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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晉江文學城獨家發表/捉蟲 Bl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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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獨家發表/捉蟲 Blood……

毛利蘭的空手道很厲害, 遠超平常人想象的厲害。

只是她身邊的親朋都傾向於保護她,加上她本性溫柔天真,不喜歡傷害任何人, 以至於她稍稍缺了點勇氣。

磅礴的勇氣, 能夠讓弱者爆發出遠超平常的力量, 讓怯弱的人在危機中保留理性與冷靜。

而相反, 缺乏勇氣的人,哪怕掌握再多的理論,經歷再多的訓練,也往往發揮不出十分之一的能力。

就像是在訓練場百步穿楊的新兵,在真正上戰場時,也可能會因為應激與惶恐而脫靶。

毛利蘭並不算多麽特殊。

她還只是個未出社會的高中生, 與絕大多數人一樣,會在面對兇殺案時感到害怕,會因為直面槍口而畏懼腿軟。

只是到了真正危機的關頭,比如說現在, 她那略微缺乏的勇氣, 便會十倍百倍的從心底裏激發出來。

……警察掉頭回來還需要一會, 而危險分子人數占上方,幼年的柯南獨自前往地下車庫,也不知道能不能等到救援。

萬一在那之前柯南出事了呢?

萬一在那之前被壞人挾持了呢?

這麽想著,毛利蘭的恐懼便被保護欲取而代之。

——在需要她去保護他人的時候, 毛利蘭從來不會,也從來不曾退縮過。

話說回來,柯南剛剛提到下面有四個人。

而其中一個,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聽錯了。

快速奔跑的毛利蘭想:但我的確聽到柯南似乎稱呼其中一個人為“尼昂醫生”。

小蘭不確定柯南說的“尼昂”是不是她認識的那個尼昂。

畢竟在她認知當中,前幾個月才從國外回日本的柯南, 應該不認識那位失蹤的心理醫生才對。

而不同於亞洲這邊的多數國家,西方那頭普遍都認為繼承偉人先賢的名字才是一種尊重。甚至還有祖父,父親與兒子三代都取完全一模一樣名字,只在書面加上個一世、二世、三世來區分的狀況。

就比如威廉·亨利·蓋茨的兒子叫威廉·亨利·蓋茨二世這樣。

這導致重名在國外並不是什麽不可思議的狀況——當然,大多數人也不會完全重名,畢竟他們名字長,名字姓氏相同,不代表中間名也相同,只不過有些人自我介紹嫌麻煩,不會把全名完整說出來,在只保留前後兩段的前提下,重名率就看上去很高了。這也是為什麽昵稱與小名在國外頗為流行的原因之一。

毛利蘭知道這個文化差異。

但她覺得事情不該那麽巧,名字一樣難道職業也一樣嗎?所以她仍舊抱著一絲期盼。

毛利蘭希望那就是失蹤已久的尼昂醫生。

她甚至還給自己找到了理由:柯南去過美國,如果他在美國和醫生見過面,那柯南會認識對方也就不奇怪了。

畢竟尼昂醫生當年的確說過自己偶爾會回美國一趟。

毛利蘭還見過對方拖著行李箱剛到家的樣子呢,而外出回來的醫生,也沒少給她和新一帶伴手禮。

……當年尼昂·歐文在診所遭到恐怖襲擊的具體原因,最終還是被打壓隱瞞了下去,並未對外公布事實。

所以哪怕毛利蘭去問,警視廳那頭也只是說尚在調查。只有目暮警部會透露一點小消息,苦惱表示案子轉交給了公安,為難又沈重的說裏頭牽扯到了什麽特殊的大案子。

工藤新一為了不讓毛利蘭傷心,也同樣是出於保密協議,所以不曾告訴她真相。於是作為平民的毛利蘭,便自然不可能知道是醫生的身份存在問題。

她只會認為這個“特殊的大案子”,是指襲擊了尼昂醫生的犯人身份特殊,需要公安介入。

這也不奇怪,醫生一直都很厲害,簡直就像是電影裏的男主角一樣無所不能,就連新一都沒少向對方請教。

後來對方還成為了警視廳的犯罪咨詢顧問……毛利蘭曾經難過地想,會不會是在當咨詢顧問的時候無意間得罪了什麽人,才會導致醫生的診所被襲擊。

但無論如何。

醫生一定一定不可能是壞人。

所以毛利蘭會期盼柯南口中的人,就是自己認識的那位尼昂醫生。

畢竟柯南不是說了嗎?有人持槍械鬥,既然是械鬥,就意味著下面至少是兩派立場敵對的人在互相攻擊。

有可能是壞人之間的內鬥,但如果下面那位尼昂醫生真的是自己認識的醫生,那毛利蘭就一定會判斷那是壞人與好人之間的抗爭。

這樣的話,她和她爸爸下去支援,面對的就不是二對四的局面,而是三打三(沒有加上柯南)。

毛利蘭步伐不停,神情堅定。

但等她跑進車庫後,聽到的卻只有接連幾聲槍鳴,以及屬於汽車飄移加速的刺耳聲音。

一輛滿是彈痕的漆黑賓利直直朝他們沖來。

毛利蘭楞了半秒,在毛利小五郎大聲呼喊的“躲開”下,猛地撲向一旁。

車幾乎是與她擦肩而過的。

毛利蘭在那短短一瞬間,似乎透過車窗看見了一張熟悉的臉。

不是尼昂醫生。

駕駛位上的男性雖然也是一副異國長相,但卻完全和尼昂不一樣。

所以引起毛利蘭註意的,是副駕駛的身影。

那是……

新出智明?

