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28章

關燈
第128章

系統把汪太醫的劇情調出來, 快速瀏覽:【小主人,你想知道什麽?】

沈知諾:【當初我皇祖母,賢妃娘娘, 還有我華月姐姐都是得了風寒,可卻越治越嚴重, 那你看看,是不是和這個汪太醫有關?】

系統已經搜索完畢:【小主人你還真的問到點子上了, 當初皇後,賢妃娘娘,還有華月郡主, 他們得了風寒, 還真的都是汪太醫診治的,也是他在藥裏做了手腳,所以幾人才不治而亡。】

孩子們聽完,全都氣得黑臉,原來還真的是他。十一皇子冰冷的目光中閃過一絲殺意。

沈知諾攥緊小拳頭, 氣道:【我就知道肯定和他脫不了幹系,但我不明白,太醫院那麽多太醫, 為什麽所有人都找他一個人治?】

系統:【這個汪太醫最擅長治療風寒,且在那個時候,鄭院使已經告老還鄉, 這個汪太醫被破格提拔, 成為了新的院使, 所以他出面就更加順理成章。】

沈知諾:【原來如此,那是誰破格提拔的他,又為什麽要破格提拔?】

系統:【是在皇貴妃的建議下, 老皇帝親口提拔的。這個汪太醫做的那些事,也全都是受了皇貴妃的指使。】

沈知諾:【又是那個壞女人,她到底為什麽要那麽做?】

系統:【抱歉小主人,從汪太醫這裏看不到皇貴妃的目的。】

沈知諾:【那這個汪太醫為什麽要幫著皇貴妃幹那些壞事兒?】

系統:【皇貴妃是主子,汪太醫是臣下,皇貴妃找上他,許以重金,他便妥協了,開始助紂為虐。】

【雖說皇貴妃收買汪太醫已經多年,但直到今年才開始啟用,結果一出手就是要了皇後的命,要了賢妃的命,要了華月郡主的命,但除此之外,皇貴妃並未要求他做其他的事。】

【當害完幾人,汪太醫也被皇貴妃殺人滅口了,簡單粗暴,直接毒死的,到此,汪太醫的劇情就結束了。】

沈知諾解氣:【活該,罪有應得。那我該怎麽告訴我十一皇叔他是壞人?】

還不待系統回答,沈為清開口:“十一皇叔,這是誰啊?怎麽擡著走?”

十一皇子懶得說那麽多話,便看向一旁的郭石,郭石領會,忙上前拱手答道:“回郡王的話,汪太醫做下一些惡事,畏罪潛逃,被九溟衛擒到時,已經身受重傷,如今傷勢好轉了些,正準備擡去衙署問話。”

沈知諾一聽他做了壞事,好奇在心裏說:【真不知道他犯的是什麽罪。】

沈為清裝作隨意,問出了同樣的問題。尚未定罪,郭石也不敢亂答,看向十一皇子。

十一皇子伸手摸了摸小姑娘的腦袋,看著沈為清答道:“他犯下的是殺頭大罪,審完就殺。”

說罷,十一皇子帶著眾人繼續往九溟衛衙署走,很快進了院門。

惡有惡報,沈知諾放下心來,牽著小將軍轉身就走。

等小姑娘走出去一段距離,沈為清和華月郡主不約而同,齊齊轉身,飛快跑進九溟衛衙署,見九溟衛將擡著汪太醫的門板放在院中石桌上,兩人默契上前,對著門板狠狠踹了一腳,直接將汪太醫踹飛出去,隨後轉身就跑。

十一皇子已經進門,聽到動靜轉身出來,就見兩個孩子風一樣的背影,而汪太醫重重摔趴在地上,正嗚嗚喊著,四個錦衣衛正手忙腳亂地將汪太醫往起擡。

十一皇子搖了搖頭,招了下手,四人將汪太醫擡進門。

不多時,十一皇子去見了承武帝和太子,先將阿桶所說那些原話轉述。

承武帝冷哼一聲:“朕就知道是那毒婦。”

十一皇子又將一張寫得歪歪扭扭的供紙呈到二人面前:“這是汪太醫寫的,他的手還沒有完全恢覆,字跡有些難以辨認,我親自和他核對過內容,他都點頭確認過,我又叫人用筆描了一遍。”

太子接過,看完之後,面色發沈,看向承武帝:“父皇,汪太醫的供詞上說,當初他離開皇宮之前,皇貴妃曾命他準備一份肺癆病人所用的物品送進了景坤宮。”

承武帝:“這就是說,那肺癆也是她故意染上的。”

太子:“應是如此,不過想想她做下的那些惡事,做出此舉也不足為奇。”

承武帝面色陰沈,按著眉心,久久不語。

十一皇子問:“那這汪太醫如何處置?”

