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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日不如撞日,我們把事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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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日不如撞日,我們把事辦了吧!

顧芙本就是八面玲瓏的聰慧女子,顧康和連小麥雖有小心思,但是見到沈家一行人上門帶的禮品包裝精美,再看對方的派頭就知道不普通。想起小妹此前的囑咐,看著沈母方怡通身貴氣華美,加上沈從煥一臉嚴肅沒有一絲笑意,被對方眼神盯上一眼,不知怎的心裏就是一哆嗦,怪嚇人的。

如此下來,兩人一時間收起小心思,心裏緊張又局促,但全力配合顧芙,倒顯得老實本分起來,又加上方矜也是熟人,幫著撮合這對新人,雙方使力,一時間見面氣氛不錯。

午飯是在吳家飯廳用的,飯菜都是早早的在雲悅飯店定好送上門來,吳元津為表尊重沈家,重視顧籬,中午也趕回來了。飯後,大家在大廳喝著茶逐漸正式進入正題。方怡看了一眼自己的兒子,想起他方才用飯時,眼珠子不時盯著顧籬,人家看過來時又錯開眼,別人不看他了吧,又眼巴巴的盯著。她知道兒子心裏多半留意著顧籬喜歡的菜色、口味,那副狗樣子和他老子當年一樣!

方怡心裏感嘆完,收起覆雜的心思,幹脆利落的將手腕上的玉鐲子褪下戴在顧籬手腕上,鐲子是淡藍中夾雜著深綠,顧籬對古董玉石都不太懂,但是一眼看出這是不可多得的好東西!

“瞧瞧,這真是好物配好主,有緣者得之!”方怡笑呵呵地對著大家說。

“顧籬這孩子真是長到我心坎裏,合眼緣的緊,這是我沈家祖傳的鐲子,從阿煥太奶奶那一輩傳下來的,都是傳給兒媳婦,現在我把它交給小籬”方怡一手握著顧籬的手,一手輕拍著顧籬的手背,忍不住捏了一下,心裏再次感嘆:這姑娘真是水做的、玉雕的,手心手背都軟的像暖玉,還水嫩水嫩的。

“好孩子,你可同意?”

方矜和顧芙都有點意外,彼此對視一眼,沒想到如此順利,不過兩人都樂見其成,顧康和連小麥矜持了一刻,也喜笑顏開的點頭了,不點頭咋辦,鐲子都在顧籬手腕上了,人家也是象征性問一下,看來沈母不止貴氣美麗,還果斷!

看見自家長輩都眼含笑意,顧籬也矜持著點頭,摸著手腕上的玉鐲,她心裏經過茫然、意外和無措後,心底漸漸生出喜悅。顧籬擡頭往沈從煥那裏看去,就看見對方雙眼一直明亮熾熱地看著自己。

看著顧家同意,方怡也滿意笑了笑,算顧家識相,她看上的兒媳,怎麽也得幫自家狼崽子叼回家去!方怡正心裏熨帖,想和未來的美人兒媳親近親近,她當年就是艷蓋s市無人能勝出她半分,沒想到還能有比她還出色的人。

她也愛美的事物,看著顧籬,想著是自己兒媳婦,真是越看越喜歡,越看越滿意,她挑兒媳婦,完全不用考慮家世、背景這些,因為沈家不用為這些擔憂,更不用靠兒媳或媳婦來幫襯,這就是實力!

反而更需要考慮的是自己孩子是否歡喜,對方人品、性格等等更為重要,所以顧籬反而不用面對進入上層家庭所要背負的壓力。

“既然雙方長輩滿意,剛好今天兩邊家長也在,擇日不如撞日,我們就近選個日子把事辦了吧,小姑、母親覺得怎麽樣?”沈從煥說道,好似今天天氣正好我們去春游一樣,但對其他人猶如青天白日閃過一道驚雷,把大家雷的外焦裏嫩。

沈母率先反應過來,雖然心裏有點覺得自家兒子太過著急了,但是兒子急著討媳婦,當媽的可不能拖後腿,急兒之所急,她是好母親,並不是著急娶美美的兒媳婦,咳咳!

“我覺得此事甚好,阿籬這孩子我是極其滿意的,何不錦上添花,婚宴就在湖市辦,後面再回s市再辦一場,怎麽樣?”方怡馬上接過沈從換的話說道,連顧籬都不叫了,直接叫阿籬。阿籬,阿煥,瞧瞧,多配啊,這樣的美人兒,這樣的姿容,合該落在她沈家這樣富貴榮華的家庭裏,天生配她的兒子!

就是怕這程序走太快,太猛了,嚇著顧籬,她試著先提辦婚宴。

反正婚宴一辦,顧籬想跑也跑不掉!

方矜瞧著自家姐姐一臉放光的樣子就扶額,沒臉看,她高貴、冷艷、絕美的姐姐去哪了!虧她之前還和顧芙說自家姐姐要求高,沈家眼光苛刻,不好弄啊!現在真是打臉、打臉!

