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霓虹將遠處的主城區切割成細碎小塊,深黑色飛梭懸停在樹下。
列蒙挺括的軍裝袖口沾染孔雀草上的露水,他不甚在意地將它們拂去,擡腿跨進飛梭中。
駕駛座上,他的副官兼好友洛熠正百無聊賴地翹著二郎腿哼小曲,姿態相當放松,見列蒙回來,他勉強地端正了肩背,恭敬問道:
“殿下,怎麽這麽快就回來了,沒出什麽事吧?”
列蒙輕微點了一下頭,即使在私人空間裏,他依舊正襟危坐,脊背繃得筆直,如同一只隨時可能撲殺出去的獅子。
點頭是出問題了還是沒出?
將飛梭調整到自動駕駛模式後,洛熠回頭,雙手扒拉著座椅,先前那點正經不翼而飛:
“嘿,殿下,我雖然有告訴過您懶得應付社交的時候只需要‘點頭微笑say hello’,但你也不能拿這招對付我吧?”
況且洛熠教他的三板斧,列蒙就只學會了點頭。
列蒙用他那雙藏著鋒利刀刃的眼睛凝視洛熠,見洛熠沒有像其他人一樣避開目光,只好不情不願地吐出一個字:
“沒。”
“那就好。”
洛熠松了一口氣,隨口控訴,
“你是不知道,我一個風華正茂的大好青年,堂堂帝國上校,就因為多次給你處理輿論,現在已經開始掉頭發了。說起來咱們也算一起長大的同齡人,你的頭發就還很茂密……”
列蒙在洛熠滔滔不絕的念叨聲裏開始閉目養神。
飛梭穿行在孔雀莊園回翡泉宮的路上,明明沒有擁堵,時間卻在綿密的話音中無限延長。
終於,在列蒙隱秘的期待裏,洛熠的光腦滴滴作響,打斷了可能會持續一路的廢話。
“洛池?那小子找我能有什麽正事?”
他嘀咕著打開洛池的留言,從頭到尾瀏覽一遍後,猛地擡頭,眼裏閃爍古怪光芒:
“殿下,你是不是又做什麽奇怪的事了?”
“。”
洛熠向來不在乎列蒙的冷場,自顧自地說:
“比如在阿莫拉少校的晚宴上,您沒頭沒尾地詢問我弟弟同學的名字,問完後又一句話不說,轉身走了。這估計能把人家小孩嚇得夠嗆,還以為自己哪裏做得不對得罪你了。您這又是什麽意思?難道他的身份不簡單,可能是間諜,臥底,抑或潛藏在帝都的犯罪分子?”
帝都所有公民都知道列蒙高傲冷酷,難以相處。
只有洛熠知道列蒙不是什麽性情古怪的人,當然他也不像外表一樣目中無人。
相反,列蒙擁有著野獸般驚人的直覺與敏銳的洞察力,只是習慣了單刀直入的行為模式且過分沈默寡言,從不去解釋自己的行為,久而久之也就有了不好相處的傳聞。
過往無數次的經驗告訴他,列蒙從不胡來,相信他總是對的。
列蒙搖頭,簡略而謹慎地道:“他像一個人。”
“誰還不像個人了……好了,我不開玩笑,他像誰能讓除了去軍部工作以外萬事不上心的您直接上前問名字?”
洛熠腦中閃過上流社會裏各種恩怨情仇、家產爭奪的八卦,眼神閃亮,如同一頭迎著鋼叉沖向新瓜的猹。
“……”
“您怎麽不說話,難道不相信我守口如瓶的品格?我為帝國流過血賣過命,掉過頭發生過病,只是想滿足一下自己微小的好奇心,連這都不可以嗎!”
識別飛梭身份後,翡泉宮正門無聲開啟,一抹深黑穿過剔透如藍綠翡翠的大小湖泊與茂密林蔭,駛向有著尖銳穹頂的宮殿深處。
列蒙依舊沒有說話。
他不是故意不回答洛熠。
那個少年的樣貌確實與他熟悉的某個人相似,但具體是誰,他暫時沒想起來。
*
“勞駕問問某人,列蒙認識他?”
