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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周末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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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周末清晨

第十三章

孫領文直起身環顧四周,臥房以原木色和淺綠色系為主調,裝修時尚簡潔,風格溫馨,卻缺少生活氣息,並不像有人長住的樣子。

孫領文凝神回溯記憶。昨晚下船後吳紹謙見他疲累,碼頭離固定酒店路程又遠,便提議去Daisy在A市的高級公寓,就在外灘邊的摩天大廈裏,不過兩三分鐘車程,他渾渾噩噩的答應了。

昨晚的“昏迷”讓孫領文懊惱的蹙了蹙眉,掀開被子,自己渾身上下只穿著一條白色nei褲和Prada去年秋冬推出的絲質灰色睡衣。

吳紹謙極少來Daisy公寓,且從不留宿。雖然留有他專屬的房間,但衣櫃裏只孤零零有一套睡衣和一套正裝。

孫領文身高1米81,吳紹謙1米87。褲子孫領文穿過長,吳紹謙便把上衣給他套上,剛好蓋過翹臀。這樣至少兩人都能遮一遮。

孫領文沒看到自己原本的衣服或其他衣物,也沒擅自翻找衣櫃,起身拿過床頭櫃上的手機。一旁放著杯蜂蜜水,還有餘溫。

孫領文一邊喝盡蜂蜜水,一邊解鎖手機查看信息。

今天是周六,但對孫領文來說從來不存在工作日和周末的區別。三個月前林蕭然成功和索社就共同推出新款智能手機達成合作,如今項目正是關鍵時,很多事情需要孫領文決策監管,本來他今早就要飛日本。

但昨天情事過後,孫領文很有自知之明的把飛機推遲到中午。鄭雅有眼色的沒有打電話,只把情況和文件發到郵箱裏。

孫領文快速瀏覽一遍,隨即撥通電話,“成本報價重新做,太高……讓劉然今天和我一起去……對……嗯……下午會議之前法務部必須找出破綻……對……11點起飛。”

掛斷電話,孫領文進浴室快速洗漱淋浴,再次穿上灰色上衣走出臥房。

客廳很寬敞,和臥房風格相同。孫領文順著細小的聲響走到開放式廚房前,吳紹謙裸著上身,線條完美的腹肌、胸肌、背肌和肱二頭肌一覽無餘。

他剛把水煮蛋從鍋裏撈出,打開冰箱,為難的看著豐富的食材,不知道還能做點什麽。

吳紹謙對料理可謂一竅不通。他懂得評鑒美食,嘴巴從小被養刁,但不誇張的說,讓他做飯就像讓孫領文自己搭配服飾。

吳紹謙不重口腹之欲,忙碌時不吃飯或者吃食堂、快餐都可以。但從小有專人為他做飯,根本沒機會進廚房,獨居後工作繁忙,不會把時間浪費在料理上。

相較而言,Daisy的廚藝還不錯,作為貴族淑女必備課程,從小跟隨Jasmine學習烘焙和料理。

吳紹謙聽見聲響回頭,首先映入眼簾的是孫領文筆直的長腿和若隱若現的白色nei褲,他喉結幾乎不可見的滾了一下,然後掛著抱歉的微笑對上孫領文微挑的鳳眼,“衣服送去幹洗,應該快送來了。”

孫領文看一眼他身上的同款睡褲,點點頭,又看向只有一碗水煮蛋的餐桌。

吳紹謙自嘲的笑道:“看來今天沒法請孫總吃早餐了。”

“吳少的手用來做飯未免太大材小用。”這並不是恭維,世新醫院為吳紹謙的手投了天價保險,即使他想學料理,理事會也會全力阻攔。

孫領文走到他身邊,看了看冰箱,又掃視廚房一圈,然後指著黑色圍裙,“可以嗎?”

吳紹謙眨眨眼,目露驚喜,“當然,能品嘗孫總的手藝是我的榮幸。”

孫領文戴上圍裙,任吳紹謙為他系好腰帶,利落的從冰箱裏拿出食材,準確找到碗盤和平底鍋等用具。

“吳少有什麽忌口嗎?”

