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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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辛健不過轉身去倒了杯水再回過來就看見他已經趴下了,不可思議的揚了下眉,他坐在付志對面:“你睡了半個月還沒睡夠?”
在病床上除了睡覺也沒其他事情可以做了,他以為怎麽著付志也該躺夠了。
付志頭埋在胳膊裏,說話的聲音很悶:“感覺不一樣。”
“你老這麽睡不會頭暈麽?”辛健每天睡覺只要超過了六個小時,起來就覺得頭暈腦脹。
“我睡少了才會頭暈。”
稍微動了動,付志側著臉掀起眼皮:“你這種工作狂完全體會不到這種幸福感。”
辛健跟他是完全相反的類型。
做起事情拼命三郎,有工作幹任何時候都一臉的精神奕奕,加班的時間大概比休假的時間還長。
事實上,自從認識了辛健,他的假期已經呈倍數下跌了。
“我工作狂?”辛健喝了口水,一臉的調侃:“是誰不要命的胃穿孔了還要開車?”
他再工作狂也沒玩命吧……
付志閉上眼睛,對這個話題不太感興趣:“我當時沒覺得疼。”
其實這話說的也算是實話。
當時開車的時候,他真不覺得有多疼,只是覺得特別累,渾身沒什麽力氣。
不過那算是他常態,所以完全沒往心裏去。
辛健想到那件襯衫臉色有點陰沈,他走過去挨在付志旁邊:“你胃病得看看了。”
“不看。”趴在桌子上的人答的很幹脆。
“別告訴我你怕打針?”
“醫院裏頭什麽東西我都怕,打死不去。”
付志甚至連體檢都很排斥。
他對於有人拿著一堆器材在他身上比來比去的場景有生理性排斥,不知道是不是小時候落下的心理陰影,總歸那地方他是能不去就不去。
對於他的堅持,辛健皺了下眉,付志這個人有時候對於一些很雞毛蒜皮的事情會發揮出讓人無語的固執,他之前經歷過一次,是對方死活不肯去泡溫泉。
但是這麽放任下去,不知道下回他得把自己折騰到什麽程度……
辛健把茶杯放下,伸手推了付志一把:“那別住在院裏宿舍了,地下室本來就陰。”
“不住地下室我睡馬路啊?”
被吵的一直睡不著的人擡頭鄙視的看了辛健一眼,後者笑了笑:“住我那。”
其實之前也想提這件事來著,不過一直挺忙,也就岔過去了。
檢察院的宿舍實在不是人住的。
除了床什麽基礎設施都沒有。
付志揚了下眉:“不去。”
“為什麽?”
“不為什麽。”
付志說完就把頭繼續埋回去,無論辛健說什麽都懶得再搭理了,閉著的雙眼掩蓋了所有的思緒,也讓旁邊的人摸不到頭腦。
辛健總覺得付志這個人不太容易懂。
看起來對什麽都不在乎,但是偏偏接觸起來才覺得底線原則特別的多,明明走的很近,卻還是覺得隔了點什麽。
不過,他也知道對付志這種人,用逼的沒用。
他適可而止的又喝了口水,休息了一會兒就坐回座位上繼續去處理其他的案子了。
付志有特批,放下手裏的活專管趙孫的案子,辛健可沒有。
他辦公室還堆了一大堆事。
提訊的時間安排好了,結果第二天一早就開始下雨。
霧蒙蒙的天氣看起來很不舒服,帶著濕度的溫度更是冷的人皺眉。
所謂一場冬雨一場涼,放在北方更是如此。
辛健被處長找去開會了,付志就站在樓門庭的樓梯口等他,實在冷的受不了了,就抽出一根煙點上,咬在嘴裏看著外面的雨幕發呆。
風吹過的時候,他就攏一攏大衣,往裏縮一下。
一根煙抽完了就再點一根,雨幕連綿不斷的,等人的似乎一直感覺不到時間的流逝。
辛健從樓梯走下來的時候,就看見付志站在門口的背影。
明明挺高的一個人,平時就喜歡縮成一團。
他隱約覺得似乎每一次都是付志站在顯而易見的地方等著他,甚至不需要刻意去找,就一直站在該出現的地方。
“果然下雨天就喜歡走神……”
有點詫異自己發散的思維,辛健喃喃自語了一句然後笑笑,走上前習慣性的對著付志的脖子後面一捏。
旁邊的人縮的更厲害了,回頭瞪了他一眼。
辛健隨口問了一句:“等了多久?”
