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晉江文學城獨家發表/捉蟲 小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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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獨家發表/捉蟲 小毛球……
“真的嗎!”
工藤新一頓時亮起眼睛, 語氣顯而易見帶著喜悅。
他其實相當喜歡狗。
這附近的住戶就有一家人飼養了一條名為“約翰”的德牧,那只德牧有一定歲數了,是新一小學時期開始親眼看著對方從毛茸茸的小狗崽長大變成如今威風凜凜的姿態, 並因為每次上學路過都會和約翰打招呼, 以至於他和那只德牧的關系特別好。
就這麽愛屋及烏, 工藤新一對狗有著相當好的印象, 哪怕尼昂加重語氣強調了一遍“暫時”這個關鍵詞,也不曾改變自己眼底的喜悅。
尼昂:“只是暫時收留而已,最多半個月……算了,這小東西的模樣長相估計也不太好找領養,那麽,最多是收留一個月、兩個月內的程度。”
這單任務下來, 自己怎麽說也能爭取到一個月兩個月的休息時間吧?
偽裝中的心理醫生心底嘀咕。
“那也很好了!這個時間足夠寬裕,我們一定能找到新飼主。”新一眉開眼笑。
一兩個月,他有足夠的信心能找到領養人了,這可比把瘦了吧唧的小狗送往收容所擁有的生存幾率大。
小蘭也興奮地點點頭:“我會把我的零用錢拿出來給這孩子買狗糧的, 尼昂醫生你最近要是身體不舒服的話, 我每天放學也都會過來幫忙帶它散步。”
新一卻搖頭:“不行啦, 蘭,才幾個月大的小狗,最好是打完疫苗再帶出來散步。”
小蘭:“但是,近三個月的小狗, 已經是社會化訓練的黃金時期吧?現在開始補疫苗,等打完之後,這孩子可能都要錯過這個時間段了哦?”
新一:“唔……那我們改天再專門帶它查一查抗體?如果沒什麽大問題,就在人少的地方帶它走走?我們還有園子一塊過來多陪它玩?”
毛利蘭覺得可以:“然後散完步,我們就帶著小狗的照片去幫忙找領養人。”
兩個小孩嘀嘀咕咕, 一拍即合。
小蘭甚至當場就打算掏出零花錢去買狗糧回來。
毛利蘭的零花錢不多,但全拿出來,也能夠支撐得了一只小狗崽中等偏上水平的口糧。
畢竟她那開偵探事務所的老爹雖然業績平平……準確來說,是堪稱落魄,幾乎只有調查出軌之類的小生意,並且還好酒好賭亂花錢,但至少人家在東京米花的熱鬧地帶有一棟三層小樓。
這個地帶,小樓一層租借出去的年租金,完全足夠他們衣食無憂了。以至於毛利蘭的老爹雖然不太爭氣,但起碼在物質上還是不曾虧待女兒。
工藤新一則是十足的富二代了,父母都堪稱是業界頂流組合,作為毛利蘭的青梅竹馬,而且是主張撿走小狗的倡導者之一,他自然不會讓小蘭自己出全部錢。
要不是小蘭堅定要一人一半,說不想要養成理所當然花朋友錢的習慣,他大概會更想要自己一個人給,畢竟這對新一來說完全綽綽有餘。
尼昂有點哭笑不得:“……不用了,這點開銷對我算不上什麽。”
“不可以,尼昂醫生已經很好心的願意暫時收留小狗了。”毛利蘭神情認真,“我們得做更多的事情才行,因為是我們執意要把小狗撿回來的。”
“那這樣吧。”尼昂想了想,說:“錢就不用給我了,畢竟你們想要幫忙,也得幫到點子上,對不對?錢我不缺,這不是我難處,但我並不擅長養狗,我真正苦惱的是照顧問題,所以——等你們有空之後,輪流過來帶它散步,體檢,呃,還有上廁所等各種訓練?可以嗎?”
