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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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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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真不是和他開玩笑, 我最近感覺自己的壓力太大,是真想找個地方放松一下。
聽我說要出去玩,老家夥相當痛快地點頭答應了。他這人有個優點,就是適應能力特別強, 並且始終會対自己沒接觸過的東西表現出一種十足的好奇心。
這樣的人相處起來才有趣。
既然要出去, 那還是需要提前準備一下的, 我不希望成為人群裏面的焦點,但也好歹不能成為純路人啊。
“你手裏還有沒有那個能移動的方法?”我問老家夥,這次我並不想到自己住的附近去玩,我住的這個城市叫X譚市,地方不算大, 民風又特別淳樸, 夜生活顯然不會像大城市那樣豐富, 假如他沒有那個瞬間移動的方法, 那也就只能在這湊合一下了。
“你想去哪?”老家夥晃了晃手裏一張像卡片一樣的東西, 看著那東西我就明白這事有門, 於是把想法跟他說了,我說小地方沒什麽好玩的, 不如帶他到大城市裏見見世面。
別看他在家裝總裁, 老家夥骨子裏其實也是個不安分的, 一聽這話便來了興致,“這東西倒是能到其他的城市, 但是這個能力也有一個限制, 它不是任何地方都能去的, 它只能帶我們去那種, 自己去過並且知道詳細坐標的地方。”
這些年我去過的地方倒是不少,可是很多都記不住了, 只有幾個能記住名字和地理位置的城市也沒什麽好玩的。看我在那想半天也沒想出個結果,老家夥就建議說,他倒是知道一個地方挺有意思的,問我要不要去看看。
“呦,行家啊。”我給了他一個眼神,既然有地方玩我也不挑,便跟他說等我一會,自己這就去換衣服。
大多數女孩子在挑衣服方面都有選擇恐懼癥,我也一樣,不過倒不嚴重,在衣櫃裏翻了一會,就找出一件適合出去玩的上衣。我不怎麽買那種顏色鮮亮的衣服,手裏這件衣服的顏色還是黑色,不過料子我也挺喜歡的,屬於那種厚實又有質感的金絲絨。
“餵老家夥,你說的那個城市,叫普什麽利特的地方穿這種衣服冷不冷?”為了保險起見,我還是問了老家夥那裏的氣候,看看要不要再加一個外套,反正也都是到這種關系了,我也沒什麽好遮掩的,穿著內衣從衣帽間探出半個頭,舉著那件衣服問他。
“普利塞利特。現在應該是初秋吧。”老家夥半躺半坐沙發上,一副懶洋洋的樣子,聽他這麽一說我就知道自己選擇這件還算行,幹脆直接就在原地開始套衣服,穿完衣服又回去翻出一件緊身的皮裙搭上。
嗯,很完美。我自己挺滿意,果然蹦迪就要穿皮裙。
“怎麽樣。”我又探出身子問他。
老家夥歪著頭笑了笑,朝我招招手,見我走了過來,他也站起身子,圍著我轉了一圈,便摸著下巴還在那似笑非笑,我被他笑得有點發毛,瞪了他一眼,“你笑什麽,覺得奇怪就直說。”
當然,我也只是隨口問問,反正我也不可能把審美的希望寄托在一個直男身上。
“還挺好的。”他微微皺了皺眉,“你穿高領的衣服熱不熱?”
一說到這我就來氣,我白了他一眼,“你以為我想穿這種?要不是你啃得我脖子上都是紅印子,誰想穿這樣的。你不要臉我還要臉呢。”
“這樣的衣服也挺好看,我記得這好像是某個民族的衣服吧,叫什麽來著。”老家夥可能是有點心虛,開始在那轉移話題。
“旗袍。”我哼了一聲,也懶得和他計較,我扯了扯自己的衣服,“不過這不算是標準的,那種一般都是連身的裙子,我這個就是件上衣。”我跑到門口又去翻鞋,找了一雙也是黑色的短靴,老家夥看著我的鞋子又在那叭叭的,“不冷?”