“麻煩回覆那誰,如果他沒有出賣我,列蒙就不認識。”
淩晨時分,帝都下起一場陣雨,銀白閃電撕裂夜空,歌舞聲息,人群散盡後,別墅裏恢覆冷清。
老天像一位急著下班的社畜,時間越晚雨落得就越敷衍:先前還將雨珠捏得滾圓再一顆顆投放人間,然後滴滴分明的雨珠變成一根根粗制濫造的雨線,一排排雨簾,最後幹脆將雨連盆倒灌。
磁懸浮列車無法直通位於垃圾星的薄霧街,在這樣惡劣的天氣裏,有教養的主人邀請客人留宿一晚合情合理。
時楨靠在沙發上,修長靈活的五指把玩著一把銀質餐刀,褪去偽裝的笑容後,他的側臉輪廓顯現出幾分平時註意不到的鋒利。
伊爾加澤靠在沙發扶手另一側,離時楨最遠的地方,唇畔帶著散漫的微笑,除了先前幾句“間接交流”,他們之間並無話可說。
阿莫拉坐在玻璃茶幾對面的沙發上,栗色眼眸靜靜凝望著窗外的驟雨,察覺到兩人之間氣氛的緊繃,出言打破僵局:
“組織交代的任務要緊。時楨,按照組織的安排,這次刺殺由你主導,我和伊爾加澤會盡力配合,那麽,你想好該怎麽進行這場暗殺了嗎?”
時楨從衣兜裏摸出那枚偽裝成星幣的空間紐,精神力探入,裏面存放的東西在玻璃茶幾上暴露無遺。
那是一把槍,一把漆黑外殼搭配金屬花紋的狙擊槍。
槍長1110毫米,配備高精度倍鏡,自動瞄準器,特殊消.音器,以及能自動測算風速濕度氣溫的目鏡。
槍身線條流暢,靜靜躺在桌面上,吞噬所有試圖靠近它的精神力,黑洞洞的槍口散發出冰冷而危險的氣息,像雨林沼澤裏吐著信子的蟒蛇,非常符合帝國人推崇的暴力美學。
“居然是‘剛格利爾’狙擊槍,看來組織為了這次任務真的下血本了。”
阿莫拉眸光閃爍,手指輕輕覆上槍身,在註意到底部“gungnir”的特殊銘文後驚呼出聲。
剛格利爾,以神話傳說裏一旦瞄準便必然命中目標的命運之槍為名麽?
時楨輕輕嗤了一聲,稍稍擡眼,發現伊爾加澤同樣抱著手臂,目光不屑。
“兩個沒見過世面的殺手啊。”
阿莫拉扶了扶額頭,表情嚴肅地解釋,
“剛格利爾是星歷1524年由聯邦研制的戰略武器,專為克制精神力而研發。但由於造槍的材料過於稀有,整個星際有且僅有一把,被稱為‘原型’。但這把原型槍在十六年前從聯邦失蹤,而由此衍生的剛格利爾系列槍械都是它的仿制品。”
“盡管如此,那些仿制品也不容小覷。一個月前,聯邦狙擊手許朔從2712米遠的距離穿越a級精神力屏障,破甲狙殺黑狼星盜團團長,突破星際最遠距離狙擊機甲記錄。這個消息在星網也是轟動一時的,新聞你們看了嗎?”
時楨點頭,他當然知道這個消息。
因為被譽為‘聯邦新星’和‘最強新人’的許朔曾一度是他的暗殺目標,恰好他也是擅長遠距離狙殺的狙擊手,更能理解同行的可怕與強大。
就連他也摸不準如果兩人僅以槍械對決,究竟誰能把誰成功提現。
聽阿莫拉說起這件事後,他若有所思地問:
“許朔當時用的就是這把槍的仿品?”
