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撿到一個小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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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撿到一個小夥伴
寂靜的夜晚,陳榆找了一棵大樹,躺在樹枝的分叉上。他擡頭看著天上的星空,稀少的繁星掛在天邊,陳榆漫無目的地尋找最亮的那一顆。
這不禁讓他回想起很久之前的一段往事。他和謝暮之曾經一起去爬過山。那個時候,他們兩個剛剛高考結束。
陳榆興沖沖地和謝暮之說要一起去爬山,想看看山上的日出。結果,前一天晚上,他和謝暮之做的/太晚了,清潔完之後沒幾個小時就要趕著上山看日出。
他不記得那次他怎麽到的山頂了,他只記得那天的日出十分的美麗。破曉時分,天際晨星閃耀,微風吹動著幢幢樹影,空氣清涼如水,晨露在草木的細葉上閃爍著微光。
東方泛白,晨曦穿過重重的雲霞而來,一輪旭日從地平線上冉冉升起,耀眼的光輝傾灑而下,燦爛的朝霞鋪滿遙遠的天際,蒼茫大地被映照地一片明亮。
陳榆是被謝暮之吻醒的,當他睜開眼睛的時候,如仙境般的景色就被收入眼中。
那時的謝暮之還是一副意氣奮發地少年模樣,和之後冷漠沈穩的影帝形象截然不同。
他會捧著陳榆的臉,他許下了他生生世世都會遵守的諾言。
謝暮之會愛陳榆到世界毀滅的盡頭。
他是這麽說的,也是那麽做的。在謝暮之上了大學,不久之後就因為外形條件過硬,客串了一部正劇裏的配角,之後就一炮而紅,事業蒸蒸日上,三年拿下了業界數一數二的榮耀獎項,咖位直接晉升到超一線。
之後的謝暮之一年穩定有兩三部電影播出,成了業界的萬年常青樹。
陳榆一直覺得能和謝暮之相識,相知,相愛一定花光了他這輩子的好運氣。
謝暮之從來不搞花邊新聞,面對一切有可能的苗頭都會扼殺在搖籃裏,給足了陳榆安全感。
不光如此,他每天的行蹤都會和陳榆報備,沒有工作的時候就是待在家裏陪著陳榆。
當初陳榆和謝暮之偷偷領證之後,陳榆就問謝暮之要不要公開,但是謝暮之沒有同意,原因是出於安全考慮。那個時候,謝暮之作為國名關註對象,有不少的人都盯著他。如果讓別人知道陳榆和他已經結婚了,陳榆的生活和工作也會受到影響。
況且陳榆本來就是一條鹹魚,沒什麽上進心,只是謝暮之喜歡表演,他也愛屋及烏,在娛樂圈當個十八線的小透明。
————————————————————————————————————————
陳榆的思緒隨著一陣風,飄過來。他不知道為什麽片場的人要陷害自己。他認真地想了想他在娛樂圈都已經查無此人了,怎麽就偏偏和他有仇。
他嘆了口氣,視線看向遠處的一叢灌木。
後面好像有人。
陳榆警惕地瞇了瞇眼眸,拔出小刀,蹲在樹杈上。
沒有想到的是,從那裏面伸出來一只帶血的手。那只手的主人好像是受了很嚴重的傷,已經快要不行了, 在空中短暫地掙紮了幾秒之後,就緩緩地落下了。
陳榆身手矯健地跳下去,輕聲走到這個灌木叢的前面,像是一只靈巧的貓咪。
他不放心地用匕首撥開葉子,在裏面竟然發現了一個傷痕累累的人。
那人看起來年紀不大,只有二十幾歲。他的胸口插著一把刀,鮮血在流淌,整個人看上去就像是一個血人。
那個人受傷嚴重,已經陷入了昏迷。陳榆查看了一下他身上的傷口,都是和人打鬥留下的痕跡。
陳榆思索了幾秒,還是選擇救這個人。
他已經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他的血液有將人類轉化為喪屍的作用,變成喪屍的同時,並且會保留人類的理智,並不是變成那種只知道吃人的怪物。
陳榆沒多想,割開自己的手腕,給那個人餵了一點血。
淡藍的液體順著那人的唇瓣進入嘴巴,他奇跡般的恢覆了,身上的傷口不再滲血。
陳榆幫他慢慢地拔出刀子,等待著他的蘇醒。
差不多一刻鐘之後,重傷的那人的臉色變成了蒼白色,慢慢睜開的眼睛變成了綠色。
“我這是在哪裏?”那人暈乎乎地問道。
“別動,傷口還沒完全愈合!”陳榆小心地叮囑道。
那人睜開眼睛的時候就看見這個年輕的小夥子。
這個小夥子看起來剛剛成年,絕對不會超過二十五歲,但是形式作風卻又很老練。
陳榆之前參加過一檔野外生存節目的綜藝,特地學會了野外生存技巧,他幫人包紮的動作十分的專業。
陳榆一邊包紮一邊問:“你是怎麽落到這副田地的?”、
那人聽到這話,勾起了他不好的回憶。他捏緊了拳頭,眼裏爆發出濃烈的恨意,說道:“我是來自第二基地小隊的隊員,在一次任務中,隊裏的隊員由於我要升隊長心裏嫉妒,我沒有想到他會對我痛下殺手。”
“我平時自認為對他很是照顧,我是真的瞎了眼了,他竟然為了一個區區隊長的職位就要殺了我!!”
