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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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7
絕望是什麽?
是世界的無序性與你所認定的思想產生毀滅性沖擊、打破你所有幻想的時候。
殘酷的真相與現實毫無征兆地呈現在面前,叫人頭腦發昏。
奇怪的是,在如此劇烈的打擊下,林挽竟哭不出來。
伸手覆上眼睛,沒有淚。
她終於明白,當一個人絕望至極的時候,反而不會感覺難過,取而代之的是一種看淡凡塵的平靜。
世事難料,昨天還好端端的人,今天就離開了。
外婆是這世上唯一疼她的人。
可她永遠失去了外婆。
她究竟做錯了什麽,需要被這樣對待?她從小堅信善惡有報,沒做過一件壞事,換來的卻是被孤立,被拋棄,被羞辱。
無論她做什麽,好像都改變不了悲哀的本質。
她要如何去愛別人?她連自己都拯救不了。
摧毀一個人很簡單,首先在黑暗中給予她一點希望,然後再毫不留情地收回,這會比從未擁有過痛苦得多。
……
三天後是外婆的葬禮,來的人不多。
林挽和朱詠涵在小縣城住了幾日,一直呆到葬禮結束。
紅腫的眼眶驚擾雨季,靈魂隨雨滴墜落砸出漣漪。
是朱詠涵的自私刻薄害死了外婆。
如果沒有她那些刺激性話語,沒有她幹的破事,外婆怎麽可能會自殺呢?
林挽沒有將這些霸占內心的想法告訴朱詠涵,因為這樣只會讓她在陳家呆不下去。
她現在沒有錢,也沒有能力重新找個房子。就算搬出去也要等畢業之後。
可如果真的犯下那樣的罪……她還能活下去嗎?
林挽曾以為,朱詠涵是真心愛她。
朱詠涵說,她和父親是和平離婚。直到後來她才知道,是朱詠涵嫌父親平庸,幹不成大事,才拋棄了他。
之後的幾年,朱詠涵跟三四個男的好過,但最後都無疾而終。
那時,朱詠涵還會悉心照料她,為她花錢,所以林挽相信母親只是為了給自己更好的生活條件。
愛之深,恨之切。如今她已無法欺騙自己,對母親這個名詞不再抱有幻想,甚至想要親手了結這一切。
前些年擁有的美好,哪怕是帶有欺騙性的,皆成為她喉嚨裏咽下帕羅西汀。
到頭來才發現,愛只不過是一個虛偽的假命題,構建一個無法抵達的烏托邦,讓你盲目地相信未來會更好。
從外婆心臟停止跳動的那一刻。
她,林挽,再無牽掛。
*
逢春憶冬,舊雪難忘。
為了備戰期中考試,林挽決定將先前的瑣事暫時放一放,全身心投入到緊張的學習氛圍中。
考試前兩天,不知哪位同學組織了一場大規模ktv狂歡,美名其曰放松心情。
當雲清樂問林挽要不要去時,她猶豫了。
“你不會是要覆習吧?”他抱怨,“你這麽努力,讓我們怎麽辦?”
“沒有,人多的場所不太適合我。”
“怎麽會,咱們年級第一在升旗臺上自信脫稿演講的時候多勇敢啊!把我看得熱血沸騰!”
“……”林挽發現了,雲清樂好像不太會講話。
雲清樂突然握住她冰涼的手,拔高音量:“你一定要去!”
林挽疑惑:“為什麽我一定要去?”
問到這裏,他明顯卡殼了一下:“呃……因為我們都去了,你不能缺席!”
雖然覺得奇怪,但她還是答應了:“行吧,回頭把地址發我。”
雲清樂性格單純,有點呆,也很好說話,今天卻一再強調讓她去參加ktv活動。
不止是他,這幾天連續三四個人問她去不去ktv,而且都是些不太熟的同學,有三個還是別的班的。
按道理說,這種學校的集體活動,應該不會有人邀請她才對,更別提陌生人了。
林挽總感覺有端倪,又問了一遍雲清樂:“你們為什麽都問我去不去?”
