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 · 獨白[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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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一 ·獨白
在許多人看來,我人生的前二十八年算得上是順風順水、毫不費力。
就此,我有幾點要說:
確實,我自小家庭優渥,父親是大名鼎鼎的宣氏家族唯一繼承人,母親是國際知名的鋼琴演奏家。
他們的初遇始於一場宴會。
當時父親剛畢業,尚是青年才俊的他陪祖父去杭城出差,在一次供應商舉辦的晚宴上遇見了作為鋼琴獨奏者的母親。
宴會上奢華的歐式吊燈、衣香鬢影的人群、朦朧而多情的目光,都成為催發青年男女分泌多巴胺的誘因之一。
他們戀愛了——一個瀟灑帥氣的北方高大青年和一個溫柔似水的南方水鄉姑娘。
婚後第二年,我出生了。
可激情過後,才是生活的柴米油鹽。
父親開始接手公司的核心業務,繁重的工作和接二連三的應酬占據了他太多的時間,他很少能騰出手來顧及家庭。
母親本就不適應北方幹燥的環境、重口的飲食習慣以及遠離家人的寂寞,她在日覆一日的等待中逐漸消沈,丈夫逐漸冷淡的態度徹底擊垮了她。
藝術家的內心總是細膩且敏感的,奔向愛情時可以飛蛾撲火不顧一切,可在這過程中她美麗的翅膀也被烈焰灼傷,等到醒悟過來,卻也再難飛出華麗精致的牢籠。
宣斐的記憶中,母親經常一個人坐在空曠的琴房一遍遍彈奏同一首曲子,養著總也無法開花的藤系植物。
幸好,隨著時代發展,城際交通逐漸便捷,自己也慢慢長大。
上小學時,每年暑假,母親都會帶自己回到杭城外婆家。
外婆家坐落在一個小巷子裏,白墻黑瓦,幽深寂靜,和北方開闊的建築是截然相反的風格。
在這裏,我第一次看到了母親經年種植的藤系植物開花的樣子,絢爛而耀眼。
淩霄花,淩霄。
我想,這真是個好名字。
直到很多年後我才明白,母親當年執著的或許不是美麗動人的花朵,而是自由而熱烈的年少時光。
所以後來的很多個暑假,我都會來到這裏,在午後寂靜的小巷,躺在門口的木制藤椅上獨享喇叭狀花朵熱烈綻放的時光。
母親的身體越來越差,高二那年,終究是徹底離開了我。
我想,江南水鄉纏綿雨水澆灌的花朵,在幹燥粗獷的北方終究是無法綻放的。
至此之後,再也沒人在庭院裏種植永不開放的花,再也沒人彈奏永遠等不到傾聽者的曲了。
她取得了長久的自由,卻把思念留給了我。
家中為我畢業後進入集團已計劃多年,沒有人問過我的意見,就像當年填報專業時,沒有金融管理之外的第二個選項。
是啊,宣家歷來如此,上學時要取得名列前茅的成績,畢業後要隨時為家族奉獻自己,我的一生,從出生起就已註定。
享受了家族和財富帶來的便捷,自然要為財富的進一步積累添磚加瓦。
我想,這很公平。
可我內心深處大概還是不甘的,畢業這年的暑假我又回到了巷子裏,這次,我遇到了一個特別的人。
當時我正躺著藤椅上假寐,朦朧中聽到了由遠及近的腳步聲,步伐輕快、從容。
起初我以為只是過路人,就沒有理會,直到快門的聲音響起,我睜開了眼。
我最先看到男生舉著相機的手,白皙修長,其次是他的著裝,幹凈清爽,最後才是他放下相機後的眼睛——這是一雙極其明亮的眼睛,即使在男生堪稱完美的臉上,也算的上是點睛之筆。
男生看我醒來,似乎是意識到偷拍的不妥,紅了耳根。
