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沈琰半信半疑地看著那屬下端著油燈湊到一個守衛的漢子跟前,不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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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沈琰半信半疑地看著那屬下端著油燈湊到一個守衛的漢子跟前,不知為……
沈琰半信半疑地看著那屬下端著油燈湊到一個守衛的漢子跟前, 不知為何,那漢子竟沒有驅趕他,還站在那兒同他交談了一會兒, 兩人說了快一刻鐘的話,他又端著那沒有耗損多少的油燈回來了。
“等會兒,會有人來告訴我們消息的。”他說著就坐在沈琰旁邊等著,臉上不見半分急切,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樣。
沈琰摸不清他這神神叨叨的把戲,也就沒有多問, 只是緊張地盯著外面的局勢。
他心中的擔憂和屬下一樣,若是商隊戰敗, 他們也沒有好下場, 甚至在亂起來的時候還要提防著宋制的陰招, 稍有不慎就會喪命,實在叫人為難。
他在南國是率軍數萬的將軍, 可是離了涪陽城,他也只是個尋常人, 一支箭或是一杯毒酒都會讓他喪命。
宋制和他,已然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境地,只要宋制還在一日,涪陽城他就回不去, 甚至於南國都不會有他的容身之地。
他麾下的將士本該是他的鎧甲,但是一旦鎧甲藏了毒,他也將毫無還手之力。
朝堂上的陰謀詭計, 是無時無刻腐蝕著他的劇毒, 他逃不出來,手下的將士也難以脫身。所有人都深陷泥沼, 只管著自己掙脫,可是那泥潭,越是掙紮越是下沈。
人有私心,便有弱點。
宋制威逼利誘他的屬下,以私心收買人心,以弱點恐嚇他們,這些舉動無可厚非,因為他也是這麽策反對方的屬下,給他下了一個又一個的套,讓本就沒什麽本事的宋制在朝堂上越發不得人心。
說到底,不過是他自視甚高,覺得國君和宋制不敢輕易動他。哪曾想,他們殺他的心,會這麽強烈,全然不顧虎視眈眈的周國和那些已成規模的叛軍。
“將軍,吃點東西,待會兒亂起來了咱們也有力氣跑。”屬下的聲音打斷了他的思緒,他眨了眨幹澀的眼,望著昏暗的帳篷沒說話。
一個屬下不知道從哪兒掏出幾個饅頭,一一遞給他們。
粗面饅頭顏色有些發黑,冷了之後縮成一小團,即便這樣也有半個巴掌那麽大。
商隊的夥食不算好,但也差不了,至少分量是足夠的,就是對他們來說那點油星子實在不夠看,所以即便當時吃飽了也不頂餓。
沈琰看著那饅頭有些嫌棄,商隊的人會去尋些稀奇古怪的野草切碎了和在面裏,那些都算不上野菜,只是一些無毒的野草,路邊隨處可見,生長茂盛,吃起來味道也怪,實在稱不上好吃。
但是想著之後,沈琰還是接過了一個饅頭,味同嚼蠟地咬了一口。
他們這群人對商隊是不信任的,在他們看來,這商隊雖然人數眾多,但對上到處殺人作亂的逃兵流寇,並不是他們的對手,只能任其宰割。
一柱香的時間,他們饅頭還沒啃完呢,一個穿著藤制甲胄的女子就出現在帳篷前面,她的面容隱藏在黑暗裏,叫人看不清長相,只能看見那筆挺的,如青竹一般的身姿。
她一出現,那些守在周圍的漢子更精神了,一個個將腰桿子挺得筆直,一副聚精會神的模樣,半點不敢扯皮偷閑。
女子懶得搭理他們,站在帳篷門口喊了一聲,“莊幸,出來。”
那一直淡然的屬下這才松了一口氣,臉上露出了一抹笑意,輕聲說:“將軍我出去會兒。”
他撩開帳篷出去了,沈琰這也看出點頭緒了,含笑啐了一口,笑罵道:“這小子真不是個東西,咱們這兒逃命呢,他還有心思搞那情情愛愛的玩意兒。”
“不過他也是有本事的,這商隊的女子一個比一個兇悍,那些漢子都未必敢招惹她們,他倒是上趕著去。也不知是福是禍,別到時候想走了又撒不開手,落得個害人害己的下場。”