又不是少了她辦不成。
雲清樂靈光一閃:“可能是因為……他們怕你孤獨,希望你融入集體。”
狗屁融入集體。
一年了,也沒見有誰這麽好心過。
她換了個問法:“這次活動的舉辦者是誰?”
“七班的黃斯赫。”
完全陌生的名字。
林挽想到了一種陰暗的可能:“他這段時間有沒有什麽討厭的人?”
“討厭的人……”雲清樂轉了轉眼珠,答得十分認真,“他跟年級裏很多人都認識,討厭的你也不認識。”
跟雲清樂做同桌這麽久,林挽沒發現他有什麽問題,人品也不錯,她相信他不會害自己。
“他認識我嗎?”
問到這兒時,雲清樂肉眼可見地卡殼了一下:“……不知道,你是年級第一,他應該認識吧。”
林挽這麽問是有目的的。
很多陌生人同時邀請她去某個地方玩,大概率是個陷阱。多半是對方看不慣她,或者受人之托,把她騙過去施暴。
林挽單刀直入地問:“最後一個問題,他讓你喊我去的?”
“好聰明。你的思路太清晰了,而且完全往正確的方向走。”
驚訝之餘,雲清樂鼓起了掌,坦白:
“確實是他要求的,他叮囑我們一定把你帶到,但我能保證他不會傷害你。”
“至於做什麽,你到了就知道了。”
-
ktv內煙霧繚繞,霓虹燈閃爍的詭譎光芒映照在盛滿啤酒的玻璃杯上,觥籌交錯的暧昧色調迷惑人心。
這家ktv融合了酒吧設計,外邊是大廳和舞池,往裏有個走廊,進去能看見很多包廂。
酒水和包廂基本是黃斯赫個人出費,為了方便一中的人活動,他幹脆把ktv裏所有包廂包場。
林挽不知道往哪呆,只好去找雲清樂:“哪個是黃斯赫?”
他站在走廊回消息,聞言往右側一指:“第五個包廂門口,中間那個。”
順著手指的方向望去,林挽看到一個黃頭發的人,個子挺高。
看見對方的臉,部分記憶被喚醒。
黃斯赫是年級裏有名的富二代,中考分數很低,被父母花重金塞來的借讀生。雖然沒有陳炙越那麽富,但也算開得起豪車,住得起豪宅。
平時有不少人巴結他,以至於林挽每次看見他,身邊都圍了一圈人。
黃斯赫和時堯談過一個月。聽時堯說,對方是個渣男,跟學校裏好幾個女生都開過房,職高那片也覆蓋著他的女朋友,渣得明明白白。
他愛玩,天天跟住在酒吧夜店一樣。這次要不是因為人員基數大,活動地點恐怕就設在酒吧了。
差生、渣男、紈絝子弟,種種因素疊加,導致林挽對他印象並不好。
與此同時,那頭的人似乎註意到了她,拋下同伴徑直走來,開口的第一句話就是:
“你知道林挽在哪嗎?”
林挽:?
“……”雲清樂語塞,“我說,你個睿智到底認不認識林挽啊?”