“剛格利爾系列k704號。如果這把槍是真品,配上威力強大的特殊子彈,別說a級精神力屏障,就連s級也不是不能試試。”
阿莫拉說著打開彈匣,裏面卻空空如也,什麽也沒有,她有些傻眼:
“是空槍?”
“不是空槍。”
伊爾加澤回答。暗紅衛衣的帽子罩在他腦袋上,陰影與碎發遮住他燦金的眼眸,讓人僅能看清他瘦削的下巴與唇角譏誚的微笑。
“嗒,嗒,嗒……”
他不怎麽走心地用右手上下拋動著一個金屬彈匣,時高時低,姿勢時楨很熟悉。
伊爾加澤不論拋水果還是玩炸彈都是這個德行。他向來是個勤於作死的神經病。
“由於槍械使用的子彈是特殊的408稀金破甲彈,價格不菲,一共也只有三枚,為了防止某人在刺殺之前私自將它們賣掉導致任務失敗,組織將子彈交給我保管。”
“這把槍由某人保管,這周以後各大軍校會安排前往荒星的實踐訓練,他可以在荒星上提前熟悉它的構造甚至用普通子彈練習,以免在執行任務那一天一槍射偏,當場暴斃。”
“當然,前提是他能活到執行任務那天。”
伊爾加澤看著阿莫拉說。
“放心好了,哪怕是死,我也會憋著一口氣,咬破手指供出那誰的名字再咽氣。”
時楨也對阿莫拉說。
“幼稚。”
阿莫拉沒有理會兩人,轉身上樓。
風從開著一條小縫的窗戶鉆進客廳,水晶吊燈連同它投下的影子一起搖搖晃晃,兩個少年盤踞沙發兩側,一個擺弄槍械,一個瀏覽光腦,仿佛對方完全不存在一般。
他們就是如此厭惡彼此。
從第一次正式搭檔起,排斥就雙向流通,永無止息。
簡單地研究完剛格利爾的構造後,時楨轉身上樓,前往阿莫拉為他準備的客房休息。
柔軟的床鋪,智能的控溫系統,沒有鄰居的吵架聲,也不必時刻保持警覺,在這樣沖刷天地的暴雨裏,周圍所有事物都不再有聲息,時楨靠在床上,開始總結自己一天的行程裏是否有什麽破綻。
他註意到了房間裏傾斜向特定角度的掛畫,知曉他的同夥已同意將逃亡計劃提前,終於放下心來,隨手玩起床頭的鬧鐘。
哢噠聲響起,鬧鐘頓了一下後重新轉動,只不過比平時慢了一秒。
在指針轉動的滴答聲裏,時楨放松地閉上眼睛,睡得卻並不安穩。
他再一次夢到了過去。
夢境被填入血腥味的黑暗中,他捏緊匕首,疲倦地從訓練殺手的黑房子裏走出,被看不清臉的殺手帶往下一道關卡。
穿過封閉回廊的轉角時,他與一名少年不期而遇。
那個少年有著鉑金色的頭發和燦金的眼眸,眼睛的顏色很溫暖,但眼神卻是冷而荒蕪的,像冬天被凍在湖下的陽光。
他身形挺拔,半張臉和脖子上爬滿薔薇色的鮮血,唇角卻帶著神經質的微笑,仿佛一只外表華麗的破敗人偶。
他被人從審訊室裏帶出。
時楨那時還不知道暗域的刑訊室裏面有什麽,他只知道進去的人從沒有捱過三天,要麽再也沒有出來過,要麽出來以後都瘋了。
裏面沒有撬不開的嘴和打不折的硬骨頭。
引領他走向下一個房間的殺手警告般地告訴他,那個少年名叫伊爾加澤,在訓練過程中數次逃跑,就在一天前,他殺了一位正式殺手,差點成功逃脫組織,最後還是巨樹主腦通過他身體裏的定位器發現了他。
狼狽又高傲,像一只不馴的野狼。這是時楨對伊爾加澤的第一印象。
對方對他的印象大概也不算太好,因為在與他目光接觸的一瞬間,伊爾加澤笑容猛地收斂,那雙只剩下空洞的金瞳在怔然片刻後,緩慢流淌出一種深刻難言的恨意來。
很難說清那是對時楨的還是對他自己的。
時楨發誓在此前從沒見過他。
但他好像一眼就認出了時楨。
仿佛已獨自一人,將濃烈嗆人的恨意醞釀了好幾百年。
在那之後,伊爾加澤沒有瘋,也沒有再試圖逃跑。
他成了組織最忠誠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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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座上,他的副官兼好友洛熠正百無聊賴地翹著二郎腿哼小曲,姿態相當放松,見列蒙回來,他勉強地端正了肩背,恭敬問道:
“殿下,怎麽這麽快就回來了,沒出什麽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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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頭是出問題了還是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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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殿下,我雖然有告訴過您懶得應付社交的時候只需要‘點頭微笑say hello’,但你也不能拿這招對付我吧?”