“沒有。”

“那英式煎餅可以嗎?”

“當然,我很喜歡。”

孫領文熟練的將面粉、雞蛋、牛奶、橄欖油和一小匙蘇打粉放進圓碗中攪拌均勻。開小火,平底鍋中倒少許橄欖油,舀兩勺面糊倒進鍋中,成三個大小適當的圓周,蓋上鍋蓋。

同時在另一個鍋中放入香腸、培根,小火煎,然後剝開吳紹謙煮好的雞蛋。

打開鍋蓋翻面,煎餅一面已攤的金黃,翻一翻香腸和培根,繼續剝雞蛋。

把兩面金黃的煎餅取出,放入新的面糊,將每個雞蛋切成四瓣,取出香腸培根。

再次翻面煎餅,清洗葡萄和草莓。

取出煎餅,第三次放入面糊。等待時把成品沙拉葉放進圓碗,草莓對半切後和葡萄、雞蛋一起放入,倒入沙拉醬,攪拌均勻。

翻面煎餅,將沙拉、培根、香腸放入盤中。

取出煎餅放進盤中,淋上楓樹糖漿。

孫領文一刻不停,充分發揮自己的計算和邏輯能力,有條不紊同時做幾個菜品,整個過程不超過十分鐘。

吳紹謙著魔般站在他身後一動不動,仿佛在看藝術表演,不知不覺被勾了心神,眼神越來越不可思議,最後輕笑一聲,“孫總真是出人意料。”

孫領文淡然取下圍裙,“小時候常做,熟能生巧罷了。”

孫領文的父母工作很忙,他跟隨父母移民美國時十歲,已經開始自己解決吃飯問題,但回國後已近十年沒有下廚。

倒是沒手生。

吳紹謙剛要稱讚,大門被打開,玄關傳出的聲響逐漸變大,不見其人先聞其聲,“咦?Dylan,你點餐了嗎?怎麽這麽香!”

“汪!汪!”

吳紹謙立刻擋住孫領文,眼疾手快拿過圍裙橫向圍到他跨上,遮住其下風光。

下一秒Daisy便拿著幹洗好的套裝出現,身旁跟著一只比利時馬裏努阿犬。她早晨出去遛狗,回來正好碰上送衣服的人,就順手拿進來。

這是一只十分帥氣英挺的狗,除面部、耳部為黑色外,全身覆蓋著黃褐色短毛。體態均勻流暢、比例協調,頭和頸部姿態優雅,肌肉強健、富有力量。

看向孫領文和吳紹謙的眼睛閃著警惕的光,看得出血統非常純正。

Daisy見兩人穿著同一套睡衣,“衣衫不整”的站在一起,笑容無比燦爛,“孫先生早安,睡的好嗎?”

孫領文見到狗身形一頓,眨眨眼,沖Daisy頷首道:“吳小姐早安,我睡的很好,多謝吳小姐留宿,打攪你了。”

“不用客氣。”她眼睛發亮的盯著色香味俱全的英式煎餅,又看一眼料理臺,驚喜的拔高聲調,“這些是孫先生做的嗎?”

打死她,吳紹謙都做不出來。

孫領文點頭,Daisy迫不及待坐上餐桌,看向孫領文的目光滿滿崇拜,“你還會做料理?!太厲害了!”

“談不上料理,能吃而已。”

吳紹謙接過衣服遞給孫領文,孫領文進臥室換裝,吳紹謙則在客房換好。

孫領文穿戴整齊,妥妥一個精英人士,和方才露著大長腿做飯的旖旎天差地別。

路過馬犬時,它正趴在吧臺旁的柱子邊,似乎沒什麽精神。

孫領文看它一眼,向前走兩步後又停下腳步,“這是吳小姐養的狗嗎?叫什麽名字?”