“你這蠢貨,哪有盼著有情人出禍事的,小心我收拾你。”
沈琰不痛不癢地踹了他一腳。
女子身形高挑,一頭黑發高高束起,她就像一柄沒有情緒的劍,鋒芒畢現地出現在莊幸面前。
她身後背著弓箭,腰間懸著一柄長劍,是難得一見的好兵器,所用的是精鐵,劍柄上還一圈一圈的纏著黃金壓出來的金線,不僅是在商隊裏,即便是涪陽城中這也是極為紮眼的武器。
女子雙手環膝,不耐煩地說:“不是說過了嘛,我在忙著的時候別找我。”
莊幸小心地賠著笑臉,也不繞彎子耽擱時間,直言問道:“是出了什麽變故嗎?我看商隊的樣子,像是要迎戰一樣。你知道的,我小心謹慎慣了,眼下一點消息也不知道,我心裏沒底。”
那女子沒有避諱,點了點頭應了一聲,然後取下腰間的長劍扔給他,依舊是冷著一張臉說:“今夜會亂,你們自己小心些,不要亂跑,周圍有人護著你們,你們亂跑才是惹事。不過一些臭魚爛蝦,沒什麽大事,你別擔心。這劍我先借給你用,等結束後你要還回來的。”
“好。”
莊幸笑著握住劍,低聲囑咐了一句,“你也小心些,避著點刀劍,別受傷。”
“放心吧,若是誰能傷得了我,我還覺得他有本事呢。你快回去吧,我要走了,我出來好一會兒了,等會還要點名。”
女子說完轉身就走,她脊背挺直,行走時都是一副不好惹的鋒利模樣。
“打個仗還要點名……”莊幸喃喃著念叨了一句,然後看著她沒影兒才鉆回帳篷裏,跟沈琰說道:“應該是無事的,他們看起來並不慌亂。”
沈琰只是看著他的劍,稀奇道:“你這劍……你不是說出來的時候不知丟哪兒了嗎?怎麽又回來了?”
“還能因為什麽,只能是根本就沒丟,他拿去美人面前現眼了吧。你小子,把家傳的寶劍拿去討女人歡心,你爹知道了得打斷你的腿。”
莊幸才不在意,只說道:“再好的寶劍說到底也只是死物,束之高閣只能當作廢鐵,在她手中卻是強兵利器。我不願稱她為美人,因為美人一詞,更像是較弱柔美的花朵,而灼艾是從烈火中淬煉出的神兵,鋒利堅韌。將她稱作美人,是辱沒了她一身劍刃撐起來的傲骨。”
“你小子,何故去招惹人家,你若還在南國怎麽著也是個世家公子,年少英才,可如今咱們是出來逃命的,你招惹了她,往後讓她跟著你朝不保夕?”
那屬下指責莊幸,覺得他此番行徑未免太過肆意,半點沒有為那女子考慮。他們如今的境地,說上一句喪家之犬也不為過。
莊幸灑脫一笑,掂量著手中的寶劍說道:“大不了跟著她回西南做上門婿,這世間只有一個灼艾,我哪舍得錯過。更何況我有這寶劍做嫁妝,她自然會歡歡喜喜地將我迎進門。”
沈琰撇嘴,不忍直視地說了一句:“好了,我聽夠了,再說就揍你。”
莊幸笑而不語,覺得他們並不懂。
他並非在炫耀自己得到了灼艾的芳心,只是很平淡的在闡述一件事,那就是他會跟著灼艾離開。如果那是他們相守的唯一辦法,他會奮不顧身地去選擇那條並不光明的道路。
正如他所言,灼艾是世間萬萬人中獨一無二的那個,若是他錯過了,往後或許會遇見相似的,但是那些相似的也是另一種獨一無二,再不會是這個讓他移不開眼睛的灼艾。
他今天說這些只是為了給將軍提個醒,告訴他自己隨時可能跟著灼艾離開。
夜深人靜,外頭傳來喊打喊殺的聲音,地面微微顫動,是鞋履踏地的動靜,那些人揮著武器狂奔而來,嘴裏發出張狂的怪叫聲,如一群發狂的野獸。
還真叫他們猜中了,真是一群逃兵組成的流寇。
營地裏好些人都沒睡,也有些熬不住睡著的,被這動靜驚醒時便拿著武器走出了帳篷,迎接接下來的混戰。
夜色正濃,營地裏點著火把,同伴的臉在火光中晦暗不明,他們臉上帶著倦意,言簡意駭的相互祝福彼此活下來,然後取下腰間的水囊灌了一口,又灑了些在臉上,便沖了出去。
兵器相互碰撞的聲音聽著叫人牙酸,有幾個策馬好手駕著全副武裝的馬匹在人群中肆意踩踏,慘叫聲一茬又一茬,像是永遠不會停止。
這群逃兵流寇規模並不算小,甚至於比商隊的人還多上一些,他們窮兇極惡,雖然武器不算精良,但是一出現就帶著一身不懼死的氣勢,來勢洶洶很是唬人,即便是沈琰對上了也要罵上一番的。