陳榆平靜地聽完他的訴苦,等到他的情緒恢覆穩定了,他問道:“我是陳榆,來自第一基地,你的命是我救的,你想跟著我嗎?”
那人呆楞楞地看著陳榆,沒想到這個年紀輕輕的小夥子是來自第一基地的。
整個大陸一共有四個基地,按照排名排的名次。第一基地是最大的基地,也是設備最完整的基地,裏面的管理體系也很完備,所以大多數的人對第一基地很有好感,都想要加入第一基地。
“等下?我不是快要死了嗎?怎麽會這麽快傷就好了?!”那人一臉不可思議地摸了摸自己的胸口,除了一點皮肉傷,根本就看不出來是深受重傷的樣子。
陳榆輕描淡寫地說道:“哦,我的血液能讓人起死回生,再重的傷都能治愈。對了,你叫什麽名字?”
“我叫楊路,你說的是真的嗎?那你還是人類嗎?”
楊路聽見陳榆說完這話,連忙護住自己,疑惑地問道。
陳榆有點無語地瞥了一眼他,看著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說道:“不光我不是人,你現在也不是人了哦!”
楊路受到了驚嚇,張大嘴巴,發出一聲無聲的“啊”。
“那我們是什麽?”楊路生怕自己變成什麽變異種。
“喪屍。”陳榆冷靜地回答。
“那我為啥還有理智?”楊路簡直就是一個行走的十萬個為什麽。
突然間,他感覺到一陣威壓,這種強勢的氣場,讓他喘不過氣,眼冒金星,馬上要厥過去了。
“停!!我受不了!”
楊路大聲喊道。
陳榆這才收回威壓。
他居高臨下的地說道:“我是淩駕於高階喪屍之上的喪屍,通俗的來講就是喪屍王,而你是喝了我的血液的喪屍,我將你轉化為喪屍,但同時又保留了你的理智。”
陳榆看他恢覆地差不多了,站起來,鄭重地又問了一遍:“你要跟著我嗎?我不接受吃裏爬外的人,要是被我發現,你的下場會比現在捅一刀還慘。”
陳榆的眼睛在黑暗中好像在發光,看著楊路有一種無形的壓迫感,讓他感覺自己無處遁形。
楊路緊張地咽了口口水,結結巴巴地說:“我的命是你救的,況且我還是被那種小人害的,我最痛恨那樣的人了。”
陳榆聽見他的話,不算意外。他伸出一只手,朝著楊路笑了一下。
這一瞬間,楊路不知道為什麽感覺到自己心跳劇烈地跳動,這種感覺就像是被打了雞血了一樣,渾身充滿了幹勁。
他抓住陳榆的手站起來,發誓般地保證:“以後你就是我大哥了。請問您貴姓啊?”
陳榆眼角浮現出笑意,心想:按照之前的年齡,這人確實可以喊自己一聲歌,但是現在他的年齡只有20歲,還是算了吧。
陳榆想了想,說道:“我叫陳榆,你可以直接喊我的名字。”
楊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確實喊一個看起來就比他小的人哥,挺過意不去的,他就這麽答應了。
“那接下來,我們去哪裏?”楊路一臉真誠地發問。
“去第一基地。”陳榆的眼神堅定又帶有深意地看著遠處。
這一刻,他身上竟然有謝暮之的影子。
陳榆在謝暮之在的時候就是一條想要躺平的鹹魚,但是只要一離開,他就是除了謝暮之以外第二個控場的人。
楊路沒什麽意見,能去第一基地肯定是好的,但是就是他現在這個樣子能進去嗎?
