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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粉紅河豚 “我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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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粉紅河豚 “我愛你。”

水豚幼崽們茁壯成長, 當甜木薯和芋頭又一次豐收的時候,宋遠征才後知後覺地發現,又是一年春來到。

魏城早早就開始尋找血橙的蹤跡, 他知道小水豚最愛吃這種水果, 但苦於沒有攀爬的本領,只能等著成熟的果實自然掉落。

在這方面,還是豚尾狒狒更勝一籌,一堆堆血橙被送到宋遠征的面前, 這是豚尾狒狒在感謝他們慷慨分享甜木薯, 還有共同驅趕侵略者的謝禮。

宋遠征欣然接受, 和魏城一起分享香甜可口的血橙。

沒能率先為水豚找到血橙,這讓魏城很是郁悶, 找來好兄弟們商量對策。

然而這可難住了恩特他們。

暹羅鱷一族, 鮮少有長期穩定的伴侶,大家都是各取所需。

雄性鱷魚負責讓雌性受孕,雌性產卵之後壓根懶得搭理那些不承擔撫養責任的雄性鱷魚,他們從來不談風花雪月,更不會談感情。

魏城想讓他們出主意,那可真是問錯鱷魚了。

恩特思索片刻:“要不送他一條大魚?”他記得懷孕的雌鱷魚胃口很大,他當時就送了對方一條魚。

魏城當即否決了這個提議:“水豚不吃肉, 他喜歡吃水果。”

水果啊……

鱷魚們面面相覷,他們是爬行動物, 不可能摘得到樹上的水果。

不是他們不幫忙, 是他們專業不對口啊首領大人。

魏城嫌棄地瞥了一眼自己的族群成員們, 覺得自己身邊連個出謀劃策的軍師都沒有,實在是太難了。

他只好用自己的笨辦法,在河水中尋覓好看的東西帶給水豚。

像貝殼、鵝卵石這些, 他早就送過了,這回他將目光投向了罕見的粉紅河豚。

為了捕捉到粉紅河豚的蹤跡,他趁著宋遠征在農田忙碌的時候,偷偷帶領族群游到洪泛森林,尋找粉紅河豚。

所謂的洪泛森林,就是雨季中被上升的水位淹沒的森林。

那地方就在凱門鱷湖旁邊的棲息地附近,先前魏城帶宋遠征去過一次,只可惜沒見到粉紅河豚。

“你們這幾天就在這蹲守,一旦粉紅河豚出現,立刻找我匯報。”魏城眼看天快黑了,只好將蹲守粉紅河豚的重任,交給了自己不靠譜的族群成員們。

他得趕緊回去接小水豚回窩了。

從圭亞那高原到洪泛森林的水路漫長,魏城拼盡全力,總算趕在日落之前回到了水豚的族群,將勞作了一天的宋遠征送回了他們的小家。

他以為自己做的天衣無縫。

然而精明如宋遠征,早就察覺到自家鱷魚不對勁。

魏城以為宋遠征忙起來壓根不會註意到他離開了水豚族群。

事實是宋遠征雖然一直忙著收獲農作物,但仍然分出一些心神關註著魏城的一舉一動。

在魏城離開的第一時間,他就有所察覺。

他以為魏城只是回族群處理一些事情去了,沒想到這一去就去了整整一天。

回來之後更是疲憊不堪,倒頭就睡,完全沒有想要溫存一下的意思。

若不是對魏城有著絕對的信任,他都該懷疑這家夥外面是不是有鱷魚了。

好奇心驅使下,宋貓貓決定明天跟著魏城,去看看他究竟在搞什麽名堂。

第二天,魏城和昨天一樣,在看到宋遠征忙起來之後,便悄悄離開了族群。

宋遠征趕緊讓二叔替他盯著大家,自己踮起腳爪,偷偷地跟了上去。

“二叔,征征他這是做什麽呢,”大毛一邊刨地,一邊提溜著眼睛,“他這步伐,跟我惹了小花生氣以後,偷偷回窩一模一樣。”

二叔呵呵一笑:“差不多吧。”

小情侶的情趣罷了。

彼時,宋遠征跳入水中,艱難地跟蹤魏城。

魏城游泳的速度實在太快了,他拼盡全力仍然趕不上。

也怪魏城,天天載著他,導致他游泳水平都退化了。

好在宋遠征太熟悉魏城的味道,哪怕跟丟了,他也能通過魏城遺留的氣味,找到魏城的位置。

思及此,他也就懶得努力了,一直全速前進也怪累的。

另一邊,魏城已經抵達了洪泛森林:“怎麽樣,粉紅河豚有出現嗎?”

