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 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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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3章

盛朗一走進屋,就擡手脫了濕衣服,露出一身漂亮精悍的肌肉。

林知夏現在一看盛朗這樣就臉熱,忙把頭轉開。

“看唄。客氣個啥?”盛朗把林知夏拉過來,親了親他的臉,“往年夏天我們倆不是總打赤膊嗎?你現在倒給我裝矜持了。哥把身材練這麽好,就是為你準備的。看也好,摸也好,隨便你怎麽折騰。”

林知夏啼笑皆非:“誰稀罕?看了這麽多年,早看膩了。”

“哦?”盛朗抓著林知夏的手往自己胸膛上放。

林知夏猛地抽回了手,俊臉通紅。

“又不燙手,你躲什麽?”盛朗逼近了他,笑聲低沈,“承認吧,你就是饞我的身子。”

林知夏從沒被人用這麽無恥的話撩過,一陣氣血翻湧,羞得頭都暈了。

林知夏還沒完全適應兩人關系的轉變。可盛朗蓄謀已久,早就迫不及待,動手動腳又動嘴,從肢體到語言,全方位無縫隙地攻擊,讓林知夏完全沒招架的餘地。

“好啦,不逗你了。說點正經的。”盛朗摟著林知夏,“今天怎麽過?想去哪兒玩?看電影嗎?逛街?”

“我也不知道。”林知夏說,“我又沒談過戀愛。”

盛朗也沒談過。其實他現在只想抱著林知夏狠狠地親個夠。

“就和平時一樣吧。”林知夏說,“我們平時怎麽玩,現在就還怎麽玩咯。”

盛朗想了想,耳朵豎了起來,興奮地問:“看片兒不?”

-

盛朗的很多裝備都是錢維安讚助的。比如PSP,比如這個老款的筆記本電腦。

筆記本很笨重,也不知道哪年產的了,運轉起來轟轟地響,像裏面藏了一個哮喘老頭兒,速度也像個老頭兒。

盛朗滑動著鼠標,點開文件夾:“你想看哪個,隨便點。”

林知夏看那些片名:《春光乍洩》,《藍宇》,《斷背山》……很多都聽說過,卻從來沒看過。

“你從哪兒搞來的?”林知夏問。

“楊景行給的。”盛朗說,“他說都是講我們這種人的故事,看了會有點啟發。但是都是悲劇。我聽著怪沒意思的,一直沒看。日子過得好好的,幹嗎給自己找不痛快?”

“那看哪一個?”林知夏也覺得,他們倆才剛剛好上,就看別的同志情侶生離死別的電影,好像有點不大吉利。

“隨便選一個吧。”盛朗說,“看看他們過得悲慘,才更覺得咱們現在的日子好。”

這道理也能說得通。

“那就看《斷背山》吧。聽王悅靈說她看過,都看哭了,而且是奧斯卡獲獎影片,有逼格。”

盛朗搬了張矮凳子放在床墊上,把筆記本擱上面,又去樓下廚房切了半個冰西瓜。

窗外的知了吱呀吱呀地叫著,屋內的空調颼颼地吹著。盛朗把林知夏摟在懷裏,兩人靠在床頭看電影。

老破筆記本雖然噪音大,但是顯示屏還管用。

電影裏,蒼茫的藍天,綠浪翻滾的山坡,棉花糖般的羊群,兩個男主人公年輕英俊的面孔,都那麽清晰鮮明。

舒緩的音樂和語調低沈的對話中,故事娓娓道來。

從兩個青年相識,到偷嘗禁果;從甜蜜短暫的戀愛,到不得已的分別。

他們各自回歸本來的生活,娶妻生子,本以為那只是一段年少時的迷情,直到再一次重逢。

這一次,熾烈的感情再也無法被壓抑住……

盛朗將林知夏緊緊地摟住,下意識地吻了吻他的額頭:“我不會和別的女人結婚的。”

林知夏的手放在盛朗的手臂上:“萬一將來出現一個特別對你胃口的女人呢?”

“不可能。”盛朗說,“我對女人硬不起來。這不是浪費我這麽好的配置麽?”

明明是個嚴肅又有點憂傷的話題,可林知夏還是噗哧笑了出來。

電影裏,兩個主角開始了長達十幾年的秘密來往。一面是符合世俗標準的生活,一面是隱秘的激情歡愉。

“我也不會找別的女人。”林知夏低聲說。

盛朗翻了個身,將林知夏半壓著,目光熱切地註視著那雙漆黑瑩潤的眼睛。

“小夏,你和哥說,你什麽時候喜歡上我的?”