承武帝揮手:“殺了吧,不必再留。”

---

接下來半個月內,沈知諾帶著阿桶並沒有再掃到什麽有劇情的人,孩子們便每天都去落梅軒玩一會兒。

承武帝已經下旨,將靜貴人的位份恢覆,如今已是靜妃。

大家本以為靜妃受了打擊,病情怕是會加重,沒想她頭一日痛哭過後,後面一直很平靜,收拾了幾日的行李,便仍舊每日繡著帕子。

就連這日孩子們在院子裏玩,她坐在廊下瞧著,手裏也拿著帕子在繡。

十八公主陪孩子們玩了一會兒,跑過來勸道:“娘,您歇歇眼睛吧。”

靜妃笑著搖頭:“我不累。”

十八公主嘆氣:“娘,往後咱們也不用再賣繡品了,您繡這麽多咱也用不完啊。”

靜妃仍舊笑著:“日後出宮去住,繡一些貼補家用也是好的。”

十八公主拍拍心口,信心十足:“還有女兒在呢,保證不讓您餓著肚子。”

靜妃被女兒逗得笑了,放下了手中繡繃。可這麽多年,習慣了手上一直拿著活計,一放下來,竟然覺得有些無所適從。

沈知諾站在不遠處看了好一會兒了,見靜妃搓著手指,便蹬蹬蹬跑過去,伸著小胳膊:“靜妃娘娘,抱諾兒。”

靜妃忍不住笑了,伸手將沈甸甸的小胖姑娘抱進懷裏,滿眼喜愛:“諾兒可是跑累了?”

沈知諾搖搖小腦袋:“諾兒不累。”

說罷摟住靜妃脖子,和她貼了貼臉:“諾兒喜歡靜妃娘娘。”

靜妃笑容滿面:“我也喜歡諾兒。”

沈知諾便嘿嘿笑,從她懷裏下來,牽著她的手,小手往院裏一指:“諾兒要去跟孔雀玩,靜妃娘娘陪諾兒去。”

她都聽太醫說了,靜貴人太瘦了,要多多運動,身體才能好起來。

“好。”靜妃溫柔地笑,起身跟著小姑娘往院裏走。

沈知諾牽著靜妃追著綠孔雀跑,剛跑了幾圈,靜妃就累得氣喘籲籲,沈知諾停下來,關心地問:“要歇歇嗎?”

小姑娘這幾日一直故意帶她鍛煉身體,靜妃對此很清楚,便笑著搖頭:“不累。”

沈知諾便又扯著她的手到處跑,直到她也跑累,這才牽著靜妃回去廊下坐著。

剛吃了兩塊甜瓜,就見沈為清來了,他笑著進院,朝靜妃請安,靜妃笑著招呼他吃甜瓜。

沈為清拿起一塊甜瓜三兩口吃完,隨後裝作不經意般和十八公主聊起來:“小姑姑,我三皇叔被抓回來了,這會兒正在我皇祖父面前挨罵呢。”

沈知諾一聽這話,啃了一半的甜瓜也不啃了,小耳朵豎起來,靜靜聽著。

十八公主有些吃驚:“怎麽這麽快?”