“你一會說我冷一會說我熱,那裏到底是冷還是熱啊。”我沒好氣地邊說邊穿鞋,“我覺得這樣搭挺好看的,露腿顯腿長。”
“你的腿已經夠長了不用顯了。”他嬉皮笑臉地說,“我覺得你的腿露的有點太多了,到時候肯定冷,嗯,讓我幫你挑挑。”
他也蹲下來相當認真地看著我鞋櫃裏那一堆鞋,拿出來一雙長筒靴,“這個吧。”
“這能行嗎。”我対他的審美水平相當質疑,“我還是覺得搭普通的馬丁靴比較好看。”
“你不相信我?”
“有點。”我毫不猶豫地說,脫下其中一只短靴,拿著他遞過來的長筒靴卻沒急著往腳上套,“不是我損你,我真覺得你審美水平一般。”
“親愛的,我可是覺得你長得非常好看的。”看我在那單腿站著,老家夥難得好心地過來扶了我一把。
我剛想問他什麽意思,卻一下子明白了過來,老實地閉上了嘴,默默把靴子穿上了。
心裏卻不住地吐槽這人真是太損了,他說我好看,我要是再說他審美有問題,那不就讓我變相承認自己長得醜嗎?
我承認自己長得肯定不如老太婆她們,可是總說自己醜,換誰都是說不出口的。
收拾完之後我又跑到鏡子旁邊照了照,別說,這麽搭配起來還可以,就是總感覺沒有穿馬丁靴顯得精神,有這腿不露還真是可惜了啊,我拍拍自己的腿,嘆了一口氣。
“不錯,黑色多顯瘦。”老家夥也竄到我身後,站在那就開始吹彩虹屁,後來他大概腦子抽了,居然又像個八爪魚似的粘了過來,我斜了他一眼,警告他,“你別給我想什麽奇怪的事啊,我還要出去玩呢。”
“哎,我這麽純潔的人,能想什麽奇怪的事。”某個黑發的八爪魚放開了他的手,一臉無辜的樣子,但我就覺得那張臉怎麽看怎麽心虛。
“去去,你也換身衣服,正好我去化個妝。”我推了他一把。
老家夥有點不解,扯了扯自己的黑襯衫,“這衣服不好?我還覺得挺適合我的呢。”
“大佬,我們是去蹦迪,不是去開會。”我有點無奈,點了點他的胸口,“沒蹦過迪還沒見過蹦完迪的嗎?你去穿個稍微休閑一點的吧,或者在外面套個外套。”
“那你幫我挑一個?”老家夥此時已經脫掉了襯衫,我就看到他背後那個顯眼的紋身,我始終対這個東西有興趣,有機會真想問問他那個紋身怎麽來的。
可這家夥能不能跟我說實話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我知道他有很多事都在瞞著我。
我這時候已經上完了粉底,正忙著給自己畫眼線,哪有功夫去給他挑衣服,“自己挑自己的。我看你可沒少往我衣櫃裏塞你的衣服。”
我自認為化妝速度超級快,等我把妝化完的時候,老家夥的衣服也穿好了,我也學著他的樣子圍著他轉了一圈,“不錯。”我打了個響指開始催他,“那趕快走吧,去晚了可趕不上第一場了。”
因為有老家夥的秘密武器,我們直接就到達了目的地,不過據他所說為了掩人耳目,我們不可能直接到夜店的門口,而是到了不遠處的一條小巷子裏,裏面伸手不見五指,只有遠處透過來的五顏六色的霓虹燈光影提醒著我們沒走錯地方。
“從這裏出去,往右邊那條街就是這個城市裏最大的娛樂街。”老家夥沒急著出去,而是站在原地給我介紹,“普利塞利特可是非常有名的娛樂之城,雖說知名度沒有友克鑫大,不過規模倒是差不多的。”
我哦了一聲,在腦海裏搜刮了一遍,楞是沒想出來有關這個地方的任何記憶,是我太土了?不可能啊。
“這麽說你之前總來玩?”我酸溜溜地說,也不知道是不是嫉妒。