“認識啊,怎麽不認識了。我不是正在找她嗎?”黃斯赫說得一本正經,就差把“不靠譜”寫臉上了。
人就在你面前。
好不容易逮到空隙,林挽弱弱地舉手:“那個,我就是林挽。”
空氣一瞬間安靜下來了。
與包廂內震耳欲聾的音樂聲相反,三人所處的那塊地方寂靜得要命。
黃斯赫表情切換得很快,仗著離得近,肆無忌憚地打量林挽:“不好意思,你今天打扮得太漂亮了,我沒認出來。”
眼前的人一改平常厚重的校服,換成奶藍色的馬甲針織外套,內搭杏色襯衫,下身是一件不規則的黑色鉆鏈半身裙,掐得腰身極細。頭發挽了起來,用一根漂亮的發簪固定在腦後。
配上她巴掌大的小臉和明媚大氣的五官,美得讓人心悸。
因為是去ktv,林挽化了妝。她膚質好,不需要擦粉,就抹了點口紅和掃了層眼影。如果技術允許的話,她還想貼個假睫毛,結果貼出來跟蒼蠅腿一樣,就放棄了。
黃斯赫邀請林挽去他們包廂,她沒拒絕,跟著他過去。
人家都專門來喊她了,她還真不好意思不去。反正包廂裏有很多同學,不會出現危險。
黃斯赫包廂裏男生居多,但林挽都不認識。那群人倒是很開朗,有好幾個跟她搭話。
放在兩年以前,她肯定是不怕社交的。可太久沒跟人打交道,她一時不知道該說什麽,隨便應付了兩句。
對著那群陌生的面孔,她被打量得有些不自在。唇角拘束地內抿著,給人似有似無的距離感。
有人問林挽:“你會唱歌嗎?”
“不會,我沒唱過歌。”
另一人將話筒遞給她:“要不要試試?”
林挽實在不會唱歌,正猶豫著接不接,視野內一雙手忽然拿走了話筒。
“不會唱就算了。”手的主人竟然是黃斯赫。
林挽十分意外。
這黃斯赫看著就像刁難女生的渣男,居然會幫她說話。
不過這幫人都是他朋友,是不是提前商量好的她也不清楚。
林挽偶然瞥見邊上的幾個男生在打牌。她不想掃興,於是問他們:“我可以加入嗎?”
反正坐在這兒也無聊,不如玩點游戲。
那群男生楞了一下:“可以,不過我們賭酒,你能喝嗎?”
“還行。”林挽眸底凝結一點思考,嘴上語出驚人:“但我不會輸。”
幾人面面相覷,以為她只是說大話,便隨口讓她加入。
事實證明,他們錯了,眼前的女生不僅會玩,還玩得很厲害,前五局滴酒未沾。
第六局開牌的那一刻,依舊是林挽贏。
幾個男生看了看她亮出的底牌,又看了看自己的牌,一度陷入自我懷疑。
他們這些混跡酒吧的老手,打牌都厲害。可林挽一副從來不去酒吧的三好學生的樣子,還是年級第一,居然能屢次讓他們輸牌。
打牌運氣好是一部分,更重要的是會算牌猜心。
幾輪下來,他們發現林挽特別有頭腦,甚至連他們藏在手裏的牌都能猜出個大概。
而包廂內的其他人也同樣震驚。
剛剛林挽說要打牌的時候,他們都跟去觀戰,好奇乖學生打起牌來是什麽樣子。
他們對好學生的印象就是刻板的書呆子,所以篤定林挽會連輸,沒想到最終贏家卻是她。
不僅如此,無論是撲克牌、搖骰子、吹牛還是俄羅斯轉盤,她幾乎都會,且十幾把下來,只輸過兩把。
見那群男生醉得快要撐不下去,林挽主動結束游戲。
而黃斯赫看重了她的賭技,提出自己上場和她對賭,並喊了另外一批老手。
他們玩的是炸金花,不賭酒,賭錢。
為了公平起見,黃斯赫讓場外人發牌,每人三張,可以選擇盲喊或看牌,但盲喊的輸贏結算會比明牌多一倍。
第一人開局下註30塊,後面的人則不停往上加籌碼。輪到林挽時,她選擇看牌。
女孩垂下精致的側臉,睫毛上翹,像西洋油畫裏唯美的東方人偶。
繼林挽過後,幾個人陸陸續續開牌。隨著籌碼越加越大,有人選擇棄牌,有人則選擇開別人的牌。