臉皮薄就是這點兒不好,林知夏發覺自己在這個時候特別沒氣勢,只能任由盛朗揉捏擺弄。

“說呀。”盛朗果真伸手捏了捏林知夏的耳垂。

林知夏無奈地笑了:“我也不知道。其實一直都迷迷糊糊知道自己不對勁,但是不敢去確認。那時候你整天把心眼妹掛嘴邊,我還以為就我自己有問題……”

“傻瓜。”盛朗嗅著林知夏頸窩裏散發出來的甜甜的奶香,在他唇角吻了吻,“感情我們倆都繞了好大一個彎路,浪費了好多時間。”

“也不是。”林知夏說,“其實是你昨天一逼我,我才猛地確定的。之前雖然也大致明白了,但是總覺得不真切。”

“看來和你吵架還吵對了。”盛朗笑,“你弄清楚的時候有沒有很慌,很害怕?”

“是有點慌。”林知夏承認,“但是……”

他擡手輕柔地撫上盛朗俊朗精致的臉龐,雙眸裏蕩著清淺的笑意。

“一想到對象是你,就又覺得很平靜了。”

盛朗註視著林知夏,眼睛像一塊正在融化的綠冰。

“我相信你,小狼。”林知夏說,“哪怕我們倆不能好,你也會是我最好的朋友。而且你這麽帥,這麽有趣的一個人,喜歡上你也挺正常的。我只是有點郁悶,自己和那些追你的女生一個樣。我一向看她們不順眼……”

盛朗又低頭將林知夏吻住。

這個吻非常狠,透著一股不容置疑的占有欲。林知夏的唇舌都被吮吸得發麻,口腔被徹底地掃蕩和侵占,盛朗的犬齒在他的下唇啃出一個個小印子。

過了好片刻,唇才分開。盛朗用指腹輕輕摩挲著林知夏泛著紅暈的臉頰。

“別瞎想,你和她們連根頭發絲兒都不一樣。你是最特別的。”

林知夏的嘴角盈著蜜一般的笑。

“你呢?”林知夏問,“裝得挺酷的嘛,什麽時候喜歡上我的?”

盛朗抽了一下耳朵,“那個,你還記得當初我帶你去看旅館客人辦事的那次嗎?”

“我靠!那時候我們才認識沒多久!”林知夏難以置信。

“當然不是那時候。”盛朗說,“後來,過了一段時間,我發現我每次……有那方面的想法時,想的都是你……”

“……”林知夏的臉更紅,但是人卻不羞赧了,“所以,這麽多年來,你每次那啥啥的時候,想的都是我?”

盛朗點頭,眼睛亮晶晶的,一副等著表揚的架勢。

林知夏用力一翻身,腳丫子又朝盛朗的臉上踹去。

“媽的,所以我當初把你當兄弟,你卻想睡我?我就說我這麽根正苗紅的突然就變態了,肯定是被你傳染的!你這個色青狂,老色。狼,不要臉的臭流氓……”

盛朗大笑著閃躲。

反正林知夏力氣就那麽點大,他又皮糙肉厚的,被踹了也不疼。

兩人扭打著,把床上的凳子踢倒了,筆記本一頭栽在了地板上。

盛朗一聲大吼,掀起空調被,三下五除二地將林知夏裹成了一條繭子裏的蛹。

“我就是臭流氓,老色狼。你今天才認識到我的真面目呀?”盛朗呲牙奸笑,“我告訴你,林知夏,你後悔已經晚了,你已經是我的人了!”

他把林知夏用力壓制住:“不許動,現在老色狼要親你了。”

林知夏的雙頰紅撲撲的,目光雪亮。

盛朗俯身,和林知夏結了一個綿長而溫柔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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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少年開始在親密接觸中一點點摸索,尋找著能取悅伴侶,又讓自己快樂的方法。

比如親嘴這個事。過去林知夏一直很好奇,不知道該是個什麽滋味,讓人那麽喜歡去做。

而且在他的認知裏,戀愛了後,先牽牽手,然後抱一抱,過一段時間彼此習慣了,才會親嘴。

哪裏想到昨天剛把話說破,盛朗就跟一頭餓了十天半個月的狼似的,撲過來把他給啃了。

林知夏當時震驚又興奮,老實說並沒有品出什麽特別的滋味。

只除了:原來盛朗的嘴這麽軟呀……

而盛朗還真是個接吻狂魔,一有機會就逮著林知夏親。

越來越細致,越來越溫柔,在無人指導的情況下,技巧突飛猛進,一日千裏。

林知夏都不知道該怎麽描述這感覺,反正盛朗一親過來,他的腦子就立刻當機,生物電流滋滋亂竄,整個人就像一個漏了電的機器。

“睪酮,性激素,多巴胺,血清胺……”