“沒玩,但是待過一陣子。”老家夥眼眸裏面流光閃動,似乎是有故事,我看著他沒說話,這個時候也不好意思打擾他,不過他的這種沈默很快就結束了,老家夥又恢覆了之前的樣子,拉著我就往出走,“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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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真不是和他開玩笑, 我最近感覺自己的壓力太大,是真想找個地方放松一下。
聽我說要出去玩,老家夥相當痛快地點頭答應了。他這人有個優點,就是適應能力特別強, 並且始終會対自己沒接觸過的東西表現出一種十足的好奇心。
這樣的人相處起來才有趣。
既然要出去, 那還是需要提前準備一下的, 我不希望成為人群裏面的焦點,但也好歹不能成為純路人啊。
“你手裏還有沒有那個能移動的方法?”我問老家夥,這次我並不想到自己住的附近去玩,我住的這個城市叫X譚市,地方不算大, 民風又特別淳樸, 夜生活顯然不會像大城市那樣豐富, 假如他沒有那個瞬間移動的方法, 那也就只能在這湊合一下了。
“你想去哪?”老家夥晃了晃手裏一張像卡片一樣的東西, 看著那東西我就明白這事有門, 於是把想法跟他說了,我說小地方沒什麽好玩的, 不如帶他到大城市裏見見世面。
別看他在家裝總裁, 老家夥骨子裏其實也是個不安分的, 一聽這話便來了興致,“這東西倒是能到其他的城市, 但是這個能力也有一個限制, 它不是任何地方都能去的, 它只能帶我們去那種, 自己去過並且知道詳細坐標的地方。”
這些年我去過的地方倒是不少,可是很多都記不住了, 只有幾個能記住名字和地理位置的城市也沒什麽好玩的。看我在那想半天也沒想出個結果,老家夥就建議說,他倒是知道一個地方挺有意思的,問我要不要去看看。
“呦,行家啊。”我給了他一個眼神,既然有地方玩我也不挑,便跟他說等我一會,自己這就去換衣服。
大多數女孩子在挑衣服方面都有選擇恐懼癥,我也一樣,不過倒不嚴重,在衣櫃裏翻了一會,就找出一件適合出去玩的上衣。我不怎麽買那種顏色鮮亮的衣服,手裏這件衣服的顏色還是黑色,不過料子我也挺喜歡的,屬於那種厚實又有質感的金絲絨。
“餵老家夥,你說的那個城市,叫普什麽利特的地方穿這種衣服冷不冷?”為了保險起見,我還是問了老家夥那裏的氣候,看看要不要再加一個外套,反正也都是到這種關系了,我也沒什麽好遮掩的,穿著內衣從衣帽間探出半個頭,舉著那件衣服問他。
“普利塞利特。現在應該是初秋吧。”老家夥半躺半坐沙發上,一副懶洋洋的樣子,聽他這麽一說我就知道自己選擇這件還算行,幹脆直接就在原地開始套衣服,穿完衣服又回去翻出一件緊身的皮裙搭上。
嗯,很完美。我自己挺滿意,果然蹦迪就要穿皮裙。
“怎麽樣。”我又探出身子問他。
老家夥歪著頭笑了笑,朝我招招手,見我走了過來,他也站起身子,圍著我轉了一圈,便摸著下巴還在那似笑非笑,我被他笑得有點發毛,瞪了他一眼,“你笑什麽,覺得奇怪就直說。”
當然,我也只是隨口問問,反正我也不可能把審美的希望寄托在一個直男身上。
“還挺好的。”他微微皺了皺眉,“你穿高領的衣服熱不熱?”
一說到這我就來氣,我白了他一眼,“你以為我想穿這種?要不是你啃得我脖子上都是紅印子,誰想穿這樣的。你不要臉我還要臉呢。”
“這樣的衣服也挺好看,我記得這好像是某個民族的衣服吧,叫什麽來著。”老家夥可能是有點心虛,開始在那轉移話題。
“旗袍。”我哼了一聲,也懶得和他計較,我扯了扯自己的衣服,“不過這不算是標準的,那種一般都是連身的裙子,我這個就是件上衣。”我跑到門口又去翻鞋,找了一雙也是黑色的短靴,老家夥看著我的鞋子又在那叭叭的,“不冷?”