當籌碼漲到300時,場上只剩下三人。
他們賭得很大,二十二十的往上加。另一人選擇了開黃斯赫的牌,那人輸。
此時,場上只剩下林挽和黃斯赫。兩人都是看過牌的,之前有個人開過林挽,但輸了,黃斯赫猜測她手裏的牌應該很大。
並且林挽一直在往上翻籌碼,沒有點底氣,是不敢這樣玩的。
兩人誰也不開誰,將籌碼壓到最大。黃斯赫坐不住了,再加下去,他只會越輸越多。
氣氛頓時緊張起來,像結了層薄膜,再用點力就破了。
黃斯赫把牌往桌上一丟,宣布:
“我棄牌。”
輸家竟然是黃斯赫。
所有人起哄著要看兩人的牌。黃斯赫把牌一掀,是個同花順。
同花順算大牌,按理說很難輸。
所有人又把視線投向林挽,期待著她的牌究竟有多大。
眾目睽睽下,林挽隨手將牌翻過來。
普通的順子。
人們懵了。同花順比普通順子大了不知道多少倍,要是黃斯赫開她的話,林挽必輸無疑。
可他沒開,而是保底起見選擇了棄牌。
黃斯赫無奈地揉了揉眉心:“我看她一直往上加籌碼,而且表情很自信,以為她的牌多大,沒想到這麽小。”
林挽一直往上翻籌碼,就是為了給人制造壓力,讓人誤以為她的牌非常大,讓人主動棄權。
不得不說,她的確很會拿捏人的心理。
周圍發出的驚嘆或誇讚,她都置若罔聞,只是笑著讓他給錢。
黃斯赫願賭服輸,掏出手機轉賬,同時問:“你玩這麽大,就不怕我真的開你嗎?”
“你很緊張,說明你對自己的牌沒有信心。”林挽鎮定自若地分析,“再加上之前有個人開我,碰巧輸了,你會理所當然地認為我的牌很大。”
炸金花的“炸”,其實也可以理解為“詐”,就是通過騙術攻略和摧毀人心。
人們對於含有不確定因素的東西總是畏懼的。除非有絕對強大的籌碼,否則不會輕易觸碰它。
其實不是她多厲害,只是他們太膽小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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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世界的無序性與你所認定的思想產生毀滅性沖擊、打破你所有幻想的時候。
殘酷的真相與現實毫無征兆地呈現在面前,叫人頭腦發昏。
奇怪的是,在如此劇烈的打擊下,林挽竟哭不出來。
伸手覆上眼睛,沒有淚。
她終於明白,當一個人絕望至極的時候,反而不會感覺難過,取而代之的是一種看淡凡塵的平靜。
世事難料,昨天還好端端的人,今天就離開了。
外婆是這世上唯一疼她的人。
可她永遠失去了外婆。
她究竟做錯了什麽,需要被這樣對待?她從小堅信善惡有報,沒做過一件壞事,換來的卻是被孤立,被拋棄,被羞辱。
無論她做什麽,好像都改變不了悲哀的本質。
她要如何去愛別人?她連自己都拯救不了。
摧毀一個人很簡單,首先在黑暗中給予她一點希望,然後再毫不留情地收回,這會比從未擁有過痛苦得多。
……
三天後是外婆的葬禮,來的人不多。
林挽和朱詠涵在小縣城住了幾日,一直呆到葬禮結束。
紅腫的眼眶驚擾雨季,靈魂隨雨滴墜落砸出漣漪。
是朱詠涵的自私刻薄害死了外婆。
如果沒有她那些刺激性話語,沒有她幹的破事,外婆怎麽可能會自殺呢?
林挽沒有將這些霸占內心的想法告訴朱詠涵,因為這樣只會讓她在陳家呆不下去。
她現在沒有錢,也沒有能力重新找個房子。就算搬出去也要等畢業之後。
可如果真的犯下那樣的罪……她還能活下去嗎?