顧家這一邊都是一楞,吳元津看著沈從煥鎮靜的坐在那裏看似謙虛有禮的低姿態詢問顧家意見,但他敢保證今天這事絕對是這小子精心策劃好的,看似沒有殺傷力,實則一步一步將爪子亮出來一下子捕獲住獵物。顧芙短暫吃驚後回神,聽見沈從煥叫自己小姑掩嘴一笑,這小子嘴甜,有眼色,知道抓關鍵。顧芙看了哥嫂一眼,兩人正茫然的瞪著眼,然後轉頭看向自己,顧芙知道哥嫂這是等著自己拿主意,心裏轉了轉,偏頭對顧籬抿嘴一笑:

“小籬,你覺得怎麽樣呢?無論你的意見如何,小姑和你父母都尊重你的”

這本就是頂好的姻緣,她巴不得兩人成功在一起呢,有什麽理由推脫呢?但作為女方長輩代表,兄嫂全權交給她,侄女信任她,她也覺得好,到底還是再確認一下顧籬本人的意願,畢竟這是商量結婚,不是相看對象,這性質都不一樣。

處對象如果合不來雙方分了就是,繼續相看下一個,但是結婚可太不一樣了,特別是在湖市這樣靠北的內陸城市,不像沿海或者南方城市相對開放包容,在湖市辦婚宴就算沒有領證,雙方也相當於是配偶關系,法律承認的那種。所以,這相當於沈從煥在問顧家:找個日子把顧籬嫁給他!

一時間大家都看向顧籬,等著她的回答!

顧籬這會兒還在蒙圈呢!

本來早早的起床(相對平時)美美的打扮一番,她都好久沒看到如此生鮮活色的自己了,在顧家村那裏,整天窩在那個房間裏也不敢出門,更不敢打扮,也沒有漂亮衣服穿,也不敢穿!她不敢在那裏讓人察覺到自己的美麗,她又不傻,沒有受到保護的花朵獨自開放是很容易遭摧毀的!

她都快忘了這樣的自己,今天她特別開心快活,雖然偶爾察覺到沈從煥灼熱的視線落到身上,讓她有些不自在和緊張,心裏一凜像被什麽動物鎖定了一樣,她也沒怎麽放在心上。後來沈母送她的鐲子她也很喜歡,這個鐲子不止是玉飾這麽簡單,顧籬戴在手腕上隱隱的感覺到有絲絲靈氣往身體裏鉆,雖然這靈氣很微弱,顧籬現在經過潭水浸泡,身體幾乎沒有什麽雜質才感覺得到。普通人常年佩戴這鐲子應該能延年益壽,女子更能膚白貌美,如果顧籬沒有藥谷,這玉鐲真是可遇不可求的寶物,世間難求!可見沈家的家底不一般,也足以說明沈家對自己的滿意。

顧籬心裏正松口氣,這次相看雙方家長都滿意就好,怎麽突然又說結婚?還近日?

她滿意沈從煥,但是這進度會不會太快了啊!

顧籬在糾結,特別是在這書中背景,結婚就是要過一輩子,婚後不管相處的怎麽樣,是不準離婚的,咬牙也得過,如果哪家要鬧離婚,除了自家父母、親人、甚至朋友不同意外,街道辦、婦女主任,工作上的領導等會一輪一輪來給你做思想工作,直到兩人打消念頭。

這….押的賭註有些大啊!

她現在才剛開始她的人生,在如此年輕的年紀就要結婚嗎?她能行嗎?她還小呢……

其實這不怪顧籬,別看她美的像禍水,走到哪都是人群的焦點,但是她以前連異性的手都沒牽過,男朋友更是沒有,更不要說結婚,進展一下太快了,她有點仿徨,人之常情。

眾人看著顧籬,顧籬之前一直都是大大方方的坐著,說話也溫聲細語、不緊不慢,行為舉止也不懼不恭,吃飯時也優雅有儀態,現在看她驚慌成這樣,大家心裏才反應過來:她還是位不滿雙十的小姑娘啊!

沈從煥落在她身上的視線太強烈了,撲面而來,讓她有點扛不住,會低頭躲開一點,看顧籬這樣,沈從煥也會收斂點,大家也當顧籬是矜持,現在都看著她,即使顧籬低著頭不說話,大家都耐心地等她回話。

沈從煥看著顧籬不說話,以為她不願意,心裏著急,嗓子發幹,眼珠子都紅了,手抓著椅子扶手也是一緊,手心也是握了又握,提起又放下。

他就是想早點娶她回家,這樣不用擔心她跑掉,永遠將她捧在手心裏!

自從那天見了她,他知道這就是他老婆,誰來說都沒用。

這些天她日日夜夜在他心裏轉啊轉,白天一空閑下來就想她,夜裏整晚整晚的想她,想的睡不著,折磨得他發瘋,他都懷疑顧籬給他下蠱了,他從身體到靈魂都在瘋狂的叫囂著得到她、擁有她,擁在懷裏,融進血液裏,揉進血肉裏,他心裏就是這麽瘋狂又陰暗,又怕嚇到她,只能先憋著、克制著,想去想來最好的辦法就是將自己母親從s市帶到湖市來。

就是想快點結婚!

這計劃他連母親都沒有說。

沈從煥嗓子發癢,他咽了咽嗓子,告訴自己不能急,嚇到顧籬到時候更不好辦,沈從煥寬大的手掌蹭蹭褲腿,站了起來。

大家本來在關註顧籬,這下一下看到站起身的沈從煥,都好奇他準備幹什麽,只有了解兒子的沈母大概知道怎麽了。

這正是映證了方矜當初的擔心,沈家人都是狼崽子,對伴侶生死相依,死心塌地,但是成為伴侶前,如果女方不願意的話,那男方基本就瘋狂,人也八九不離十毀了,這在沈家不是沒發生過。

所以沈家不管多強橫,情之一字就是它的死穴,只是掩護的極好,外人不知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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