幾秒鐘後,我看見他微微張口,似乎是打算和我說話,就在這時我的手機鈴聲想起,我低頭看了看,心想:這已經是第三個電話,確實不能再等了。
於是我沒等男生開口就起身大步離開。
走到小巷盡頭時,一瞬間的猶疑,我還是回過了頭。
炙熱的陽光下,男生仍站在原地,深深地凝望我。
那時我想,真是漂亮又專註的眼睛。
那天之後,我慢慢忘記了男生的樣子,卻時不時會想起那雙眼睛。
進入集團後有很多東西需要學習 掌控,管理經驗、專業知識等都讓我分身乏術。大概是追求完美的血脈作祟,我在每件事情上都追求極致,即使是我不喜歡的事。
我從小最討厭那個人日覆一日的忙碌,但我終究還是成為了第二個他。
我常會想,就這樣吧,這也算是最好的結局。
如此漂亮的眼睛,不該在一日日的苦等中失去光芒。
直到有一天下班的路上,隔著雨幕,我被路旁寵物店櫥窗內一雙精神奕奕的眼睛吸引。
司機停車後,它似乎發現了我的註視,隔著玻璃窗和我遙遙對望。
這次我沒有遲疑,走向了它。
這是一直哈士奇,大概三個月大,黑白分明的眼睛直勾勾的看著我,待我走近,他甚至在籠子裏高興的轉了兩個圈。
旁邊的工作人員說它很喜歡我,我覺得也是,我試探著伸出手,它很快把前爪探出籠子放在了我的手心。接觸的瞬間,溫暖的觸感從掌心傳來。
在這個雨中的傍晚,我把它帶回了家。
我為它取名——小恒,持之以恒的‘恒’。
我希望它能永遠陪伴著我。
四年時間一簇而過,小恒從一只走路搖搖晃晃的哈士奇幼崽成為了威風凜凜的帥氣大狗,而我也從那人手中接管了集團大部分業務,成為了宣氏說一不二的話事人。
年輕人的生活方式發生改變,對家居產品的智能性和實用性要求提高,長三角地區年輕人多、消費能力強,無疑是以後智能控制系統的高需求區域。
集團業務戰略性調整迫在眉睫,在討論分公司目標城市時,我最終拍板杭城。
於是,又兩年後,分公司籌建完畢,我也從四季分明的北方長居煙雨朦朧的江南。
我本以為,自己會在繁忙的工作和灰白的陰影中度過一生,卻沒想到一次匆忙而來的展會,我又遇見了他。
那時我還沒認出他,只是無端的覺得他坐在出租車上回眸的瞬間很驚艷,讓我的心臟在瘋狂跳動。
他的眼睛依舊明亮,只是褪去了當年的青澀,變得從容不迫。
我想,時光真是成長最好的良藥。
這次我沒理由再匆匆而去,那個讓我們再遇的媒介,《淩雲》,成為了我們之間最好的紐帶。
也是在那一天,我知道了他的名字。
明華,人如其名,明亮且光華璀璨。
之後的兩次偶遇,他向我表明了心意,但我因種種顧慮拒絕了他。
然後他就像提前告訴我的那樣,一直鍥而不舍的給我發消息,早中晚還有閑暇時,不會過度打擾,但也不會讓人輕易忽視。
他保持著恰好的度,若即若離地撩動著我的心弦。
我慢慢的開始了解他,無論是他在攝影領域獨領風騷的實力,還是他對小恒非比尋常的喜愛。
公園散步後我們聯系漸深,時常相約帶著小恒一起出去,之後的中秋節他再次向我表白,這次,我們順理成章走到一起。
小恒很喜歡他,我每次獨自回來時小恒總是在門口張望很久,我知道,小恒是在等他。
我想,真好。
我想要相伴一生的人和狗,也彼此喜歡。
我們的感情漸深,可就在我生日當天,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讓他失憶了。
我本以為他會很快想起我,沒想到這一等,就是兩個多月……
這兩個月裏我陪他修養身體、搬家、暖居,看著他對我一日日親近,那雙從醫院醒來後抗拒疏離的眼睛裏染上真切的歡喜,直到又一場車禍,他終於想起了我。