沈琰和同住的幾個屬下擔心,就穿好衣裳鉆出了帳篷,站在商隊守衛的身後聽著這場亂局,他們只能聽,因為看不見,夜色朦朧,也不知道戰場上的人是怎麽動手的,這麽不分敵我的打,也不怕誤傷了自己人。
但是沒有辦法,那些逃兵流寇本就是些瘋子,他們最愛夜襲,也不管砍得是自己人還是敵人,只管高高舉著刀胡亂地揮,這是一群在亂世裏殺紅了眼,只能將自己永遠留在殺戮中的瘋子。
因為一旦從殺戮中脫身,從鮮血中清醒,就會發現自己已經無家可歸,明明還活著,卻成了四處游蕩的孤魂野鬼。
商隊還算是有秩序,受傷的人慢慢退到戰場邊緣收割一些漏網之魚,後面的人再繼續如潮水一般補上去,他們臉上蒙著紅色的面巾,帶子系得緊緊的,在幹瘦的臉上勒出一條深深的印子。
騎著馬沖撞人群的人手裏高高舉著火把,那火把燃燒時散發著刺鼻的味道,聞著味道的人只覺得手腳發軟,手中的刀重逾千斤。
不斷有傷員從戰場上退下來,那些炊事組的成員立馬給他們處理傷口,然後用藥,處理好後就擡到後頭的帳篷裏去休息,然後將血汙收拾幹凈繼續救治下一個人,熟悉的救治流程,仿佛這樣的情況已經應對了千百遍。
沈琰問身旁守衛的漢子,“你們不去幫忙嗎?”
那漢子搖頭說道:“我的任務是守著你們,維持營地內的安穩,並不是在外頭拼殺。”
沈琰沈默不語,他越看越心驚,商隊這群人對上那些讓他都頭疼的逃兵流寇竟然不顯得吃力,還越戰越勇,好些人都殺紅了眼,被同樣是傷患的同族拽下來處理傷口時還一臉的不情願。
他們身上是大大小小的傷口,鮮血不分敵我,染紅了身上的衣裳,就連臉上都掛著粘稠的血液,將他們的發絲黏在一起,可即便是受著這麽嚴重的傷,他們也是自己走回來處理傷口的。
敵人是不畏死的兇徒,他們是渴望戰爭的暴徒,鮮血和兵器相撞的震顫能讓他們感到爽快,他們像飛蛾一樣迷戀刀和肉的碰撞,渴求鮮血澆身,為自己披上一件血紅的新衣。
腳下屍體成堆,他們踩之踏之,步步攀登,稱其為榮耀。
他們是部族的勇士,十幾歲就要拎著刀和別的部族拼殺,要從無數次拼殺中活下來,要殺死足夠的人數才能得到勇士的名頭。
平日裏懶散也好,混蛋也罷,都無法改變他們的身份,只要敵人出現,他們就會變成為了守護部族奮不畏死的野獸,臨死之前的願望不是別的,是要再從敵人身上撕下一口肉來。
劼被拖下來的時候擰著一股勁兒,兩個受了傷的族人為了拖住他傷口一直在出血,一邊咬牙拽著他走,一邊苦口婆心地勸道:“少族長,這可不是逞英雄的時候,要是被掌櫃知道你受了傷還要硬撐,你要被說教的。”
“我沒有硬撐。”
“少族長你就行行好吧,跟我們去治傷,你再犯渾,我這手臂就要被你拽下來了。”
劼這才不情不願地跟他們去治傷,治療好之後又走到沈琰他們這邊,跟那幾個守衛說,“你們找兩個騎術好的去騎馬,這裏我幫你們守著。”
他身上都快被裹滿白布了,還是一副精神奕奕的模樣,有兩個守衛半信半疑地離開,留下他左手握著刀站在原地。
沈琰直覺他留下來有話要說,果不其然,他站了一小會兒就開口說道:“你跟我們回西南吧,我跟宋大人說讓你當個將軍,我們部族的兒郎不比你原先那些兵將差。”
“我為何要和你們回去?我在南國也是將軍,南國的大半疆域都是我打下來的,我勞苦功高,前途無量,何必背井離鄉?”沈琰說道。
南國是國,再小也是國;西南那是城,再大也是城。
“你們的國君要殺你,你要是不走他總有辦法讓你死。你或許領兵打仗是好手,但是躲不過他們的暗害,我們動拳腳的對上那些動腦子的總是要差上一截,他們一言半語的功夫都比我們流的血管用。你跟我們回西南,在那裏沒人會要你的命。”
“想讓我去西南,是你的意思,還是許掌櫃的意思。”
“我的。掌櫃說你領兵好,打仗比我有本事,你這麽厲害,就該和我們回西南。”
劼說著看向沈琰,臉上的表情說明他並不認可這種說辭,他沒見過沈琰領兵,也沒見過沈琰打仗,只知道許掌櫃一直在誇這人好,那應該是真的好。
沈琰失笑,覺得面前這人看起來沒那麽兇惡了,反倒有一股壓不住的傻氣,他說:“許掌櫃誇我比你好,你不妒忌?怎麽還想讓我回西南?我去了西南,勢必要搶奪一些東西,你怎知,我搶的不是你的那份?”
