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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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有他的照看,舒茉的身體有所好轉,到底是年輕,這樣折磨依舊愈合迅速,也好在沒觸碰到重要的血管和肌肉,不至於落下殘疾。
生命早就不屬於她自己,活著不過是對母親,對姑姑的愧疚。
倘若人在獲得幸福的時刻被命運剝削到一無所有,一次尚有從頭再來的勇氣,但事不過三,等她的救贖成了沈秋白,她早已殘破不堪,精神脆弱到了極致。
那些讖語讓她懷疑自我,帶來傷害的不是命運,而是她。傷害自己,讓她舒服,她想要的都已失去,是因為她抓不住,就像媽媽的生命,從她手中滑走,她甚至想,如果沒有救她該有多好?留她一個人,不如和母親一起死去。
活又活不好,死又死不成,此時即便擁有一份誠摯的愛,她也不確定自己能否照看好自我,但出於對他的愛,就能堅持。
他們都是如此,不在乎自身,反而能從對方的快樂中得到一點滿足。
現在她懷抱著他,她的黃金龍蛋,他就靠在她懷裏,哪裏也不去,不會再離開她,會依賴她,會陪伴她,他終於遠離了生活帶給他的痛苦,讓她感到無比的安寧。
或許從世俗意義上,他不思進取,成了一個失敗者,但那又如何?在舒茉這裏,他永遠技高一籌,如果他想找到一種平衡,她是他的下位,每一天,他都能從這裏得到國王的優越,實在不行,她也能洗衣做飯,雖然她很有可能堅持不下去,但照顧公主不也讓他得到了滿足?既是國王,也是她的白騎士,她永遠敬仰他,崇拜他,不論時空,從他們的角度,人生就得到了平衡。
何必在乎外面的評價,在乎那些灌輸給他的價值觀念,他可以休息,可以沒那麽勞累,如果成堆的財寶守不住,那就飛走,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她根本沒有人生經驗,可姑母教過她,當一件事做得不快樂,不論這是什麽好事,都不要做。
那時候她調皮地說她不想學習,想回家種菜賣大餅,姑母居然也同意,帶她去種地,去做幫工,權衡之後,果然還是學習最輕松。
他也可以試試,舒茉沒想讓他破釜沈舟,他大可休整一年半載,找不到想做的,再回去做老板,現在她也有了理性,要是那時候,和他好好說該有多好,她總是怨他,怨他不會表達愛,不會展露傷痛,還要離開她。
沒人照顧她,他們都難過極了。
在他的童話故事裏,什麽痛苦都能被拋之腦後,哪怕她的傷疤都沒有愈合,她多盼望自己是救贖故事裏的小太陽女主,每天都散發著光芒,照亮他的內心,可有時,他才是太陽,有他的光,她才能發亮。
現在他在這裏,她想和他說一萬次她愛他,不再自傷,因為他塑造了這樣的舒茉,她就以這樣的身份愛他,她實在不能愛自己,但愛他能讓她強大。
要愛他,保護他,和他在一起。
爸爸的愛讓她暖極了,一滴甘露,瞬間枯木逢春,她又有了勇氣,想要好好生活,因為這是她的新任務,照顧好他們的家,照顧好他,原來在他心裏,她那麽強大,能夠承擔責任,他真的信任她,覺得她是個堅強的人,她不會辜負他。因為如果她不這麽做,他該怎麽辦?她不想失去他,從來都不想。
就在她這入睡吧,哪怕他們都傷痕累累。
*
舒茉的右手傷口愈合,盡管還有些疼,但尚且能夠忍受,不必再裏三層外三層地纏繞紗布。他解開封印時,舒茉有些慚愧地看著他,對上視線,又有幾分可憐,但他沒加責怪,垂頭吻她,探出舌尖。
和他接吻總是最舒服放松的,舒茉用小手捧著他,然後改成纏著他的脖子,完全把自己交給他,讓身體和精神都沈浸在親吻的快樂中,然後在分開時,和他說著:“我愛你…”
他笑了,垂眸看她,掌心裹住她清瘦的臉頰,她輕輕說:“爸爸,我愛你…”
他親親她的眼睛,也親了親她受傷的掌心。舒茉貼在他的臉上,用眼淚和濕潤的鼻子蹭他,為他補充:“你也愛我,對不對?”