“剛到。”
付志頭都沒擡,把煙掐了,留在垃圾桶蓋上。辛健也沒拆穿他,隨手把大衣擋在他頭上,兩個人一路小跑的往車庫那邊跑。
上車的時候辛健把大衣蓋在付志身上:“我開車吧。”
後者沒推拒,抱著他的大衣一起縮在副駕駛上又閉上了眼睛。
但凡出門,辛健都是司機。
至於為什麽,已經追究不起來了,說通俗點,就是個習慣。
——明明也沒多久。
辛健卻覺得他跟付志在一起,養成了很多的習慣……
付志上車就著了,快到了地方才被辛健給推起來,有點茫然的看了一眼窗外,他皺了皺眉:“這麽快?”
“要不我開車帶著你再兜一圈?”
辛健的語氣跟哄小孩差不多。
付志瞥了他一眼,沒說話跳下車,懷裏辛健的大衣被他抱的全是暖意,披上的時候剛剛好。
反而付志大概在車上一直披著衣服,下車了一直在打哆嗦,沒等後面辛健說什麽,自己一路躥進大樓了。
這世上很多事情有時候很可笑。
警察和嫌疑犯在一起,本來應該是警察的話更可信,但是偏偏在現實當中,卻是很多人寧願相信嫌疑犯而去懷疑警察。
付志問過辛健到底他比較傾向於相信哪一個。
辛健的回答是:“這不是相信的問題,而是判斷的問題。”
比起人的話,他更相信邏輯。
付志當時沒說話,只是覺得有點果然如此的調笑。
趙孫這個人,看著一點都不像個搶劫犯。
大概是因為他整個人長得其實還算斯文,即便是穿著看守所裏的衣服,戴著眼鏡的樣子還是看起來很幹凈。身上的衣服並不昂貴,但是還算整齊,看見辛健和付志的時候甚至還問了一句檢察官同志好,讓付志幾不可見的笑了笑。
問題還是重覆了很多遍的問題,趙孫最後一次翻供的口供有記錄,在他覆述經過辛健核對的時候,出入不大。
“那把刀你最初不是說扔下高架橋了?”
辛健問到兇器的時候趙孫臉色很蒼白,他擡起頭看著兩個人:“我沒搶劫,更沒殺人,刀被扔了是我之前害怕被打,所以胡亂說的。”
“你說訊問你的警察打過你,打在什麽部位,什麽時間打的?”
“打在我腹部,就在我剛被抓捕的時候。”
趙孫拉了一下上衣,比劃著大概位置,辛健皺了皺眉:“那你之前為什麽不說。”
“我……我不敢。”趙孫哽咽了一下,一臉的不安。
公安局在大部分人眼裏都是個很有壓力的地方,無論是出於什麽原因,出入其中總歸不是太舒服,何況他是被帶著手銬押進去的,心態可想而知。
“那打你的警察叫什麽你知道麽?”
“孟軍。”
付志擡頭看了趙孫一眼:“既然之前怕,為什麽現在又說了?”
他在訊問的過程中不常開口,所以他問完,辛健也轉頭看了他一眼。
趙孫顯然料到了他會這麽問,他推了一下眼鏡:“因為我想通了,我不能坐牢。”
他的資料上並沒有家庭,職業上也是沒有固定職業,平時就是替人打打雜工,但是也做不太長,文化水平不高,暫時住在城東的一家合租宿舍,舍友對他沒什麽太深的印象,就是不愛說話,早出晚歸。
“檢察官同志,我沒有殺人,那天是有個人突然開車停在我面前,問我兩千塊買輛車我要不要,我當時覺得天上掉餡餅,試了一下覺得不錯就買了,錢還是我去取款機上提的。”
“兩千塊買輛車,你不怕是詐騙?”