尼昂笑容溫和,內心卻沒有半點波動,簡直無比冷漠。
他真誠地想,自己頂多只能給這個瘦巴巴的小毛團一個餓不死、渴不死的基本生活條件。
更多的就再也沒有了。
而這套說辭果然說服了兩小孩。
幫忙得幫到點子上,這才是對的。尼昂看上去的確不確定,而一個不怎麽喜歡狗的人,肯定反而對照顧狗這件事比較棘手。
新一越想,越覺得尼昂醫生太過溫柔。
不喜歡是真的不喜歡,臉上的糾結和答應時的無奈簡直溢於言表了。
但這反而意味著:對方也是真的善良。
醫生太溫柔了。
這反而讓他們都不好意思了。
新一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認真嚴肅的保證:“好,我們會盡快幫忙找到領養人的。”
小蘭跟著保證:“也會每天都過來幫忙照顧小狗的。”
。
於是。
剛剛從郵輪結束一遭麻煩事,尼昂轉頭又接手了一件麻煩事。
一個零報酬,自己主動接手的麻煩。
裝著銀灰皮毛小狗的箱子,被毛利蘭放在了尼昂別墅的玄關內。
或許是因為覺得箱子有自己氣味、有安全感,小狗一直趴著不肯出來。
直到毛利蘭和工藤新一揮手離開,玄關大門關上,尼昂才抓了抓頭發,表情一秒消失,眼神無比嫌棄地盯著不遠處的毛團。
而呆呆傻傻的小狗也才後知後覺意識到,那兩個會餵它吃東西的人也和其他好心人類一樣,餵完就走了。
啊,也不是完全一樣。
至少他們還帶著它的寶貝箱子走了一段路。
當然最終結果還是一樣的。
動物或多或少都會對環境的更變感到不安。
雖然小紙箱還在,但是周圍變了,空氣甚至有著陌生的淡淡血腥味——不奇怪,尼昂腹部的傷當然不會在一個晚上之後就愈合,而睡姿不算太安穩的某人,睜眼醒來導致傷口有點再度流血、重新爆炸,也是不算稀奇的事。
最重要的是……
尼昂的身高體型,比新一與毛利蘭高挑多了。
對於小動物來說,會直立行走的人類,簡直像是巨人一樣可怕。
還沒長大的小狗崽,憑借刻在基因裏的天性警惕了起來。
它當即就夾著尾巴,色厲內荏地齜牙:
“……嗚汪!”
小狗崽兇巴巴。
明明在害怕,卻還是對著面前的高大男人示威地叫了好幾聲。
某些動物的敏銳度真了不得。
能夠認出什麽人是無害的,而什麽人——
是危險的。
尼昂蹲下來,對小狗的威脅完全不屑一顧。
他只是挑挑眉,擡手,用手指快速戳了戳小家夥的腦袋,把狗戳了個後仰,然後吐槽:
“……說好的很乖呢?”
這不是兇得很嘛。
“話說回來,我還真不喜歡你那身銀灰的皮毛的。”
有種說不出來的既視感。
有點像……
……但皮毛夾雜的些許黑色又不太像。
話說到底像什麽?
手指一下一下避開小狗還沒長齊的乳牙,每次都精準戳在對方的腦袋上,尼昂把狗子逗弄地暈暈乎乎,還一邊歪頭,最後自言自語繼續道:
“但也實在沒辦法了,優秀的紳士不該無端違背自己認真給予的承諾。”
手一把捏著小狗崽的後脖頸。
顯而易見。
不管是貓還是狗,弱點都在後脖頸上,捏著後脖頸懸空提起來,大多都會停止掙紮——不同於多數貓咪,狗僅限於幼崽期這麽做,它們後脖頸的表皮更脆弱,而且長大後,後脖頸的那點力道完全支撐不了它的體重,直接拎起來往往會弄痛、弄傷它們。
當然,小型犬就另當別論了。
應該慶幸這只落到沒有半點養狗常識的某位殘酷雇傭兵手中的小家夥,體型還不大,體重也足夠輕。
被拎起來的小毛球乖乖夾著尾巴,一聲不吭。
尼昂凝視著對方的眼睛。
帶著藍色美瞳的眼睛眨也不眨,小毛球則是完全不敢對視。
畢竟在狗眼裏,對視是挑釁,被緊盯的危機感,和尼昂身上隱隱散發出來的不喜氣息,讓小毛球不由無意識的示弱。