林挽曾以為,朱詠涵是真心愛她。
朱詠涵說,她和父親是和平離婚。直到後來她才知道,是朱詠涵嫌父親平庸,幹不成大事,才拋棄了他。
之後的幾年,朱詠涵跟三四個男的好過,但最後都無疾而終。
那時,朱詠涵還會悉心照料她,為她花錢,所以林挽相信母親只是為了給自己更好的生活條件。
愛之深,恨之切。如今她已無法欺騙自己,對母親這個名詞不再抱有幻想,甚至想要親手了結這一切。
前些年擁有的美好,哪怕是帶有欺騙性的,皆成為她喉嚨裏咽下帕羅西汀。
到頭來才發現,愛只不過是一個虛偽的假命題,構建一個無法抵達的烏托邦,讓你盲目地相信未來會更好。
從外婆心臟停止跳動的那一刻。
她,林挽,再無牽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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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春憶冬,舊雪難忘。
為了備戰期中考試,林挽決定將先前的瑣事暫時放一放,全身心投入到緊張的學習氛圍中。
考試前兩天,不知哪位同學組織了一場大規模ktv狂歡,美名其曰放松心情。
當雲清樂問林挽要不要去時,她猶豫了。
“你不會是要覆習吧?”他抱怨,“你這麽努力,讓我們怎麽辦?”
“沒有,人多的場所不太適合我。”
“怎麽會,咱們年級第一在升旗臺上自信脫稿演講的時候多勇敢啊!把我看得熱血沸騰!”
“……”林挽發現了,雲清樂好像不太會講話。
雲清樂突然握住她冰涼的手,拔高音量:“你一定要去!”
林挽疑惑:“為什麽我一定要去?”
問到這裏,他明顯卡殼了一下:“呃……因為我們都去了,你不能缺席!”
雖然覺得奇怪,但她還是答應了:“行吧,回頭把地址發我。”
雲清樂性格單純,有點呆,也很好說話,今天卻一再強調讓她去參加ktv活動。
不止是他,這幾天連續三四個人問她去不去ktv,而且都是些不太熟的同學,有三個還是別的班的。
按道理說,這種學校的集體活動,應該不會有人邀請她才對,更別提陌生人了。
林挽總感覺有端倪,又問了一遍雲清樂:“你們為什麽都問我去不去?”
又不是少了她辦不成。
雲清樂靈光一閃:“可能是因為……他們怕你孤獨,希望你融入集體。”
狗屁融入集體。
一年了,也沒見有誰這麽好心過。
她換了個問法:“這次活動的舉辦者是誰?”
“七班的黃斯赫。”
完全陌生的名字。
林挽想到了一種陰暗的可能:“他這段時間有沒有什麽討厭的人?”
“討厭的人……”雲清樂轉了轉眼珠,答得十分認真,“他跟年級裏很多人都認識,討厭的你也不認識。”
跟雲清樂做同桌這麽久,林挽沒發現他有什麽問題,人品也不錯,她相信他不會害自己。
“他認識我嗎?”
問到這兒時,雲清樂肉眼可見地卡殼了一下:“……不知道,你是年級第一,他應該認識吧。”
林挽這麽問是有目的的。
很多陌生人同時邀請她去某個地方玩,大概率是個陷阱。多半是對方看不慣她,或者受人之托,把她騙過去施暴。
林挽單刀直入地問:“最後一個問題,他讓你喊我去的?”
“好聰明。你的思路太清晰了,而且完全往正確的方向走。”
驚訝之餘,雲清樂鼓起了掌,坦白:
“確實是他要求的,他叮囑我們一定把你帶到,但我能保證他不會傷害你。”
“至於做什麽,你到了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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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內煙霧繚繞,霓虹燈閃爍的詭譎光芒映照在盛滿啤酒的玻璃杯上,觥籌交錯的暧昧色調迷惑人心。
這家ktv融合了酒吧設計,外邊是大廳和舞池,往裏有個走廊,進去能看見很多包廂。
酒水和包廂基本是黃斯赫個人出費,為了方便一中的人活動,他幹脆把ktv裏所有包廂包場。
林挽不知道往哪呆,只好去找雲清樂:“哪個是黃斯赫?”