“你有能耐搶得走,那是你的本事,我沒能耐守住,是我廢物,這不算什麽大事。西南是我的家,我巴不得所有厲害的人都能去西南,然後把西南治理的更好。你要是搶了我領兵的差事,我就去做別的,我大哥厲害,總不會餓著我。”
沈琰已經許多年沒有聽過這番話了,他十幾歲就投身涪陽軍,跟著他們風餐露宿,一路征戰,外人都說他用兵如神,是涪陽軍中的神將,少年英才,前途無量。
可他初入涪陽軍時住的是馬棚,吃的是剩飯,每日幹著搬帳篷擡物資的雜活,被那些老油子欺負打罵,在宋制身邊搖尾乞憐,只為了討一點他手中漏出來的權柄,他是落魄的世家子,在宋制這些人眼中是真真的豬狗不如。
十幾歲的少年不懂官場,也不知權柄的重要,他只知道自己想要領兵,就像外祖一樣當個征戰沙場的小將就很好。
不管是十個兵還是一百個兵,乃至一萬個兵,都沒甚差別,他的能力如果只能領兵十人,那就領兵十人,等到他能領兵一萬的時候,首領自然會給他一萬人。
他們聚在一起只是為了涪陽軍更好,如果有優於自己者,那他在自己之上也是合理的。
可是他想錯了,他看著那些酒囊飯袋一個個騎到自己頭上,看著陰險狡詐的宋制成為一座城的副統領,管著數萬兵馬,在城中作威作福,欺男霸女,草菅人命。
而自己還是一個不入流的小將,手中將將百人,還有許多都是覺得他仗義自己來的。
他那時候就想,首領的決定就是對的嗎?自己的忠誠和等待真的有用嗎?
沒用的。
那曾經在他眼中無比強大的首領,如今看來也不過是一個套著虎皮的狐貍,狡猾陰險,和宋制並沒有什麽本質上的區別。
這樣的人,怎配讓他俯首稱臣?怎配讓自己手下的將士為他拋頭顱灑熱血。
他的忠心換回了什麽?
他匍匐在地,讓宋制這樣的小人踩著他的脊背步步高升,讓手下的兄弟跟他一起吃糠咽菜,還要擋在最前方被刀砍,給箭射,他們熱血澆地,全了忠義,卻讓自己越來越卑賤,讓拼殺的兄弟們越來越苦。
所以他生出了一身反骨,開始奪權,開始屯兵,開始享受那種首領看見他就厭惡,卻拿他沒有辦法的眼神。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起,他的軍費是給的最早的,他的糧餉也無人再敢克扣,首領身邊那些將領和謀士,開始看著他的臉色說話……
他這才幡然醒悟,丟掉忠義的自己,才能讓手下的兵吃飽穿暖,沾上惡念的自己,才會讓他們感到懼怕。
那些豺狗不會尊重才能,只會畏懼刀劍。
同時,他也開始排除異己,開始打壓異黨,就像曾經,宋制他們所做的一樣。
或許他也做錯了,他成了第二個宋制,所以手下的人會反他,接二連三的刺殺,軍中拔不幹凈的釘子,出征時久久沒有回應的援軍……
他生於末微,一路挺著脊梁艱難行走,如今得勢了,竟也成了惡人。
沈琰深深地嘆了一口氣,壓著嗓子說:“你們的城主未必會接納我,我去到西南,帶去的不止是那些有用的東西。”
還有很多的糟粕,比如融進血脈裏的爭鬥,比如難以割舍的對權勢的渴望,還有那無法容忍被首領指手畫腳的不耐。
“不用城主接納,那索風部的小子要是敢多嘴,我會收拾他的,他爹都打不過我,他更不是我的對手。只要你有本事,就能去西南,宋大人會善待所有有才之士,不管你什麽來歷什麽身份。”
他說完後又添了一句,“反正你要是想作亂也不可能,宋大人她們會收拾你的。你沒去過西南,沒到過估邶城,所以你不知道宋大人的厲害,各位大人們要是鬥起來,那是神仙打架,跟我們沒關系。”
“再者說,宋大人要老天爺下雨,老天爺就不敢放晴。”
“聽你這麽說,那西南倒是個好去處。這位兄弟你閑著無事,不妨和我說說西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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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琰半信半疑地看著那屬下端著油燈湊到一個守衛的漢子跟前, 不知為何,那漢子竟沒有驅趕他,還站在那兒同他交談了一會兒, 兩人說了快一刻鐘的話,他又端著那沒有耗損多少的油燈回來了。