“餵,狗。”
晃了晃手裏的小家夥,顯然連個臨時名字都不打算起的尼昂低聲道:
“一個月,最多兩個月,當然,如果明天能滾蛋就最好,別給我添麻煩。”
放下了手裏的小狗,沒有養狗常識的某人不再理會,並直接拿起鑰匙,換好鞋,打算出門。
他得先去填報自己咕咕作響的肚子。
順帶給某個毛茸茸的不速之客準備未來的生活用品。
。
尼昂討厭狗。
愚忠的狗。
盲目的狗。
助紂為虐的狗。
……
但對於飼養狗狗的人來說,被狗狗無條件偏愛與信任的感覺,一定特別好。
因為不管你是貧困還是富有,善良還是邪惡,年輕還是衰老,健康還是疾病。
只要得到過一點愛,將你認定位主人,那麽狗總是會愛著你。
——狗最大的幸福,永遠都是你。
。
狼是群居生物。
而喜歡群體生活的動物,就不可避免會產生階級。鮮明的階級意識,是狼群的一大特征。
狗是狼的亞種之一。
作為在漫長歷史已經被人類馴化的亞種,狗在天性方面已經與狼產生了很大的分歧。
具體表現為——
多數未被傷害的狗,總是對人類過分親近。
但也並非完全沒有狼的一面。
例如等到熟悉環境,膽怯過去,在認為一個人比它更加強大,且沒有傷害它的意圖後,它們就會迸發出十足的親昵,並仿佛天生就知道怎麽在群體中討好領袖,像是野外孤狼請求加入一個狼群般,小心翼翼地示好,給自己找一個容身之地。
。
工藤新一說得沒說。
這的確是只很乖很親人的狗。
而且或許是因為流浪過的緣故,仿佛天生就知道不能隨便大吼大叫、吸引天敵,因此很少會發出太多的噪音。
房子裏都是尼昂的氣味。
不管走到哪裏,空氣都或多或少有那麽絲痕跡。
在小毛球感知中,尼昂格外危險強大,而自己正在對方的地盤裏並未被趕走與攻擊,甚至對方還會定期給它投餵美味到震驚舌頭的食物(因為不缺錢所以售貨員推薦什麽就買什麽)——這讓小毛球的膽子漸漸大了起來,對尼昂的恐懼也日漸下降。
它很聰明。
坐下與握手幾乎是兩三次就學會了。
曾經咬壞了拖鞋,不小心尿在了客廳裏,被尼昂神情危險的拎到“犯罪現場”,用手指敲了腦袋——力氣不算大,但足以讓狗覺得有點痛——於是小毛球就知道自己不該這麽做。
它後來還有了自己的窩。
溫暖的窩,柔軟的窩。
在陽光溫暖的小房間裏,簡直再舒服不過。
“汪!”
漸漸地,狗從害怕尼昂,變為開始小心接近討好對方。因為飛撲會推開甚至敲很痛的腦殼,所以它很乖很沈穩的坐在男人腳邊,只是偶爾會試探著把腦袋搭在對方腳面上。
並且開始會等尼昂回家了。
還不太愛和工藤新一他們出門玩了。
毛茸茸的小毛球每次都是草草出去上個廁所,就趕緊扭頭,咬著牽引繩要回去。或者頂多在院子裏跑幾圈,在早就被尼昂放棄的花園裏匆匆解決生理問題,然後就撒歡著扒門要回去。
。
“我討厭狗。”
收留狗的第一周,尼昂幾乎是嫌棄的給對方添飯添水,然後面無表情、殺氣騰騰的去處理小毛球弄壞、弄臟的東西。
大概殺意太重,小毛球僵硬得不行。
當然,因為毛利蘭他們會來看,尼昂自然不會把狗丟掉或弄傷,只是敲頭之刑絕不可免。
。
收留狗的第二周。
漸漸習慣了添飯添水的日常。
不知道是聰明,還是工藤新一教得好,光速進步的毛茸茸的確很少再弄出什麽大問題。
衛生也不用太過擔心,那麽大的房子,尼昂當然不會自己搞衛生,他每隔一段時間都會雇人定期上門打掃。
“雖然討厭,但最多還剩下六、七周,只要識趣地不給我添麻煩,也不算無法忍受。”
。
收留狗的第三周。
“果然還是討厭狗。”
“搖尾乞憐,毫無自尊,愚蠢盲目。”
“還黏糊得煩人。”
“怎麽會有這麽討厭的小東西?”