“想過,但是那人說當時就給車……”
說穿了就是投機。
辛健斂了下視線,掃閱著手上的卷宗口供。
這實在是一個可信性不高的故事,巧合的因素太多,以至於很難讓人去相信,但是也正是因為這個故事的可信性不高,反而顯得趙孫說的話有種詭異的說服力。
所有的細節因為陳述的模糊化都看似不合理實際無懈可擊,一件事情被覆雜化和簡單化有時候都只是思考的角度不同,趙孫翻供之後所說的事情跟之前的供詞全部背道而馳,但一樣是一個過程,區別在於之前的是個嫌疑人的供述,之後變成了一個目擊者的證詞。
“你當時為什麽會出現在那裏?”
“我等朋友。”
“名字,地址,聯系方式。”辛健發覺在卷宗上並沒有這個人的記錄。
“康凱,XX園小區41號7樓702,手機是……”
趙孫報的很利索,沒有片刻的停頓。
辛健當時看了旁邊的付志一眼,發覺後者在記錄的時候,在地址的下面劃了一道橫線。
當時,他們兩個想到的大概是同一個問題。
關於這個人,孟軍和吳剛到底是沒有查,還是沒有查到。
卷宗裏為什麽沒有資料。
關於辛健和付志的這個疑問,後來吳剛解釋了。
他的說法是趙孫之前一直沒有提供詳細的地址和姓名,換言之,他之前所供述的供詞中,他所等的這個人,根本不存在。
但是康凱這個人,辛健卻找到了。
趙孫留的手機一打就通了,在聽到辛健大概陳述了事實之後,很肯定的回覆道:“嗯,那天是我要給趙孫一個東西,讓他在那裏等我的。”
“你跟趙孫是什麽關系?”
“普通朋友,我認識他舍友。”
辛健掛掉電話的時候,付志在看卷宗。
他把趙孫的口供來來回回的看了好幾遍,所有的細節全部都挑出來列在了一張紙上。
然後他把這張紙放在辛健面前:“你覺得如果你是孟軍,你會不會相信他第一遍供詞。”
辛健看了他一眼,然後把視線轉回那張紙上。
“但是我不是孟軍。”
哪怕是站在對方的角度,也不一定能夠理解對方立場的想法。
這種假設題辛健從來都不答。
付志揚了揚眉,把紙轉回來自己看了一會兒,說出的話既像自言自語又像疑惑:“如果趙孫後一版口供才是真的,那之前孟軍到底為什麽要逼供?”
完全沒有必要。
哪怕是警察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對於這種案子來說,也實在是有點詭異。畢竟在城市之中這種案子發生的頻率太高了,高到沒辦法激發起太激烈的情緒和是非觀。
辛健因為這句話皺了皺眉,他把卷宗重新翻開,找到被害人資料那裏,微微的皺了下眉。
“孟軍,孟國強。”他琢磨著站了起來,看了一眼旁邊的付志:“這種巧合出現的機率能有多高?”
沒有往那方面想的時候,是毫無關聯的兩個名字。
一旦有了懷疑,很多東西就被穿在了一起。
付志了然的看了他一眼:“大概跟你走在馬路邊上湊巧遇到一個人肯賣給你兩千塊一輛車的機率差不多。”
被害人是孟軍的大伯。
僅僅用了一通電話,辛健就確認了這一點。
然後他對著電話那邊的吳剛說:“讓孟軍馬上來一趟檢察院。”
這兩個警察隱瞞了太多的事情。
而這些問題,都將這個案子導向了一個不太樂觀的境地。
孟軍第一次到院裏來的時候,是滿心怒火和不滿。
當時身邊有吳剛在,他沒有太多機會表達出來,但是即便如此,付志還是能從他的眼底看出那份情緒的波動。
而這次他再站在辛健和付志面前,臉色顯得很蒼白。
沈默的坐在兩個人的對面,他把帽子放在桌上。
辛健問了一句:“喝水麽?”
