自己頭頂的銀絲,像剛剛磨好的劍柄。她摸了摸,的確刺了一把她的掌心。
李文樹的喪訊發得匆忙,因此無多少人來。好友中除蔣少成,也便是陳太太了,又忘了——如今該說長芳。長芳,玉生許多年沒見過她了,只記得她當初非常美貌,現如今倒忘了那是怎樣的美貌。只因時代發展飛快,對於美麗女人的認同,大多更在意穿著打扮,頭發也不像從前那樣做狂風暴雨的壯觀。玉生去香港,有兩位新興女性,見了她,又說她:“白得好似鬼。”總之,聽起來似乎也不算美麗了。
長芳的孩子保住了,總算只成了半個聾人。聽得清的那邊耳朵,好像是長芳分給他的一樣,李愛藍多次喚她,她只是迷茫地睜著眼,直至忽然地應一聲:“哎?你怎麽來?愛藍。”
李愛藍道:“我哥哥死了。”
說罷,愛藍不流淚,或者早就流完了,再流只是血,從激凸的眼球中流出來,何苦嚇人。她見到長芳終於痛哭不止,好似她初見兄長李文樹的遺體時,那麽悲傷,那麽痛苦。反而他的妻子,真正最該流淚的人,這幾天來,沒見她掉過一滴淚水。
李愛藍只怕她是睜著眼就死去了。驚恐的,伸一伸手去探她的鼻尖,還活著,她的手還握著那幾把要派分的傘柄。今日下了雨,她進進出出幾次,渾身濕透,問她冷不冷,也不說話,仿佛手上這件事此刻便要做。她將一切打理得有條不紊,如果有人問起來,總是沒人問的,她卻不合時宜地,低低聲說一句道:“我孩子死的那時候,也是這樣辦的。”
李沅的死亡並不這樣震撼。她只是在某一天上學的路途中,公共車沈了海,她是十幾個死者的其中一個,報紙上是這樣報道的。玉生到香港去認領她的屍身時,只見到一條白布,白布中裹著那一塊從她體內掉出來的肉塊,在這世上活過去十幾年的人,如今,終於又變成一塊肉塊了。因為暴雨狂襲,屍體打撈難度頗大,李沅不愛自己這樣浮腫的身材,所以平時餐食總是減少。她便問醫生道:“能不能抽幹,她身上的水。”有人當她是瘋了,搖搖頭,又不得不勸慰她。
她倒覺得自己這幾年來少這樣清醒,她抱了抱那條白布,不知道多久,有幾個人來喚她,請求她離開。她只是記起,回憶著,這條白布在這麽些年來和她度過了怎樣的日子。第一次說話,第一次呼喚她,第一次流淚,第一次乘船離開她,那到底是怎樣遙遠又好似發生不久的日子啊——她本以為永遠不必這樣來回憶的。因為死去的人如何回憶活著的人呢。而想不到她活了那麽長。比這些人長。
安華姑媽卻道:“你才三十多歲。”
“你就走吧。”
這又是誰說的話?倒像是蔣太太的聲。
不——應該是秦鳳。
她突然,大罵一聲:“滾開!”