況且洛熠教他的三板斧,列蒙就只學會了點頭。
列蒙用他那雙藏著鋒利刀刃的眼睛凝視洛熠,見洛熠沒有像其他人一樣避開目光,只好不情不願地吐出一個字:
“沒。”
“那就好。”
洛熠松了一口氣,隨口控訴,
“你是不知道,我一個風華正茂的大好青年,堂堂帝國上校,就因為多次給你處理輿論,現在已經開始掉頭發了。說起來咱們也算一起長大的同齡人,你的頭發就還很茂密……”
列蒙在洛熠滔滔不絕的念叨聲裏開始閉目養神。
飛梭穿行在孔雀莊園回翡泉宮的路上,明明沒有擁堵,時間卻在綿密的話音中無限延長。
終於,在列蒙隱秘的期待裏,洛熠的光腦滴滴作響,打斷了可能會持續一路的廢話。
“洛池?那小子找我能有什麽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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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你是不是又做什麽奇怪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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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熠向來不在乎列蒙的冷場,自顧自地說:
“比如在阿莫拉少校的晚宴上,您沒頭沒尾地詢問我弟弟同學的名字,問完後又一句話不說,轉身走了。這估計能把人家小孩嚇得夠嗆,還以為自己哪裏做得不對得罪你了。您這又是什麽意思?難道他的身份不簡單,可能是間諜,臥底,抑或潛藏在帝都的犯罪分子?”
帝都所有公民都知道列蒙高傲冷酷,難以相處。
只有洛熠知道列蒙不是什麽性情古怪的人,當然他也不像外表一樣目中無人。
相反,列蒙擁有著野獸般驚人的直覺與敏銳的洞察力,只是習慣了單刀直入的行為模式且過分沈默寡言,從不去解釋自己的行為,久而久之也就有了不好相處的傳聞。
過往無數次的經驗告訴他,列蒙從不胡來,相信他總是對的。
列蒙搖頭,簡略而謹慎地道:“他像一個人。”
“誰還不像個人了……好了,我不開玩笑,他像誰能讓除了去軍部工作以外萬事不上心的您直接上前問名字?”
洛熠腦中閃過上流社會裏各種恩怨情仇、家產爭奪的八卦,眼神閃亮,如同一頭迎著鋼叉沖向新瓜的猹。
“……”
“您怎麽不說話,難道不相信我守口如瓶的品格?我為帝國流過血賣過命,掉過頭發生過病,只是想滿足一下自己微小的好奇心,連這都不可以嗎!”
識別飛梭身份後,翡泉宮正門無聲開啟,一抹深黑穿過剔透如藍綠翡翠的大小湖泊與茂密林蔭,駛向有著尖銳穹頂的宮殿深處。
列蒙依舊沒有說話。
他不是故意不回答洛熠。
那個少年的樣貌確實與他熟悉的某個人相似,但具體是誰,他暫時沒想起來。
*
“勞駕問問某人,列蒙認識他?”
