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合離 二 裹足,自然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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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合離 二 裹足,自然不前
錢錦也沒有想到, 她和顧選最終也走到了這麽一天。
而且是這麽快就走到了這麽一天。
曾幾何時,柔情蜜意已成往日黃花。
他說她變了。
她說:“你變了。”
好吧,明顯兩個人都變了。
錢錦說:“雖說是家中定下的差事, 但是當年我同他在成婚之前就見過。”
她問他:“以後不能納妾,只能一心一意對我一個人, 你若同意就在一起,你若不同意便罷。”
他們家雖是商戶, 但是有錢。
那時的顧選只是一個秀才, 他們也未必找不到別的秀才。
錢錦說:“那時,答應我了,便不能反悔。”
其實這個要求也沒什麽, 畢竟那時候的顧選, 也未必能夠高中, 未必能夠做官。
若只是一個普通人, 也沒有資格納妾。
就算他想,自己也沒錢啊。
難道還想用老婆的錢不成。
至於沒有孩子,
“我雖然不如他讀書多, 但也略知一些道理, 從前的北宋的司馬光,不就是沒有子嗣照樣也不納妾。旁人可以,他怎麽就不行?”
而且陛下身為天子, 都能和皇後一夫一妻。
顧選算個什麽東西,憑什麽納妾。
“就算是為了子嗣,如今我還不到三十,不是也生了兩個女兒麽。”
就算是無出,也可以過繼。
就算是他不肯過繼,那也得年過四十無子才可納妾。
錢錦說:“我同他, 便已經是恩斷義絕了。只求皇後幫我,讓我把兩個女兒帶走。”
兩個女兒,大的叫顧鴛,八歲了,已經出落的亭亭玉立了。
小的叫顧鴦,才五歲,可能還搞不清楚什麽狀況。
張宛看著他們倆,就仿佛看到了幾年後小核桃的模樣。
“快過來,讓我看一看。”
顧鴛叩首說:“殿下,如果父親和母親和離,我願意跟著母親。”
“是你父親對你如何不好?”
顧鴛搖頭:“沒有。”
家裏的事,父親不怎麽管。但若說對她們不好,那也沒有。
顧鴦拉著姐姐、怯生生地說:“皇後娘娘,我也想跟媽媽和姐姐在一起。”
方才說了這許多,錢錦一直還算是平靜。
但聽兩個女兒這麽一說,她也是忍不住潸然落淚,就差和孩子們抱頭痛哭了。
她想合離,父親雖然沒說什麽,但哥哥卻是堅決反對。
“妹子,不許他納妾,哥哥我一定是站在你這邊的。但是合離,你是瘋了麽?!”
她嫂子來勸說:“阿錦,從前他一個窮小子,你都願意嫁他。如今他發達了,你怎可輕易放棄,白白便宜了別人。”
又對兩個外甥女說,“你倆不懂事,不要胡鬧,如今你們是官宦家的千金,要是合離同你母親走了,日後不定變成什麽樣了。”
錢錦知道兄嫂的意思。
“我手上有嫁妝,也是餓不死的,女兒們跟著我,必不會讓她們凍了餓了。我也不回家,不麻煩哥哥。”
她冷笑:“說到底,哥哥也不過是怕失了一個京官的妹夫而已。”
“你這是什麽意思?”她哥哥忍不住了,“我難道不是為你好,你便是同他合離了,你還能再嫁什麽樣的人家,還能比他好麽。”
錢錦反駁:“我為什麽還要再嫁,天下的男人都是一般黑心。”
她有幾家鋪子,都是自己在經營。
就算沒了,她有手有腳,也不至於餓死。
為什麽還要嫁人。
眼見又要吵起來,她嫂子趕緊說:“阿錦啊,縱然你相公做了再對不起你的事,可你總歸還是要想想兩個孩子啊。”
她哥冷冷道:“你好好想想吧。”
“真要合離了,影響她們的名聲不說,日後也再難瞧見了,這可都是你十月懷胎、生下的骨肉啊。”
她哥反正是想不明白:“你到底為什麽非要合離?一個納妾,這不是還沒納麽。”
錢錦咬牙:“我就是為了她倆,才定要離了顧家的,我不僅要合離,兩個孩子我也都要帶走。”
她兄嫂仿佛聽到了什麽天方夜譚。
“這……從來沒有這個說法啊……”
合離也是有的,帶孩子的也都是寡婦。
何況顧家如今發達了,如何會……便是那兩個孩子,難道就肯?
顧選這人,張宛也是見過的,之前這不還給他們辦過事兒麽。
男人想要在官場上鉆營,這也沒什麽。
至於家中如何,知人知面不知心,這也不太好說。
張宛想了想問:“你可想好了?”