“等會兒,會有人來告訴我們消息的。”他說著就坐在沈琰旁邊等著,臉上不見半分急切,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樣。
沈琰摸不清他這神神叨叨的把戲,也就沒有多問, 只是緊張地盯著外面的局勢。
他心中的擔憂和屬下一樣,若是商隊戰敗, 他們也沒有好下場, 甚至在亂起來的時候還要提防著宋制的陰招, 稍有不慎就會喪命,實在叫人為難。
他在南國是率軍數萬的將軍, 可是離了涪陽城,他也只是個尋常人, 一支箭或是一杯毒酒都會讓他喪命。
宋制和他,已然到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境地,只要宋制還在一日,涪陽城他就回不去, 甚至於南國都不會有他的容身之地。
他麾下的將士本該是他的鎧甲,但是一旦鎧甲藏了毒,他也將毫無還手之力。
朝堂上的陰謀詭計, 是無時無刻腐蝕著他的劇毒, 他逃不出來,手下的將士也難以脫身。所有人都深陷泥沼, 只管著自己掙脫,可是那泥潭,越是掙紮越是下沈。
人有私心,便有弱點。
宋制威逼利誘他的屬下,以私心收買人心,以弱點恐嚇他們,這些舉動無可厚非,因為他也是這麽策反對方的屬下,給他下了一個又一個的套,讓本就沒什麽本事的宋制在朝堂上越發不得人心。
說到底,不過是他自視甚高,覺得國君和宋制不敢輕易動他。哪曾想,他們殺他的心,會這麽強烈,全然不顧虎視眈眈的周國和那些已成規模的叛軍。
“將軍,吃點東西,待會兒亂起來了咱們也有力氣跑。”屬下的聲音打斷了他的思緒,他眨了眨幹澀的眼,望著昏暗的帳篷沒說話。
一個屬下不知道從哪兒掏出幾個饅頭,一一遞給他們。
粗面饅頭顏色有些發黑,冷了之後縮成一小團,即便這樣也有半個巴掌那麽大。
商隊的夥食不算好,但也差不了,至少分量是足夠的,就是對他們來說那點油星子實在不夠看,所以即便當時吃飽了也不頂餓。
沈琰看著那饅頭有些嫌棄,商隊的人會去尋些稀奇古怪的野草切碎了和在面裏,那些都算不上野菜,只是一些無毒的野草,路邊隨處可見,生長茂盛,吃起來味道也怪,實在稱不上好吃。
但是想著之後,沈琰還是接過了一個饅頭,味同嚼蠟地咬了一口。
他們這群人對商隊是不信任的,在他們看來,這商隊雖然人數眾多,但對上到處殺人作亂的逃兵流寇,並不是他們的對手,只能任其宰割。
一柱香的時間,他們饅頭還沒啃完呢,一個穿著藤制甲胄的女子就出現在帳篷前面,她的面容隱藏在黑暗裏,叫人看不清長相,只能看見那筆挺的,如青竹一般的身姿。
她一出現,那些守在周圍的漢子更精神了,一個個將腰桿子挺得筆直,一副聚精會神的模樣,半點不敢扯皮偷閑。
女子懶得搭理他們,站在帳篷門口喊了一聲,“莊幸,出來。”
那一直淡然的屬下這才松了一口氣,臉上露出了一抹笑意,輕聲說:“將軍我出去會兒。”
他撩開帳篷出去了,沈琰這也看出點頭緒了,含笑啐了一口,笑罵道:“這小子真不是個東西,咱們這兒逃命呢,他還有心思搞那情情愛愛的玩意兒。”
“不過他也是有本事的,這商隊的女子一個比一個兇悍,那些漢子都未必敢招惹她們,他倒是上趕著去。也不知是福是禍,別到時候想走了又撒不開手,落得個害人害己的下場。”
“你這蠢貨,哪有盼著有情人出禍事的,小心我收拾你。”
沈琰不痛不癢地踹了他一腳。
女子身形高挑,一頭黑發高高束起,她就像一柄沒有情緒的劍,鋒芒畢現地出現在莊幸面前。
她身後背著弓箭,腰間懸著一柄長劍,是難得一見的好兵器,所用的是精鐵,劍柄上還一圈一圈的纏著黃金壓出來的金線,不僅是在商隊裏,即便是涪陽城中這也是極為紮眼的武器。