而她又是誰?孫曼琳不知道那是不是玉生,又或者,早就有了和玉生一模一樣的人,代替著她,活過了丈夫被捕入獄,撫養孩子照顧姑媽,又接連面臨兩次死亡的人。孫曼琳希望是這樣的,玉生早就已經死去了,死在了她婚姻看似美滿,父親和愛喬還在的那一年。
而真正死去的李文樹,胡亂拍下來的全部藏品,最後由玉生決定全部和他的肉身一起送入焚燒爐裏。她說道:“如果他為了這些東西就要去死,那就讓它們陪著他。”於是,孫曼琳又確信了,這便是玉生。
她勸告她道:“和我一塊離開這裏吧。”
又不說到哪兒去。
李文樹的自殺在某一天登了報,不知是哪位故人寫下。又或者,寫下的人根本就不認識他,否則怎麽能說他是“瘋了的銀行家”呢?他根本就沒有瘋呀。他要是真瘋了,怎麽會因為接受不了這一切而去死呢。他應該好好活著,直至精神和□□都被這個新世界吃的一點兒不剩,最後才躺到棺材裏去呀。那些日子玉生翻來覆去向孫曼琳念叨這些話——她恨他,恨到巴不得讓他死而覆生,和他離了婚後,再讓他帶著和她一樣的怨恨與孤獨再死去。
因為他狡猾又自私,他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的時間,是玉生還沒有與他離婚之前。他似乎早就計謀好了這一切,緊緊嵌在手中的婚戒,用盡所有積蓄拍下來的,公館中那張四不像的婚照,還有她曾在船上送給他的胡桃貼。他留給了她這些,仿佛要化為魂魄附在上面——她是和他結過婚的。在他死之前都沒有離婚。她要永遠地記著。
所以說一個男人最大的罪惡,那也是被他們稱作“癡情”的東西,就是在完全忽視女人的意願時所產生出來的——一種至死不休的註視。他企圖這種註視將使他的“殉情”名垂千古,他完全將自己想象成了背負著國家大義死去的君主,而妻子是他□□最誠實的臣子。當然,他為這個“臣子”什麽也沒有留下,除了腐爛的屍身。
有一次,玉生對孫曼琳說道:“如果他在天上與我的孩子見面,他會感到驚訝嗎?不。他不會到天上去。他是自己放棄了生命,邱姑姑說過,那樣的人會掉到地下的。”
孫曼琳那時回了南京住過一段時間,哥哥嫂嫂的日子逐漸平穩下來,並不富足,但再也不必奔波。她留在家裏的客房住了一段時間,雖然是放下床便擁擠得睡不下的空間,卻做了幾個好夢。她這兩年已經少夢到蘭西了。有人說起要她結婚的事情,但她總覺得自己已經結過婚了,在十幾年前與蘭西屢屢出逃的太平南路上——他與她分明結過婚了。於是以此回絕。
玉生一方面守著兩個人的喪,也像是三個人,連同她自己。她常常坐著坐著便睡過去,一整天可以一句話也不說,也關掉了鋪子,吃食以最低的消耗活著。安華姑媽在李愛藍面前痛哭過一場後,決心要將李沅的骨灰請回寶山,但路途遙遠,花費十分昂貴。思來索去之後,李愛藍向自己的丈夫博爾借了錢,多少年沒向他提出那麽無理的請求了?但所幸他和以前一樣盲目的愛著她。當下便賣掉最後一片土地,他預計要靠著那片土地走到山窮水盡之處的,他自失了業後,有時會依靠朋友親人的補助過日子。
李愛藍只是道:“當我還了你的。”
因為蘇姨太太的狡猾,她為她付出的錢票,被她抱著上船,游回上海的日子。極難去忘記它們,即便那是她曾那麽愚笨的證明。她到底是可憐著誰?看見這樣一個女人,又回溯到最後一次見歐陽嬅,她丈夫在戰事中犧牲之後,那還是她第一次見到她。她曾經是多麽珍惜與她的情誼啊。但見到她蒼老的容顏,她一滴淚也流不出來。就像如今忽然望見玉生仿佛一瞬間崩塌的面貌,她明白,原來婚姻才是最快將身體和精神一起摧毀掉的武器。
“如果不結婚就不會死嗎?不結婚就不會發生戰爭嗎?你的想法還是那麽懦弱,那你到底為什麽要結婚呢。”
那是歐陽嬅面對她淺薄的見解時,早就已經刺痛過她的話。
可是,為什麽她還會這樣去打量玉生呢。將一個女人在容貌上,不再美麗的根本歸功於和男人的婚姻,那不也是一種侮辱嗎。人有生老病死,誰能青春永駐,作祟的是“自然”罷了。然而,自然,又有什麽好恐懼它的呢。
於是,李愛藍開始覺得玉生的白頭發也漂亮極了。她從前的確一次也沒有,意識到她的美麗,即便在旁人看來,那是最顯而易見的事實。她像照顧著自己從不存在過的女兒一樣去照顧著玉生,在和博爾離開上海之前,因為害怕她隨時也會離去,她幾乎寸步不離她的身邊。
終於有一天,玉生說道:“你回去吧。我也要走了。”
愛藍固執地問道:“我回去哪?你要去哪?”