錢錦點頭:“絕不反悔。”
說起來,錢錦應該是張宛來到這個世界後最早接觸的幾個女性。
她們應該能算得上閨蜜。
但因為身份等級上的差異,沒有平等,自然也就談不上什麽感情。
就好像帝後,也是先君臣,後夫妻。
他們之間沒有基本的平等,也很難談什麽真愛。所謂的愛,都不過是皇帝單方面的施舍而已。
朱佑樘對張皇後,算是與眾不同了。
和這個時代蕓蕓眾生不同,尤其是哪些囿於後宅的女子不同。
錢錦的身上,總是有著無窮無盡的生命力。
她的臉上,似乎就寫著“不妥協”三個字。
她曾也說過:“雖然生做女兒也沒什麽不好,但若是男子,自然能夠去開創一番事業。”
能讀書的,便讀書科舉。
讀書不成的,便還可經商做買賣。
再不行的,總歸有田的種田,有工的做工,天地總是廣闊的。
“我爹小時候,是將我和哥哥弟弟們一起教養的,我也從來不輸給他們,可是……”
可是似乎也沒有什麽用。
“殿下,我想合離,實在不行,就讓顧選休了我,我也無所謂。”
她和顧選,便是恩斷義絕了。
張宛認真說:“若只是合離,縱然他不願意,我也可以說上兩句。”
可想要兩個女兒都跟著母親,是有幾分難辦的。。
就算是現代,父母離婚,有兩個孩子的,大部分也是一人一個。
若兩個太小,倒是可以都判給母親。
若是再大一些,確實也可以自己做主了。可這不是不大不小麽。
“如果你們姐妹倆一定得分開,必須要一個跟爸爸,一個跟媽媽,那你怎麽選?”
這話說的,小女兒立刻就哭了起來。
“不,我不要和姐姐分開……”
張宛決不是想當什麽封建社會的衛道士。
錢錦一個土生土長的古代女子,都有膽量離婚,有膽量帶著孩子,縱然娘家不接納,她也不怕。
她用這樣的勇氣,她絕對應該百般支持,但她還想做的更多一點。
“皇後娘娘,我……”
顧鴛大概是想說什麽,又覺得難以啟齒。
但張宛其實已經開出來了,神色頓時嚴肅了起來。
她問:“你這雙腳,是裹了足嗎?”
所謂纏足,大家都懂。
用布將女性雙腳緊緊纏裹,使之畸形變小。
一般需要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因為當時骨頭還是軟的,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
這纏足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
明清時期,更是纏足之風盛行,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有纏足者。
方絢的《香蓮品藻》說——“醜婦幸足小邀旁人譽”。
只要三寸金蓮纏得好,即使容貌平庸、也會受到稱讚。
反之哪怕是螓首蛾眉、朱唇皓齒,只要裙底蓮船盈尺,便大煞風景,最多落個“半截美人”之名而被人嗤之以鼻。
明朝的時候還只多數是裹腳,寬度窄,而非長度短。
到了清朝,便是流行所謂的三寸金蓮。
三寸就是十厘米,這不就是殘廢了麽。
把一雙正常的腳纏成這般模樣,一個正常人變成殘疾人。從個體來說,她們要受多大的痛苦自不言喻
從女性來說,有一雙這樣的腳,那更是什麽都不用幹了、也什麽都不能幹了。
裹足會怎樣?
“裹足,自然不前。”
既不能勞動,也不好出門。
只有困守家中,甚至站立、行走都要扶墻靠壁。
這樣一來,所謂的“男主外,女主內”自然就順理成章,“男強女弱”也就成了天理。
女子如有什麽不滿、反抗,就更是難上加難了,唯有忍氣吞聲,聽任擺布。
所以,宮中的宮女是從來不要纏過足的。
這纏了足的,還怎麽辦事。
這纏足是什麽,不是“蓮步娉婷”、“踏春有跡”、“步月無聲”、“一彎軟玉淩波小,兩瓣紅蓮落步輕”。
是父權、是夫權,是壓迫。
——恐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約束。
錢錦冷靜地說:“縱然夫君背叛,那也沒什麽。但我決不許顧家如此磋磨我的女兒,折斷我女兒的羽翼。”
“好。”張宛說,“但若我以皇後的身份,準了你們合離,顧選必然不服,別的官員想來也不服,覺得是我以權欺人。”其實,他們平日裏以權欺人、以勢壓人的時候還少麽。
也許正是因為此,所以他們才不肯讓別人也如此。
“你們可願意對簿公堂,把這事說個明白。”
錢錦說:“臣婦願意。”
如今她還是臣婦,很快就可以脫去這枷鎖,恢覆自由之身了。
從前她是女,而後她是婦。
這婦比女多什麽,多一把掃帚,寓意女子承擔家務勞動。
張宛卻給了寫了一個“婦”,身旁更像是幾把尖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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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錦也沒有想到, 她和顧選最終也走到了這麽一天。
而且是這麽快就走到了這麽一天。
曾幾何時,柔情蜜意已成往日黃花。
他說她變了。
她說:“你變了。”
好吧,明顯兩個人都變了。
錢錦說:“雖說是家中定下的差事, 但是當年我同他在成婚之前就見過。”
她問他:“以後不能納妾,只能一心一意對我一個人, 你若同意就在一起,你若不同意便罷。”
他們家雖是商戶, 但是有錢。
那時的顧選只是一個秀才, 他們也未必找不到別的秀才。
錢錦說:“那時,答應我了,便不能反悔。”
其實這個要求也沒什麽, 畢竟那時候的顧選, 也未必能夠高中, 未必能夠做官。
若只是一個普通人, 也沒有資格納妾。
就算他想,自己也沒錢啊。
難道還想用老婆的錢不成。
至於沒有孩子,
“我雖然不如他讀書多, 但也略知一些道理, 從前的北宋的司馬光,不就是沒有子嗣照樣也不納妾。旁人可以,他怎麽就不行?”