毛利蘭腦袋有些宕機:難不成剛剛是我聽混了?

柯南說的不是尼昂醫生,而是新出醫生?



貝爾摩德的心臟幾乎要從胸膛內跳出來。

哪怕是方才在槍林彈雨裏穿梭,她都沒有像現在那麽後怕。

她目光緊緊盯著後視鏡,在確定毛利蘭沒事後,她才緩緩放松抓著車頂扶手的手,讓手臂那緊繃的肌肉舒展開來。

還好。

不……尼昂肯定不會撞到她的天使的,如果可以,大概都不會願意嚇到她,這純粹是因為要躲避FBI瞄準他們輪胎的子彈,才導致不得不與那孩子擦肩而過。

貝爾摩德冷哼一聲,記恨上了那兩個FBI,隨後她呼出一口氣,把安全帶綁好。

直到車子駛遠之後,貝爾摩德才把臉上的假面撕下丟掉,然後理了理自己耀眼的金發:

“那麽,接下來要怎麽辦好呢?”

她懶散的把手臂搭在窗邊,用指節撐著臉,恢覆了那副漫不經心的模樣:

“萊伊沒能解決掉,現在連我都陷入麻煩了,你說我該不該把這個情報告知給上面呢?如果不說的話,等萊伊存活的事暴露,我可能會有知情不報的罪名——那家夥擺明就有意借此理由給你找麻煩,現在多了個我摻和進來,我不認為他會好心放過我。”

“我不會提及你。”

尼昂平靜的叼了一根煙,依舊沒有點燃,只是湊空擡手抹掉臉頰上的一道血痕,並將血跡在指腹中揉開:

“所以你可以裝作什麽都不知道,反正,萊伊也不知道你真正的長相”

貝爾摩德:“可他們都知道我的代號——那個女性探員,不就是追蹤著貝爾摩德的線索而來的麽?既然知道我有易容,萊伊肯定會猜到我就是貝爾摩德。”

“組織又不只有你會易容,你只要死不承認,他們又能怎麽辦呢?”

“可組織不會因為你死不承認就不懷疑你,我為什麽要冒這個風險?你知道的,組織個個都是疑心病。”金發魔女毫不留情,充分展示了什麽叫做塑料關系。

“……你說得對。”尼昂頓了頓,嘆了口氣,聳聳肩,“那麽,請隨意。”

貝爾摩德意外道:“不再掙紮了?”

尼昂說得很真誠:“畢竟我也不好連累你,作為一名紳士,逃避責任又在失敗後拖一位女士下水,實在是太難看了。”

“也不會有什麽大事,頂多是你百勝的任務完成率不再完美罷了。”貝爾摩德不知道尼昂為什麽那麽急,任務失敗而已,這種事組織內部每天都會發生幾例,她也好,琴酒也好,不都有失敗的記錄?

至於組織的處罰……只要你還有價值,處罰也沒什麽大不了。橫豎不至於留下後遺癥、丟了性命。

貝爾摩德不覺得尼昂會害怕處罰。

那他到底是在急什麽呢?

金發魔女忽然瞇起眼,冷不丁道:“尼昂,你這段時間那麽積極,該不會——在暗中謀劃什麽吧?”

“怎麽會呢。”尼昂歪頭道,“積極也有問題?”

“放在別人身上不一定,但放在你身上,可就不像你了。”

“我只是到了會在乎這些東西的年齡罷了。”尼昂眨眨眼,“我雖然沒怎麽變老,但也的確不再是十幾二十出頭的小年輕,雇傭兵是年輕飯,你應該很清楚吧。”

“……”貝爾摩德沒說信不信。

她只是看著尼昂,神情滿是似笑非笑的打量。

尼昂在對方的視線中紋絲不動,但是半晌後,他開口了:

“說起來,貝爾摩德小姐。”

“什麽?”

“你認識小蘭嗎?”

貝爾摩德指尖一動,表情是恰到好處的困惑:“……誰?”

“毛利蘭,那位勇敢闖進來的小姐。”尼昂叼了根煙,“你好像很緊張她的安全。”

“哈?我都不認識她。”金發魔女若無其事,嘴巴卻不曾停過:“而且,你覺得我會在乎自己以外的其他人的安全?我可不知道我是那麽溫柔善良的人。”

是啊。

怎麽會有無惡不作的罪犯,因為被一個明知她是壞人的少女義無反顧的救了一命後,就將其視為自己的天使,甚至想方設法的想要保護她呢?