玉生道:“回家。”
愛藍忽然笑起來,說道:“對,博爾叫了車子,應該快來了。反正今天的雨也大,偶爾坐一次好車有什麽要緊?如果雨能小一些,我還想去金陵東路那邊吃蟹粉呢,從前我們曾去吃過的,它倒長壽,開到現在。”
玉生搖搖頭,不回話,往前走去。
“去哪?”
愛藍驚恐地牽住她的手,或者說,那是一種絕望的神色。她為什麽要感到絕望呢?她已經構建起了自己的家庭,在那裏,她仍舊有家人——是丈夫和孩子。在博爾的世界裏,她和新搬來的鄰居一家也相處融洽,如今也少因為聞到別人的汗酸味而皺眉。
“你忘記了嗎?”
那雙手幾乎是懇求的姿態跪拜在玉生的掌心裏,在被傘面暫時阻隔的暴雨中,愛藍繼續吶喊:“嫂嫂!嫂嫂!還有的住呢,在愚園,還有房子呢,那就是你的家呀。我和你一塊回去,你等一等我,等一等——母親?哥哥!父親!”
逐漸遠去的,柳絮一樣消散的背影。如果再也見不到她,還有最後一聲聲吶喊的那些人,那麽誰來證明那一切?她不是博爾的妻子。她是李愛藍,曾就讀於教會學校,有數不清的洋裙和陶瓷,在很漫長的一段日子之中,她住在堆積過金山高聳的空間裏,那時,似乎永遠不必為一張廉價航票而憂慮。如果沒有了她,那麽誰為她證明這一切曾真實發生呢?還有安華姑媽對嗎。當她掙紮著,想抓住最後一縷希望的浮雲,然而——
無論如何,因為肺癆,安華姑媽是活不過今年春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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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生於二十八號返回上海。
如今的火車是最快的,但從香港回來,直行還是坐船最便捷。李沅的喪事匆匆辦完後,她竟然那麽快,再一次踏入了靈堂——這是從未想過的。她以此向安華姑媽打趣著,如果爸爸和愛喬當年也有靈堂可入,那麽她會不會是年輕女人中步入靈堂次數最多的呢?然而,她又說自己實際不算年輕了,昨夜她下了碼頭,攔住一輛汽車來坐,即使是夜晚,也能從昏暗的鏡面中窺見自己頭頂的銀絲,像剛剛磨好的劍柄。她摸了摸,的確刺了一把她的掌心。
李文樹的喪訊發得匆忙,因此無多少人來。好友中除蔣少成,也便是陳太太了,又忘了——如今該說長芳。長芳,玉生許多年沒見過她了,只記得她當初非常美貌,現如今倒忘了那是怎樣的美貌。只因時代發展飛快,對於美麗女人的認同,大多更在意穿著打扮,頭發也不像從前那樣做狂風暴雨的壯觀。玉生去香港,有兩位新興女性,見了她,又說她:“白得好似鬼。”總之,聽起來似乎也不算美麗了。
長芳的孩子保住了,總算只成了半個聾人。聽得清的那邊耳朵,好像是長芳分給他的一樣,李愛藍多次喚她,她只是迷茫地睜著眼,直至忽然地應一聲:“哎?你怎麽來?愛藍。”
李愛藍道:“我哥哥死了。”
說罷,愛藍不流淚,或者早就流完了,再流只是血,從激凸的眼球中流出來,何苦嚇人。她見到長芳終於痛哭不止,好似她初見兄長李文樹的遺體時,那麽悲傷,那麽痛苦。反而他的妻子,真正最該流淚的人,這幾天來,沒見她掉過一滴淚水。
李愛藍只怕她是睜著眼就死去了。驚恐的,伸一伸手去探她的鼻尖,還活著,她的手還握著那幾把要派分的傘柄。今日下了雨,她進進出出幾次,渾身濕透,問她冷不冷,也不說話,仿佛手上這件事此刻便要做。她將一切打理得有條不紊,如果有人問起來,總是沒人問的,她卻不合時宜地,低低聲說一句道:“我孩子死的那時候,也是這樣辦的。”