“你一會說我冷一會說我熱,那裏到底是冷還是熱啊。”我沒好氣地邊說邊穿鞋,“我覺得這樣搭挺好看的,露腿顯腿長。”
“你的腿已經夠長了不用顯了。”他嬉皮笑臉地說,“我覺得你的腿露的有點太多了,到時候肯定冷,嗯,讓我幫你挑挑。”
他也蹲下來相當認真地看著我鞋櫃裏那一堆鞋,拿出來一雙長筒靴,“這個吧。”
“這能行嗎。”我対他的審美水平相當質疑,“我還是覺得搭普通的馬丁靴比較好看。”
“你不相信我?”
“有點。”我毫不猶豫地說,脫下其中一只短靴,拿著他遞過來的長筒靴卻沒急著往腳上套,“不是我損你,我真覺得你審美水平一般。”
“親愛的,我可是覺得你長得非常好看的。”看我在那單腿站著,老家夥難得好心地過來扶了我一把。
我剛想問他什麽意思,卻一下子明白了過來,老實地閉上了嘴,默默把靴子穿上了。
心裏卻不住地吐槽這人真是太損了,他說我好看,我要是再說他審美有問題,那不就讓我變相承認自己長得醜嗎?
我承認自己長得肯定不如老太婆她們,可是總說自己醜,換誰都是說不出口的。
收拾完之後我又跑到鏡子旁邊照了照,別說,這麽搭配起來還可以,就是總感覺沒有穿馬丁靴顯得精神,有這腿不露還真是可惜了啊,我拍拍自己的腿,嘆了一口氣。
“不錯,黑色多顯瘦。”老家夥也竄到我身後,站在那就開始吹彩虹屁,後來他大概腦子抽了,居然又像個八爪魚似的粘了過來,我斜了他一眼,警告他,“你別給我想什麽奇怪的事啊,我還要出去玩呢。”
“哎,我這麽純潔的人,能想什麽奇怪的事。”某個黑發的八爪魚放開了他的手,一臉無辜的樣子,但我就覺得那張臉怎麽看怎麽心虛。
“去去,你也換身衣服,正好我去化個妝。”我推了他一把。
老家夥有點不解,扯了扯自己的黑襯衫,“這衣服不好?我還覺得挺適合我的呢。”
“大佬,我們是去蹦迪,不是去開會。”我有點無奈,點了點他的胸口,“沒蹦過迪還沒見過蹦完迪的嗎?你去穿個稍微休閑一點的吧,或者在外面套個外套。”
“那你幫我挑一個?”老家夥此時已經脫掉了襯衫,我就看到他背後那個顯眼的紋身,我始終対這個東西有興趣,有機會真想問問他那個紋身怎麽來的。
可這家夥能不能跟我說實話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我知道他有很多事都在瞞著我。
我這時候已經上完了粉底,正忙著給自己畫眼線,哪有功夫去給他挑衣服,“自己挑自己的。我看你可沒少往我衣櫃裏塞你的衣服。”
我自認為化妝速度超級快,等我把妝化完的時候,老家夥的衣服也穿好了,我也學著他的樣子圍著他轉了一圈,“不錯。”我打了個響指開始催他,“那趕快走吧,去晚了可趕不上第一場了。”
因為有老家夥的秘密武器,我們直接就到達了目的地,不過據他所說為了掩人耳目,我們不可能直接到夜店的門口,而是到了不遠處的一條小巷子裏,裏面伸手不見五指,只有遠處透過來的五顏六色的霓虹燈光影提醒著我們沒走錯地方。
“從這裏出去,往右邊那條街就是這個城市裏最大的娛樂街。”老家夥沒急著出去,而是站在原地給我介紹,“普利塞利特可是非常有名的娛樂之城,雖說知名度沒有友克鑫大,不過規模倒是差不多的。”
我哦了一聲,在腦海裏搜刮了一遍,楞是沒想出來有關這個地方的任何記憶,是我太土了?不可能啊。
“這麽說你之前總來玩?”我酸溜溜地說,也不知道是不是嫉妒。
“沒玩,但是待過一陣子。”老家夥眼眸裏面流光閃動,似乎是有故事,我看著他沒說話,這個時候也不好意思打擾他,不過他的這種沈默很快就結束了,老家夥又恢覆了之前的樣子,拉著我就往出走,“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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