看著窗外碎碎念,隨後面無表情低頭,看向了自己腳面。
——趴在自己腳面的毛茸茸腦袋,此時睡得正香,偶爾還發出柔軟的如同夢話般的嚶嚶聲。
“……”
“…………”
或許應該抽出自己的腳,再敲一下對方的頭。
這樣它或許就明白,不該隨便黏在人腳上了。
“………………”
尼昂冷酷無情抽出了自己的腳,讓打瞌睡的毛絨腦袋嘎巴跌在地上。
反覆數次,小毛團不壓人腳面了。
它改成小心翼翼用尾巴貼著人腳踝了。
“……”
。
尼昂還是討厭狗。
從小到大,狗的確沒給他留下過半點好印象。
不管是真正三兩成群,在滿是硝煙的落後戰場啃食屍體碎片的野犬,還是那些各種寓意上的“走狗”。
但是。
無法否認這一點。
當你習慣且適應了照顧狗的麻煩後——
你很難否認,當你成為了被偏愛的那一個,當你擁有了一個存在會全心全意信任你,甚至會為了你對害怕的事物宣戰(夾著尾巴向送快遞的小哥犬吠)的存在,的確很難再維持全然的惡感。
這個世界怎麽會有這麽蠢的東西?
一點點好處就能收買,一點點恩情就能產生感情,甚至哪怕被冷漠對待,也依然能夠鍥而不舍湊過來的動物。
真蠢。
真可笑。
但是——
收留狗的第四周。
工藤新一總算找到了願意收留小狗的領養人。
把狗送出去那天,尼昂頭一回擡手,順了一把毛茸茸的腦袋。
摸摸太過稀罕。
小毛團呆了一秒,瞬間就瘋狂搖晃起了尾巴,小心翼翼試圖把腦袋往那寬大又溫暖的掌心塞。
一副渾然不知自己馬上就要被掃地出門的笨蛋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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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嗎!”
工藤新一頓時亮起眼睛, 語氣顯而易見帶著喜悅。
他其實相當喜歡狗。
這附近的住戶就有一家人飼養了一條名為“約翰”的德牧,那只德牧有一定歲數了,是新一小學時期開始親眼看著對方從毛茸茸的小狗崽長大變成如今威風凜凜的姿態, 並因為每次上學路過都會和約翰打招呼, 以至於他和那只德牧的關系特別好。
就這麽愛屋及烏, 工藤新一對狗有著相當好的印象, 哪怕尼昂加重語氣強調了一遍“暫時”這個關鍵詞,也不曾改變自己眼底的喜悅。
尼昂:“只是暫時收留而已,最多半個月……算了,這小東西的模樣長相估計也不太好找領養,那麽,最多是收留一個月、兩個月內的程度。”
這單任務下來, 自己怎麽說也能爭取到一個月兩個月的休息時間吧?
偽裝中的心理醫生心底嘀咕。
“那也很好了!這個時間足夠寬裕,我們一定能找到新飼主。”新一眉開眼笑。
一兩個月,他有足夠的信心能找到領養人了,這可比把瘦了吧唧的小狗送往收容所擁有的生存幾率大。
小蘭也興奮地點點頭:“我會把我的零用錢拿出來給這孩子買狗糧的, 尼昂醫生你最近要是身體不舒服的話, 我每天放學也都會過來幫忙帶它散步。”
新一卻搖頭:“不行啦, 蘭,才幾個月大的小狗,最好是打完疫苗再帶出來散步。”
小蘭:“但是,近三個月的小狗, 已經是社會化訓練的黃金時期吧?現在開始補疫苗,等打完之後,這孩子可能都要錯過這個時間段了哦?”
新一:“唔……那我們改天再專門帶它查一查抗體?如果沒什麽大問題,就在人少的地方帶它走走?我們還有園子一塊過來多陪它玩?”