“麻煩回覆那誰,如果他沒有出賣我,列蒙就不認識。”
淩晨時分,帝都下起一場陣雨,銀白閃電撕裂夜空,歌舞聲息,人群散盡後,別墅裏恢覆冷清。
老天像一位急著下班的社畜,時間越晚雨落得就越敷衍:先前還將雨珠捏得滾圓再一顆顆投放人間,然後滴滴分明的雨珠變成一根根粗制濫造的雨線,一排排雨簾,最後幹脆將雨連盆倒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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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楨靠在沙發上,修長靈活的五指把玩著一把銀質餐刀,褪去偽裝的笑容後,他的側臉輪廓顯現出幾分平時註意不到的鋒利。
伊爾加澤靠在沙發扶手另一側,離時楨最遠的地方,唇畔帶著散漫的微笑,除了先前幾句“間接交流”,他們之間並無話可說。
阿莫拉坐在玻璃茶幾對面的沙發上,栗色眼眸靜靜凝望著窗外的驟雨,察覺到兩人之間氣氛的緊繃,出言打破僵局:
“組織交代的任務要緊。時楨,按照組織的安排,這次刺殺由你主導,我和伊爾加澤會盡力配合,那麽,你想好該怎麽進行這場暗殺了嗎?”
時楨從衣兜裏摸出那枚偽裝成星幣的空間紐,精神力探入,裏面存放的東西在玻璃茶幾上暴露無遺。
那是一把槍,一把漆黑外殼搭配金屬花紋的狙擊槍。
槍長1110毫米,配備高精度倍鏡,自動瞄準器,特殊消.音器,以及能自動測算風速濕度氣溫的目鏡。
槍身線條流暢,靜靜躺在桌面上,吞噬所有試圖靠近它的精神力,黑洞洞的槍口散發出冰冷而危險的氣息,像雨林沼澤裏吐著信子的蟒蛇,非常符合帝國人推崇的暴力美學。
“居然是‘剛格利爾’狙擊槍,看來組織為了這次任務真的下血本了。”
阿莫拉眸光閃爍,手指輕輕覆上槍身,在註意到底部“gungnir”的特殊銘文後驚呼出聲。
剛格利爾,以神話傳說裏一旦瞄準便必然命中目標的命運之槍為名麽?
時楨輕輕嗤了一聲,稍稍擡眼,發現伊爾加澤同樣抱著手臂,目光不屑。
“兩個沒見過世面的殺手啊。”
阿莫拉扶了扶額頭,表情嚴肅地解釋,
“剛格利爾是星歷1524年由聯邦研制的戰略武器,專為克制精神力而研發。但由於造槍的材料過於稀有,整個星際有且僅有一把,被稱為‘原型’。但這把原型槍在十六年前從聯邦失蹤,而由此衍生的剛格利爾系列槍械都是它的仿制品。”
“盡管如此,那些仿制品也不容小覷。一個月前,聯邦狙擊手許朔從2712米遠的距離穿越a級精神力屏障,破甲狙殺黑狼星盜團團長,突破星際最遠距離狙擊機甲記錄。這個消息在星網也是轟動一時的,新聞你們看了嗎?”
時楨點頭,他當然知道這個消息。
因為被譽為‘聯邦新星’和‘最強新人’的許朔曾一度是他的暗殺目標,恰好他也是擅長遠距離狙殺的狙擊手,更能理解同行的可怕與強大。
就連他也摸不準如果兩人僅以槍械對決,究竟誰能把誰成功提現。
聽阿莫拉說起這件事後,他若有所思地問:
“許朔當時用的就是這把槍的仿品?”
“剛格利爾系列k704號。如果這把槍是真品,配上威力強大的特殊子彈,別說a級精神力屏障,就連s級也不是不能試試。”
阿莫拉說著打開彈匣,裏面卻空空如也,什麽也沒有,她有些傻眼:
“是空槍?”
