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追訴期 案子已經過了追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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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追訴期 案子已經過了追訴期
這天早上, 簡疏文跟往常一樣起了個大早,時桐還在睡覺的時間,他下樓跑了個步, 跑完順便跟路邊推車賣花的老婆婆買了束花回家。
鮮花這東西沒什麽用, 但能增添生活情調。
其實簡疏文工作很忙, 他要去事務所上班, 要忙刑辯研究院的事, 因為他小有名氣,經常有普法講座邀請他,所以他還要抽空去參加普法講座,但盡管工作很忙, 簡疏文依然十分註重生活質量, 健身、鍛煉、看書他從不落下, 還不忘時不時給時桐制造一些小驚喜,今天這束花就是。
簡疏文熱愛生活, 熱愛生活的人能量都很足, 他們精力旺盛、健康樂觀, 給人的感覺很舒服, 這就是為什麽時老板什麽人沒見過但只喜歡呆在簡疏文身邊的原因,時老板不缺錢, 缺的是這麽個人。
簡疏文回來時, 時桐剛剛起床, 時桐站在客廳裏, 跟剛進門的簡疏文大眼瞪小眼。
見簡疏文捧著束花,時桐腦袋一歪,朝他眨了眨眼。
“你起來啦?”簡疏文笑道,“我以為你不會起那麽早, 還想著把花放到你枕邊。”
簡疏文進了屋,很自然地把剛買的花遞給時桐,時桐很自然地接過。簡疏文第一次給時桐送花時時桐還很不習慣,但現在已經習以為常了。
時桐親了一口簡疏文,讚不絕口:“真美。”
簡疏文去廚房做早餐,時桐找了個花瓶,把花插在花瓶上,擺在餐桌中央。兩人共進早餐,新的一天在溫馨的氣氛中拉開帷幕。
吃完早餐,簡疏文去事務所上班,今天他有一個預約。
早上10點,預約客戶到達事務所。
客戶是一對中年夫妻,妻子叫吳丹桂,丈夫叫關君,這對夫妻已年過中年,但膝下無子。
這對夫妻曾經有一個女兒,女兒名叫關孜孜,非常可愛,卻在6歲的時候被人虐殺致死,並殘忍地拋屍野外。
這件事發生在二十二年前,因為當年的刑事技術相對落後,導致偵查工作受到重重阻礙,殺害關孜孜的兇手一直沒有找到,如今在警方的努力下,殺人兇手終於找到了,是一個叫顧辛的男人,顧辛今年已經六十歲。
顧辛有虐童癖,他有過一段婚姻,有過一個女兒,前妻跟他離婚後,本來女兒是判給了他的,沒想到他竟然對當時年僅5歲的親生女兒打罵虐待,只因女兒尿褲子就把女兒的腿差點打斷,進了醫院。前妻知道後心疼哭了,火速將女兒接走,帶去外地生活,而顧辛也因為虐待兒童被關了一段時間,沒想到出來後他不僅不思悔改,還變本加厲,這人是個變態,他有虐童癮,自己的女兒被前妻接走了,他就偷別人的孩子來虐,虐死之後拋屍野外,殘忍至極。
二十多年前的殺人兇手終於繩之以法,可憐的關孜孜終於可以瞑目,這本應該是一件喜大普奔的事情,然而,問題來了,事情過去了二十二年,案子已經過了追訴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犯罪經過一定期限不再追訴,對於無期徒刑、死刑的犯罪,該期限為二十年。這意味著,如果自犯罪之日起二十年內未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那麽超過這個期限後,一般情況下公訴機關將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也不會進行審判。
顧辛殺害關孜孜的案子已經過了二十年追訴期,也就是說,根據《刑法》的規定,殺人兇手顧辛如今在法律上被視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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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早上, 簡疏文跟往常一樣起了個大早,時桐還在睡覺的時間,他下樓跑了個步, 跑完順便跟路邊推車賣花的老婆婆買了束花回家。
鮮花這東西沒什麽用, 但能增添生活情調。
其實簡疏文工作很忙, 他要去事務所上班, 要忙刑辯研究院的事, 因為他小有名氣,經常有普法講座邀請他,所以他還要抽空去參加普法講座,但盡管工作很忙, 簡疏文依然十分註重生活質量, 健身、鍛煉、看書他從不落下, 還不忘時不時給時桐制造一些小驚喜,今天這束花就是。
簡疏文熱愛生活, 熱愛生活的人能量都很足, 他們精力旺盛、健康樂觀, 給人的感覺很舒服, 這就是為什麽時老板什麽人沒見過但只喜歡呆在簡疏文身邊的原因,時老板不缺錢, 缺的是這麽個人。
簡疏文回來時, 時桐剛剛起床, 時桐站在客廳裏, 跟剛進門的簡疏文大眼瞪小眼。
見簡疏文捧著束花,時桐腦袋一歪,朝他眨了眨眼。
“你起來啦?”簡疏文笑道,“我以為你不會起那麽早, 還想著把花放到你枕邊。”
簡疏文進了屋,很自然地把剛買的花遞給時桐,時桐很自然地接過。簡疏文第一次給時桐送花時時桐還很不習慣,但現在已經習以為常了。
時桐親了一口簡疏文,讚不絕口:“真美。”
簡疏文去廚房做早餐,時桐找了個花瓶,把花插在花瓶上,擺在餐桌中央。兩人共進早餐,新的一天在溫馨的氣氛中拉開帷幕。
吃完早餐,簡疏文去事務所上班,今天他有一個預約。
早上10點,預約客戶到達事務所。
客戶是一對中年夫妻,妻子叫吳丹桂,丈夫叫關君,這對夫妻已年過中年,但膝下無子。
這對夫妻曾經有一個女兒,女兒名叫關孜孜,非常可愛,卻在6歲的時候被人虐殺致死,並殘忍地拋屍野外。
這件事發生在二十二年前,因為當年的刑事技術相對落後,導致偵查工作受到重重阻礙,殺害關孜孜的兇手一直沒有找到,如今在警方的努力下,殺人兇手終於找到了,是一個叫顧辛的男人,顧辛今年已經六十歲。
顧辛有虐童癖,他有過一段婚姻,有過一個女兒,前妻跟他離婚後,本來女兒是判給了他的,沒想到他竟然對當時年僅5歲的親生女兒打罵虐待,只因女兒尿褲子就把女兒的腿差點打斷,進了醫院。前妻知道後心疼哭了,火速將女兒接走,帶去外地生活,而顧辛也因為虐待兒童被關了一段時間,沒想到出來後他不僅不思悔改,還變本加厲,這人是個變態,他有虐童癮,自己的女兒被前妻接走了,他就偷別人的孩子來虐,虐死之後拋屍野外,殘忍至極。
二十多年前的殺人兇手終於繩之以法,可憐的關孜孜終於可以瞑目,這本應該是一件喜大普奔的事情,然而,問題來了,事情過去了二十二年,案子已經過了追訴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犯罪經過一定期限不再追訴,對於無期徒刑、死刑的犯罪,該期限為二十年。這意味著,如果自犯罪之日起二十年內未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那麽超過這個期限後,一般情況下公訴機關將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也不會進行審判。
顧辛殺害關孜孜的案子已經過了二十年追訴期,也就是說,根據《刑法》的規定,殺人兇手顧辛如今在法律上被視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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