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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 13 章 兩個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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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 13 章 兩個法盲

看到寧紹明驚掉下巴的樣子,陸發笑得有些小得意:“嘿嘿,我就猜你還不知道!”還是自己消息靈通!

“他怎麽也被抓了?”寧紹明想起趙如月說過,那老頭跟高廣強一個德性,猜測道:“難不成也跟高廣強那個案子有關?高家人全都涉及其中掙黑心錢了?”

陸發心裏倒是希望能養出高廣強那種人的高家全被抓緊去,可世上哪能事事隨自己心意:

“高家是不是所有人都涉及其中我不知道,現在只知道高廣強他爸也參與了那些影片的拍攝,具體細節我外甥女說需要保密,也沒跟我說。”

在陸發這裏得到這個好消息,等他們夫妻倆一告辭離開醫院,寧紹明便迫不及待地把這件事告訴趙如月。

“我們還要走嗎?”寧紹明說完後問道。

趙如月聽到寧紹明說連高父都被抓了,心裏詫異得很。

她發現,自從那天自己豁出去用命拼了一把之後,事情好像已經往不可預計的方向狂奔而去。

上輩子沒有孫洪光被抓引出走私案,更沒有高父入獄這回事。

接下來該怎麽做,她心裏有點沒底了,她怕自己失去對未來先知先覺的優勢之後,會做出錯誤的決定。

畢竟上輩子為兒女、為家庭付出一切,依然過得那麽失敗,這讓她在無法預知未來的情況下,對自己做出的決定非常沒有信心。

趙如月倒是知道以後國家會發展得越來越好,也知道很多未來的大趨勢,什麽炒房、開廠、互聯網、電商網購、自媒體、直播帶貨等等。

畢竟後來網上有很多人發帖子、發視頻盤點什麽我們錯過的風口之類的。

可是那些大事距離打工一個月拼命加班只能掙一千多、想盡快還債得靠豁出去一條命換錢,才換到十萬塊的她來說太過遙遠。

她依然是一個普通人,每天面對得更多的是大部分普通人平平淡淡的日常生活中普普通通的事。

可也正是這些再平常普通不過的事讓趙如月焦慮。

因為她無法預料某一件在自己看來極為普通的事,被做出錯誤決定後,會不會對自己以及家人的未來引發的一系列不良反應,讓自己又重蹈覆轍。

“我……”她不敢擡頭,怕自己與丈夫對視眼中會流露出現在不該有的情緒。

躊躇半晌,趙如月才猶猶豫豫地把話說完:“這會兒我還真不知道該怎麽辦了,你覺得呢?”

她想聽聽寧紹明怎麽看。

剛剛腦中思緒紛雜時,趙如月想起自己結婚前一天晚上,她跟母親、姐姐還有妹妹一起睡,當晚她們誰也睡不著,一直聊到淩晨。

當時她即將要到熟悉而又陌生的婆家去,面對嶄新而未知的婚後生活,心中既期待又忐忑。

趙如月依稀記得自己的母親是這麽說的:“我一個只上過掃盲班,沒正經上過學的農村婦女沒什麽太多道理能教你,我只知道一個:這夫妻之間麽,遇到事情應該互相商量著去做,別太自作主張,有商有量日子才能過得長久,結婚除了鐘意這個人,也就是圖個遇到事情可以互相扶持。”

母親總是喜歡妄自菲薄,但她覺得這小老太太是有大智慧的人。

至少自己母親的一輩子每個子女都是真心的十分孝順,她老人家也是壽終正寢,沒遇上過什麽大病大痛,這一點她老人家比自己強多了。

寧紹明想了想說:“高家不再來找我們麻煩的話,其實我不太想走。”

之前那麽果斷地讚成趙如月提出要先離開鵬城,去外地避一避的想法,主要是擔心趙如月的人身安全。

現在高家人對付他們的兩個動機:諒解書和高父的齷齪心思,基本已經解決。

沒了對付他們的動機,高家人對他們動手的概率應該變得很低了,寧紹明就覺得他們其實沒有必要再跑到那麽遠的地方去。

現在已經十一月底,再過一個多月就要過年了,兩個孩子還小,他舍不得孩子過年都沒有父母陪在身邊,那樣孩子多可憐啊!

而且到時候跑到浙江去,不一定有當初剛來鵬城,有老鄉幫襯時那麽順利和容易,可能剛安頓下來沒多久就要回家過年。

人生地不熟的,他們在那邊想回家過年,會比從鵬城回去更遠,也更麻煩,中途需要不止一次地轉車,還不一定能買得到票。

而在鵬城,買不到長途汽車票,還可以跟老鄉們合夥包車回去,便宜安全又方便。

另外,寧紹明其實還是有點舍不得酒店後廚的工作。

即便現在他們拿到了一筆在他看來是巨額的賠償款,他依然想靠自己的能力自食其力,而不是完全只靠老婆的賠償款躺著過日子。

寧紹明說完那些想法後,想了想又補充:“光靠猜高家對我們動手的概率降低也不夠保險,要不我們去一趟公安局,找負責你這個案子的警察,跟他們說一下高廣強父母來找我們的事?

他們給我們主持公道,我們這邊簽了諒解書,總得去跟他們說一聲,免得到時候他們被諒解書打個措手不及。”

趙如月聽了寧紹明的話,覺得果然遇上自己拿不定主意的事,就該找個靠譜的人商量一下:“那就按照你說的辦,我們這就去公安局!”

她想著為了徹底得到人身安全,只能有所取舍了。

說完就打算下床換身能出門的衣服。

寧紹明忙攔住她:“你身上的傷還沒好全呢,躺下好好歇著,我一個人去就行。”

擡眼對上丈夫堅持的神情,趙如月只好答應:“那……那好吧。”一個人去應該不會出什麽事,他們又沒犯法,警察也不是是非不分。

趙如月把今天剛存下的那十萬塊錢存折拿出來交給他:“要是警察那邊不讓拿這個錢,你就退回去,大不了我們多等等,等到結案後,總能拿到賠償款,只是金額肯定沒那麽多了,不過就算再少,也能覆蓋掉醫藥費、還上我們在老家欠下的錢。”

這種涉及人身傷害賠償的事,趙如月這是兩輩子第一次遇到,她也沒學過法,連民法典都沒囫圇個看過。

只在網上發帖詢問過兒女不孝,法律治不治他們,又怎麽治他們之類的事,更別說寧紹明這個早早沒了的。

可以說,夫妻倆現在都是法盲,他們以為私下收錢簽諒解書這事,是法律不允許的,只是民不舉官不究。

他們現在算是自己主動送上門,心裏免不了犯嘀咕,忍不住為自己多想、多打算。

寧紹明心上忐忑,但行動上沒磨嘰,一商量好,立刻帶上存折前往公安局。

公安局離趙如月所在的醫院不遠。

到了地方,很多辦案人員都還在加班。

他作為受害者的家屬,一說自己有跟案子有關的事情要說,就順利地見到了當初負責給趙如月做筆錄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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