李沅的死亡並不這樣震撼。她只是在某一天上學的路途中,公共車沈了海,她是十幾個死者的其中一個,報紙上是這樣報道的。玉生到香港去認領她的屍身時,只見到一條白布,白布中裹著那一塊從她體內掉出來的肉塊,在這世上活過去十幾年的人,如今,終於又變成一塊肉塊了。因為暴雨狂襲,屍體打撈難度頗大,李沅不愛自己這樣浮腫的身材,所以平時餐食總是減少。她便問醫生道:“能不能抽幹,她身上的水。”有人當她是瘋了,搖搖頭,又不得不勸慰她。
她倒覺得自己這幾年來少這樣清醒,她抱了抱那條白布,不知道多久,有幾個人來喚她,請求她離開。她只是記起,回憶著,這條白布在這麽些年來和她度過了怎樣的日子。第一次說話,第一次呼喚她,第一次流淚,第一次乘船離開她,那到底是怎樣遙遠又好似發生不久的日子啊——她本以為永遠不必這樣來回憶的。因為死去的人如何回憶活著的人呢。而想不到她活了那麽長。比這些人長。
安華姑媽卻道:“你才三十多歲。”
“你就走吧。”
這又是誰說的話?倒像是蔣太太的聲。
不——應該是秦鳳。
她突然,大罵一聲:“滾開!”
而她又是誰?孫曼琳不知道那是不是玉生,又或者,早就有了和玉生一模一樣的人,代替著她,活過了丈夫被捕入獄,撫養孩子照顧姑媽,又接連面臨兩次死亡的人。孫曼琳希望是這樣的,玉生早就已經死去了,死在了她婚姻看似美滿,父親和愛喬還在的那一年。
而真正死去的李文樹,胡亂拍下來的全部藏品,最後由玉生決定全部和他的肉身一起送入焚燒爐裏。她說道:“如果他為了這些東西就要去死,那就讓它們陪著他。”於是,孫曼琳又確信了,這便是玉生。
她勸告她道:“和我一塊離開這裏吧。”
又不說到哪兒去。
李文樹的自殺在某一天登了報,不知是哪位故人寫下。又或者,寫下的人根本就不認識他,否則怎麽能說他是“瘋了的銀行家”呢?他根本就沒有瘋呀。他要是真瘋了,怎麽會因為接受不了這一切而去死呢。他應該好好活著,直至精神和□□都被這個新世界吃的一點兒不剩,最後才躺到棺材裏去呀。那些日子玉生翻來覆去向孫曼琳念叨這些話——她恨他,恨到巴不得讓他死而覆生,和他離了婚後,再讓他帶著和她一樣的怨恨與孤獨再死去。
因為他狡猾又自私,他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的時間,是玉生還沒有與他離婚之前。他似乎早就計謀好了這一切,緊緊嵌在手中的婚戒,用盡所有積蓄拍下來的,公館中那張四不像的婚照,還有她曾在船上送給他的胡桃貼。他留給了她這些,仿佛要化為魂魄附在上面——她是和他結過婚的。在他死之前都沒有離婚。她要永遠地記著。
所以說一個男人最大的罪惡,那也是被他們稱作“癡情”的東西,就是在完全忽視女人的意願時所產生出來的——一種至死不休的註視。他企圖這種註視將使他的“殉情”名垂千古,他完全將自己想象成了背負著國家大義死去的君主,而妻子是他□□最誠實的臣子。當然,他為這個“臣子”什麽也沒有留下,除了腐爛的屍身。
有一次,玉生對孫曼琳說道:“如果他在天上與我的孩子見面,他會感到驚訝嗎?不。他不會到天上去。他是自己放棄了生命,邱姑姑說過,那樣的人會掉到地下的。”
孫曼琳那時回了南京住過一段時間,哥哥嫂嫂的日子逐漸平穩下來,並不富足,但再也不必奔波。她留在家裏的客房住了一段時間,雖然是放下床便擁擠得睡不下的空間,卻做了幾個好夢。她這兩年已經少夢到蘭西了。有人說起要她結婚的事情,但她總覺得自己已經結過婚了,在十幾年前與蘭西屢屢出逃的太平南路上——他與她分明結過婚了。於是以此回絕。