女子雙手環膝,不耐煩地說:“不是說過了嘛,我在忙著的時候別找我。”
莊幸小心地賠著笑臉,也不繞彎子耽擱時間,直言問道:“是出了什麽變故嗎?我看商隊的樣子,像是要迎戰一樣。你知道的,我小心謹慎慣了,眼下一點消息也不知道,我心裏沒底。”
那女子沒有避諱,點了點頭應了一聲,然後取下腰間的長劍扔給他,依舊是冷著一張臉說:“今夜會亂,你們自己小心些,不要亂跑,周圍有人護著你們,你們亂跑才是惹事。不過一些臭魚爛蝦,沒什麽大事,你別擔心。這劍我先借給你用,等結束後你要還回來的。”
“好。”
莊幸笑著握住劍,低聲囑咐了一句,“你也小心些,避著點刀劍,別受傷。”
“放心吧,若是誰能傷得了我,我還覺得他有本事呢。你快回去吧,我要走了,我出來好一會兒了,等會還要點名。”
女子說完轉身就走,她脊背挺直,行走時都是一副不好惹的鋒利模樣。
“打個仗還要點名……”莊幸喃喃著念叨了一句,然後看著她沒影兒才鉆回帳篷裏,跟沈琰說道:“應該是無事的,他們看起來並不慌亂。”
沈琰只是看著他的劍,稀奇道:“你這劍……你不是說出來的時候不知丟哪兒了嗎?怎麽又回來了?”
“還能因為什麽,只能是根本就沒丟,他拿去美人面前現眼了吧。你小子,把家傳的寶劍拿去討女人歡心,你爹知道了得打斷你的腿。”
莊幸才不在意,只說道:“再好的寶劍說到底也只是死物,束之高閣只能當作廢鐵,在她手中卻是強兵利器。我不願稱她為美人,因為美人一詞,更像是較弱柔美的花朵,而灼艾是從烈火中淬煉出的神兵,鋒利堅韌。將她稱作美人,是辱沒了她一身劍刃撐起來的傲骨。”
“你小子,何故去招惹人家,你若還在南國怎麽著也是個世家公子,年少英才,可如今咱們是出來逃命的,你招惹了她,往後讓她跟著你朝不保夕?”
那屬下指責莊幸,覺得他此番行徑未免太過肆意,半點沒有為那女子考慮。他們如今的境地,說上一句喪家之犬也不為過。
莊幸灑脫一笑,掂量著手中的寶劍說道:“大不了跟著她回西南做上門婿,這世間只有一個灼艾,我哪舍得錯過。更何況我有這寶劍做嫁妝,她自然會歡歡喜喜地將我迎進門。”
沈琰撇嘴,不忍直視地說了一句:“好了,我聽夠了,再說就揍你。”
莊幸笑而不語,覺得他們並不懂。
他並非在炫耀自己得到了灼艾的芳心,只是很平淡的在闡述一件事,那就是他會跟著灼艾離開。如果那是他們相守的唯一辦法,他會奮不顧身地去選擇那條並不光明的道路。
正如他所言,灼艾是世間萬萬人中獨一無二的那個,若是他錯過了,往後或許會遇見相似的,但是那些相似的也是另一種獨一無二,再不會是這個讓他移不開眼睛的灼艾。
他今天說這些只是為了給將軍提個醒,告訴他自己隨時可能跟著灼艾離開。
夜深人靜,外頭傳來喊打喊殺的聲音,地面微微顫動,是鞋履踏地的動靜,那些人揮著武器狂奔而來,嘴裏發出張狂的怪叫聲,如一群發狂的野獸。
還真叫他們猜中了,真是一群逃兵組成的流寇。
營地裏好些人都沒睡,也有些熬不住睡著的,被這動靜驚醒時便拿著武器走出了帳篷,迎接接下來的混戰。
夜色正濃,營地裏點著火把,同伴的臉在火光中晦暗不明,他們臉上帶著倦意,言簡意駭的相互祝福彼此活下來,然後取下腰間的水囊灌了一口,又灑了些在臉上,便沖了出去。
兵器相互碰撞的聲音聽著叫人牙酸,有幾個策馬好手駕著全副武裝的馬匹在人群中肆意踩踏,慘叫聲一茬又一茬,像是永遠不會停止。
這群逃兵流寇規模並不算小,甚至於比商隊的人還多上一些,他們窮兇極惡,雖然武器不算精良,但是一出現就帶著一身不懼死的氣勢,來勢洶洶很是唬人,即便是沈琰對上了也要罵上一番的。
沈琰和同住的幾個屬下擔心,就穿好衣裳鉆出了帳篷,站在商隊守衛的身後聽著這場亂局,他們只能聽,因為看不見,夜色朦朧,也不知道戰場上的人是怎麽動手的,這麽不分敵我的打,也不怕誤傷了自己人。