“什麽?”盛朗撐起身。

林知夏迷迷糊糊地說:“我們倆現在大腦正在分泌的物質……”

盛朗聽不懂這些名詞,他低聲笑著,說:“我大腦裏現在只有一種物質,就叫‘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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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知夏的回憶裏,他和盛朗剛好上的那幾天,整個人都過得雲裏霧裏的。

大抵剛陷入熱戀的人都這樣,都被沖上頭的多巴胺和渾身亂竄的生物電流給弄暈乎了,大腦半癱瘓,一切都跟著本能在走。

他們也沒做什麽特別的事。除多了情話和親吻擁抱外,似乎和過去沒什麽不同。

可戀愛的神奇之處大概就在這裏。

那些以往早就已經習以為常的事,突然煥發出了新的魅力,早已看慣了的景色,渲染上了新的色彩。

所有的樂趣都翻著倍地增長,所有的平平無奇,都變得生動有趣。

難怪所有人都想戀愛,因為這種快樂實在太美妙,太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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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夏記得,在一起的第一天,他和盛朗在小閣樓裏膩乎了一整個白天後,終於走下了樓。

他們兩人手牽著手,在紫金色的夕陽中,沿著永安的大街小巷裏漫無目的地走。

永安的道路在外人看來錯綜覆雜猶如一個大迷宮,對他們倆來說,卻是一個充滿了奇幻色彩的森林。

彎曲扭折的道路,重疊堆砌的樓宇,五光十色的燈牌。

頭頂是瑰麗的晚霞,四周是永安的萬家燈火。

傍晚的永安炊煙繚繞,無比升平和樂。

這裏什麽樣的人都有,清貧、暴富、高潔、市儈、愚笨、油滑、純善、歹毒……

這裏的人有見不得光的各種交易,有不為人知的各種嗜好。男人喜歡男人,在永安的陰影裏,這都還排不上號。

也只有永安,能將這些人全部包容下來。

兩個少年走了很久很久,從晚霞走到星空,如果可以,他們能一直走到黎明。

五指緊扣,肩挨著肩,無聲地向世界宣告著自己的愛情。

林知夏後來想,他們後來的路那麽長,也挺曲折的,盛朗和自己都一路走下來了,就是從那天邁出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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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退了涼。他們洗了澡後,光著膀子躺在樓頂的地板上,望著都市的星空,有一句沒一句地聊著。

林知夏借著微弱的燈光打量盛朗。

他一直都知道盛朗長得特別帥,可兩人相戀了後,就像對藝術的領悟突然進入了一個新的境界,林知夏對盛朗的容貌有了全新的認識。

面孔每一道轉折,每一處棱角,都那麽精致完美,讓林知夏欣賞不已。

健美勻稱的體魄,飽滿洗練的肌體,水沖刷出來的流暢線條,更是讓林知夏心魂陣陣激蕩。

這就是愛慕的感覺吧?

喜歡眼前這個人每一處細節,越看越喜歡。心像開滿草原的鮮花,一朵朵都向著太陽。

林知夏忍不住用力摟著盛朗勁瘦的身軀,嗅著他肌理中散發出來的幹凈清爽的氣息,覺得怎麽親昵都不夠。

“就這麽喜歡哥?”盛朗的雙臂有力地環著林知夏的後背,往他的耳朵吹氣,“平時兇得像下山的老虎一樣,到了哥懷裏,就成小貓咪了?”

