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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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5章
飯桌上很安靜,只有刀叉碰撞的聲音。
是的。
時隔那麽多年,陶知易又再一次被李應帶來吃西餐了。
雖然陶知易吃什麽都行,但那是迫不得已的時候,其實他不太愛吃西餐,有幾秒鐘,對著盤子裏絲毫不感興趣的三文魚卷餅,他的內心是有點煩躁的。
但他一直催眠自己是喜歡的。
畢竟,點也是他點的。
他總不能在李應面前撒潑打滾,苦嚷著李應怎麽辦啊三文魚卷餅好難吃。
那絕不是三十歲男人該有的風度。
連十歲男孩的風度也夠不上。
他默默的控制著刀叉,心想,為什麽每次一遇到李應,就什麽都是由他做主了呢。
為什麽就不能由陶知易帶著他去找家包子鋪呢。
李應完全可以拒絕。
但這件事的關鍵點難道不是在陶知易他自己有沒有這個勇氣開口嗎。
“不好吃嗎?”李應仿佛看穿他埋頭幹飯的偽裝,一開口就直達問題的本質。
陶知易聞言,擡起頭對他微微一笑,“挺好的師兄。”
就是下次別來了。
李應坐在那裏,沈默了。
“你為什麽一直叫我師兄?”他垂著眼問。
陶知易終於找到機會可以不用一直默默低頭啃食三文魚卷餅了,他又不是某只臺風天的貓,遇到散發著魚腥味的食物就喜歡往上撲。
因此他放下了手中的刀叉,也拿出了自己的精力全神貫註的同李應對視著。
“你不也一直叫我師弟嗎。”
陶知易慢慢擡起眼,直視著他道。
“李應。”
“……”
李應淡淡的瞥了他一眼,風輕雲淡的說:“我是喜歡這樣叫別人,不論是鐘思嶼還是別人,一個學校的,叫師弟,就不用解釋有什麽關系了……”
“你呢?”
他似乎是不著痕跡的問了一句。
“我不喜歡啊。”陶知易想了想,又說:“可你不是喜歡別人稱呼你師兄嗎?”
“所以我就叫了。”
李應握著刀叉的手頓了一秒,他沒有擡頭,只是繼續問:“我喜歡,所以你就要這麽做嗎?”
“對啊。”
“師兄請我吃飯,當然要討師兄開心。”
陶知易說完,笑容仍然僵在臉上,他覺得這個世界上好像只有李應能夠讓他成長了,十年遇水就軟的夾心面包,遇到李應這個催化劑,也能一夜變成一個見人說人話,見鬼說見鬼的老油條。
看吧,孩子們,Nothing is impossible。
李應終於舍得看他一眼,然後說了一句特別不解風情的話。
“別笑了。”
陶知易不知道自己當時臉上的笑容有沒有垮一下。
幸虧李應也沒有在這種無關緊要的話題上面多加糾纏,飯桌上安靜少許,他忽然又問:“是不喜歡吃西餐還是不喜歡吃三文魚卷餅?”
陶知易正在低頭整理心情,因此並沒有註意到李應剛才已經問過這種問題了,而他剛剛回答的是“挺好吃的。”
他只是輕易的在這兩個選項中選了一個。
“不喜歡西餐。”
李應盯著他看了一會,道:“不喜歡為什麽不說。”
陶知易忽然覺得有些疲憊了。
吃的東西不是自己喜歡吃的,還總是要回答李應的問題,他回答的不好,一個不留神,李應就會知道了。
知道自己還喜歡他。
因此他只能刻意保持著話語的冷淡,一邊說話,一邊低著頭吃東西,“來之前你也沒有告訴我是西餐啊。”
“再說,有的吃已經不錯了。”
矯情什麽呢。
陶知易看著面前吃的光滑的盤子微微發怔,但他的確是個矯情的人。
他期待李應主動發現他喜歡什麽不喜歡什麽,可他十年前就沒有發現。
李應似乎是思考了一會兒。
然後問:“十年前你怎麽不說。”
陶知易就又笑了,他說什麽來著,李應什麽都不知道。
也對,他自己就是只兔子,會躲又會藏。
“不知道,不記得了。”
他的眼神慢慢冷了下來。
“可能是喜歡的吧。”
“可人都會變的。”
“今天喜歡吃梨子,明天我就可以喜歡吃蘋果了。”
“……”
李應一邊聽他講話,一邊拿著叉子從盤子叉了一塊無花果到口中,冰涼的,幾乎甜到膩了,但只要是他喜歡的水果,就會一直喜歡。
他一直覺得,人至少應該有一點執拗的地方,才會顯得稍微鮮活一點。
那個執拗的地方李應有換過很多東西,最開始是童話書,後來又變成三星p50那只粉紅的手機,最後一個人是陶知易。
他也知道陶知易不該作為這個執拗的地方,因為他並不被李應完全的掌控,但李應還是放任了。
的確有一段時間自大到以為陶知易不會是最後一個。
現實卻總是會教人重新做人。
他們都是成年人,成年人說話是不需要直接挑明的,這一點倒是方便了李應暗中運作。
事實上,他從來沒有一次這麽感謝過自己是這麽高齡的男人。
他不是沒有讀懂陶知易的言外之意,和表達出來的抗拒,但李應完全可以忽略掉這些。畢竟,他從不將社交場面的潛規則放進眼裏。
更何況,本身他也並沒有想要做些什麽,他還沒有忘記自己坐在這裏的目的——
陶知易欠他一個表白。
他從來是一個小肚雞腸的人,也是一個斤斤計較的人,更是一個不達目的不罷休的人。
十年了,既然他還忘不掉他,那麽,把欠他的還給他,想必也是合理的。
至於他欠對方的,留著以後慢慢還就是了。
於是,李應開口,又問:“所以,你現在在想什麽。”
陶知易這次倒是回答的很快。
“我在想,李應你還是喜歡找人陪你一起吃飯,和以前一樣。”
李應點點頭說對。
“你也和以前一樣,喜歡吃的食物會吃的很快,不喜歡吃的食物就會吃的很慢。”
他說完,忽然間擡頭,眼眸一如既往的平靜。
“可以作為反駁的例證嗎?”