孟軍只是搖了下頭。
付志打開口供卷,辛健還是給孟軍倒了一杯水,然後坐下:“孟國強跟你是什麽關系?”
對面那個年輕的警察皺了皺眉,沒有擡頭:“是我大伯。”
“關於你們的關系,其他人知道麽?”
“不知道。”
“吳剛也不知道?”
辛健的語氣明顯不太相信。
孟軍猶豫了一下,還是搖頭:“不知道,我沒跟任何人說。”
“為什麽要隱瞞?”
這個問題讓孟軍停頓了一下,他本來情緒就有些低落,顯然這個問題讓他有些難堪,沈默了一會兒,他才有點低啞的開口:“我跟被害人的關系,不會影響到我對案件的判斷。”
辛健看著孟軍的反應,並不難理解他的心態。
換了是任何人,都會希望親手抓住傷害自己親人的兇手,其實這是人之常情。
孟軍選擇不說,也是害怕會被要求調離這個案子,這點心思,也不難想到。
現在的問題是,他的隱瞞還牽扯到了另外一個動機。
“孟軍,你在審訊趙孫的時候,到底有沒有使用暴力。”
這是辛健第二次問這個問題。
但是顯然這兩次中,孟軍的反應截然不同。
上一次,他是很激動的站起來反駁說他沒有,
這一次,他是緊繃著身體,半天之後才搖搖頭:“沒有。”
但是語氣依然堅定。
他說完了,擡頭看了辛健和付志一眼:“我審訊的過程中沒有使用過暴力,但是在審訊結束,我打過他。”
為了他大伯……
付志記錄的動作沒有停,但是眼底的神色卻沈了沈。
這個結果實話說,並沒有人意外。
在第一次的時候,孟軍的反應就已經讓人懷疑了。
如他之前所判斷的,這個警察還不是能夠自如控制自己情緒的年齡,所有的反應都不會太過出乎人的意料。
辛健聽完了孟軍的話,用手上的筆敲了一下桌面,語氣裏聽不出來他對這件事的看法:“你打趙孫的時候,有人看見過麽?”
“沒有。”
孟軍還是搖頭:“我沒有讓人看見。”
沒有人能夠體會當他接到出警,到達現場的時候看見被害人是他大伯時候的那種感覺。太突然,以至於完全沒有接受的時間。
之後抓捕行動,他覺得腦子裏幾乎是一片空白的茫然,還是吳剛看出來他心不在焉罵了他兩句,這才把他游離的神智給抓回來。他不否認對於他大伯被殺這件事他很憤怒,在看見趙孫的時候,他是恨不得沖上去揍他一頓,但是他終究沒有,審訊的時候其實他問話的地方並不多,大部分的發問都是吳剛。
只是當他聽到趙孫說自己殺人只是因為他大伯要拿回自己隨身的皮包的時候,一腔怒火幾乎燒完了他的所有理智。
吳剛審訊完,他實在忍無可忍的打了趙孫兩拳。
他知道這是違反紀律守則,但是完全控制不住。
辛健即便沒有聽到孟軍的全部解釋,也將其中的內情想到了七八分,他看著孟軍,想說點什麽,最後還是什麽都沒說。
付志全部記錄完了,把卷宗合上,看了旁邊的辛健一眼,後者拿起電話打了一通電話。
是打給吳剛的。
“這個案子,退補吧。”
那瞬間,孟軍的臉色慘白如紙。
所謂的退補,是檢察院把案子打回到偵查機關要求補充偵查。
換言之,就是證據不足,不夠起訴。
在司法程序當中,這種情況非常的常見,但是這一次,卻連帶出了很多問題。
首先,刑偵隊不接受這個案子退補。
吳剛不同意,刑偵隊的隊長更是直接去找到了辛健他們的處長。
所以卷宗怎麽送到刑偵隊,就被怎麽退了回來。
比起追究這個案子是不是真的沒有疑點,顯然公安局更難接受的是接受退補就等於間接承認了刑訊逼供這樣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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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健不過轉身去倒了杯水再回過來就看見他已經趴下了,不可思議的揚了下眉,他坐在付志對面:“你睡了半個月還沒睡夠?”