但是沒有辦法,那些逃兵流寇本就是些瘋子,他們最愛夜襲,也不管砍得是自己人還是敵人,只管高高舉著刀胡亂地揮,這是一群在亂世裏殺紅了眼,只能將自己永遠留在殺戮中的瘋子。
因為一旦從殺戮中脫身,從鮮血中清醒,就會發現自己已經無家可歸,明明還活著,卻成了四處游蕩的孤魂野鬼。
商隊還算是有秩序,受傷的人慢慢退到戰場邊緣收割一些漏網之魚,後面的人再繼續如潮水一般補上去,他們臉上蒙著紅色的面巾,帶子系得緊緊的,在幹瘦的臉上勒出一條深深的印子。
騎著馬沖撞人群的人手裏高高舉著火把,那火把燃燒時散發著刺鼻的味道,聞著味道的人只覺得手腳發軟,手中的刀重逾千斤。
不斷有傷員從戰場上退下來,那些炊事組的成員立馬給他們處理傷口,然後用藥,處理好後就擡到後頭的帳篷裏去休息,然後將血汙收拾幹凈繼續救治下一個人,熟悉的救治流程,仿佛這樣的情況已經應對了千百遍。
沈琰問身旁守衛的漢子,“你們不去幫忙嗎?”
那漢子搖頭說道:“我的任務是守著你們,維持營地內的安穩,並不是在外頭拼殺。”
沈琰沈默不語,他越看越心驚,商隊這群人對上那些讓他都頭疼的逃兵流寇竟然不顯得吃力,還越戰越勇,好些人都殺紅了眼,被同樣是傷患的同族拽下來處理傷口時還一臉的不情願。
他們身上是大大小小的傷口,鮮血不分敵我,染紅了身上的衣裳,就連臉上都掛著粘稠的血液,將他們的發絲黏在一起,可即便是受著這麽嚴重的傷,他們也是自己走回來處理傷口的。
敵人是不畏死的兇徒,他們是渴望戰爭的暴徒,鮮血和兵器相撞的震顫能讓他們感到爽快,他們像飛蛾一樣迷戀刀和肉的碰撞,渴求鮮血澆身,為自己披上一件血紅的新衣。
腳下屍體成堆,他們踩之踏之,步步攀登,稱其為榮耀。
他們是部族的勇士,十幾歲就要拎著刀和別的部族拼殺,要從無數次拼殺中活下來,要殺死足夠的人數才能得到勇士的名頭。
平日裏懶散也好,混蛋也罷,都無法改變他們的身份,只要敵人出現,他們就會變成為了守護部族奮不畏死的野獸,臨死之前的願望不是別的,是要再從敵人身上撕下一口肉來。
劼被拖下來的時候擰著一股勁兒,兩個受了傷的族人為了拖住他傷口一直在出血,一邊咬牙拽著他走,一邊苦口婆心地勸道:“少族長,這可不是逞英雄的時候,要是被掌櫃知道你受了傷還要硬撐,你要被說教的。”
“我沒有硬撐。”
“少族長你就行行好吧,跟我們去治傷,你再犯渾,我這手臂就要被你拽下來了。”
劼這才不情不願地跟他們去治傷,治療好之後又走到沈琰他們這邊,跟那幾個守衛說,“你們找兩個騎術好的去騎馬,這裏我幫你們守著。”
他身上都快被裹滿白布了,還是一副精神奕奕的模樣,有兩個守衛半信半疑地離開,留下他左手握著刀站在原地。
沈琰直覺他留下來有話要說,果不其然,他站了一小會兒就開口說道:“你跟我們回西南吧,我跟宋大人說讓你當個將軍,我們部族的兒郎不比你原先那些兵將差。”
“我為何要和你們回去?我在南國也是將軍,南國的大半疆域都是我打下來的,我勞苦功高,前途無量,何必背井離鄉?”沈琰說道。
南國是國,再小也是國;西南那是城,再大也是城。
“你們的國君要殺你,你要是不走他總有辦法讓你死。你或許領兵打仗是好手,但是躲不過他們的暗害,我們動拳腳的對上那些動腦子的總是要差上一截,他們一言半語的功夫都比我們流的血管用。你跟我們回西南,在那裏沒人會要你的命。”
“想讓我去西南,是你的意思,還是許掌櫃的意思。”
“我的。掌櫃說你領兵好,打仗比我有本事,你這麽厲害,就該和我們回西南。”
劼說著看向沈琰,臉上的表情說明他並不認可這種說辭,他沒見過沈琰領兵,也沒見過沈琰打仗,只知道許掌櫃一直在誇這人好,那應該是真的好。
沈琰失笑,覺得面前這人看起來沒那麽兇惡了,反倒有一股壓不住的傻氣,他說:“許掌櫃誇我比你好,你不妒忌?怎麽還想讓我回西南?我去了西南,勢必要搶奪一些東西,你怎知,我搶的不是你的那份?”