而且陛下身為天子, 都能和皇後一夫一妻。
顧選算個什麽東西,憑什麽納妾。
“就算是為了子嗣,如今我還不到三十,不是也生了兩個女兒麽。”
就算是無出,也可以過繼。
就算是他不肯過繼,那也得年過四十無子才可納妾。
錢錦說:“我同他, 便已經是恩斷義絕了。只求皇後幫我,讓我把兩個女兒帶走。”
兩個女兒,大的叫顧鴛,八歲了,已經出落的亭亭玉立了。
小的叫顧鴦,才五歲,可能還搞不清楚什麽狀況。
張宛看著他們倆,就仿佛看到了幾年後小核桃的模樣。
“快過來,讓我看一看。”
顧鴛叩首說:“殿下,如果父親和母親和離,我願意跟著母親。”
“是你父親對你如何不好?”
顧鴛搖頭:“沒有。”
家裏的事,父親不怎麽管。但若說對她們不好,那也沒有。
顧鴦拉著姐姐、怯生生地說:“皇後娘娘,我也想跟媽媽和姐姐在一起。”
方才說了這許多,錢錦一直還算是平靜。
但聽兩個女兒這麽一說,她也是忍不住潸然落淚,就差和孩子們抱頭痛哭了。
她想合離,父親雖然沒說什麽,但哥哥卻是堅決反對。
“妹子,不許他納妾,哥哥我一定是站在你這邊的。但是合離,你是瘋了麽?!”
她嫂子來勸說:“阿錦,從前他一個窮小子,你都願意嫁他。如今他發達了,你怎可輕易放棄,白白便宜了別人。”
又對兩個外甥女說,“你倆不懂事,不要胡鬧,如今你們是官宦家的千金,要是合離同你母親走了,日後不定變成什麽樣了。”
錢錦知道兄嫂的意思。
“我手上有嫁妝,也是餓不死的,女兒們跟著我,必不會讓她們凍了餓了。我也不回家,不麻煩哥哥。”
她冷笑:“說到底,哥哥也不過是怕失了一個京官的妹夫而已。”
“你這是什麽意思?”她哥哥忍不住了,“我難道不是為你好,你便是同他合離了,你還能再嫁什麽樣的人家,還能比他好麽。”
錢錦反駁:“我為什麽還要再嫁,天下的男人都是一般黑心。”
她有幾家鋪子,都是自己在經營。
就算沒了,她有手有腳,也不至於餓死。
為什麽還要嫁人。
眼見又要吵起來,她嫂子趕緊說:“阿錦啊,縱然你相公做了再對不起你的事,可你總歸還是要想想兩個孩子啊。”
她哥冷冷道:“你好好想想吧。”
“真要合離了,影響她們的名聲不說,日後也再難瞧見了,這可都是你十月懷胎、生下的骨肉啊。”
她哥反正是想不明白:“你到底為什麽非要合離?一個納妾,這不是還沒納麽。”
錢錦咬牙:“我就是為了她倆,才定要離了顧家的,我不僅要合離,兩個孩子我也都要帶走。”
她兄嫂仿佛聽到了什麽天方夜譚。
“這……從來沒有這個說法啊……”
合離也是有的,帶孩子的也都是寡婦。
何況顧家如今發達了,如何會……便是那兩個孩子,難道就肯?
顧選這人,張宛也是見過的,之前這不還給他們辦過事兒麽。
男人想要在官場上鉆營,這也沒什麽。
至於家中如何,知人知面不知心,這也不太好說。
張宛想了想問:“你可想好了?”