“嗯。愛。”
舒茉一下融化,叫他秋白,吻了一次又一次。
看她恢覆精神,炎癥消退,除了左手臂的傷口太深,沒有徹底愈合,還得裹著紗布保護,其他地方都算正常,不妨礙她的出行。
學校早已開學,沈秋白為她請了兩周的假期,再多,就有可能做曠課處理。
本來以為他要送她去上學,舒茉麻利地收拾好她的小書包,但沈秋白卻讓她輕裝簡行,不需要帶任何東西。
舒茉只好套上保暖的打底褲和毛衣裙,在梳妝臺前,把爆炸的頭發梳了好幾遍。
衣櫥裏“離經叛道”的衣服都被她偷偷丟棄,她恢覆了小淑女的裝扮,和他牽著手,跟他一起出門散步。
今天難得有太陽,走多久也不覺得冷,他沒有開車,和她搭了一趟公共交通,很快就抵達了目的地。
卻是一座墓園。
舒茉收起笑容,茫然地看向他,詢問要不要買一些花束。
他像是忘了,與她說:“應當不用。”
見大哥,為什麽要準備花?
沈明的墓地出現在面前,她立刻根據墓志銘看出對方的身份,沈秋白卻說:“人葬在老家,私心在這裏設了墳冢。”
遺體不在,但沈明的遺物,他都埋在這裏,這裏裝著他的靈魂。
因為這裏天地開闊,鳥兒、松鼠、清風,那樣自由。沈明喜歡自然風光,葬在這裏,即便是基督徒的墓地,就當多一個神保護。
沈秋白覺得,自己沒什麽可傾訴的,她認為他受傷了,但他並未察覺,這一生碌碌,除了殺兄弒父,一事無成,沈秋白永遠不會讓舒茉知道那些內幕,無人目睹,就讓他自己帶入墳墓。
她想知道,就帶她來看,已經是最大的傾訴和妥協,沈輝和莊思瑩或許是罪魁禍首,可三十多歲,要怎麽傾訴孩童時的經歷?他沒做過,所以無法表達。
沈秋白總是奉行言語不能代替一切,但他狀態不對,無疑影響了她,他一起生活的對象,他的枕邊人。是他不好,有所察覺,卻依舊覺得無所謂,令她受傷,自我折磨。
沒了重擔,很輕松。輕松地面對哥,看著照片與自己相似的面容,不再是四分五裂的死,只是淡淡的懷念,懷念那時候兄弟親密無間,血濃於水。
他不說話,舒茉就觀察他,觀察他哥的墓,她指著沈明的照片,說:“大哥挺帥的,你笑得時候蠻像他。”
沈秋白一笑,瞧瞧她,就見她抱著左胳膊,對著沈明說:“沒準你十七八歲就長這樣。”
他們兄弟很像,不過是因為年齡差距,所以沒什麽對比的機會。沈明永遠停在了十九歲,他卻度過了十九、二十九。
舒茉忽而問:“你哥是怎麽沒的?”
“跳樓自殺。”
她一陣沈默。
“在你面前,對嗎?”
“嗯。”
她不再講話,過了會兒,又問:“看起來是個很溫柔的人嘛,你們關系一定很好。”
“以前多受他照料。”
“我知道了,你這麽會照顧人,都是大哥的功勞。”
他笑了,沒否認。
舒茉拿出手絹,輕輕擦拭著上面的灰塵,也擦了擦他的碑文,她蹲在地上,抱著膝蓋看了會兒,扭頭就見他走遠,從衣服內掏出煙,舒茉立刻制止他,說他抽煙抽得兇,就像他以前應酬回來,得到她的責罵,說他是個酒鬼,哪有那麽嚴重?