在病床上除了睡覺也沒其他事情可以做了,他以為怎麽著付志也該躺夠了。
付志頭埋在胳膊裏,說話的聲音很悶:“感覺不一樣。”
“你老這麽睡不會頭暈麽?”辛健每天睡覺只要超過了六個小時,起來就覺得頭暈腦脹。
“我睡少了才會頭暈。”
稍微動了動,付志側著臉掀起眼皮:“你這種工作狂完全體會不到這種幸福感。”
辛健跟他是完全相反的類型。
做起事情拼命三郎,有工作幹任何時候都一臉的精神奕奕,加班的時間大概比休假的時間還長。
事實上,自從認識了辛健,他的假期已經呈倍數下跌了。
“我工作狂?”辛健喝了口水,一臉的調侃:“是誰不要命的胃穿孔了還要開車?”
他再工作狂也沒玩命吧……
付志閉上眼睛,對這個話題不太感興趣:“我當時沒覺得疼。”
其實這話說的也算是實話。
當時開車的時候,他真不覺得有多疼,只是覺得特別累,渾身沒什麽力氣。
不過那算是他常態,所以完全沒往心裏去。
辛健想到那件襯衫臉色有點陰沈,他走過去挨在付志旁邊:“你胃病得看看了。”
“不看。”趴在桌子上的人答的很幹脆。
“別告訴我你怕打針?”
“醫院裏頭什麽東西我都怕,打死不去。”
付志甚至連體檢都很排斥。
他對於有人拿著一堆器材在他身上比來比去的場景有生理性排斥,不知道是不是小時候落下的心理陰影,總歸那地方他是能不去就不去。
對於他的堅持,辛健皺了下眉,付志這個人有時候對於一些很雞毛蒜皮的事情會發揮出讓人無語的固執,他之前經歷過一次,是對方死活不肯去泡溫泉。
但是這麽放任下去,不知道下回他得把自己折騰到什麽程度……
辛健把茶杯放下,伸手推了付志一把:“那別住在院裏宿舍了,地下室本來就陰。”
“不住地下室我睡馬路啊?”
被吵的一直睡不著的人擡頭鄙視的看了辛健一眼,後者笑了笑:“住我那。”
其實之前也想提這件事來著,不過一直挺忙,也就岔過去了。
檢察院的宿舍實在不是人住的。
除了床什麽基礎設施都沒有。
付志揚了下眉:“不去。”
“為什麽?”
“不為什麽。”
付志說完就把頭繼續埋回去,無論辛健說什麽都懶得再搭理了,閉著的雙眼掩蓋了所有的思緒,也讓旁邊的人摸不到頭腦。
辛健總覺得付志這個人不太容易懂。
看起來對什麽都不在乎,但是偏偏接觸起來才覺得底線原則特別的多,明明走的很近,卻還是覺得隔了點什麽。
不過,他也知道對付志這種人,用逼的沒用。
他適可而止的又喝了口水,休息了一會兒就坐回座位上繼續去處理其他的案子了。
付志有特批,放下手裏的活專管趙孫的案子,辛健可沒有。
他辦公室還堆了一大堆事。
提訊的時間安排好了,結果第二天一早就開始下雨。
霧蒙蒙的天氣看起來很不舒服,帶著濕度的溫度更是冷的人皺眉。
所謂一場冬雨一場涼,放在北方更是如此。
辛健被處長找去開會了,付志就站在樓門庭的樓梯口等他,實在冷的受不了了,就抽出一根煙點上,咬在嘴裏看著外面的雨幕發呆。
風吹過的時候,他就攏一攏大衣,往裏縮一下。
一根煙抽完了就再點一根,雨幕連綿不斷的,等人的似乎一直感覺不到時間的流逝。
辛健從樓梯走下來的時候,就看見付志站在門口的背影。
明明挺高的一個人,平時就喜歡縮成一團。
他隱約覺得似乎每一次都是付志站在顯而易見的地方等著他,甚至不需要刻意去找,就一直站在該出現的地方。
“果然下雨天就喜歡走神……”
有點詫異自己發散的思維,辛健喃喃自語了一句然後笑笑,走上前習慣性的對著付志的脖子後面一捏。
旁邊的人縮的更厲害了,回頭瞪了他一眼。
辛健隨口問了一句:“等了多久?”