恩特遺憾地告訴他:“沒有,我們輪流蹲守了一晚上,根本沒有看到過粉紅河豚。”

博格小心翼翼道:“首領,您是見過這種生物嗎?確定這裏存在粉紅河豚?”

魏城遲疑片刻,坦誠道:“我也沒見過,是我媽媽告訴我的。”

鱷魚的壽命很長,年長的鱷魚會看到一些奇觀也不奇怪。

只是他們這些年輕的鱷魚,都沒見過魏城口中粉紅色的河豚。

魏城有些沮喪,但還是決定再堅持幾天看看:“你們先回去吧,這裏有我就行了。”

恩特:“好,那我們晚上再過來。”

“不必,”魏城也不是那種剝削同伴的扒皮,“實在遇不到就算了。”

水路就這麽一條,宋遠征在趕來的路上,不可避免遇到了返程的恩特他們。

他想躲起來,奈何恩特他們認出了宋遠征,上前向他問好。

宋遠征只好尷尬地和大家肢體交流了一會兒,隨後分道揚鑣。

看來魏城是來找他的族群,不過宋遠征想不通的是,為什麽魏城要特地游到這麽遠的地方和族群匯合?

難道是為了捕獵?

眼下旱季已過,降水量激增,鱷魚應該不愁吃喝才對。

特地跑這麽遠來捕獵說不通啊!

滿腹狐疑的宋遠征只能繼續往前游,親眼看看魏城在搞什麽鬼。

終於,經歷了漫長的兩個多小時,宋遠征總算抵達了洪泛森林。

魏城的氣味就停留在這裏。

水豚從河水中探出頭來,正巧和蹲守在岸邊的魏城對視。

魏城哪裏想得到,粉紅河豚沒等到,卻等來一只粉嫩的水豚。

他眼底閃過一抹驚喜,快步朝著宋遠征爬行而來,沈入水中將他的小水豚托了起來。

宋遠征也不知道從何問起,即便問了,魏城或許也給不出答案。

他環顧四周,這片區域他曾經來過的,這裏不就是魏城的族群先前暫時的棲息地嘛!

難道說魏城想家了?

不對啊,洪泛森林的這片棲息地,是魏城的族群被人類侵占了家園後,尋找的臨時住所。

後來他和鱷魚們一起占領了凱門鱷湖,前後不超過一個月時間把?

魏城要是想家,也應該去他原來的,被人類侵占的棲息地才對。

那到底是為什麽呢?

思忖間,一道粉紅色的身影出現在他的視線中。

宋遠征定睛一看,原來是粉紅河豚!

粉紅河豚的學名叫做亞馬遜海豚,這是一種只出現於亞馬遜流域的明星河豚,它同樣是體型最大的淡水豚。

它的長相與海豚相似,喙部又長又尖,可容納一百四十顆牙齒。

所以美好的事物更適合遠觀,湊近了看,恐怕會被那密密麻麻的牙齒嚇到。

尤其是密集恐懼癥患者,怕是見不得這樣的場面。

除了粉色之外,亞馬遜河豚還有許多不同的顏色,但最出圈的,還是粉色河豚。

畢竟如此顯眼又如此夢幻的顏色,實在是和危機四伏的雨林格格不入。

宋遠征也是被它那亮眼的粉色所吸引,連忙招呼魏城:“快看啊,粉色的河豚!”

魏城也沒想到,他苦苦尋覓的粉色河豚,居然在宋遠征到來的那一刻出現了。

來得太是時候了!

魏城快速游向粉色河豚,意圖明顯——他要把這條河豚抓來,送給小水豚當禮物!

這番操作嚇得宋遠征趕緊從他背上跳下來,拽著他的後腿往岸上拖。

魏城不敢抵抗宋遠征,只得老老實實被他拉上了岸。

“這種生物很稀少的,還是放過它吧。”宋遠征以為魏城是要捕獵,“我陪你去抓別的獵物。”

魏城用吻部蹭了蹭宋遠征的臉頰,他只是想讓宋遠征看一看粉色河豚的奇景。

這是他所能想到最美好的事物了。

宋遠征註視著魏城的眼睛,福至心靈地,他似乎明白了魏城的意思。

難怪魏城要跑這麽遠,原來是為了讓他一睹粉色河豚的風采。

粉色河豚的確很好看,通體粉紅色,仿佛從童話故事中游出來一般。

可是再奇特的事物,再亮眼的風景,也比不過他觸手可及的愛意。

“魏城,我好像忘了跟你說件事情。”

炫目的粉紅色在被淹沒的森林穿梭,漫天的水花閃爍著迷離的光影,帶著潮氣的春風,吹遍了亞馬遜森林。

所有的美好堆疊成曲,卻不如愛侶口中的一句——

“我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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