他站在走廊回消息,聞言往右側一指:“第五個包廂門口,中間那個。”
順著手指的方向望去,林挽看到一個黃頭發的人,個子挺高。
看見對方的臉,部分記憶被喚醒。
黃斯赫是年級裏有名的富二代,中考分數很低,被父母花重金塞來的借讀生。雖然沒有陳炙越那麽富,但也算開得起豪車,住得起豪宅。
平時有不少人巴結他,以至於林挽每次看見他,身邊都圍了一圈人。
黃斯赫和時堯談過一個月。聽時堯說,對方是個渣男,跟學校裏好幾個女生都開過房,職高那片也覆蓋著他的女朋友,渣得明明白白。
他愛玩,天天跟住在酒吧夜店一樣。這次要不是因為人員基數大,活動地點恐怕就設在酒吧了。
差生、渣男、紈絝子弟,種種因素疊加,導致林挽對他印象並不好。
與此同時,那頭的人似乎註意到了她,拋下同伴徑直走來,開口的第一句話就是:
“你知道林挽在哪嗎?”
林挽:?
“……”雲清樂語塞,“我說,你個睿智到底認不認識林挽啊?”
“認識啊,怎麽不認識了。我不是正在找她嗎?”黃斯赫說得一本正經,就差把“不靠譜”寫臉上了。
人就在你面前。
好不容易逮到空隙,林挽弱弱地舉手:“那個,我就是林挽。”
空氣一瞬間安靜下來了。
與包廂內震耳欲聾的音樂聲相反,三人所處的那塊地方寂靜得要命。
黃斯赫表情切換得很快,仗著離得近,肆無忌憚地打量林挽:“不好意思,你今天打扮得太漂亮了,我沒認出來。”
眼前的人一改平常厚重的校服,換成奶藍色的馬甲針織外套,內搭杏色襯衫,下身是一件不規則的黑色鉆鏈半身裙,掐得腰身極細。頭發挽了起來,用一根漂亮的發簪固定在腦後。
配上她巴掌大的小臉和明媚大氣的五官,美得讓人心悸。
因為是去ktv,林挽化了妝。她膚質好,不需要擦粉,就抹了點口紅和掃了層眼影。如果技術允許的話,她還想貼個假睫毛,結果貼出來跟蒼蠅腿一樣,就放棄了。
黃斯赫邀請林挽去他們包廂,她沒拒絕,跟著他過去。
人家都專門來喊她了,她還真不好意思不去。反正包廂裏有很多同學,不會出現危險。
黃斯赫包廂裏男生居多,但林挽都不認識。那群人倒是很開朗,有好幾個跟她搭話。
放在兩年以前,她肯定是不怕社交的。可太久沒跟人打交道,她一時不知道該說什麽,隨便應付了兩句。
對著那群陌生的面孔,她被打量得有些不自在。唇角拘束地內抿著,給人似有似無的距離感。
有人問林挽:“你會唱歌嗎?”
“不會,我沒唱過歌。”
另一人將話筒遞給她:“要不要試試?”
林挽實在不會唱歌,正猶豫著接不接,視野內一雙手忽然拿走了話筒。
“不會唱就算了。”手的主人竟然是黃斯赫。
林挽十分意外。
這黃斯赫看著就像刁難女生的渣男,居然會幫她說話。
不過這幫人都是他朋友,是不是提前商量好的她也不清楚。
林挽偶然瞥見邊上的幾個男生在打牌。她不想掃興,於是問他們:“我可以加入嗎?”
反正坐在這兒也無聊,不如玩點游戲。
那群男生楞了一下:“可以,不過我們賭酒,你能喝嗎?”