“剛到。”
付志頭都沒擡,把煙掐了,留在垃圾桶蓋上。辛健也沒拆穿他,隨手把大衣擋在他頭上,兩個人一路小跑的往車庫那邊跑。
上車的時候辛健把大衣蓋在付志身上:“我開車吧。”
後者沒推拒,抱著他的大衣一起縮在副駕駛上又閉上了眼睛。
但凡出門,辛健都是司機。
至於為什麽,已經追究不起來了,說通俗點,就是個習慣。
——明明也沒多久。
辛健卻覺得他跟付志在一起,養成了很多的習慣……
付志上車就著了,快到了地方才被辛健給推起來,有點茫然的看了一眼窗外,他皺了皺眉:“這麽快?”
“要不我開車帶著你再兜一圈?”
辛健的語氣跟哄小孩差不多。
付志瞥了他一眼,沒說話跳下車,懷裏辛健的大衣被他抱的全是暖意,披上的時候剛剛好。
反而付志大概在車上一直披著衣服,下車了一直在打哆嗦,沒等後面辛健說什麽,自己一路躥進大樓了。
這世上很多事情有時候很可笑。
警察和嫌疑犯在一起,本來應該是警察的話更可信,但是偏偏在現實當中,卻是很多人寧願相信嫌疑犯而去懷疑警察。
付志問過辛健到底他比較傾向於相信哪一個。
辛健的回答是:“這不是相信的問題,而是判斷的問題。”
比起人的話,他更相信邏輯。
付志當時沒說話,只是覺得有點果然如此的調笑。
趙孫這個人,看著一點都不像個搶劫犯。
大概是因為他整個人長得其實還算斯文,即便是穿著看守所裏的衣服,戴著眼鏡的樣子還是看起來很幹凈。身上的衣服並不昂貴,但是還算整齊,看見辛健和付志的時候甚至還問了一句檢察官同志好,讓付志幾不可見的笑了笑。
問題還是重覆了很多遍的問題,趙孫最後一次翻供的口供有記錄,在他覆述經過辛健核對的時候,出入不大。
“那把刀你最初不是說扔下高架橋了?”
辛健問到兇器的時候趙孫臉色很蒼白,他擡起頭看著兩個人:“我沒搶劫,更沒殺人,刀被扔了是我之前害怕被打,所以胡亂說的。”
“你說訊問你的警察打過你,打在什麽部位,什麽時間打的?”
“打在我腹部,就在我剛被抓捕的時候。”
趙孫拉了一下上衣,比劃著大概位置,辛健皺了皺眉:“那你之前為什麽不說。”
“我……我不敢。”趙孫哽咽了一下,一臉的不安。
公安局在大部分人眼裏都是個很有壓力的地方,無論是出於什麽原因,出入其中總歸不是太舒服,何況他是被帶著手銬押進去的,心態可想而知。
“那打你的警察叫什麽你知道麽?”
“孟軍。”
付志擡頭看了趙孫一眼:“既然之前怕,為什麽現在又說了?”
他在訊問的過程中不常開口,所以他問完,辛健也轉頭看了他一眼。
趙孫顯然料到了他會這麽問,他推了一下眼鏡:“因為我想通了,我不能坐牢。”
他的資料上並沒有家庭,職業上也是沒有固定職業,平時就是替人打打雜工,但是也做不太長,文化水平不高,暫時住在城東的一家合租宿舍,舍友對他沒什麽太深的印象,就是不愛說話,早出晚歸。
“檢察官同志,我沒有殺人,那天是有個人突然開車停在我面前,問我兩千塊買輛車我要不要,我當時覺得天上掉餡餅,試了一下覺得不錯就買了,錢還是我去取款機上提的。”
“兩千塊買輛車,你不怕是詐騙?”