陶知易似乎是楞了一會兒。
“什麽。”
“人其實沒那麽容易變。”
陶知易聽著,沈默了。
其實他剛剛楞住,不是因為李應的觀察力有多驚人,他只是沒有想到李應會撒謊。
十年間,他的確一直在李應的身邊。
他下的這個套子,李應最終還是鉆進去了。
所以,李應,你到底想做什麽呢。
陶知易忽然不明白了,但他的理智現在忽然清晰的近乎可怕,因此也就並不妨礙他可以繼續同李應在這進行著某些語言藝術的角鬥。
鹿死誰手,這下誰是鹿倒是不一定了。
他於是笑笑,“你舉的這個例子可不好。”
陶知易說完這一句,並沒有接著再說了,只是叫他的名字,“李應。”
他叫的十分清晰。
有一瞬間,李應莫名從這兩個字中感受到了他的意思。
雖然比李應小一歲,但他陶知易顯然更具有三十歲男人的氣度,因為他可以完整的直視另一個人的人格,坦坦蕩蕩,而不畏縮。
這種念頭是突然出現的,但李應相信陶知易真的是這樣想的,正如他一直以為都認為,天底下,只有李應和陶知易的腦電波是絕對相連的。
他並沒有太多意外。
陶知易會成長,會變化,這是十年前就知道的事情。
也因此,李應的想要達成的目的,更加棘手了,似乎單純的誘拐已經完全失去了效力。
“你想說什麽。”
“我想問,你什麽時候走?”陶知易道。
“走去哪裏?”李應淡淡的回。
“安北。”
他的語氣似乎已經等不及了。
李應頓了一下,實話說:“今天。”
他這趟行程本來就是臨時起意的,後面的確還有一些事情等著他去處理。
這段談話到這裏已經足夠漫長了,幾度充斥著一股分外眼紅的味道。
陶知易不知道是自己已經完全沈浸在這種你來我往的對抗情節當中還是享受著李應的隨問隨答,或者他變壞了或者他沒有。
或者他走在將來馬上要變壞的道路上,或許他是變好。
生命如此流動。
陶知易為這頓稱不上具體是早餐還是午餐的飯局結了個懸疑的尾巴。
他說:“等你下次再來香港的時候,可能才會有一個更好的例子。”
“不過,或許沒這個機會了。”
“雖然飯不怎麽樣,但是,謝謝你請客。”
“……”
陶知易來到香港的第一個星期,正好可以被分為前後兩個部分。
前三天,簡單的享受了一把不務正業的感覺,游手好閑的四處游玩。
他去堅尼地城邊散步邊吹海風,又去了九龍坐了落日飛車的巴士,在夜晚的維多利亞港欣賞對岸的霓虹燈光,最後還去了銅鑼灣吃了美食。
做這些,全都是一個人。
李應雖然在第二天就離開了這座城市,但,陶知易把這三天的一小半都貢獻給了他,已經夠客氣了,因此並沒有什麽遺憾的。
他走時,還把陶知易刻意丟在機場的水杯遞給了他,陶知易並不驚訝李應居然那麽碰巧的就在機場撿到了它,卻驚訝於李應一直將它隨身攜帶在身邊,卻沒有一開始就還給他。
他說:“不要再弄丟了。”
陶知易看著他。
並沒有說,不是他弄丟了,而是,他丟了。
不過,他最終還是伸手接過了,目光淡然,嘴唇上揚著伸手接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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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桌上很安靜,只有刀叉碰撞的聲音。
是的。
時隔那麽多年,陶知易又再一次被李應帶來吃西餐了。
雖然陶知易吃什麽都行,但那是迫不得已的時候,其實他不太愛吃西餐,有幾秒鐘,對著盤子裏絲毫不感興趣的三文魚卷餅,他的內心是有點煩躁的。
但他一直催眠自己是喜歡的。
畢竟,點也是他點的。
他總不能在李應面前撒潑打滾,苦嚷著李應怎麽辦啊三文魚卷餅好難吃。
那絕不是三十歲男人該有的風度。
連十歲男孩的風度也夠不上。
他默默的控制著刀叉,心想,為什麽每次一遇到李應,就什麽都是由他做主了呢。
為什麽就不能由陶知易帶著他去找家包子鋪呢。
李應完全可以拒絕。
但這件事的關鍵點難道不是在陶知易他自己有沒有這個勇氣開口嗎。
“不好吃嗎?”李應仿佛看穿他埋頭幹飯的偽裝,一開口就直達問題的本質。
陶知易聞言,擡起頭對他微微一笑,“挺好的師兄。”
就是下次別來了。