錢錦點頭:“絕不反悔。”
說起來,錢錦應該是張宛來到這個世界後最早接觸的幾個女性。
她們應該能算得上閨蜜。
但因為身份等級上的差異,沒有平等,自然也就談不上什麽感情。
就好像帝後,也是先君臣,後夫妻。
他們之間沒有基本的平等,也很難談什麽真愛。所謂的愛,都不過是皇帝單方面的施舍而已。
朱佑樘對張皇後,算是與眾不同了。
和這個時代蕓蕓眾生不同,尤其是哪些囿於後宅的女子不同。
錢錦的身上,總是有著無窮無盡的生命力。
她的臉上,似乎就寫著“不妥協”三個字。
她曾也說過:“雖然生做女兒也沒什麽不好,但若是男子,自然能夠去開創一番事業。”
能讀書的,便讀書科舉。
讀書不成的,便還可經商做買賣。
再不行的,總歸有田的種田,有工的做工,天地總是廣闊的。
“我爹小時候,是將我和哥哥弟弟們一起教養的,我也從來不輸給他們,可是……”
可是似乎也沒有什麽用。
“殿下,我想合離,實在不行,就讓顧選休了我,我也無所謂。”
她和顧選,便是恩斷義絕了。
張宛認真說:“若只是合離,縱然他不願意,我也可以說上兩句。”
可想要兩個女兒都跟著母親,是有幾分難辦的。。
就算是現代,父母離婚,有兩個孩子的,大部分也是一人一個。
若兩個太小,倒是可以都判給母親。
若是再大一些,確實也可以自己做主了。可這不是不大不小麽。
“如果你們姐妹倆一定得分開,必須要一個跟爸爸,一個跟媽媽,那你怎麽選?”
這話說的,小女兒立刻就哭了起來。
“不,我不要和姐姐分開……”
張宛決不是想當什麽封建社會的衛道士。
錢錦一個土生土長的古代女子,都有膽量離婚,有膽量帶著孩子,縱然娘家不接納,她也不怕。
她用這樣的勇氣,她絕對應該百般支持,但她還想做的更多一點。
“皇後娘娘,我……”
顧鴛大概是想說什麽,又覺得難以啟齒。
但張宛其實已經開出來了,神色頓時嚴肅了起來。
她問:“你這雙腳,是裹了足嗎?”
所謂纏足,大家都懂。
用布將女性雙腳緊緊纏裹,使之畸形變小。
一般需要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因為當時骨頭還是軟的,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
這纏足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
明清時期,更是纏足之風盛行,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有纏足者。
方絢的《香蓮品藻》說——“醜婦幸足小邀旁人譽”。
只要三寸金蓮纏得好,即使容貌平庸、也會受到稱讚。
反之哪怕是螓首蛾眉、朱唇皓齒,只要裙底蓮船盈尺,便大煞風景,最多落個“半截美人”之名而被人嗤之以鼻。
明朝的時候還只多數是裹腳,寬度窄,而非長度短。
到了清朝,便是流行所謂的三寸金蓮。
三寸就是十厘米,這不就是殘廢了麽。
把一雙正常的腳纏成這般模樣,一個正常人變成殘疾人。從個體來說,她們要受多大的痛苦自不言喻
從女性來說,有一雙這樣的腳,那更是什麽都不用幹了、也什麽都不能幹了。
裹足會怎樣?
“裹足,自然不前。”
既不能勞動,也不好出門。
只有困守家中,甚至站立、行走都要扶墻靠壁。
這樣一來,所謂的“男主外,女主內”自然就順理成章,“男強女弱”也就成了天理。
女子如有什麽不滿、反抗,就更是難上加難了,唯有忍氣吞聲,聽任擺布。
所以,宮中的宮女是從來不要纏過足的。
這纏了足的,還怎麽辦事。
這纏足是什麽,不是“蓮步娉婷”、“踏春有跡”、“步月無聲”、“一彎軟玉淩波小,兩瓣紅蓮落步輕”。
是父權、是夫權,是壓迫。
——恐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約束。
錢錦冷靜地說:“縱然夫君背叛,那也沒什麽。但我決不許顧家如此磋磨我的女兒,折斷我女兒的羽翼。”
“好。”張宛說,“但若我以皇後的身份,準了你們合離,顧選必然不服,別的官員想來也不服,覺得是我以權欺人。”其實,他們平日裏以權欺人、以勢壓人的時候還少麽。
也許正是因為此,所以他們才不肯讓別人也如此。
“你們可願意對簿公堂,把這事說個明白。”
錢錦說:“臣婦願意。”
如今她還是臣婦,很快就可以脫去這枷鎖,恢覆自由之身了。
從前她是女,而後她是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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