我的左手受傷,這次變成他來陪伴我、照顧我。
我一直想不明白他為何會在展會對我一見鐘情,直到我看了他失憶前寫給我的情書,原來一見鐘情是真的,但不是展會,而是更久遠的六年前。
六年前的盛夏,有人在最好的年紀對我一見鐘情。
感謝上天,讓他們再次相遇。
也感謝明華排除萬難,明確而大膽的走到了我身邊,這次我一定緊緊回握住他的手。
知道這件事那晚,我並沒有挑明,因為我知道當時他也不記得。
榮記偶遇劉斌時他無意間的一句話讓我意識到已經到了最好的時機,此時我左臂的傷已經痊愈,而明華也正巧恢覆記憶。
那晚他在我身下徹底綻放,我不允他躲避,也不舍放過他。
浴室裏我甚至借著逼問的名義擡起他酸|軟無|力的腿,徑直闖|了進去。
那一瞬間極致的溫暖包圍了我,讓我感到無比的安心。
我徹底擁有了他,裏裏外外完完全全。
在遇見他之前,我從未發現自己如此惡劣。
於他而言,愛是常覺虧欠;於我而言,愛是朝夕相伴。
那天我一次次逼問他,卻一點也不擔心他會生氣甚至離開。
我想,這大概就是有恃無恐。
因為我很清楚,我們彼此相愛,會一起度過往後餘生。
很多年後,我回想和他的一生,那六年遺憾早已成為了汪洋大海中不起眼的沙礫,再掀不起波瀾。
我甚至很慶幸,初遇時家裏打來的那通電話,否則一旦相識,愛上他是順理成章的事。
但是當時的我們分居兩地,他忙著修滿學分,計劃創業,而我也勢必會接手集團。
我們都是獨立的個體,想在自己的領域閃閃發光,那犧牲的只會是我們的感情,即使一方妥協,要走的也必定是父母的老路。
而六年後,是最好的時機。
此時的我們情緒穩定事業有成,已經規劃好了人生方向。多年的社會打磨,也讓我們更能理解對方的不易。
自此,我們之間,只待感情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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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許多人看來,我人生的前二十八年算得上是順風順水、毫不費力。
就此,我有幾點要說:
確實,我自小家庭優渥,父親是大名鼎鼎的宣氏家族唯一繼承人,母親是國際知名的鋼琴演奏家。
他們的初遇始於一場宴會。
當時父親剛畢業,尚是青年才俊的他陪祖父去杭城出差,在一次供應商舉辦的晚宴上遇見了作為鋼琴獨奏者的母親。
宴會上奢華的歐式吊燈、衣香鬢影的人群、朦朧而多情的目光,都成為催發青年男女分泌多巴胺的誘因之一。
他們戀愛了——一個瀟灑帥氣的北方高大青年和一個溫柔似水的南方水鄉姑娘。
婚後第二年,我出生了。
可激情過後,才是生活的柴米油鹽。
父親開始接手公司的核心業務,繁重的工作和接二連三的應酬占據了他太多的時間,他很少能騰出手來顧及家庭。
母親本就不適應北方幹燥的環境、重口的飲食習慣以及遠離家人的寂寞,她在日覆一日的等待中逐漸消沈,丈夫逐漸冷淡的態度徹底擊垮了她。
藝術家的內心總是細膩且敏感的,奔向愛情時可以飛蛾撲火不顧一切,可在這過程中她美麗的翅膀也被烈焰灼傷,等到醒悟過來,卻也再難飛出華麗精致的牢籠。
宣斐的記憶中,母親經常一個人坐在空曠的琴房一遍遍彈奏同一首曲子,養著總也無法開花的藤系植物。
幸好,隨著時代發展,城際交通逐漸便捷,自己也慢慢長大。
上小學時,每年暑假,母親都會帶自己回到杭城外婆家。
外婆家坐落在一個小巷子裏,白墻黑瓦,幽深寂靜,和北方開闊的建築是截然相反的風格。