“你有能耐搶得走,那是你的本事,我沒能耐守住,是我廢物,這不算什麽大事。西南是我的家,我巴不得所有厲害的人都能去西南,然後把西南治理的更好。你要是搶了我領兵的差事,我就去做別的,我大哥厲害,總不會餓著我。”
沈琰已經許多年沒有聽過這番話了,他十幾歲就投身涪陽軍,跟著他們風餐露宿,一路征戰,外人都說他用兵如神,是涪陽軍中的神將,少年英才,前途無量。
可他初入涪陽軍時住的是馬棚,吃的是剩飯,每日幹著搬帳篷擡物資的雜活,被那些老油子欺負打罵,在宋制身邊搖尾乞憐,只為了討一點他手中漏出來的權柄,他是落魄的世家子,在宋制這些人眼中是真真的豬狗不如。
十幾歲的少年不懂官場,也不知權柄的重要,他只知道自己想要領兵,就像外祖一樣當個征戰沙場的小將就很好。
不管是十個兵還是一百個兵,乃至一萬個兵,都沒甚差別,他的能力如果只能領兵十人,那就領兵十人,等到他能領兵一萬的時候,首領自然會給他一萬人。
他們聚在一起只是為了涪陽軍更好,如果有優於自己者,那他在自己之上也是合理的。
可是他想錯了,他看著那些酒囊飯袋一個個騎到自己頭上,看著陰險狡詐的宋制成為一座城的副統領,管著數萬兵馬,在城中作威作福,欺男霸女,草菅人命。
而自己還是一個不入流的小將,手中將將百人,還有許多都是覺得他仗義自己來的。
他那時候就想,首領的決定就是對的嗎?自己的忠誠和等待真的有用嗎?
沒用的。
那曾經在他眼中無比強大的首領,如今看來也不過是一個套著虎皮的狐貍,狡猾陰險,和宋制並沒有什麽本質上的區別。
這樣的人,怎配讓他俯首稱臣?怎配讓自己手下的將士為他拋頭顱灑熱血。
他的忠心換回了什麽?
他匍匐在地,讓宋制這樣的小人踩著他的脊背步步高升,讓手下的兄弟跟他一起吃糠咽菜,還要擋在最前方被刀砍,給箭射,他們熱血澆地,全了忠義,卻讓自己越來越卑賤,讓拼殺的兄弟們越來越苦。
所以他生出了一身反骨,開始奪權,開始屯兵,開始享受那種首領看見他就厭惡,卻拿他沒有辦法的眼神。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起,他的軍費是給的最早的,他的糧餉也無人再敢克扣,首領身邊那些將領和謀士,開始看著他的臉色說話……
他這才幡然醒悟,丟掉忠義的自己,才能讓手下的兵吃飽穿暖,沾上惡念的自己,才會讓他們感到懼怕。
那些豺狗不會尊重才能,只會畏懼刀劍。
同時,他也開始排除異己,開始打壓異黨,就像曾經,宋制他們所做的一樣。
或許他也做錯了,他成了第二個宋制,所以手下的人會反他,接二連三的刺殺,軍中拔不幹凈的釘子,出征時久久沒有回應的援軍……
他生於末微,一路挺著脊梁艱難行走,如今得勢了,竟也成了惡人。
沈琰深深地嘆了一口氣,壓著嗓子說:“你們的城主未必會接納我,我去到西南,帶去的不止是那些有用的東西。”
還有很多的糟粕,比如融進血脈裏的爭鬥,比如難以割舍的對權勢的渴望,還有那無法容忍被首領指手畫腳的不耐。
“不用城主接納,那索風部的小子要是敢多嘴,我會收拾他的,他爹都打不過我,他更不是我的對手。只要你有本事,就能去西南,宋大人會善待所有有才之士,不管你什麽來歷什麽身份。”
他說完後又添了一句,“反正你要是想作亂也不可能,宋大人她們會收拾你的。你沒去過西南,沒到過估邶城,所以你不知道宋大人的厲害,各位大人們要是鬥起來,那是神仙打架,跟我們沒關系。”
“再者說,宋大人要老天爺下雨,老天爺就不敢放晴。”
“聽你這麽說,那西南倒是個好去處。這位兄弟你閑著無事,不妨和我說說西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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