沈為清搖頭:“我也不知道,我剛往落梅軒來,就見我十四皇叔押著他進了崇安宮。”

沈知諾坐不住了,將手裏的甜瓜放下,【狗狗,死老三回來了,我十四皇叔還挺厲害的,這麽快就把人帶回來了。】

狄歸鴻見小姑娘兩只小手上沾了甜瓜的汁,便握著她的手腕,牽她到一旁備著的水盆裏洗了手,隨後拿出帕子給她擦手。

沈知諾等小將軍幫他擦了手,又換了個帕子擦了嘴,便朝靜妃說:“靜妃娘娘,諾兒要去看皇爺爺了,明兒再來看你哦。”

知道小姑娘去做什麽,靜妃也不留,伸手摸摸小姑娘的頭,笑著說:“好,諾兒慢些跑。”

說罷,看向十八公主:“你若想去便也去吧。”

之前那段時日自家母妃身體不好,後來又得知建昌水患真相母妃心情不好,十八公主已經好久沒有跟著孩子們一起去聽阿桶聊天了,聞言笑著說好,一把抱起小胖侄女就往外走:“我也去給父皇請個安。”

大大小小的孩子們腳步匆匆趕到崇安宮外頭,就聽殿內傳來承武帝的怒斥聲:“孽障。”

孩子們面面相覷,腳步猶豫,都不知道要不要往裏走。

“諾兒去看看。”沈知諾從十八公主懷裏下來,踮起腳尖,貓著小腰,躡手捏腳走向殿門口,並朝正要和她打招呼的康元德擺擺小手,示意他不要出聲,隨後翻過門檻,溜了進去,跑到屏風後頭,扒著屏風的邊,探出半個小腦袋往裏瞅。

就見一個高大的男子跪在地上,腳邊的地上一堆碎瓷片,承武帝靠在椅子上,面色不大好,太子和八皇子一左一右站在他身旁,一個給他撫著心口,一個給他按著太陽穴。

沈知諾在心裏說:【狗狗,那個跪在地上的,應該就是三皇子了,你去掃掃他。】

小黑狗飛出來:【好的,小主人。】

承武帝,太子,八皇子,十四皇子聽到一娃一桶對話,齊齊看向屏風,就見一個圓乎乎的小腦袋嗖一下撤了回去。

承武帝開口:“諾兒來了,到皇爺爺這裏來。”

下一瞬,屏風後頭走出一個一身粉色的小胖團子來,咚咚咚跑到承武帝面前,朝他行了一禮,隨後小手往外一指:“皇爺爺,我小姑姑,哥哥姐姐還有小將軍都在外面,能讓他們也進來嗎?”

承武帝見到胖孫女,怒氣消了些,笑著摸摸小姑娘的小腦袋,語氣溫和:“好。”

隨即高聲道:“康元德,把小主子們都請進來。”

很快,沈為清等人走了進來,朝眾人依次行禮,承武帝借口要說事,讓孩子們到外殿去坐,孩子們聽話地往外走,包括沈知諾在內。

這會兒功夫,小黑狗已經掃完了三皇子,【小主人,你想問什麽?】

沈知諾:【你看看能不能查到,他為什麽提前造反?】

系統快速瀏覽三皇子相關劇情,答道:【抱歉小主人,阿統只查得到原劇情裏的事,原劇情裏,他是聽從二皇子的安排,這才率先造反。】

【那時候老皇帝因為你父王出事,越發疑神疑鬼,下旨讓所有藩王回京接受調查。那時候二皇子已決意造反,更不能回京,也不想讓三皇子回京,免得被查出什麽,回頭老皇帝殺了三皇子,他也少了一個助力,於是便讓三皇子率先起兵。】

三皇子看著那胖乎乎的小背影,一臉震驚。方才他就聽到奇怪的對話,可後來孩子們都跑進來,他還以為自己聽岔了,沒想竟再次聽到了,且如此清晰,就在耳邊。

方才被承武帝罵了許久也一言不發的人,此刻忍不住開了口,手還指著孩子們的背影:“父皇,方才那是誰在說……”

話還沒說完,他的嘴就猶如針紮,痛得徹底麻掉,他心中驚駭,伸手捂住嘴,困惑地看向承武帝。

承武帝冷冷掃他一眼,沒有搭理。

眾人都沈默著,很快,就聽小姑娘又問了:【他為什麽那麽聽二皇子的話?】

系統:【三皇子和二皇子自小在一起長大,可謂兄弟情深,當然,這都是三皇子自己認為的。】

沈知諾不解:【什麽叫他自己認為的?】

系統解釋道:【三皇子把二皇子當好哥哥,處處以他馬首是瞻,但實際上,在二皇子心裏,三皇子是弟弟不假,但更多的,卻是個讓幹啥就幹啥的追隨者,或者說跟班而已。】

三皇子一臉錯愕,滿眼難以置信。怎麽可能?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