他的指甲變得很長,眼睛變成了綠色的,而且就連皮膚都變成了青色的。
但是他並沒有問出口,因為讓相信陳榆一定會說到做到的,不光是出於物種的階級壓迫,還有一種對於他這個人,啊不,喪屍的信任。
於是兩人一路往第一基地的方向趕去。
楊路的形象過於的惹眼,他特意找了一件鬥篷,罩住自己的身子。
至於陳榆,他的外形和正常的人類並沒有什麽不同,不過他的血是淡藍色的罷了,一般人也沒有機會讓他留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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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禁讓他回想起很久之前的一段往事。他和謝暮之曾經一起去爬過山。那個時候,他們兩個剛剛高考結束。
陳榆興沖沖地和謝暮之說要一起去爬山,想看看山上的日出。結果,前一天晚上,他和謝暮之做的/太晚了,清潔完之後沒幾個小時就要趕著上山看日出。
他不記得那次他怎麽到的山頂了,他只記得那天的日出十分的美麗。破曉時分,天際晨星閃耀,微風吹動著幢幢樹影,空氣清涼如水,晨露在草木的細葉上閃爍著微光。
東方泛白,晨曦穿過重重的雲霞而來,一輪旭日從地平線上冉冉升起,耀眼的光輝傾灑而下,燦爛的朝霞鋪滿遙遠的天際,蒼茫大地被映照地一片明亮。
陳榆是被謝暮之吻醒的,當他睜開眼睛的時候,如仙境般的景色就被收入眼中。
那時的謝暮之還是一副意氣奮發地少年模樣,和之後冷漠沈穩的影帝形象截然不同。
他會捧著陳榆的臉,他許下了他生生世世都會遵守的諾言。
謝暮之會愛陳榆到世界毀滅的盡頭。
他是這麽說的,也是那麽做的。在謝暮之上了大學,不久之後就因為外形條件過硬,客串了一部正劇裏的配角,之後就一炮而紅,事業蒸蒸日上,三年拿下了業界數一數二的榮耀獎項,咖位直接晉升到超一線。
之後的謝暮之一年穩定有兩三部電影播出,成了業界的萬年常青樹。
陳榆一直覺得能和謝暮之相識,相知,相愛一定花光了他這輩子的好運氣。
謝暮之從來不搞花邊新聞,面對一切有可能的苗頭都會扼殺在搖籃裏,給足了陳榆安全感。
不光如此,他每天的行蹤都會和陳榆報備,沒有工作的時候就是待在家裏陪著陳榆。
當初陳榆和謝暮之偷偷領證之後,陳榆就問謝暮之要不要公開,但是謝暮之沒有同意,原因是出於安全考慮。那個時候,謝暮之作為國名關註對象,有不少的人都盯著他。如果讓別人知道陳榆和他已經結婚了,陳榆的生活和工作也會受到影響。
況且陳榆本來就是一條鹹魚,沒什麽上進心,只是謝暮之喜歡表演,他也愛屋及烏,在娛樂圈當個十八線的小透明。
————————————————————————————————————————
陳榆的思緒隨著一陣風,飄過來。他不知道為什麽片場的人要陷害自己。他認真地想了想他在娛樂圈都已經查無此人了,怎麽就偏偏和他有仇。
他嘆了口氣,視線看向遠處的一叢灌木。
後面好像有人。
陳榆警惕地瞇了瞇眼眸,拔出小刀,蹲在樹杈上。
沒有想到的是,從那裏面伸出來一只帶血的手。那只手的主人好像是受了很嚴重的傷,已經快要不行了, 在空中短暫地掙紮了幾秒之後,就緩緩地落下了。
陳榆身手矯健地跳下去,輕聲走到這個灌木叢的前面,像是一只靈巧的貓咪。
他不放心地用匕首撥開葉子,在裏面竟然發現了一個傷痕累累的人。
那人看起來年紀不大,只有二十幾歲。他的胸口插著一把刀,鮮血在流淌,整個人看上去就像是一個血人。
那個人受傷嚴重,已經陷入了昏迷。陳榆查看了一下他身上的傷口,都是和人打鬥留下的痕跡。
陳榆思索了幾秒,還是選擇救這個人。
他已經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他的血液有將人類轉化為喪屍的作用,變成喪屍的同時,並且會保留人類的理智,並不是變成那種只知道吃人的怪物。
陳榆沒多想,割開自己的手腕,給那個人餵了一點血。
淡藍的液體順著那人的唇瓣進入嘴巴,他奇跡般的恢覆了,身上的傷口不再滲血。
陳榆幫他慢慢地拔出刀子,等待著他的蘇醒。
差不多一刻鐘之後,重傷的那人的臉色變成了蒼白色,慢慢睜開的眼睛變成了綠色。
“我這是在哪裏?”那人暈乎乎地問道。
“別動,傷口還沒完全愈合!”陳榆小心地叮囑道。
那人睜開眼睛的時候就看見這個年輕的小夥子。
這個小夥子看起來剛剛成年,絕對不會超過二十五歲,但是形式作風卻又很老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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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榆一邊包紮一邊問:“你是怎麽落到這副田地的?”、
那人聽到這話,勾起了他不好的回憶。他捏緊了拳頭,眼裏爆發出濃烈的恨意,說道:“我是來自第二基地小隊的隊員,在一次任務中,隊裏的隊員由於我要升隊長心裏嫉妒,我沒有想到他會對我痛下殺手。”
“我平時自認為對他很是照顧,我是真的瞎了眼了,他竟然為了一個區區隊長的職位就要殺了我!!”
