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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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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

第12章孟良的自述

從他認識趙瀾開始就知道對方是一個非常有野心的人,特別是對方那雙眼睛,盯上一個人就特別專註,他就

被對方的眼神吸引的。

高中時期的孟良是一個實打實的富家子弟,當然現在也是,他要什麽有什麽,家裏人也很慣著他,那時候的他覺得世界特別沒有意思,他不懂那些努力學習的人為什麽努力,也不懂那些喜歡打游戲的是什麽心態——他找不到活著的意義。

後面索性就休學,到處胡吃海喝,直到去到一個小城鎮的酒吧遇到了趙瀾。

那時候的趙瀾15歲,推著一車啤酒推銷,那條酒吧街上沒有一個人搭理他,孟良是他的第一個顧客。

說實話他當時根本沒聽趙瀾說了什麽,只記得當時他的目光在趙瀾嘴巴和眼睛之間來回徘徊。

他覺得人的眼睛是不會騙人的,在對方那雙堅定的目光裏一口氣全買了,當時的他還為買了沒見過的酒而沾沾自喜。

直到後面他才知道他被趙瀾騙了。那就是本地的特色小飲料,怪不得當地人不買賬,因為保存時間短,無法銷往外地,騙騙外地人綽綽有餘。

趙瀾有自己的一套推銷策略。

外地人就推銷小飲料,以原價三倍的價格賣給人家;本地人就推銷本地人愛喝的,比市場價低兩塊,總有人會因為那兩塊錢買單的,薄利多銷。後來他問過趙瀾,趙瀾毫無心理負擔地說;“外地人騙一次以後也不一定遇得到,他可以騙的毫無心理負擔”。

確實如趙瀾所說,自那次孟良這個外地人再沒遇到過趙瀾,後來他為了偶遇趙瀾喝遍了一條街的酒但一無所獲,後來動用家裏的力量,包了那片區的酒吧,才逮到人,然後下藥迷暈,打算幹什麽呢?他那時候沒想過。

因為第一次下藥沒有經驗被趙瀾跑掉了,之後順藤摸瓜找到了趙瀾就讀的學校,進校借讀伺機接近。趙瀾似乎非常討厭他,對方不記得他買過他的酒,只記得他給他下藥,每次沒講兩句話就對他大打出手,他打不過趙瀾又想接近人家就培養了一批小跟班,那是他第一次覺得有錢是件幸運的事,那些小跟班因為錢無條件支持自己的決定。

隨著他騷擾趙瀾的次數增多,那些小跟班誤以為是他看不慣趙瀾想欺負人家,之後即使不用他帶領,他們也會去找趙瀾的麻煩。

但他摸著良心說,他每次帶小跟班去騷擾趙瀾只是單純想讓他們擋擋趙瀾的物理攻擊,因為他真的打不過。

情況愈演愈糟糕,趙瀾受傷了。

好在趙瀾也有了一群小跟班,不用怕他的小跟班了。他不明白趙瀾沒有錢怎麽收買人心的,見趙瀾的機會又少了,沒辦法只能借酒澆愁。

每次被趙瀾打後,他都要去喝點他們當地的小飲料,可是小飲料的酒精度數不高,他也再喝不出第一次那種沾沾自喜的快樂感,他開始迷茫不知所措,開始接觸高濃度的酒。每次喝醉都要去遇到趙瀾的那條街上罵那些人不識貨。

就他識貨,買了趙瀾的酒——要不是他父親配了一個保鏢跟著他,他早就被酒吧街的人從街尾揍到街頭了。

他這種有錢的公子哥,不去上課老師也不好說什麽。反正有許多的“孟良”會給他打掩護。那些“孟良”借著他的名義在學校欺負其他人,不止趙瀾——這就是趙瀾擁有小跟班的原因。等到他因為胃出血住院,清醒了一段時間決定回學校見見趙瀾的時候,無意間他聽到了一段對話。

“媽的,太酷了!”趙瀾看著自己的花襯衫的墨水,忍不住誇讚。

每次上書法課都要遭一次罪,但眼前這人似乎已經對這種行為習以為常,甚至還有點樂在其中。誰能想到他身上的襯衫原來是花花綠綠的風格,現在就是水墨山水畫中冒點紅。

魏繁抓起衣擺擦掉手上的墨汁,“你有受虐傾向?”