簡直像個傻瓜一樣。

可是,並非誰都和尼昂一樣,對光明的世界毫不向往的。

至少貝爾摩德不是。

“……”尼昂也沒說信不信。

他只是用同樣的神情回視了一眼貝爾摩德。

“……”貝爾摩德咬了咬牙,忽然意識到自己說得太多了。

說得多,解釋得多,反而容易露出破綻。

哪怕尼昂什麽反應都沒有,他也不太可能去傷害毛利蘭,但——

有一句話說得對。

組織個個都是疑心病。

貝爾摩德自己也不例外。

尼昂有著靈活的原則底線。

他只是不會親手害死女性和小孩。

但——就像是對付朱蒂一樣,他會不攻擊她,卻也不會在貝爾摩德槍口下保護她。

而且,人都是會改變的。

曾經天真善良的好人也可能會因為環境而墮落,歷史上英明的帝皇也會因為年老而畏懼死亡變得昏庸。

昔日對財權毫無興趣的尼昂,如今都開始往組織上面爬,誰知道他哪天會不會背棄他那無聊的原則?

看不見摸不著的個人原則,本身就是難以一生遵守的東西。

至少貝爾摩德不相信尼昂能夠遵守一生。

心裏有鬼,便無法不疑神疑鬼。

尼昂不再吱聲,金發魔女便會越發焦急回憶他提起毛利蘭的原因。

然後,越發在意,便越發會讓步。

“萊伊的事情,我給你半個月時間。”貝爾摩德裝作寬容大量地說道:“看在過去交情的份上,我也不好做的太過絕情,所以這半個月,我會裝作什麽都不知道,但半個月後,我會向上匯報的。”

“半個月……”尼昂重覆了一邊,似乎並不意外貝爾摩德態度的改變,他溫和道:“這也足夠了,非常感謝您。”

假紳士。

貝爾摩德嘖了一聲,在心底無聲罵了一句。



赤井秀一不好殺。

雖然不是不能殺,但是需要的時間肯定不短。

對方一定不會再那麽輕易被他抓住行蹤,而且也肯定不會和他一對一。背靠FBI的赤井代表著無數裝備精良的支援,而對方對尼昂的熟悉,也讓對方很擅長躲過尼昂的追蹤。

你很難抓住一個躲在暗處的人。

半個月……其實時間不算多。

而尼昂已經不想要再被額外的事物打斷自己的行動了。

果然。

還是趕一趕吧。

趕不了赤井這頭的滅口,那就去趕另一邊的進度。



組織很重視巴羅洛最近展露出來的“取代”能力。

通過易容取代一個人的身份,進而直接取代一個人財產和權利這種事,簡直是再精妙不過。

當然,人的生物數據不同,指紋,虹膜……科技的發達讓取代變得艱難,但更高一籌的駭客技術總能從根本上應對這些問題。

而巴羅洛就恰好同樣擅長這種東西。

不過取代,總要能夠接觸到目標,總要能夠提前綁架目標、通過審問問出足夠多的基礎情報,總要有無數的後援在他身後支撐幫忙,做出各種圓謊的措施,才能長久的進行下去。

這實在是不容易,甚至十分繁瑣,所以站在上帝視角的組織高層們,便從未忌憚過一件事。

——他們當中某一個人會被巴羅洛取代這件事。

這怎麽可能呢?

這種事,過去幾十年都不曾發生。

因為沒人知道他們是誰,也沒人能夠找到他們。

高層們只會通過短信郵件與電話去下達命令,只有很小一部分絕不會背叛他們的心腹知道他們的存在。

所以,他們當然是安全的。



——不知身份,不知長相,不知年齡的BOSS。

——同樣三不知的高層。

這些只會遠遠躲起來,靠短信郵件去下達命令的統帥,在尼昂看來可笑至極。

但也同樣是他最好的機會。



在尼昂這個層次的代號成員當中,有一個少數關於組織高層,稱不上什麽秘密的情報。

組織的二把手朗姆,也同樣是個精通易容的情報高手,而且每每出行都會易容,幾乎每隔一天就會變成不一樣的人。

並且藝高人膽大,經常一個人偽裝後就單獨去打聽消息,沒讓任何心腹跟隨。

他幾乎不曾失敗、暴露過。

少數幾次失敗,他也成功滅了口。

這種把打聽情報深入骨子裏的敬業,就是他成為二把手的原因:他是BOSS最信賴的耳目,也是為數不多能夠親自去謁見首領的人物。

……所以尼昂早早就盯上了他。



漆黑滿是彈痕的賓利避開人流駛向郊區安全屋。

和貝爾摩德分別的尼昂銷毀了車子,然後漫步走在公路上。

他先前抹去血痕的指腹上,凝固了一層血跡。

搓了搓,便是一層黑紅的血泥。

尼昂對自己的血沒興趣。

只有仇敵的血液,才能澆滅漆黑的火焰,撫慰黃泉的憎怨靈魂。

而狩獵游戲,已經拉開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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