毛利蘭覺得可以:“然後散完步,我們就帶著小狗的照片去幫忙找領養人。”
兩個小孩嘀嘀咕咕, 一拍即合。
小蘭甚至當場就打算掏出零花錢去買狗糧回來。
毛利蘭的零花錢不多,但全拿出來,也能夠支撐得了一只小狗崽中等偏上水平的口糧。
畢竟她那開偵探事務所的老爹雖然業績平平……準確來說,是堪稱落魄,幾乎只有調查出軌之類的小生意,並且還好酒好賭亂花錢,但至少人家在東京米花的熱鬧地帶有一棟三層小樓。
這個地帶,小樓一層租借出去的年租金,完全足夠他們衣食無憂了。以至於毛利蘭的老爹雖然不太爭氣,但起碼在物質上還是不曾虧待女兒。
工藤新一則是十足的富二代了,父母都堪稱是業界頂流組合,作為毛利蘭的青梅竹馬,而且是主張撿走小狗的倡導者之一,他自然不會讓小蘭自己出全部錢。
要不是小蘭堅定要一人一半,說不想要養成理所當然花朋友錢的習慣,他大概會更想要自己一個人給,畢竟這對新一來說完全綽綽有餘。
尼昂有點哭笑不得:“……不用了,這點開銷對我算不上什麽。”
“不可以,尼昂醫生已經很好心的願意暫時收留小狗了。”毛利蘭神情認真,“我們得做更多的事情才行,因為是我們執意要把小狗撿回來的。”
“那這樣吧。”尼昂想了想,說:“錢就不用給我了,畢竟你們想要幫忙,也得幫到點子上,對不對?錢我不缺,這不是我難處,但我並不擅長養狗,我真正苦惱的是照顧問題,所以——等你們有空之後,輪流過來帶它散步,體檢,呃,還有上廁所等各種訓練?可以嗎?”
尼昂笑容溫和,內心卻沒有半點波動,簡直無比冷漠。
他真誠地想,自己頂多只能給這個瘦巴巴的小毛團一個餓不死、渴不死的基本生活條件。
更多的就再也沒有了。
而這套說辭果然說服了兩小孩。
幫忙得幫到點子上,這才是對的。尼昂看上去的確不確定,而一個不怎麽喜歡狗的人,肯定反而對照顧狗這件事比較棘手。
新一越想,越覺得尼昂醫生太過溫柔。
不喜歡是真的不喜歡,臉上的糾結和答應時的無奈簡直溢於言表了。
但這反而意味著:對方也是真的善良。
醫生太溫柔了。
這反而讓他們都不好意思了。
新一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認真嚴肅的保證:“好,我們會盡快幫忙找到領養人的。”
小蘭跟著保證:“也會每天都過來幫忙照顧小狗的。”
。
於是。
剛剛從郵輪結束一遭麻煩事,尼昂轉頭又接手了一件麻煩事。
一個零報酬,自己主動接手的麻煩。
裝著銀灰皮毛小狗的箱子,被毛利蘭放在了尼昂別墅的玄關內。
或許是因為覺得箱子有自己氣味、有安全感,小狗一直趴著不肯出來。
直到毛利蘭和工藤新一揮手離開,玄關大門關上,尼昂才抓了抓頭發,表情一秒消失,眼神無比嫌棄地盯著不遠處的毛團。
而呆呆傻傻的小狗也才後知後覺意識到,那兩個會餵它吃東西的人也和其他好心人類一樣,餵完就走了。
啊,也不是完全一樣。
至少他們還帶著它的寶貝箱子走了一段路。
當然最終結果還是一樣的。
動物或多或少都會對環境的更變感到不安。
雖然小紙箱還在,但是周圍變了,空氣甚至有著陌生的淡淡血腥味——不奇怪,尼昂腹部的傷當然不會在一個晚上之後就愈合,而睡姿不算太安穩的某人,睜眼醒來導致傷口有點再度流血、重新爆炸,也是不算稀奇的事。
最重要的是……
尼昂的身高體型,比新一與毛利蘭高挑多了。
對於小動物來說,會直立行走的人類,簡直像是巨人一樣可怕。
還沒長大的小狗崽,憑借刻在基因裏的天性警惕了起來。
它當即就夾著尾巴,色厲內荏地齜牙:
“……嗚汪!”