趙瀾不以為意,“你知道嗎,我上小學的時候有個小跟班他長得特別秀氣而且時不時就生病,班裏人經常以欺負他為樂,後來我經常帶東西給他吃,想著給他養胖點就不會有人敢欺負他了,不過他這人也聰明知道跟著我不容易被欺負就一直跟著我,當時我開玩笑說他是我的跟屁蟲,他一本正經的說要跟我一輩子……後來不知道我家突然欠了很多錢,沒辦法只能轉學了,我被欺負的時候常常想到那個小身板他是不是也在被欺負,畢竟他可不是我,被欺負了會還手。”

趙瀾一臉得意地說;“你不覺得感同身受很酷嗎?下次遇到那個跟屁蟲的時候我就和他有共同話題了,不然他老是跟在我後面不講話不利於身心健康。”

“先管好你自己吧!”魏繁搓著手上的墨汁無奈地走了,心裏想著下次不幫對方擋墨汁了,根本洗不掉。

魏繁在學校初中部校隊很有名,但孟良還是不認識他,他只關註趙瀾,他不在意其他人,那時的他不知道自己以後會被魏繁爆錘,不然他一定讓保鏢先揍死這個人。

而也是這次對話,讓原本具有排他性的孟良開始關註其他人。

他看著趙瀾一到大課間就去找魏繁打籃球,不會打籃球的他開始裝模作樣地拍籃球,可每次趙瀾瞅都不瞅一眼,甚至後面寧願去市中心的體育館打球,只有上體育課的時候才會去學校籃球場。他不懂為什麽他又想喝酒了。

直到保鏢問道:“你是不是喜歡那個家夥”那時候的他喝的爛醉,他怎麽知道什麽是喜歡,可保鏢從小就待在自己身邊,父親總說有不懂地就問他,他腦海裏莫名想起趙瀾那天說的話,於是開口問道:“我現在的行為是不是叫做欺負,或者說是不是叫校園欺淩?”那時候他迷迷糊糊聽到保鏢說:“不是,你這是在追求他,不是欺負。”

後來的他再次想起這句話,只覺得無比可笑,從最初開始他就扭曲了愛的含義。

後面他不再喜歡去學校,任由學校裏的“孟良”代替他行事。雖然保鏢告訴他他的行為不是欺負,可是他內心不認同這種說法,腦子一混亂他就想喝酒,他混跡在酒吧裏喝的天昏地暗,甚至害怕見到趙瀾。

直到趙瀾高二,他再次遠遠看到趙瀾,肆意穿梭在籃球場,笑的很陽光,校服被風吹得肆意敞開,他大口呼吸著、蹦跑著,那是名為“活著”的綠芽在他腦海裏升起,他第一次覺得這個世界很有意思。

他整理好一切背上行囊想再次闖進趙瀾的世界,卻不想那種生機盎然的樣子立馬轉變,變成一個漏出利牙面對敵人的野獸。

好在包括他自己在內的“孟良”不再可以威脅趙瀾,他應該開心的,可看到那雙堅定的眼睛開始看向別人的時候,名為嫉妒的火苗開始燃燒。

他看到趙瀾對一個人笑臉相迎,那人卻愛答不理,直到名為“喜歡”的風波在學校上演,已經為時已晚。

兩個男生也可以談喜歡?他宕機的大腦又開始運作。

答案是可以。

他毫不猶豫抓住趙瀾向他告白,但對方不領情被保鏢揍了甚至還被灌了酒。

孟良想制止保鏢,但他想到他有想不通的事也會喝酒,酒喝多了也就想通了,所以他默認並加入進去,直到那個叫魏繁進來揍得他半死不活,拽著趙瀾走的那天,他腦海裏衍生了一個想法——他要打斷趙瀾的雙腿雙腳,只留那雙眼睛看著他,嘴角要扳成他喜歡的弧度。

這個世界沒意思,有意思的是有趙瀾的方圓百裏。

好不容易養傷回來,看到趙瀾喜歡的人還對趙瀾還是愛搭不理還打了趙瀾,孟良帶著人去到那人的樓層,一群人圍上去就是揍。

他只覺得那個名叫劉曉瑞的人不識貨,正如三年前那條酒吧街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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