“是我三周前撿到的,一直沒找到它的主人,便暫時養著,取名happy,希望它快快樂樂。”

Daisy撿到它時,它受傷嚴重,外傷流血不止,內傷也不少,在寵物醫院住了兩周多才接回公寓。

寵物醫生說他只有一歲到兩歲,血統純正,身價很高,按理說不該找不到主人。

馬裏努阿犬是一種智商很高的牧羊犬,常作工作犬,適合作為軍用警犬,投入刑事偵查、緝毒、救援等等方面。

近來很多國外和九域國的富商也喜歡馴養它們看家護院。

另一方面,這個犬種對主人絕對忠誠,天性之一就是熱愛主人,經過簡單的訓練,同樣可以成為優秀的家庭伴侶。

“但happy似乎並不想原本的主人,不會往外跑,對我也不是很親近。醫生說可能之前被人類虐待過,防備心很重。”

吳紹謙見孫領文靠近它,一步擋到他身前:“小心!它認生。”

昨晚吳紹謙抱著孫領文進門時,它在Daisy的安撫下雖然沒有吠叫,但一直露出尖牙、呲著皮毛作戰鬥狀。

“好。”孫領文鎮定的跨過吳紹謙,神情自若的與站起身警戒的盯著自己的馬犬對視,然後慢慢蹲下,掌心向上伸開手,靜靜等待。

片刻後馬犬逐漸靠近孫領文,嗅了嗅他手掌的味道,甚至舔了一下,看得吳紹謙心臟一跳。

孫領文放柔氣場,收起手,四指向下指,“坐下。”

馬犬沒反應,他又道:“Sit。”

還是不動,孫領文改用德語,“Setz。”

不行,那用荷蘭語,“Zitten。”

依舊聽不懂,再用法語,“Assis。”

這次馬犬耳朵一抖,看著孫領文挪了幾步,當真坐下了!

吳紹謙訝異的挑挑眉,Daisy神奇不已,“happy第一次這麽聽話!我一直是用英文或中文,偶爾也試過德語,原來該用法語啊!”

“它是純血,出生後三個月應該在比利時受訓過,看起來訓練官說的是法語。”

“有它的零食嗎?”

“有!”

孫領文拿塊零食握在手中,手背向上讓馬犬聞了聞,將手收到背後道:“Assis。”

馬犬在原地挪動幾步,再次坐下。孫領文滿意的張開手將零食餵給它,撫了撫它的後背,“Bon Garcon,Good Boy.”

馬犬竟乖乖讓他摸,甚至用頭蹭了蹭孫領文的手臂。

吳紹謙含笑望著一人一狗,Daisy也試探著撫摸happy,“孫先生,你好厲害!你喜歡狗狗嗎?怎麽這麽會訓狗?”

孫領文搖頭,“我不喜歡動物,也沒有偏愛犬類。”

“唉?”

“但我以前養過一只比利時馬犬。”

剛搬到美國時,父母經常不在家,出於陪伴和安全考量,送了一只三個月大的幼犬給孫領文,Evan。

孫領文一開始不喜歡Evan,照顧它只是出於責任,卻一養就是14年。

Evan去世後,孫領文再沒打算養一只寵物。

“你叫什麽名字?”孫領文撫著它的後背,列舉常見的法國名字,“Leo?”

“Theo?”

“Mathis?”

……

“Lucas?”

“汪!”十幾個名字後它耳朵一動,眼睛晶亮的望著孫領文。

“Lucas。”

“汪!”

孫領文給Lucas餵一個零食,摸摸它,“原來你叫Lucas。”

清晨的陽光灑在他臉上,孫領文眼裏流露出懷念的柔光,嘴角微微揚起,露出一抹淺笑。

孫領文不常笑,即使笑,大多數時候吳紹謙見他的笑都是公式化的,不似此刻讓人移不開眼。

直到Daisy用手肘捅他,吳紹謙才回神。

妹妹擠著眼睛朝他偷掖的笑,吳紹謙撇撇嘴,沒說反駁的話。

無法否認,孫領文確實很吸引人。不論是指點江山的霸道總裁,還是下得廚房的“愛狗人士”。

每一次,吳紹謙都會更認識他一點,更欣賞他一點。

【作者有話說】:越寫越長了(O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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