“想過,但是那人說當時就給車……”
說穿了就是投機。
辛健斂了下視線,掃閱著手上的卷宗口供。
這實在是一個可信性不高的故事,巧合的因素太多,以至於很難讓人去相信,但是也正是因為這個故事的可信性不高,反而顯得趙孫說的話有種詭異的說服力。
所有的細節因為陳述的模糊化都看似不合理實際無懈可擊,一件事情被覆雜化和簡單化有時候都只是思考的角度不同,趙孫翻供之後所說的事情跟之前的供詞全部背道而馳,但一樣是一個過程,區別在於之前的是個嫌疑人的供述,之後變成了一個目擊者的證詞。
“你當時為什麽會出現在那裏?”
“我等朋友。”
“名字,地址,聯系方式。”辛健發覺在卷宗上並沒有這個人的記錄。
“康凱,XX園小區41號7樓702,手機是……”
趙孫報的很利索,沒有片刻的停頓。
辛健當時看了旁邊的付志一眼,發覺後者在記錄的時候,在地址的下面劃了一道橫線。
當時,他們兩個想到的大概是同一個問題。
關於這個人,孟軍和吳剛到底是沒有查,還是沒有查到。
卷宗裏為什麽沒有資料。
關於辛健和付志的這個疑問,後來吳剛解釋了。
他的說法是趙孫之前一直沒有提供詳細的地址和姓名,換言之,他之前所供述的供詞中,他所等的這個人,根本不存在。
但是康凱這個人,辛健卻找到了。
趙孫留的手機一打就通了,在聽到辛健大概陳述了事實之後,很肯定的回覆道:“嗯,那天是我要給趙孫一個東西,讓他在那裏等我的。”
“你跟趙孫是什麽關系?”
“普通朋友,我認識他舍友。”
辛健掛掉電話的時候,付志在看卷宗。
他把趙孫的口供來來回回的看了好幾遍,所有的細節全部都挑出來列在了一張紙上。
然後他把這張紙放在辛健面前:“你覺得如果你是孟軍,你會不會相信他第一遍供詞。”
辛健看了他一眼,然後把視線轉回那張紙上。
“但是我不是孟軍。”
哪怕是站在對方的角度,也不一定能夠理解對方立場的想法。
這種假設題辛健從來都不答。
付志揚了揚眉,把紙轉回來自己看了一會兒,說出的話既像自言自語又像疑惑:“如果趙孫後一版口供才是真的,那之前孟軍到底為什麽要逼供?”
完全沒有必要。
哪怕是警察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對於這種案子來說,也實在是有點詭異。畢竟在城市之中這種案子發生的頻率太高了,高到沒辦法激發起太激烈的情緒和是非觀。
辛健因為這句話皺了皺眉,他把卷宗重新翻開,找到被害人資料那裏,微微的皺了下眉。
“孟軍,孟國強。”他琢磨著站了起來,看了一眼旁邊的付志:“這種巧合出現的機率能有多高?”
沒有往那方面想的時候,是毫無關聯的兩個名字。
一旦有了懷疑,很多東西就被穿在了一起。
付志了然的看了他一眼:“大概跟你走在馬路邊上湊巧遇到一個人肯賣給你兩千塊一輛車的機率差不多。”
被害人是孟軍的大伯。
僅僅用了一通電話,辛健就確認了這一點。
然後他對著電話那邊的吳剛說:“讓孟軍馬上來一趟檢察院。”
這兩個警察隱瞞了太多的事情。
而這些問題,都將這個案子導向了一個不太樂觀的境地。
孟軍第一次到院裏來的時候,是滿心怒火和不滿。
當時身邊有吳剛在,他沒有太多機會表達出來,但是即便如此,付志還是能從他的眼底看出那份情緒的波動。
而這次他再站在辛健和付志面前,臉色顯得很蒼白。
沈默的坐在兩個人的對面,他把帽子放在桌上。
辛健問了一句:“喝水麽?”