林知夏沒啃聲,貼著盛朗胸膛的那邊耳朵聽著渾厚有力的心跳聲。

盛朗身上那種強健剛毅,蓬勃活力,那一股濃郁的雄性氣息,讓林知夏無比著迷。

林知夏心想,自己沒準也是天生彎的。

不然他怎麽一直對女生沒有什麽感覺,甚至都不會像男同學一樣偷偷看女孩子的胸。

也許母愛的缺失,弱小辛勞的父親,清苦的生活,讓林知夏心底一直期盼著能有一個強大的人出現,呵護自己,有一副堅實的胸膛可以供自己休息。

原來自己也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麽堅強。

林知夏在盛朗的懷中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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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的日子過起來,就像豬八戒吞人參果,還沒品出個滋味,就已過去了。

林知夏得啟程去參加生物競賽的夏令營,盛朗也得歸隊開始集訓了。

正上頭的戀情硬生生要分開兩地,如燒紅的熱鐵掉進了冰水裏,疾馳的列車猛地拉剎叫停,實在太折磨兩人了。

大約是為了抵抗戶外盛夏的烈日,機場出發大廳裏的冷氣有點過足,吹得旅客們都有些哆嗦。

林知夏和盛朗很不容易才尋到了一處人少的角落,靠著欄桿站著。

沒有擁抱,更別說親吻了。兩人只有手緊緊拉著,還用行李箱和身體遮擋著。

說也好笑。沒在一起的時候,明明能無所顧忌地親昵打鬧,勾肩搭背。在一起了,反而因為做賊心虛,在外人面前不敢靠得太近。

他們還太年輕,又剛剛開始,還不能熟練地掌握這個度。

盛朗無精打采,就是一頭要被主人拋棄的狗。

林知夏和他肩膀靠著肩膀,絮絮地叮囑著:“卷子一天兩張,我都把時間編號了,你照著寫。不懂的別瞎寫,空著,等我回來給你講。單詞我也都給你劃出來了,一天背十個。你上學期太野,英語都沒學到什麽……”

“知道啦。”盛朗垂著腦袋,“我又不是小孩子,我知道該怎麽用功。”

林知夏忍不住扯了扯他的耳朵:“我就去二十天,又不是不回來了。今天還是我第一次坐飛機呢。等到了D市,老師還會帶我們到處參觀,我多拍點照發給你。”

盛朗哦了一聲,側過臉凝視著林知夏。

林知夏也目光脈脈:“我會給你打電話的。這次別再讓什麽心眼妹接了。”

盛朗啼笑皆非:“我已經把楊景行那兒的活兒推了。其實我去打工,是想給你買個ipad的。我看你們小組的很多同學都人手一本……”

“那他們拿了省一了嗎?他們入選國賽了嗎?”林知夏說,“我知道你對我好,我很開心。下次你賺了錢,還是先給外婆買點東西吧。”

盛朗認真地點了點頭。

林知夏的手機叮咚了一下,老師在招呼學生們集合,準備過安檢了。

“走啦。”林知夏展開雙臂,“來,抱一下。”

盛朗用力地將林知夏摁進懷中。

兩人都在深深呼吸,想將對方的氣息記在腦海裏。

分開的時候,盛朗的側過頭,唇還是在林知夏的臉頰上輕輕地吻了一下。

-

林知夏拖著行李和隊員們在安檢口集合。

這次的隊伍人很少,加上帶隊老師一共才九個人。

八名學生分別來自本省各個城市最頂尖的中學。豐市作為省會城市,名校雲集,出了包括林知夏在內的三名學生。

飛機升空的時候,林知夏忍著暈眩往舷窗外望。

樓宇,樹林,和遠處的矮山盡收眼底,都市果真如一張巨大的棋盤。

盛朗此刻大概站在窗前望著天空,正目送自己遠去吧。

對夏令營的向往,和同戀人的分別,將林知夏的一顆心往兩邊扯,讓他十分難受。

過了半個小時,這難受非但沒減輕,還越來越重,讓林知夏確認了一件事:他暈機了!

這可真是始料未及。

一個在游樂園裏經受過海盜船、過山車和跳樓機考驗的少年,卻在平穩飛行的飛機裏吐得山崩地裂。

等把胃清空後,林知夏癱軟在座位裏,什麽相思之苦都沒有了,連他經營多年的學霸男神形象都岌岌可危——坐他旁邊的本來是一個二中的女生,之前還對他脈脈含情,在林知夏吐了第一口後,女生就忙不疊地和帶隊老師換了座位。

林知夏這輩子都沒這麽丟臉過,他都不大記得自己是怎麽走下飛機的。躺在宿舍的床上時,他才緩過一口氣,重返了人間。

盛朗在這個時候發來了一條消息:一雙人字拖的照片。

“你覺得這雙拖鞋怎麽樣?挺輕的。”

林知夏胃裏的難受頓時減輕了許多。

“輕好。抽人手不累。”

盛朗很快回:“那我就買這雙了。”