陳榆平靜地聽完他的訴苦,等到他的情緒恢覆穩定了,他問道:“我是陳榆,來自第一基地,你的命是我救的,你想跟著我嗎?”
那人呆楞楞地看著陳榆,沒想到這個年紀輕輕的小夥子是來自第一基地的。
整個大陸一共有四個基地,按照排名排的名次。第一基地是最大的基地,也是設備最完整的基地,裏面的管理體系也很完備,所以大多數的人對第一基地很有好感,都想要加入第一基地。
“等下?我不是快要死了嗎?怎麽會這麽快傷就好了?!”那人一臉不可思議地摸了摸自己的胸口,除了一點皮肉傷,根本就看不出來是深受重傷的樣子。
陳榆輕描淡寫地說道:“哦,我的血液能讓人起死回生,再重的傷都能治愈。對了,你叫什麽名字?”
“我叫楊路,你說的是真的嗎?那你還是人類嗎?”
楊路聽見陳榆說完這話,連忙護住自己,疑惑地問道。
陳榆有點無語地瞥了一眼他,看著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說道:“不光我不是人,你現在也不是人了哦!”
楊路受到了驚嚇,張大嘴巴,發出一聲無聲的“啊”。
“那我們是什麽?”楊路生怕自己變成什麽變異種。
“喪屍。”陳榆冷靜地回答。
“那我為啥還有理智?”楊路簡直就是一個行走的十萬個為什麽。
突然間,他感覺到一陣威壓,這種強勢的氣場,讓他喘不過氣,眼冒金星,馬上要厥過去了。
“停!!我受不了!”
楊路大聲喊道。
陳榆這才收回威壓。
他居高臨下的地說道:“我是淩駕於高階喪屍之上的喪屍,通俗的來講就是喪屍王,而你是喝了我的血液的喪屍,我將你轉化為喪屍,但同時又保留了你的理智。”
陳榆看他恢覆地差不多了,站起來,鄭重地又問了一遍:“你要跟著我嗎?我不接受吃裏爬外的人,要是被我發現,你的下場會比現在捅一刀還慘。”
陳榆的眼睛在黑暗中好像在發光,看著楊路有一種無形的壓迫感,讓他感覺自己無處遁形。
楊路緊張地咽了口口水,結結巴巴地說:“我的命是你救的,況且我還是被那種小人害的,我最痛恨那樣的人了。”
陳榆聽見他的話,不算意外。他伸出一只手,朝著楊路笑了一下。
這一瞬間,楊路不知道為什麽感覺到自己心跳劇烈地跳動,這種感覺就像是被打了雞血了一樣,渾身充滿了幹勁。
他抓住陳榆的手站起來,發誓般地保證:“以後你就是我大哥了。請問您貴姓啊?”
陳榆眼角浮現出笑意,心想:按照之前的年齡,這人確實可以喊自己一聲歌,但是現在他的年齡只有20歲,還是算了吧。
陳榆想了想,說道:“我叫陳榆,你可以直接喊我的名字。”
楊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確實喊一個看起來就比他小的人哥,挺過意不去的,他就這麽答應了。
“那接下來,我們去哪裏?”楊路一臉真誠地發問。
“去第一基地。”陳榆的眼神堅定又帶有深意地看著遠處。
這一刻,他身上竟然有謝暮之的影子。
陳榆在謝暮之在的時候就是一條想要躺平的鹹魚,但是只要一離開,他就是除了謝暮之以外第二個控場的人。
楊路沒什麽意見,能去第一基地肯定是好的,但是就是他現在這個樣子能進去嗎?
他的指甲變得很長,眼睛變成了綠色的,而且就連皮膚都變成了青色的。
但是他並沒有問出口,因為讓相信陳榆一定會說到做到的,不光是出於物種的階級壓迫,還有一種對於他這個人,啊不,喪屍的信任。
於是兩人一路往第一基地的方向趕去。
楊路的形象過於的惹眼,他特意找了一件鬥篷,罩住自己的身子。
至於陳榆,他的外形和正常的人類並沒有什麽不同,不過他的血是淡藍色的罷了,一般人也沒有機會讓他留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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