玉生一方面守著兩個人的喪,也像是三個人,連同她自己。她常常坐著坐著便睡過去,一整天可以一句話也不說,也關掉了鋪子,吃食以最低的消耗活著。安華姑媽在李愛藍面前痛哭過一場後,決心要將李沅的骨灰請回寶山,但路途遙遠,花費十分昂貴。思來索去之後,李愛藍向自己的丈夫博爾借了錢,多少年沒向他提出那麽無理的請求了?但所幸他和以前一樣盲目的愛著她。當下便賣掉最後一片土地,他預計要靠著那片土地走到山窮水盡之處的,他自失了業後,有時會依靠朋友親人的補助過日子。
李愛藍只是道:“當我還了你的。”
因為蘇姨太太的狡猾,她為她付出的錢票,被她抱著上船,游回上海的日子。極難去忘記它們,即便那是她曾那麽愚笨的證明。她到底是可憐著誰?看見這樣一個女人,又回溯到最後一次見歐陽嬅,她丈夫在戰事中犧牲之後,那還是她第一次見到她。她曾經是多麽珍惜與她的情誼啊。但見到她蒼老的容顏,她一滴淚也流不出來。就像如今忽然望見玉生仿佛一瞬間崩塌的面貌,她明白,原來婚姻才是最快將身體和精神一起摧毀掉的武器。
“如果不結婚就不會死嗎?不結婚就不會發生戰爭嗎?你的想法還是那麽懦弱,那你到底為什麽要結婚呢。”
那是歐陽嬅面對她淺薄的見解時,早就已經刺痛過她的話。
可是,為什麽她還會這樣去打量玉生呢。將一個女人在容貌上,不再美麗的根本歸功於和男人的婚姻,那不也是一種侮辱嗎。人有生老病死,誰能青春永駐,作祟的是“自然”罷了。然而,自然,又有什麽好恐懼它的呢。
於是,李愛藍開始覺得玉生的白頭發也漂亮極了。她從前的確一次也沒有,意識到她的美麗,即便在旁人看來,那是最顯而易見的事實。她像照顧著自己從不存在過的女兒一樣去照顧著玉生,在和博爾離開上海之前,因為害怕她隨時也會離去,她幾乎寸步不離她的身邊。
終於有一天,玉生說道:“你回去吧。我也要走了。”
愛藍固執地問道:“我回去哪?你要去哪?”
玉生道:“回家。”
愛藍忽然笑起來,說道:“對,博爾叫了車子,應該快來了。反正今天的雨也大,偶爾坐一次好車有什麽要緊?如果雨能小一些,我還想去金陵東路那邊吃蟹粉呢,從前我們曾去吃過的,它倒長壽,開到現在。”
玉生搖搖頭,不回話,往前走去。
“去哪?”
愛藍驚恐地牽住她的手,或者說,那是一種絕望的神色。她為什麽要感到絕望呢?她已經構建起了自己的家庭,在那裏,她仍舊有家人——是丈夫和孩子。在博爾的世界裏,她和新搬來的鄰居一家也相處融洽,如今也少因為聞到別人的汗酸味而皺眉。
“你忘記了嗎?”
那雙手幾乎是懇求的姿態跪拜在玉生的掌心裏,在被傘面暫時阻隔的暴雨中,愛藍繼續吶喊:“嫂嫂!嫂嫂!還有的住呢,在愚園,還有房子呢,那就是你的家呀。我和你一塊回去,你等一等我,等一等——母親?哥哥!父親!”
逐漸遠去的,柳絮一樣消散的背影。如果再也見不到她,還有最後一聲聲吶喊的那些人,那麽誰來證明那一切?她不是博爾的妻子。她是李愛藍,曾就讀於教會學校,有數不清的洋裙和陶瓷,在很漫長的一段日子之中,她住在堆積過金山高聳的空間裏,那時,似乎永遠不必為一張廉價航票而憂慮。如果沒有了她,那麽誰為她證明這一切曾真實發生呢?還有安華姑媽對嗎。當她掙紮著,想抓住最後一縷希望的浮雲,然而——
無論如何,因為肺癆,安華姑媽是活不過今年春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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