李應坐在那裏,沈默了。
“你為什麽一直叫我師兄?”他垂著眼問。
陶知易終於找到機會可以不用一直默默低頭啃食三文魚卷餅了,他又不是某只臺風天的貓,遇到散發著魚腥味的食物就喜歡往上撲。
因此他放下了手中的刀叉,也拿出了自己的精力全神貫註的同李應對視著。
“你不也一直叫我師弟嗎。”
陶知易慢慢擡起眼,直視著他道。
“李應。”
“……”
李應淡淡的瞥了他一眼,風輕雲淡的說:“我是喜歡這樣叫別人,不論是鐘思嶼還是別人,一個學校的,叫師弟,就不用解釋有什麽關系了……”
“你呢?”
他似乎是不著痕跡的問了一句。
“我不喜歡啊。”陶知易想了想,又說:“可你不是喜歡別人稱呼你師兄嗎?”
“所以我就叫了。”
李應握著刀叉的手頓了一秒,他沒有擡頭,只是繼續問:“我喜歡,所以你就要這麽做嗎?”
“對啊。”
“師兄請我吃飯,當然要討師兄開心。”
陶知易說完,笑容仍然僵在臉上,他覺得這個世界上好像只有李應能夠讓他成長了,十年遇水就軟的夾心面包,遇到李應這個催化劑,也能一夜變成一個見人說人話,見鬼說見鬼的老油條。
看吧,孩子們,Nothing is impossible。
李應終於舍得看他一眼,然後說了一句特別不解風情的話。
“別笑了。”
陶知易不知道自己當時臉上的笑容有沒有垮一下。
幸虧李應也沒有在這種無關緊要的話題上面多加糾纏,飯桌上安靜少許,他忽然又問:“是不喜歡吃西餐還是不喜歡吃三文魚卷餅?”
陶知易正在低頭整理心情,因此並沒有註意到李應剛才已經問過這種問題了,而他剛剛回答的是“挺好吃的。”
他只是輕易的在這兩個選項中選了一個。
“不喜歡西餐。”
李應盯著他看了一會,道:“不喜歡為什麽不說。”
陶知易忽然覺得有些疲憊了。
吃的東西不是自己喜歡吃的,還總是要回答李應的問題,他回答的不好,一個不留神,李應就會知道了。
知道自己還喜歡他。
因此他只能刻意保持著話語的冷淡,一邊說話,一邊低著頭吃東西,“來之前你也沒有告訴我是西餐啊。”
“再說,有的吃已經不錯了。”
矯情什麽呢。
陶知易看著面前吃的光滑的盤子微微發怔,但他的確是個矯情的人。
他期待李應主動發現他喜歡什麽不喜歡什麽,可他十年前就沒有發現。
李應似乎是思考了一會兒。
然後問:“十年前你怎麽不說。”
陶知易就又笑了,他說什麽來著,李應什麽都不知道。
也對,他自己就是只兔子,會躲又會藏。
“不知道,不記得了。”
他的眼神慢慢冷了下來。
“可能是喜歡的吧。”
“可人都會變的。”
“今天喜歡吃梨子,明天我就可以喜歡吃蘋果了。”
“……”
李應一邊聽他講話,一邊拿著叉子從盤子叉了一塊無花果到口中,冰涼的,幾乎甜到膩了,但只要是他喜歡的水果,就會一直喜歡。
他一直覺得,人至少應該有一點執拗的地方,才會顯得稍微鮮活一點。
那個執拗的地方李應有換過很多東西,最開始是童話書,後來又變成三星p50那只粉紅的手機,最後一個人是陶知易。
他也知道陶知易不該作為這個執拗的地方,因為他並不被李應完全的掌控,但李應還是放任了。
的確有一段時間自大到以為陶知易不會是最後一個。
現實卻總是會教人重新做人。
他們都是成年人,成年人說話是不需要直接挑明的,這一點倒是方便了李應暗中運作。
事實上,他從來沒有一次這麽感謝過自己是這麽高齡的男人。
他不是沒有讀懂陶知易的言外之意,和表達出來的抗拒,但李應完全可以忽略掉這些。畢竟,他從不將社交場面的潛規則放進眼裏。
更何況,本身他也並沒有想要做些什麽,他還沒有忘記自己坐在這裏的目的——
陶知易欠他一個表白。
他從來是一個小肚雞腸的人,也是一個斤斤計較的人,更是一個不達目的不罷休的人。
十年了,既然他還忘不掉他,那麽,把欠他的還給他,想必也是合理的。
至於他欠對方的,留著以後慢慢還就是了。
於是,李應開口,又問:“所以,你現在在想什麽。”
陶知易這次倒是回答的很快。
“我在想,李應你還是喜歡找人陪你一起吃飯,和以前一樣。”
李應點點頭說對。
“你也和以前一樣,喜歡吃的食物會吃的很快,不喜歡吃的食物就會吃的很慢。”
他說完,忽然間擡頭,眼眸一如既往的平靜。
“可以作為反駁的例證嗎?”