小狗崽兇巴巴。
明明在害怕,卻還是對著面前的高大男人示威地叫了好幾聲。
某些動物的敏銳度真了不得。
能夠認出什麽人是無害的,而什麽人——
是危險的。
尼昂蹲下來,對小狗的威脅完全不屑一顧。
他只是挑挑眉,擡手,用手指快速戳了戳小家夥的腦袋,把狗戳了個後仰,然後吐槽:
“……說好的很乖呢?”
這不是兇得很嘛。
“話說回來,我還真不喜歡你那身銀灰的皮毛的。”
有種說不出來的既視感。
有點像……
……但皮毛夾雜的些許黑色又不太像。
話說到底像什麽?
手指一下一下避開小狗還沒長齊的乳牙,每次都精準戳在對方的腦袋上,尼昂把狗子逗弄地暈暈乎乎,還一邊歪頭,最後自言自語繼續道:
“但也實在沒辦法了,優秀的紳士不該無端違背自己認真給予的承諾。”
手一把捏著小狗崽的後脖頸。
顯而易見。
不管是貓還是狗,弱點都在後脖頸上,捏著後脖頸懸空提起來,大多都會停止掙紮——不同於多數貓咪,狗僅限於幼崽期這麽做,它們後脖頸的表皮更脆弱,而且長大後,後脖頸的那點力道完全支撐不了它的體重,直接拎起來往往會弄痛、弄傷它們。
當然,小型犬就另當別論了。
應該慶幸這只落到沒有半點養狗常識的某位殘酷雇傭兵手中的小家夥,體型還不大,體重也足夠輕。
被拎起來的小毛球乖乖夾著尾巴,一聲不吭。
尼昂凝視著對方的眼睛。
帶著藍色美瞳的眼睛眨也不眨,小毛球則是完全不敢對視。
畢竟在狗眼裏,對視是挑釁,被緊盯的危機感,和尼昂身上隱隱散發出來的不喜氣息,讓小毛球不由無意識的示弱。
“餵,狗。”
晃了晃手裏的小家夥,顯然連個臨時名字都不打算起的尼昂低聲道:
“一個月,最多兩個月,當然,如果明天能滾蛋就最好,別給我添麻煩。”
放下了手裏的小狗,沒有養狗常識的某人不再理會,並直接拿起鑰匙,換好鞋,打算出門。
他得先去填報自己咕咕作響的肚子。
順帶給某個毛茸茸的不速之客準備未來的生活用品。
。
尼昂討厭狗。
愚忠的狗。
盲目的狗。
助紂為虐的狗。
……
但對於飼養狗狗的人來說,被狗狗無條件偏愛與信任的感覺,一定特別好。
因為不管你是貧困還是富有,善良還是邪惡,年輕還是衰老,健康還是疾病。
只要得到過一點愛,將你認定位主人,那麽狗總是會愛著你。
——狗最大的幸福,永遠都是你。
。
狼是群居生物。
而喜歡群體生活的動物,就不可避免會產生階級。鮮明的階級意識,是狼群的一大特征。
狗是狼的亞種之一。
作為在漫長歷史已經被人類馴化的亞種,狗在天性方面已經與狼產生了很大的分歧。
具體表現為——
多數未被傷害的狗,總是對人類過分親近。
但也並非完全沒有狼的一面。
例如等到熟悉環境,膽怯過去,在認為一個人比它更加強大,且沒有傷害它的意圖後,它們就會迸發出十足的親昵,並仿佛天生就知道怎麽在群體中討好領袖,像是野外孤狼請求加入一個狼群般,小心翼翼地示好,給自己找一個容身之地。
。
工藤新一說得沒說。
這的確是只很乖很親人的狗。
而且或許是因為流浪過的緣故,仿佛天生就知道不能隨便大吼大叫、吸引天敵,因此很少會發出太多的噪音。
房子裏都是尼昂的氣味。
不管走到哪裏,空氣都或多或少有那麽絲痕跡。
在小毛球感知中,尼昂格外危險強大,而自己正在對方的地盤裏並未被趕走與攻擊,甚至對方還會定期給它投餵美味到震驚舌頭的食物(因為不缺錢所以售貨員推薦什麽就買什麽)——這讓小毛球的膽子漸漸大了起來,對尼昂的恐懼也日漸下降。
它很聰明。
坐下與握手幾乎是兩三次就學會了。
曾經咬壞了拖鞋,不小心尿在了客廳裏,被尼昂神情危險的拎到“犯罪現場”,用手指敲了腦袋——力氣不算大,但足以讓狗覺得有點痛——於是小毛球就知道自己不該這麽做。
它後來還有了自己的窩。
溫暖的窩,柔軟的窩。
在陽光溫暖的小房間裏,簡直再舒服不過。
“汪!”