“不是空槍。”
伊爾加澤回答。暗紅衛衣的帽子罩在他腦袋上,陰影與碎發遮住他燦金的眼眸,讓人僅能看清他瘦削的下巴與唇角譏誚的微笑。
“嗒,嗒,嗒……”
他不怎麽走心地用右手上下拋動著一個金屬彈匣,時高時低,姿勢時楨很熟悉。
伊爾加澤不論拋水果還是玩炸彈都是這個德行。他向來是個勤於作死的神經病。
“由於槍械使用的子彈是特殊的408稀金破甲彈,價格不菲,一共也只有三枚,為了防止某人在刺殺之前私自將它們賣掉導致任務失敗,組織將子彈交給我保管。”
“這把槍由某人保管,這周以後各大軍校會安排前往荒星的實踐訓練,他可以在荒星上提前熟悉它的構造甚至用普通子彈練習,以免在執行任務那一天一槍射偏,當場暴斃。”
“當然,前提是他能活到執行任務那天。”
伊爾加澤看著阿莫拉說。
“放心好了,哪怕是死,我也會憋著一口氣,咬破手指供出那誰的名字再咽氣。”
時楨也對阿莫拉說。
“幼稚。”
阿莫拉沒有理會兩人,轉身上樓。
風從開著一條小縫的窗戶鉆進客廳,水晶吊燈連同它投下的影子一起搖搖晃晃,兩個少年盤踞沙發兩側,一個擺弄槍械,一個瀏覽光腦,仿佛對方完全不存在一般。
他們就是如此厭惡彼此。
從第一次正式搭檔起,排斥就雙向流通,永無止息。
簡單地研究完剛格利爾的構造後,時楨轉身上樓,前往阿莫拉為他準備的客房休息。
柔軟的床鋪,智能的控溫系統,沒有鄰居的吵架聲,也不必時刻保持警覺,在這樣沖刷天地的暴雨裏,周圍所有事物都不再有聲息,時楨靠在床上,開始總結自己一天的行程裏是否有什麽破綻。
他註意到了房間裏傾斜向特定角度的掛畫,知曉他的同夥已同意將逃亡計劃提前,終於放下心來,隨手玩起床頭的鬧鐘。
哢噠聲響起,鬧鐘頓了一下後重新轉動,只不過比平時慢了一秒。
在指針轉動的滴答聲裏,時楨放松地閉上眼睛,睡得卻並不安穩。
他再一次夢到了過去。
夢境被填入血腥味的黑暗中,他捏緊匕首,疲倦地從訓練殺手的黑房子裏走出,被看不清臉的殺手帶往下一道關卡。
穿過封閉回廊的轉角時,他與一名少年不期而遇。
那個少年有著鉑金色的頭發和燦金的眼眸,眼睛的顏色很溫暖,但眼神卻是冷而荒蕪的,像冬天被凍在湖下的陽光。
他身形挺拔,半張臉和脖子上爬滿薔薇色的鮮血,唇角卻帶著神經質的微笑,仿佛一只外表華麗的破敗人偶。
他被人從審訊室裏帶出。
時楨那時還不知道暗域的刑訊室裏面有什麽,他只知道進去的人從沒有捱過三天,要麽再也沒有出來過,要麽出來以後都瘋了。
裏面沒有撬不開的嘴和打不折的硬骨頭。
引領他走向下一個房間的殺手警告般地告訴他,那個少年名叫伊爾加澤,在訓練過程中數次逃跑,就在一天前,他殺了一位正式殺手,差點成功逃脫組織,最後還是巨樹主腦通過他身體裏的定位器發現了他。
狼狽又高傲,像一只不馴的野狼。這是時楨對伊爾加澤的第一印象。
對方對他的印象大概也不算太好,因為在與他目光接觸的一瞬間,伊爾加澤笑容猛地收斂,那雙只剩下空洞的金瞳在怔然片刻後,緩慢流淌出一種深刻難言的恨意來。
很難說清那是對時楨的還是對他自己的。
時楨發誓在此前從沒見過他。
但他好像一眼就認出了時楨。
仿佛已獨自一人,將濃烈嗆人的恨意醞釀了好幾百年。
在那之後,伊爾加澤沒有瘋,也沒有再試圖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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