在這裏,我第一次看到了母親經年種植的藤系植物開花的樣子,絢爛而耀眼。
淩霄花,淩霄。
我想,這真是個好名字。
直到很多年後我才明白,母親當年執著的或許不是美麗動人的花朵,而是自由而熱烈的年少時光。
所以後來的很多個暑假,我都會來到這裏,在午後寂靜的小巷,躺在門口的木制藤椅上獨享喇叭狀花朵熱烈綻放的時光。
母親的身體越來越差,高二那年,終究是徹底離開了我。
我想,江南水鄉纏綿雨水澆灌的花朵,在幹燥粗獷的北方終究是無法綻放的。
至此之後,再也沒人在庭院裏種植永不開放的花,再也沒人彈奏永遠等不到傾聽者的曲了。
她取得了長久的自由,卻把思念留給了我。
家中為我畢業後進入集團已計劃多年,沒有人問過我的意見,就像當年填報專業時,沒有金融管理之外的第二個選項。
是啊,宣家歷來如此,上學時要取得名列前茅的成績,畢業後要隨時為家族奉獻自己,我的一生,從出生起就已註定。
享受了家族和財富帶來的便捷,自然要為財富的進一步積累添磚加瓦。
我想,這很公平。
可我內心深處大概還是不甘的,畢業這年的暑假我又回到了巷子裏,這次,我遇到了一個特別的人。
當時我正躺著藤椅上假寐,朦朧中聽到了由遠及近的腳步聲,步伐輕快、從容。
起初我以為只是過路人,就沒有理會,直到快門的聲音響起,我睜開了眼。
我最先看到男生舉著相機的手,白皙修長,其次是他的著裝,幹凈清爽,最後才是他放下相機後的眼睛——這是一雙極其明亮的眼睛,即使在男生堪稱完美的臉上,也算的上是點睛之筆。
男生看我醒來,似乎是意識到偷拍的不妥,紅了耳根。
幾秒鐘後,我看見他微微張口,似乎是打算和我說話,就在這時我的手機鈴聲想起,我低頭看了看,心想:這已經是第三個電話,確實不能再等了。
於是我沒等男生開口就起身大步離開。
走到小巷盡頭時,一瞬間的猶疑,我還是回過了頭。
炙熱的陽光下,男生仍站在原地,深深地凝望我。
那時我想,真是漂亮又專註的眼睛。
那天之後,我慢慢忘記了男生的樣子,卻時不時會想起那雙眼睛。
進入集團後有很多東西需要學習 掌控,管理經驗、專業知識等都讓我分身乏術。大概是追求完美的血脈作祟,我在每件事情上都追求極致,即使是我不喜歡的事。
我從小最討厭那個人日覆一日的忙碌,但我終究還是成為了第二個他。
我常會想,就這樣吧,這也算是最好的結局。
如此漂亮的眼睛,不該在一日日的苦等中失去光芒。
直到有一天下班的路上,隔著雨幕,我被路旁寵物店櫥窗內一雙精神奕奕的眼睛吸引。
司機停車後,它似乎發現了我的註視,隔著玻璃窗和我遙遙對望。
這次我沒有遲疑,走向了它。
這是一直哈士奇,大概三個月大,黑白分明的眼睛直勾勾的看著我,待我走近,他甚至在籠子裏高興的轉了兩個圈。
旁邊的工作人員說它很喜歡我,我覺得也是,我試探著伸出手,它很快把前爪探出籠子放在了我的手心。接觸的瞬間,溫暖的觸感從掌心傳來。
在這個雨中的傍晚,我把它帶回了家。
我為它取名——小恒,持之以恒的‘恒’。
我希望它能永遠陪伴著我。
四年時間一簇而過,小恒從一只走路搖搖晃晃的哈士奇幼崽成為了威風凜凜的帥氣大狗,而我也從那人手中接管了集團大部分業務,成為了宣氏說一不二的話事人。
年輕人的生活方式發生改變,對家居產品的智能性和實用性要求提高,長三角地區年輕人多、消費能力強,無疑是以後智能控制系統的高需求區域。
集團業務戰略性調整迫在眉睫,在討論分公司目標城市時,我最終拍板杭城。
於是,又兩年後,分公司籌建完畢,我也從四季分明的北方長居煙雨朦朧的江南。