只好默默收起,把手背了過去。
舒茉看到他的動作,又覺得可愛可憐,便勸他,在墓地,還是規矩一點好。
他答應。
舒茉和他面對面站著,沈秋白把手搭在她的肩上,舒茉握著他的手腕,就變成在臉上的摩挲。
日光照在她的臉上,如同脆弱的琉璃,透亮,卻毛茸茸的,柔軟非常。
他可憐的、脆弱的女兒,依賴著他,他的女友。不怪她因此難過,沈秋白並未思考過他們的關系,一回到家,她叫他主人和爹地,他就是這樣的角色,那自然,看她也是如此。或許相處久了,自然而然認為她是他的女人,和他發生關系、生活在一起,應當算作伴侶。
愛情也是循序漸進,興許沒那麽分明,有時覺得她懂事又聽話,淡淡的愛憐彌漫心頭,算不算一種愛情?憐愛也是愛,對她的情欲、想念、縱容,算不算愛情?她覺得不夠,就給她平等的愛情,佐以證明。
沈秋白把手伸進口袋,舒茉警惕地望著他,等他真的取出戒指,她又大聲說不要。
讓他驚訝,想默默收回戒指,她卻說:“不是,不要跪下求婚…”
她受不了他在她面前,不是為了哄她,就是下跪,她一點也不想居高臨下地看他。
她好像毀了他的求婚儀式,舒茉的臉一陣紅一陣白,手足無措地看著他,沈秋白總是情緒穩定那個,在拿出戒指之前,先詢問了她的意見。
“願意麽?”他說,和我結婚,為我而活。
就這麽陪伴到永久,他不再勞碌,提早退休,一心陪她,支持她想做的所有事,她也將生命拜托給他,不能再輕易傷害。
他不信任神或者父母的命令,也沒有一個陪伴在身邊的親人和朋友,自始至終,他只有沈明這一個大哥。現在他帶她來到最親近的哥哥面前,等待她的答案。
舒茉站在那裏,伶仃孤苦,她抿著唇,可憐而悲傷地看著他,卻抿出一個笑容,那雙眼從深處散發出微弱的火光,被太陽一照,配合著眼淚,那樣閃亮。
他見到他的女孩點了點頭,走向他,越走越近,直到她溫熱的軀體撲入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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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他的照看,舒茉的身體有所好轉,到底是年輕,這樣折磨依舊愈合迅速,也好在沒觸碰到重要的血管和肌肉,不至於落下殘疾。
生命早就不屬於她自己,活著不過是對母親,對姑姑的愧疚。
倘若人在獲得幸福的時刻被命運剝削到一無所有,一次尚有從頭再來的勇氣,但事不過三,等她的救贖成了沈秋白,她早已殘破不堪,精神脆弱到了極致。
那些讖語讓她懷疑自我,帶來傷害的不是命運,而是她。傷害自己,讓她舒服,她想要的都已失去,是因為她抓不住,就像媽媽的生命,從她手中滑走,她甚至想,如果沒有救她該有多好?留她一個人,不如和母親一起死去。
活又活不好,死又死不成,此時即便擁有一份誠摯的愛,她也不確定自己能否照看好自我,但出於對他的愛,就能堅持。
他們都是如此,不在乎自身,反而能從對方的快樂中得到一點滿足。
現在她懷抱著他,她的黃金龍蛋,他就靠在她懷裏,哪裏也不去,不會再離開她,會依賴她,會陪伴她,他終於遠離了生活帶給他的痛苦,讓她感到無比的安寧。