孟軍只是搖了下頭。
付志打開口供卷,辛健還是給孟軍倒了一杯水,然後坐下:“孟國強跟你是什麽關系?”
對面那個年輕的警察皺了皺眉,沒有擡頭:“是我大伯。”
“關於你們的關系,其他人知道麽?”
“不知道。”
“吳剛也不知道?”
辛健的語氣明顯不太相信。
孟軍猶豫了一下,還是搖頭:“不知道,我沒跟任何人說。”
“為什麽要隱瞞?”
這個問題讓孟軍停頓了一下,他本來情緒就有些低落,顯然這個問題讓他有些難堪,沈默了一會兒,他才有點低啞的開口:“我跟被害人的關系,不會影響到我對案件的判斷。”
辛健看著孟軍的反應,並不難理解他的心態。
換了是任何人,都會希望親手抓住傷害自己親人的兇手,其實這是人之常情。
孟軍選擇不說,也是害怕會被要求調離這個案子,這點心思,也不難想到。
現在的問題是,他的隱瞞還牽扯到了另外一個動機。
“孟軍,你在審訊趙孫的時候,到底有沒有使用暴力。”
這是辛健第二次問這個問題。
但是顯然這兩次中,孟軍的反應截然不同。
上一次,他是很激動的站起來反駁說他沒有,
這一次,他是緊繃著身體,半天之後才搖搖頭:“沒有。”
但是語氣依然堅定。
他說完了,擡頭看了辛健和付志一眼:“我審訊的過程中沒有使用過暴力,但是在審訊結束,我打過他。”
為了他大伯……
付志記錄的動作沒有停,但是眼底的神色卻沈了沈。
這個結果實話說,並沒有人意外。
在第一次的時候,孟軍的反應就已經讓人懷疑了。
如他之前所判斷的,這個警察還不是能夠自如控制自己情緒的年齡,所有的反應都不會太過出乎人的意料。
辛健聽完了孟軍的話,用手上的筆敲了一下桌面,語氣裏聽不出來他對這件事的看法:“你打趙孫的時候,有人看見過麽?”
“沒有。”
孟軍還是搖頭:“我沒有讓人看見。”
沒有人能夠體會當他接到出警,到達現場的時候看見被害人是他大伯時候的那種感覺。太突然,以至於完全沒有接受的時間。
之後抓捕行動,他覺得腦子裏幾乎是一片空白的茫然,還是吳剛看出來他心不在焉罵了他兩句,這才把他游離的神智給抓回來。他不否認對於他大伯被殺這件事他很憤怒,在看見趙孫的時候,他是恨不得沖上去揍他一頓,但是他終究沒有,審訊的時候其實他問話的地方並不多,大部分的發問都是吳剛。
只是當他聽到趙孫說自己殺人只是因為他大伯要拿回自己隨身的皮包的時候,一腔怒火幾乎燒完了他的所有理智。
吳剛審訊完,他實在忍無可忍的打了趙孫兩拳。
他知道這是違反紀律守則,但是完全控制不住。
辛健即便沒有聽到孟軍的全部解釋,也將其中的內情想到了七八分,他看著孟軍,想說點什麽,最後還是什麽都沒說。
付志全部記錄完了,把卷宗合上,看了旁邊的辛健一眼,後者拿起電話打了一通電話。
是打給吳剛的。
“這個案子,退補吧。”
那瞬間,孟軍的臉色慘白如紙。
所謂的退補,是檢察院把案子打回到偵查機關要求補充偵查。
換言之,就是證據不足,不夠起訴。
在司法程序當中,這種情況非常的常見,但是這一次,卻連帶出了很多問題。
首先,刑偵隊不接受這個案子退補。
吳剛不同意,刑偵隊的隊長更是直接去找到了辛健他們的處長。
所以卷宗怎麽送到刑偵隊,就被怎麽退了回來。
比起追究這個案子是不是真的沒有疑點,顯然公安局更難接受的是接受退補就等於間接承認了刑訊逼供這樣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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