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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新的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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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新的發現!

0212案的第一個死者, 死時才不到二十歲,她本來應該是在2002年12月2號這天結婚的,結果12月1號這天早上, 一群小學生在上進路的一處橋洞下, 發現了她的屍體。

她死於頭部遭遇重擊,而且是一擊斃命。

她手上綁有麻繩,臉上和屁股上有巴掌印, 手腕上有掐痕。

除此之外,她的下/體有新鮮的撕裂傷,但是法醫沒有在她的身體裏檢測到精/液。

當時負責這件案子的原高院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彭宏儒研究發現, 一號死者手腕上的麻繩的捆綁的方法,是軍隊常用的八字捆綁法, 主要用於制服和束縛敵軍俘虜,防止敵人逃脫。①

他由此判定, 兇手應該是蓄謀已久, 而且很有可能是在役士兵或者是退伍兵。

隨後他們就對一號死者的人際關系展開了調查。

很快, 他們就篩選出了三個嫌疑人。

一號嫌疑人是個在役士兵,一號死者以前跟他相過親,他看上了一號死者,但是一號死者沒有看上他,案發當天, 他正好請假回了家。

二號嫌疑人是一號死者的鄰居,他們兩家的恩怨甚至可以追溯到上上一輩, 案發前, 兩家剛剛因為二號嫌疑人家的狗咬死了一號死者家的兩只老母雞而大打了一架。

三號嫌疑人是一號死者的父母以前資助過的一個人,他以前也向一號死者表白過,但是被一號死者拒絕了。

然而就在他們針對這三名嫌疑人展開詳細調查的時候, 2003年2月1號,一個鋼鐵廠的搬運工下班途中,路過陽臺街的一條小巷子的時候,發現了一具女屍。

她同樣死於頭部遭遇重擊,而且是一擊斃命。

她手上也同樣綁有麻繩,用的是八字捆綁法,臉上和屁股上有巴掌印,手腕上有掐痕。

除此之外,她的下/體同樣有新/鮮的撕裂傷,而且法醫沒有在她的身體裏檢測到精/液。

毫無疑問,這兩件案子的兇手是同一個人。

可問題是,在二號死者遇害的時候,那三名嫌疑人都正在他們的嚴密監視之中。

那三名嫌疑人因此洗清了嫌疑。

高院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隨後針對二號死者的人際關系展開了詳細調查。

經調查,二號死者和一號死者之間不存在任何關系。

隨後他們根據二號死者的人際關系,再次鎖定了四名嫌疑人。

然而就在2003年4月1號這天,第三名受害者的屍體被人發現了。

高院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前期所有的努力,再次付諸流水。

他們由此認為,這是一件連環強/奸殺人案,而且兇手是隨機作案。

根據前三名死者的死亡時間——

2002年12月1號。

2003年2月1號。

2003年4月1號。

他們推斷兇手是有預謀的作案,每一次作案的間隔時間是兩個月。

所以兇手下一次作案的時間很有可能是2003年6月1號。

為此,他們第一時間聯系上了乾省軍區,準備在那一天,對全市進行地毯式搜索。

結果2003年5月17號這天,第四名受害者就出現了。

——顯然,他們發現的這一作案規律,就是兇手故意放出來的煙霧彈。

這同時也說明,兇手很有可能是在故意戲弄公安,同時他作案時肯定是遵循著某種規律。

高院市公安局隨後就對這四名受害者展開了更為詳細的分析。

很快,他們就又有了新的發現。

一號死者死在上進路,那是高院市的東邊。

二號死者死在陽臺街,那是高院市的南邊。

三號死者死在高院市的西邊。

四號死者死在高院市的北邊。

高院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由此推斷,兇手下一次作案的地點肯定是在高院市的東邊。

最後他們就第一時間在高院市的東邊布下了天羅地網。

結果,2003年6月30號,五號死者死在了高院市的北邊。

一個月後,高院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的人再次發現,兇手的作案時間都是晚上十點之後,五名死者死時穿的全都是白色的連衣裙。

於是在接下來的半個多月裏,高院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特地安排了三十多名女幹警,身著白色連衣裙,在晚上十點鐘之後,去街頭巷尾游蕩。

結果,2003年8月30號,六號死者的屍體被人發現在東郊的一塊菜地裏,她死時穿的是一件紅色的上衣和綠色的褲子。

法醫從她的下/體中取出了一個紙團,上面用紅筆圈出來了一個‘春’字。

2003年10月30號,七號死者死在了位於高院市西邊的前錦路。

她死時穿的是一件白色連衣裙。

法醫從她的下/體中也取出了一個紙團,上面用紅筆圈出來了一個‘?’字。

春加?,不就是蠢嗎?

這不是赤/裸/裸的嘲諷又能是什麽?

於是一個星期後,高院市公安局上到局長,下到刑偵支隊各大隊大隊長,全部被降職或者調職。

所有高院市公安局從其他市縣請來的外援,全部打道回府。

所以餘天和等人怎麽會甘心?怎麽能甘心?

最主要的是,又是一個多月過去了,就在這幾天,兇手很有可能會再次作案。

很快,連峙就將那些卷宗都看完了。

曾良平迫不及待問道:“怎麽樣,連隊,你有什麽發現嗎?”

雖然餘天和對連峙並沒有抱有太大的希望,但他還是第一時間坐直了身體。

只見連峙沈吟了幾秒鐘,然後說道:“我還真就有了一些發現。”

餘天和:“什麽?”

連峙:“你們說,有沒有可能,兇手並不是一個人,而是兩個人。”

不等餘天和等人反應過來,連峙又拿起了兩張照片。

那兩張照片正是法醫從六號死者和七號死者的下/體取出來的,分別寫有‘春’和‘?’兩個字的紙團的照片。

連峙:“首先,根據你們此前的調查,這兩張紙團都是從《新華字典》上撕下來的,你們有沒有發現,這張寫有‘?’字的紙團要比這張寫有‘春’字的紙團要新一點。”

“那我是不是可以懷疑,這是從兩本字典上撕下來的。”

“這就很不正常,因為如果兇手早就計劃好了,要用那兩張紙團來羞辱我們,那他在準備那張寫有‘春’字的紙團的時候,肯定會順手把另一張寫有‘?’字的紙團也準備好。”

而後,他再次拿起七張照片。

照片裏,七名死者臉部上的青腫不一。

“如果兇手只是隨機作案,也就是說兇手和死者之間並沒有什麽仇怨。”

“在受害者當時本來就已經被兇手綁了起來,沒有辦法逃脫的情況下,他在強/暴受害者的時候,完全沒有必要再對受害者動手。”

“當然,這也有可能是因為兇手有施虐癖。”

“可是你們看,這七名死者中,臉上的傷情並不一致,臉上傷的最重的是一號死者,六號死者臉上的傷是最輕的。”

“那我是不是可以懷疑,一號死者臉上傷的最重,是因為兇手跟她有仇,之後的每一起案件,都是兇手在有意模仿第一件案件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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