或許從世俗意義上,他不思進取,成了一個失敗者,但那又如何?在舒茉這裏,他永遠技高一籌,如果他想找到一種平衡,她是他的下位,每一天,他都能從這裏得到國王的優越,實在不行,她也能洗衣做飯,雖然她很有可能堅持不下去,但照顧公主不也讓他得到了滿足?既是國王,也是她的白騎士,她永遠敬仰他,崇拜他,不論時空,從他們的角度,人生就得到了平衡。
何必在乎外面的評價,在乎那些灌輸給他的價值觀念,他可以休息,可以沒那麽勞累,如果成堆的財寶守不住,那就飛走,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她根本沒有人生經驗,可姑母教過她,當一件事做得不快樂,不論這是什麽好事,都不要做。
那時候她調皮地說她不想學習,想回家種菜賣大餅,姑母居然也同意,帶她去種地,去做幫工,權衡之後,果然還是學習最輕松。
他也可以試試,舒茉沒想讓他破釜沈舟,他大可休整一年半載,找不到想做的,再回去做老板,現在她也有了理性,要是那時候,和他好好說該有多好,她總是怨他,怨他不會表達愛,不會展露傷痛,還要離開她。
沒人照顧她,他們都難過極了。
在他的童話故事裏,什麽痛苦都能被拋之腦後,哪怕她的傷疤都沒有愈合,她多盼望自己是救贖故事裏的小太陽女主,每天都散發著光芒,照亮他的內心,可有時,他才是太陽,有他的光,她才能發亮。
現在他在這裏,她想和他說一萬次她愛他,不再自傷,因為他塑造了這樣的舒茉,她就以這樣的身份愛他,她實在不能愛自己,但愛他能讓她強大。
要愛他,保護他,和他在一起。
爸爸的愛讓她暖極了,一滴甘露,瞬間枯木逢春,她又有了勇氣,想要好好生活,因為這是她的新任務,照顧好他們的家,照顧好他,原來在他心裏,她那麽強大,能夠承擔責任,他真的信任她,覺得她是個堅強的人,她不會辜負他。因為如果她不這麽做,他該怎麽辦?她不想失去他,從來都不想。
就在她這入睡吧,哪怕他們都傷痕累累。
*
舒茉的右手傷口愈合,盡管還有些疼,但尚且能夠忍受,不必再裏三層外三層地纏繞紗布。他解開封印時,舒茉有些慚愧地看著他,對上視線,又有幾分可憐,但他沒加責怪,垂頭吻她,探出舌尖。
和他接吻總是最舒服放松的,舒茉用小手捧著他,然後改成纏著他的脖子,完全把自己交給他,讓身體和精神都沈浸在親吻的快樂中,然後在分開時,和他說著:“我愛你…”
他笑了,垂眸看她,掌心裹住她清瘦的臉頰,她輕輕說:“爸爸,我愛你…”
他親親她的眼睛,也親了親她受傷的掌心。舒茉貼在他的臉上,用眼淚和濕潤的鼻子蹭他,為他補充:“你也愛我,對不對?”
“嗯。愛。”
舒茉一下融化,叫他秋白,吻了一次又一次。
看她恢覆精神,炎癥消退,除了左手臂的傷口太深,沒有徹底愈合,還得裹著紗布保護,其他地方都算正常,不妨礙她的出行。
學校早已開學,沈秋白為她請了兩周的假期,再多,就有可能做曠課處理。
本來以為他要送她去上學,舒茉麻利地收拾好她的小書包,但沈秋白卻讓她輕裝簡行,不需要帶任何東西。
舒茉只好套上保暖的打底褲和毛衣裙,在梳妝臺前,把爆炸的頭發梳了好幾遍。
衣櫥裏“離經叛道”的衣服都被她偷偷丟棄,她恢覆了小淑女的裝扮,和他牽著手,跟他一起出門散步。
今天難得有太陽,走多久也不覺得冷,他沒有開車,和她搭了一趟公共交通,很快就抵達了目的地。
卻是一座墓園。
舒茉收起笑容,茫然地看向他,詢問要不要買一些花束。
他像是忘了,與她說:“應當不用。”
見大哥,為什麽要準備花?