還配了個擠眉弄眼的表情包。

林知夏嘴裏的酸苦全部都變成了蜜糖。

趁著室友在衛生間裏洗澡,林知夏偷偷給盛朗發了條語音。

“小狼,我想你了。”

盛朗很快回了一條語音,嗓音也低低啞啞,聽的人耳朵酥酥麻麻。

“小奶瓶,我也想你。我等你回來。”

林知夏把手機扣在胸口,滿足地笑了。

-

盛朗對楊景行說:“不做了,這次是真的不做了。我得好好訓練,離比賽只有兩個月不到的時間了。”

楊景行把裝著錢的信封塞過去:“沒求你繼續做,這是上一次的工資,你一直沒來拿,我給你送過來了。”

盛朗點也不點,直接把信封塞進了口袋裏。

他們正坐在游泳館的看臺上。下方的泳池裏,白浪翻滾,一群隊員正在訓練。

盛朗其實也才從池子裏出來,頭發和面孔都濕漉漉的,只在泳褲外套了一條運動褲。赤著的肩背,肌肉精練飽滿,每一塊都蘊含著無窮的力量。

楊景行眼饞地看著,問:“你後來和小學霸怎麽樣了?”

盛朗一張繃得酷酷的俊臉飛速地舒展開來,像一朵招搖的花兒,眼裏閃爍著的,就是花瓣上晶瑩的露水。

“喲!”楊景行笑了,“事成了?”

盛朗狂喜又矜持地點了點頭:“已經在一起了。”

楊景行輕捶了盛朗一下:“你小子真是被老天爺眷顧的人,做什麽都這麽順。當然,頂著你這張臉,表白也不應該失敗才對。”

“他先向我表白的。”盛朗驕傲。

“靠!”楊景行實在有點酸溜溜。

沒有什麽比看著正當年華的少年陷入熱戀更讓人羨慕的。

青春本就光彩陸離,愛情則會讓這段歲月更加充實飽滿,成為人生中最難忘的一段回憶。

“我現在把什麽都想清楚了。”盛朗的目光明亮堅毅,“我已經找到了屬於我的路,以後就踏踏實實地在這路上走下去。我會爭取上D市的體校,和小夏在一起。我這輩子就認準他了。他去哪兒,我就去哪兒。”

楊景行莞爾:“你才十八歲,就把後半生就定下來了,未免太早了吧?”

“早點定下來不好嗎?”盛朗拍了拍胸口,“一定下來,我這裏就覺得特別踏實了。我現在幹什麽都特別來勁兒,連背單詞的效率都比過去高多了。只要能和小夏在一起,不論將來發生什麽事,我都不怕了。”

楊景行怔了好一會兒,五味雜陳,化作一聲飽含著艷羨的長嘆。

這少年是如此地純真忠厚、又有著烈火般熱情,一旦喜歡上誰,就死心塌地不回頭。

愛人要是離開了他,他或許會像那種被遺棄的狗,一直守在原地等主人回來,到死都不肯離開。

也不知道那個看著就聰慧機敏、前途無量的小學霸,會不會珍惜這一份感情。

“對了,”楊景行又問,“你和我妹鬧了什麽矛盾?這幾天她很不對勁,整天動不動就哭。問她,她又什麽都不說。我昨天稍微提了一下你的名字,她就把你破口大罵了一通,還砸了家裏好多東西。”

盛朗聽得心有餘悸,把楊素素跑來找自己的事和楊景行說了。

“你那天接她的時候,她沒說什麽?”

“都喝成那樣了,能說什麽?”楊景行搖頭,“而且她那天還挺高興的,回家的一路上都在咯咯傻笑。第二天見過你後才翻了臉。”

“那她八成是喝高了,把我什麽話聽岔了。我告訴她我已經和喜歡的人在一起了,你妹這下應該能徹底死心了。”

“何止。”楊景行搖頭苦笑,“我看她是把你給徹底恨上了。算了,反正我也管不了她,丟給我爸媽操心吧。”

盛朗說:“我看你雖然是大兒子,混得也不錯,但是在你們家好像挺沒地位的。”

“餵,紮心了。”

盛朗大笑,笑聲清朗歡快。

熱戀中的人就是不一樣,他現在確實無一處不透著輕松和愉悅。

“走啦。”楊景行起身,“我接下來一段時間都不在國內,你的小學霸也不用擔心我再來帶壞你了。”

“他才不擔心呢。”盛朗得意,“小夏最信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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