漸漸地,狗從害怕尼昂,變為開始小心接近討好對方。因為飛撲會推開甚至敲很痛的腦殼,所以它很乖很沈穩的坐在男人腳邊,只是偶爾會試探著把腦袋搭在對方腳面上。
並且開始會等尼昂回家了。
還不太愛和工藤新一他們出門玩了。
毛茸茸的小毛球每次都是草草出去上個廁所,就趕緊扭頭,咬著牽引繩要回去。或者頂多在院子裏跑幾圈,在早就被尼昂放棄的花園裏匆匆解決生理問題,然後就撒歡著扒門要回去。
。
“我討厭狗。”
收留狗的第一周,尼昂幾乎是嫌棄的給對方添飯添水,然後面無表情、殺氣騰騰的去處理小毛球弄壞、弄臟的東西。
大概殺意太重,小毛球僵硬得不行。
當然,因為毛利蘭他們會來看,尼昂自然不會把狗丟掉或弄傷,只是敲頭之刑絕不可免。
。
收留狗的第二周。
漸漸習慣了添飯添水的日常。
不知道是聰明,還是工藤新一教得好,光速進步的毛茸茸的確很少再弄出什麽大問題。
衛生也不用太過擔心,那麽大的房子,尼昂當然不會自己搞衛生,他每隔一段時間都會雇人定期上門打掃。
“雖然討厭,但最多還剩下六、七周,只要識趣地不給我添麻煩,也不算無法忍受。”
。
收留狗的第三周。
“果然還是討厭狗。”
“搖尾乞憐,毫無自尊,愚蠢盲目。”
“還黏糊得煩人。”
“怎麽會有這麽討厭的小東西?”
看著窗外碎碎念,隨後面無表情低頭,看向了自己腳面。
——趴在自己腳面的毛茸茸腦袋,此時睡得正香,偶爾還發出柔軟的如同夢話般的嚶嚶聲。
“……”
“…………”
或許應該抽出自己的腳,再敲一下對方的頭。
這樣它或許就明白,不該隨便黏在人腳上了。
“………………”
尼昂冷酷無情抽出了自己的腳,讓打瞌睡的毛絨腦袋嘎巴跌在地上。
反覆數次,小毛團不壓人腳面了。
它改成小心翼翼用尾巴貼著人腳踝了。
“……”
。
尼昂還是討厭狗。
從小到大,狗的確沒給他留下過半點好印象。
不管是真正三兩成群,在滿是硝煙的落後戰場啃食屍體碎片的野犬,還是那些各種寓意上的“走狗”。
但是。
無法否認這一點。
當你習慣且適應了照顧狗的麻煩後——
你很難否認,當你成為了被偏愛的那一個,當你擁有了一個存在會全心全意信任你,甚至會為了你對害怕的事物宣戰(夾著尾巴向送快遞的小哥犬吠)的存在,的確很難再維持全然的惡感。
這個世界怎麽會有這麽蠢的東西?
一點點好處就能收買,一點點恩情就能產生感情,甚至哪怕被冷漠對待,也依然能夠鍥而不舍湊過來的動物。
真蠢。
真可笑。
但是——
收留狗的第四周。
工藤新一總算找到了願意收留小狗的領養人。
把狗送出去那天,尼昂頭一回擡手,順了一把毛茸茸的腦袋。
摸摸太過稀罕。
小毛團呆了一秒,瞬間就瘋狂搖晃起了尾巴,小心翼翼試圖把腦袋往那寬大又溫暖的掌心塞。
一副渾然不知自己馬上就要被掃地出門的笨蛋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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