沈明的墓地出現在面前,她立刻根據墓志銘看出對方的身份,沈秋白卻說:“人葬在老家,私心在這裏設了墳冢。”
遺體不在,但沈明的遺物,他都埋在這裏,這裏裝著他的靈魂。
因為這裏天地開闊,鳥兒、松鼠、清風,那樣自由。沈明喜歡自然風光,葬在這裏,即便是基督徒的墓地,就當多一個神保護。
沈秋白覺得,自己沒什麽可傾訴的,她認為他受傷了,但他並未察覺,這一生碌碌,除了殺兄弒父,一事無成,沈秋白永遠不會讓舒茉知道那些內幕,無人目睹,就讓他自己帶入墳墓。
她想知道,就帶她來看,已經是最大的傾訴和妥協,沈輝和莊思瑩或許是罪魁禍首,可三十多歲,要怎麽傾訴孩童時的經歷?他沒做過,所以無法表達。
沈秋白總是奉行言語不能代替一切,但他狀態不對,無疑影響了她,他一起生活的對象,他的枕邊人。是他不好,有所察覺,卻依舊覺得無所謂,令她受傷,自我折磨。
沒了重擔,很輕松。輕松地面對哥,看著照片與自己相似的面容,不再是四分五裂的死,只是淡淡的懷念,懷念那時候兄弟親密無間,血濃於水。
他不說話,舒茉就觀察他,觀察他哥的墓,她指著沈明的照片,說:“大哥挺帥的,你笑得時候蠻像他。”
沈秋白一笑,瞧瞧她,就見她抱著左胳膊,對著沈明說:“沒準你十七八歲就長這樣。”
他們兄弟很像,不過是因為年齡差距,所以沒什麽對比的機會。沈明永遠停在了十九歲,他卻度過了十九、二十九。
舒茉忽而問:“你哥是怎麽沒的?”
“跳樓自殺。”
她一陣沈默。
“在你面前,對嗎?”
“嗯。”
她不再講話,過了會兒,又問:“看起來是個很溫柔的人嘛,你們關系一定很好。”
“以前多受他照料。”
“我知道了,你這麽會照顧人,都是大哥的功勞。”
他笑了,沒否認。
舒茉拿出手絹,輕輕擦拭著上面的灰塵,也擦了擦他的碑文,她蹲在地上,抱著膝蓋看了會兒,扭頭就見他走遠,從衣服內掏出煙,舒茉立刻制止他,說他抽煙抽得兇,就像他以前應酬回來,得到她的責罵,說他是個酒鬼,哪有那麽嚴重?
只好默默收起,把手背了過去。
舒茉看到他的動作,又覺得可愛可憐,便勸他,在墓地,還是規矩一點好。
他答應。
舒茉和他面對面站著,沈秋白把手搭在她的肩上,舒茉握著他的手腕,就變成在臉上的摩挲。
日光照在她的臉上,如同脆弱的琉璃,透亮,卻毛茸茸的,柔軟非常。
他可憐的、脆弱的女兒,依賴著他,他的女友。不怪她因此難過,沈秋白並未思考過他們的關系,一回到家,她叫他主人和爹地,他就是這樣的角色,那自然,看她也是如此。或許相處久了,自然而然認為她是他的女人,和他發生關系、生活在一起,應當算作伴侶。
愛情也是循序漸進,興許沒那麽分明,有時覺得她懂事又聽話,淡淡的愛憐彌漫心頭,算不算一種愛情?憐愛也是愛,對她的情欲、想念、縱容,算不算愛情?她覺得不夠,就給她平等的愛情,佐以證明。
沈秋白把手伸進口袋,舒茉警惕地望著他,等他真的取出戒指,她又大聲說不要。
讓他驚訝,想默默收回戒指,她卻說:“不是,不要跪下求婚…”
她受不了他在她面前,不是為了哄她,就是下跪,她一點也不想居高臨下地看他。
她好像毀了他的求婚儀式,舒茉的臉一陣紅一陣白,手足無措地看著他,沈秋白總是情緒穩定那個,在拿出戒指之前,先詢問了她的意見。
“願意麽?”他說,和我結婚,為我而活。
就這麽陪伴到永久,他不再勞碌,提早退休,一心陪她,支持她想做的所有事,她也將生命拜托給他,不能再輕易傷害。
他不信任神或者父母的命令,也沒有一個陪伴在身邊的親人和朋友,自始至終,他只有沈明這一個大哥。現在他帶她來到最親近的哥哥面前,等待她的答案。
舒茉站在那裏,伶仃孤苦,她抿著唇,可憐而悲傷地看著他,卻抿出一個笑容,那雙眼從深處散發出微弱的火光,被太陽一照,配合著眼淚,那樣閃亮。
他見到他的女孩點了點頭,走向他,越走越近,直到她溫熱的軀體撲入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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