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一百七十三章歐陽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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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要養家家,還要幫父親還賭債,這小本生意做得是起早貪黑,十分辛苦。婦人不敢多言,盡心盡責操持好家裏的事情。可是有一天,公公提著酒壺搖搖晃晃回到家裏,身後還跟著一群人,這群人見了東西就拿,說是欠債還錢!

夫君回來的時候,發現家裏一片狼藉,問了之後方才知道發生了什麽,他與父親大吵一架,次日照舊外出生意。可父親卻覺得自己被兒子罵是丟盡了老臉,而這一切都要歸咎於兒媳當初和太老爺的那件事!

於是,賭場的人來家裏拿東西還錢已經成為家常便飯了,小夫妻木訥地站在一旁,也無能為力。只是當有一天,家裏的東西都被拿光的時候,賭場的人便將目光放在了婦人身上。

“那一天才是我人生中真正噩夢的開始……”婦人說她不記得被人侵犯了多少次,昏死了多少次,總之當她醒來的時候,她的夫君已經回來了,而她的公公倒在血泊中。

她永遠都記得夫君手裏握著刀,通紅著雙眼掛著淚,跪在父親屍體面前的樣子,像是行屍走肉,可靈魂卻是痛苦至極的。

她的夫君殺父罪名被判了死刑,而更可怕的是,這個時候她發現自己懷孕了,還不知道孩子的父親是誰的……

婦人無奈之下,只能又去找了太老爺,騙他說,自己生了他的孩子,夫君要找你來報仇,公公阻攔,夫君錯手殺了公公,如今你要對這孩子負責!

太老爺年歲已高,簡直不敢相信自己還能有孩子!當即給了銀子,說是想去看看孩子,婦人自然不肯答應。

而後,這太老爺每個月都會給婦人一些錢,也曾在孩子一兩歲的時候偷偷看過幾次,這孩子乖巧懂事,心裏歡喜得不得了!可惜好景不長,太老爺沒多久就過世了,雖然臨走前交代當家老爺每月繼續給婦人錢,但畢竟是家醜一件,當家老爺愛答不理的,也沒當回事。

婦人帶著孩子又過了兩年,日子倒也平靜,只是那日家裏忽然闖來了賭場人,說是這孩子可能是他的,借機侵犯了婦人。孩子看見母親受欺負,自然要保護,這男人狠狠揍了孩子一頓,還抓著衣領將孩子往墻上砸過去!

孩子一頭鮮血當場昏倒,男人嚇得也拔腿就跑,婦人抱著孩子一路來到小醫館求助。而後為了籌錢,她厚著臉皮去找了那戶人家的當家老爺,可後者只給了一部分錢,然後將她趕走,還說若是再敢前來,定要打斷她的腿!

無奈之下,婦人只能做起流妓,只要能賺到錢,她什麽都做!今日這兩個大漢變態,本是說去他們住處,可誰想走到一個小巷子,他們便動手了。婦人驚得要逃,可兩人不放過,於是便是夏以藍瞧見的這副模樣了。

輕輕拍了拍她,夏以藍問道:“你接下來打算怎麽辦?”

婦人笑了笑,臉上卻是一副不認輸的表情,道:“不管用什麽方法,我都要籌到藥錢。”

默默為她點讚,這個女人真的好堅強,雖然不知道孩子的父親是誰,生活又給了她如此多的磨難,可她從未放棄過孩子。如果自己再有些能力,一定為她們尋一個好地方!

晚上,夏以藍翻遍了小醫館,也不見有什麽值錢的東西,唯獨脖子上那塊漂亮的黃白小玉佩看起來還是能值幾個錢。這小玉佩,她想不起來哪裏來的,歐陽景也說過不是他贈送的。

糾結一晚,還是覺得救人要緊,夏以藍拿著玉佩去了當鋪,看看到底值不值錢。可誰想這當鋪老板拿著玉佩就跟抽筋似的,一抖一抖的,看得夏以藍伸手就要奪回去。

當鋪老板將手一縮,把玉佩護在懷裏,然後一臉震驚地將夏以藍打量了許久,就是不說話。

後者全身不自在,伸長了手臂,道:“到底值不值錢?不值錢你就還給我!”

