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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 包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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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 包仔

警署大樓內,兩間審訊室裏,分別坐了兩撥人。

一是剛剛從酒吧裏帶回來的帽子男及其同夥,以及酒吧經理胡子。

另一邊,則是被趙大志帶回來的宋志濤。接到廖捷的指示後,他們在宋志濤家樓底下將其帶回,並且,從他的身上,搜到了五千元現金。

“宋志濤,你搞清楚一下現在的狀況。好好想想再回答,剛才在酒吧街你幹什麽了?”趙大志厲聲問到。

“沒,沒幹什麽。真的沒幹什麽啊警官。你們,你們也看到了吧,我就是在門口抽了幾根煙,進都沒進去啊。抽煙難道也犯法嗎?”宋志濤哭喪著臉,故作無辜的為自己辯解道。

“我說你撒謊也不打個草稿的嗎?剛剛在你身上找到的5千塊哪裏來的?”趙大志又問。

“誒,那是我,我自己的錢啊。我過兩天要交房租了,今天就先取了錢。”宋志濤慌不擇言的說到。

“取的錢?在哪家銀行取的?還是,從你打工的寵物店拿的啊?你以為我們查不到嗎?”趙大志懶得跟他浪費時間,出言提醒他說,“酒吧街門口大樹下,你有沒有把一包從便利店買來的酒水零食,交給一個戴鴨舌帽的男人?這錢,是不是他給你的?”

“這?”

見警員們說的如此詳細,宋志濤總算是明白,自己在警員眼皮底下扯謊,是有多麽可笑了。

“說啊,這錢,到底哪兒來的?”趙大志拔高了聲調,步步緊逼。

宋志濤低下了頭,默不作聲。

“誒誒誒,看看這個,認識嗎?”見對方雷打不動,不見黃河不死心的樣子。趙大志將那包藍色藥袋,放到了他的面前。

“人,我們也帶回來了。你還不說?要不要我們再去搜搜你住的地方啊?”

宋志濤見狀,眼神低垂,好不容易從牙齒縫裏擠出了一句話來:“既然你們都找到了,還問我什麽呢?”

“現在是要你老實交代,這東西你從哪裏來的。什麽時候開始賣的?”趙大志放下照片,認真的問道,“現在起,你好好回答。放棄幻想,不要再跟警方對著幹了。”

“嗯”,宋志濤又是幾不可聞的輕點了一下頭。

據他交代,這種藍色小袋和裏面的藥丸,黑話裏被叫做“小藍包”。就是一種強力的致幻劑,含有很強的安眠成分。

人一旦服用後,就會產生暈眩、意識喪失甚至昏迷。

它的源頭,宋志濤並不清楚。但是從去年年初,他還在老家河洲工作時,就從“朋友”那裏,找到了這種賺快錢的門道。

“你那朋友叫什麽名字?”趙大志問。

“叫龍哥。呃,大名應該是陳隆,耳東陳,隆重的隆。他是河洲迪美連鎖發廊的老板。”宋志濤喃喃說到,交代的倒還徹底。

“龍哥是我知道的最大的上線了。”

“那你來碧波,還怎麽找他拿貨的?”趙大志又問。這小子,來碧波有半年了,難不成,他還是“龍哥”派來開拓新市場的?

“我,沒有再找龍哥拿貨了。賣的都是我手上的存貨。”宋志濤一臉苦相的說到,“在河洲,這門生意龍哥是兩頭吃。我們這些包仔的拿貨價不低,但是又不能賣的超出龍哥的規定價格。警察還三天兩頭的來查。

河洲沒有碧波這麽大,酒吧也就是那麽幾家有名的。錢難賺屎難吃,風險太大。”

“噢?在河洲一顆藥賣多少錢?在碧波,你又是怎麽找到買主的呢?”趙大志又問。

“在河洲,一顆只能賣500。在碧波,單顆一千一,每單超過三顆,就按一千一顆算。”

“所以,今天你是賣給別人了5顆?這算是一筆大生意嗎?”

宋志濤搖了搖頭,“一般。”

“這麽說,在碧波的生意是好得很咯。怪不得你要租市中心的房子,這樣,也方便交易對吧。但是你知道,這些藥都被拿去幹嘛了嗎?”趙大志神情嚴肅。

“嗯,還能幹嘛啊?這玩意兒,就是用來搞妹子的唄。”宋志濤嘆了一口氣,這麽個年輕人臉上,看不到太多的悔意。反而有些理所當然的淡漠。

“搞妹子?這是嚴重的犯罪。你要承擔什麽責任,你清楚嗎?”趙大志厲聲問到。

“反正,我把知道的都說了。該怎麽判,就怎麽判吧。”宋志濤說到,轉念,他又像想起什麽事兒來一樣,一臉認真的對趙大志說,“那個,趙警官。我犯得這事兒,應該算是倒賣藥品,不算是強奸犯吧。我可不想被關到什麽強奸犯監獄裏去啊。這點,這點一定要說清楚的啊。”

“我看你是電視劇看多了吧。”趙大志無奈的說到,眼前這個年輕人,成年沒有多久。雖然在社會上摸爬滾打過好幾年了,但還是吃了沒文化的虧,走上了一條犯罪的道路。

“現在要問問你,在河洲,以及在碧波,有沒有人曾經向你大量,或者多次購買過小藍包?”趙大志問到。

這個問題尤為關鍵,女大學生韓麗被害案,以及那幾起連環強奸案,都極有可能是宋志濤的顧客,甚至?是他本人所為。

“熟客?應該有不少的。不過,大家都比較謹慎,都是現金交易,也從來不交談。所以....我也說不出個名字來。”宋志濤答道。

“具體說說看,顧客是怎麽找到你們這些所謂的包仔的?”趙大志問。

“在河洲,都是,酒吧的老板們跟我們談好的。別人我不知道,反正我常去的兩家,每家都要按月交點兒錢。就是閉眼費那意思吧。每家每月三千。能保證每個場子裏,只有5個以內的包仔在做生意。”宋志濤繼續說到,

“碧波的話,剛開始確實不好打開局面。我摸底了一段時間,發現,這裏沒什麽人搞這種事兒。但是,在酒吧外面撿屍的很多。我就想到,混到網上的那些撿屍群裏。慢慢就找到了幾個老手,然後....在線下跟人家先混熟了。然後,知道的人,就知道我會在周六、周日,晚上九點半到十點,在酒吧街門口的大樹下。拿著一袋811便利店的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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