我本以為,自己會在繁忙的工作和灰白的陰影中度過一生,卻沒想到一次匆忙而來的展會,我又遇見了他。
那時我還沒認出他,只是無端的覺得他坐在出租車上回眸的瞬間很驚艷,讓我的心臟在瘋狂跳動。
他的眼睛依舊明亮,只是褪去了當年的青澀,變得從容不迫。
我想,時光真是成長最好的良藥。
這次我沒理由再匆匆而去,那個讓我們再遇的媒介,《淩雲》,成為了我們之間最好的紐帶。
也是在那一天,我知道了他的名字。
明華,人如其名,明亮且光華璀璨。
之後的兩次偶遇,他向我表明了心意,但我因種種顧慮拒絕了他。
然後他就像提前告訴我的那樣,一直鍥而不舍的給我發消息,早中晚還有閑暇時,不會過度打擾,但也不會讓人輕易忽視。
他保持著恰好的度,若即若離地撩動著我的心弦。
我慢慢的開始了解他,無論是他在攝影領域獨領風騷的實力,還是他對小恒非比尋常的喜愛。
公園散步後我們聯系漸深,時常相約帶著小恒一起出去,之後的中秋節他再次向我表白,這次,我們順理成章走到一起。
小恒很喜歡他,我每次獨自回來時小恒總是在門口張望很久,我知道,小恒是在等他。
我想,真好。
我想要相伴一生的人和狗,也彼此喜歡。
我們的感情漸深,可就在我生日當天,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讓他失憶了。
我本以為他會很快想起我,沒想到這一等,就是兩個多月……
這兩個月裏我陪他修養身體、搬家、暖居,看著他對我一日日親近,那雙從醫院醒來後抗拒疏離的眼睛裏染上真切的歡喜,直到又一場車禍,他終於想起了我。
我的左手受傷,這次變成他來陪伴我、照顧我。
我一直想不明白他為何會在展會對我一見鐘情,直到我看了他失憶前寫給我的情書,原來一見鐘情是真的,但不是展會,而是更久遠的六年前。
六年前的盛夏,有人在最好的年紀對我一見鐘情。
感謝上天,讓他們再次相遇。
也感謝明華排除萬難,明確而大膽的走到了我身邊,這次我一定緊緊回握住他的手。
知道這件事那晚,我並沒有挑明,因為我知道當時他也不記得。
榮記偶遇劉斌時他無意間的一句話讓我意識到已經到了最好的時機,此時我左臂的傷已經痊愈,而明華也正巧恢覆記憶。
那晚他在我身下徹底綻放,我不允他躲避,也不舍放過他。
浴室裏我甚至借著逼問的名義擡起他酸|軟無|力的腿,徑直闖|了進去。
那一瞬間極致的溫暖包圍了我,讓我感到無比的安心。
我徹底擁有了他,裏裏外外完完全全。
在遇見他之前,我從未發現自己如此惡劣。
於他而言,愛是常覺虧欠;於我而言,愛是朝夕相伴。
那天我一次次逼問他,卻一點也不擔心他會生氣甚至離開。
我想,這大概就是有恃無恐。
因為我很清楚,我們彼此相愛,會一起度過往後餘生。
很多年後,我回想和他的一生,那六年遺憾早已成為了汪洋大海中不起眼的沙礫,再掀不起波瀾。
我甚至很慶幸,初遇時家裏打來的那通電話,否則一旦相識,愛上他是順理成章的事。
但是當時的我們分居兩地,他忙著修滿學分,計劃創業,而我也勢必會接手集團。
我們都是獨立的個體,想在自己的領域閃閃發光,那犧牲的只會是我們的感情,即使一方妥協,要走的也必定是父母的老路。
而六年後,是最好的時機。
此時的我們情緒穩定事業有成,已經規劃好了人生方向。多年的社會打磨,也讓我們更能理解對方的不易。
自此,我們之間,只待感情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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