當鋪老板回了神,仍舊對這玉佩愛不釋手,他道:“一百兩。”

夏以藍兩眼放光,張口就要答應,可再一想,離剩下幾天的藥錢還差一些,於是楞是忍住搖頭,要求加價。

當鋪老板一看,哎呦,行家啊!行,再給你加點。

“五十兩?你這是打發叫花子吧!我這玉佩怎麽看都是上好的貨色,你就給這麽點?算了算了,我不當了,你還給我!”夏以藍不知道這玉佩的底價到底是多少,但是她覺得應該還能再試試,假裝自己是個懂行情的人,叫嚷兩句,應該還是有空間的。

見她不願意了,當鋪老板也是滿糾結的,於是沈思一會兒,決定再加一些。

夏以藍一瞧,這還有上升空間啊!那我不得多要點?再假裝不滿意的樣子,與老板糾纏了半個時辰,好不容易拿到了她認為不錯的價格。這下既幫那孩子解決了藥錢,還又了讓他們母子安頓下來的閑錢。

瞧著人一走,當鋪老板立將小玉佩收好!這可是個價值連城的寶貝呀!白齊國的指令符,但凡識得它的人都要避讓啊!

這母子倆的事情解決,夏以藍覺得人生造詣又有了一個升華。她時常挽著歐陽景的手說,自己是個大善人,老天會厚待她的。

這個時候,歐陽景便會白她一眼,指著醫館裏放錢的空盒子,說道:“而我們一分錢也沒有了。”

哆嗦著吐了吐舌頭,夏以藍笑了笑,說只要同心協力,阿景你醫術那麽高明,還怕賺不到錢嗎?

瞧著她一臉崇拜模樣兒,歐陽景也忍不住滿心愉悅。與你一起,一分錢都沒有,又有何妨。

曾經,他們他們同在仁醫堂的時候,他便知道自己與夏以藍不是一路人。自己背負了太多太多的東西,在那個計劃沒有完成之前,他不配擁有正常的人生,更不能去愛上任何人。

所以,面對夏以藍,他給的定義也只是能夠暫時親近的人。因為他知道,早晚有一天,他還是要離開的。

可是,直到樂山的出現,讓他忽然有了危機感。他瞧著夏以藍跟樂山頗為親昵的舉止,經常的鬧騰,心裏便是控制不住的煩躁。那個曾經他以為只有自己才能各種欺負的女人,瞧著她惱怒又不敢發作的樣子是自己最大的樂趣,如今看起來,也變得越來越遠了。

直到夏以藍離開之後,他才知道,這種煩躁,叫做嫉妒。

夏以藍,有沒有他,都一樣。

他看著夏以藍身邊冒出一個個男人,終究是忍不住吃醋起來,可在針對蘇利文之後,他又自嘲自己這到底是做什麽。他感覺自己像是一個神經病,有些事情已經偏離了原本的軌道。所以,他在夏以藍離開後,也選擇了離開。

也許,這才是他們最終的結局。就此是路人,永生不想見。

可誰想老天作弄,讓他再一次遇見了這個女人。

那一刻,歐陽景確信自己的心跳是鏗鏘有力的,甚至有著一個他不敢相信的想法——此刻的自己才是真正活著的!

身體不受控制地就彈了出去,歐陽景全身的血液都在沸騰,他終於,又看見她!

當夏以藍睜開眼睛,問他是誰的時候,歐陽景楞了一下,可心底有個聲音在告訴他,這是老天給的機會。

沒錯,這次的重逢讓他激動不已,甚至連殺人的時候都沒有這般興奮過。他想留在她的身邊,想繼續欺負她,看她委屈又不敢發作的模樣兒,這世上也就只有他才有這般的能耐。所以,歐陽景毫不猶豫地說道:“我是你的未婚夫。”

夏以藍對於他們的關系從未懷疑過,甚至比以前更加依賴他,每當她將頭靠在他的肩上時,歐陽景的心跳便會劇烈起來,像是隨時要跳出來一般不受控制。他喜歡這種感覺,即便,這次他一樣知道,這平靜的日子過不了多久。

但他就是想要擁有,哪怕只有短短的幾個月。

歐陽景沒有和夏以藍發生關系,不是不想,而是珍惜。他想像個古代人一樣,好好的,慢慢地品味這段關系,將他們在一起的每一天,每一刻都牢牢刻在心上。他曾趁著夏以藍睡著時候,頂著一顆悸動的心臟偷偷親過她,也曾托著她的手撫著自己的臉頰。他告訴自己,這段難得可貴的日子,以後可能再也不會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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