陶知易似乎是楞了一會兒。
“什麽。”
“人其實沒那麽容易變。”
陶知易聽著,沈默了。
其實他剛剛楞住,不是因為李應的觀察力有多驚人,他只是沒有想到李應會撒謊。
十年間,他的確一直在李應的身邊。
他下的這個套子,李應最終還是鉆進去了。
所以,李應,你到底想做什麽呢。
陶知易忽然不明白了,但他的理智現在忽然清晰的近乎可怕,因此也就並不妨礙他可以繼續同李應在這進行著某些語言藝術的角鬥。
鹿死誰手,這下誰是鹿倒是不一定了。
他於是笑笑,“你舉的這個例子可不好。”
陶知易說完這一句,並沒有接著再說了,只是叫他的名字,“李應。”
他叫的十分清晰。
有一瞬間,李應莫名從這兩個字中感受到了他的意思。
雖然比李應小一歲,但他陶知易顯然更具有三十歲男人的氣度,因為他可以完整的直視另一個人的人格,坦坦蕩蕩,而不畏縮。
這種念頭是突然出現的,但李應相信陶知易真的是這樣想的,正如他一直以為都認為,天底下,只有李應和陶知易的腦電波是絕對相連的。
他並沒有太多意外。
陶知易會成長,會變化,這是十年前就知道的事情。
也因此,李應的想要達成的目的,更加棘手了,似乎單純的誘拐已經完全失去了效力。
“你想說什麽。”
“我想問,你什麽時候走?”陶知易道。
“走去哪裏?”李應淡淡的回。
“安北。”
他的語氣似乎已經等不及了。
李應頓了一下,實話說:“今天。”
他這趟行程本來就是臨時起意的,後面的確還有一些事情等著他去處理。
這段談話到這裏已經足夠漫長了,幾度充斥著一股分外眼紅的味道。
陶知易不知道是自己已經完全沈浸在這種你來我往的對抗情節當中還是享受著李應的隨問隨答,或者他變壞了或者他沒有。
或者他走在將來馬上要變壞的道路上,或許他是變好。
生命如此流動。
陶知易為這頓稱不上具體是早餐還是午餐的飯局結了個懸疑的尾巴。
他說:“等你下次再來香港的時候,可能才會有一個更好的例子。”
“不過,或許沒這個機會了。”
“雖然飯不怎麽樣,但是,謝謝你請客。”
“……”
陶知易來到香港的第一個星期,正好可以被分為前後兩個部分。
前三天,簡單的享受了一把不務正業的感覺,游手好閑的四處游玩。
他去堅尼地城邊散步邊吹海風,又去了九龍坐了落日飛車的巴士,在夜晚的維多利亞港欣賞對岸的霓虹燈光,最後還去了銅鑼灣吃了美食。
做這些,全都是一個人。
李應雖然在第二天就離開了這座城市,但,陶知易把這三天的一小半都貢獻給了他,已經夠客氣了,因此並沒有什麽遺憾的。
他走時,還把陶知易刻意丟在機場的水杯遞給了他,陶知易並不驚訝李應居然那麽碰巧的就在機場撿到了它,卻驚訝於李應一直將它隨身攜帶在身邊,卻沒有一開始就還給他。
他說:“不要再弄丟了。”
陶知易看著他。
並沒有說,不是他弄丟了,而是,他丟了。
不過,他最終還是伸手接過了,目光淡然,嘴唇上揚著伸手接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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