“還行。”林挽眸底凝結一點思考,嘴上語出驚人:“但我不會輸。”
幾人面面相覷,以為她只是說大話,便隨口讓她加入。
事實證明,他們錯了,眼前的女生不僅會玩,還玩得很厲害,前五局滴酒未沾。
第六局開牌的那一刻,依舊是林挽贏。
幾個男生看了看她亮出的底牌,又看了看自己的牌,一度陷入自我懷疑。
他們這些混跡酒吧的老手,打牌都厲害。可林挽一副從來不去酒吧的三好學生的樣子,還是年級第一,居然能屢次讓他們輸牌。
打牌運氣好是一部分,更重要的是會算牌猜心。
幾輪下來,他們發現林挽特別有頭腦,甚至連他們藏在手裏的牌都能猜出個大概。
而包廂內的其他人也同樣震驚。
剛剛林挽說要打牌的時候,他們都跟去觀戰,好奇乖學生打起牌來是什麽樣子。
他們對好學生的印象就是刻板的書呆子,所以篤定林挽會連輸,沒想到最終贏家卻是她。
不僅如此,無論是撲克牌、搖骰子、吹牛還是俄羅斯轉盤,她幾乎都會,且十幾把下來,只輸過兩把。
見那群男生醉得快要撐不下去,林挽主動結束游戲。
而黃斯赫看重了她的賭技,提出自己上場和她對賭,並喊了另外一批老手。
他們玩的是炸金花,不賭酒,賭錢。
為了公平起見,黃斯赫讓場外人發牌,每人三張,可以選擇盲喊或看牌,但盲喊的輸贏結算會比明牌多一倍。
第一人開局下註30塊,後面的人則不停往上加籌碼。輪到林挽時,她選擇看牌。
女孩垂下精致的側臉,睫毛上翹,像西洋油畫裏唯美的東方人偶。
繼林挽過後,幾個人陸陸續續開牌。隨著籌碼越加越大,有人選擇棄牌,有人則選擇開別人的牌。
當籌碼漲到300時,場上只剩下三人。
他們賭得很大,二十二十的往上加。另一人選擇了開黃斯赫的牌,那人輸。
此時,場上只剩下林挽和黃斯赫。兩人都是看過牌的,之前有個人開過林挽,但輸了,黃斯赫猜測她手裏的牌應該很大。
並且林挽一直在往上翻籌碼,沒有點底氣,是不敢這樣玩的。
兩人誰也不開誰,將籌碼壓到最大。黃斯赫坐不住了,再加下去,他只會越輸越多。
氣氛頓時緊張起來,像結了層薄膜,再用點力就破了。
黃斯赫把牌往桌上一丟,宣布:
“我棄牌。”
輸家竟然是黃斯赫。
所有人起哄著要看兩人的牌。黃斯赫把牌一掀,是個同花順。
同花順算大牌,按理說很難輸。
所有人又把視線投向林挽,期待著她的牌究竟有多大。
眾目睽睽下,林挽隨手將牌翻過來。
普通的順子。
人們懵了。同花順比普通順子大了不知道多少倍,要是黃斯赫開她的話,林挽必輸無疑。
可他沒開,而是保底起見選擇了棄牌。
黃斯赫無奈地揉了揉眉心:“我看她一直往上加籌碼,而且表情很自信,以為她的牌多大,沒想到這麽小。”
林挽一直往上翻籌碼,就是為了給人制造壓力,讓人誤以為她的牌非常大,讓人主動棄權。
不得不說,她的確很會拿捏人的心理。
周圍發出的驚嘆或誇讚,她都置若罔聞,只是笑著讓他給錢。
黃斯赫願賭服輸,掏出手機轉賬,同時問:“你玩這麽大,就不怕我真的開你嗎?”
“你很緊張,說明你對自己的牌沒有信心。”林挽鎮定自若地分析,“再加上之前有個人開我,碰巧輸了,你會理所當然地認為我的牌很大。”
炸金花的“炸”,其實也可以理解為“詐”,就是通過騙術攻略和摧毀人心。
人們對於含有不確定因素的東西總是畏懼的。除非有絕對強大的籌碼,否則不會輕易觸碰它。
其實不是她多厲害,只是他們太膽小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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