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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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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筆錄

第一次詢問筆錄

時間:2009年2月15日8時4分至2009年2月15日8時44分

地點:江北市人民醫院306號病房

偵查員姓名,單位:程鑫,江北市公安局

記錄員姓名,單位:林勝,江北市公安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偵查期間,你有如下訴訟權利和義務。

……

問:以上訴訟權利和義務聽清楚了沒有?

答:聽清楚了。

問:我們到達福臨醫院之後,在現場共發現三具屍體,你和高月雙雙墜樓,陷入昏迷,將你二人送醫後,高月於一周後不治身亡,對於這起案件的全部實情,請你如實交待。

答:抱歉,這件事,得從劉宸蕊那起案子開始說起。

問:請你如實供述。

答:10月15號,學校開運動會那天,我中途想上廁所,但操場附近的廁所人太多,我就想去教學樓上,上完廁所出來的時候,我看見不遠的地方,劉宸蕊躺在了地上。

問:你是在哪裏上的廁所?為什麽能看到?

答:在北樓,那是離操場最近的教學樓,附近很空曠,視力好一點,站在樓上可以直接看到東樓的樓下。

問:請繼續供述。

答:我看見劉宸蕊躺在地上,忽然有個人走過來,把她拉進了東樓下面那個配電箱,我當時感覺很害怕,就趕緊回家了。

問:你看清那個人的相貌了嗎?

答:看清了,是我的同班同學,高月。

問:你看見劉宸蕊出事,當時為什麽不報警?

答:一開始我都嚇呆了,後來一想,劉宸蕊在學校總是欺負我,說我身上臭,我不想她好過,就沒有報警。

問:你知道隱瞞案情不報是違法行為嗎?

答:不知道。

問:請繼續供述。

答:第二天,高月過來找我,說她那天也看見我了,問我為什麽沒報警,我說我也很討厭劉宸蕊,她說我做的對,我問她是怎麽想到殺人的,她說她在廁所聽到過劉宸蕊跟男生談戀愛的事,他們用的是書信交流,高月說她仿了那個男生的字跡,把劉宸蕊約到了東樓。

問:高月有沒有說為什麽要這麽做?

答:劉宸蕊在班裏總是橫行霸道,高月說她一直看不慣這種人,就想寫個信整她,到時候劉宸蕊發現那個男生沒來,肯定知道自己被戲弄了。

問:高月對劉宸蕊有殺機嗎?

答:我覺得沒有,只是劉宸蕊倒黴,自己掉下來了。

問:劉宸蕊死後,你主動跟徐敏說自己不想掃東樓,為什麽?

答:因為我知道劉宸蕊的屍體在裏面,我怕有鬼。

問:你在東樓下做衛生,會嚴重破壞現場,你知道嗎?

答:我不知道什麽是破壞現場,徐敏讓我掃這裏,我就掃,不掃會扣班級的分,班主任會罵我的。

問:請繼續供述。

答:那件事過後,我跟高月慢慢熟悉起來,她給我看了她寫給劉宸蕊的那封假信,還跟我說了她家裏的事。

問:高月的家事指什麽?

答:高月說她繼母對她不好,還說她媽媽一定是叫繼母害死的,她們兩個關系很僵。

問:你們班上除了劉宸蕊的事,不久前還失蹤了一個學生,這件事跟你們有沒有關系?

答:有,這個失蹤的人就是我同桌,任新宇,劉宸蕊死後,我跟高月慢慢熟悉起來,關系就變好了,然後……

問:請等一下,你明知高月做出了藏屍行為,不僅不選擇報警,還跟她相處,為什麽這麽做?

答:我覺得高月沒有故意殺劉宸蕊,她一開始都沒有碰她,這應該是意外吧。

問:這個話題不再討論,請你繼續。

答:有一天,因為我沒給任新宇抄數學作業,他把我推下了樓梯,我把這件事告訴高月,她說要替我好好教訓一下任新宇,剛巧研學那天,任新宇說他要去附近的鬼樓探險,高月跟我說,我們可以借這個機會扮鬼嚇他,我覺得挺好,就這麽做了,可沒想到,我們居然把任新宇活活嚇死了。

問:你們了解任新宇的身體情況嗎?

答:不了解,我們以為只有心臟病人才會被嚇死,但任新宇平時生龍活虎的,看上去完全不像有病的樣子。

問:任新宇死亡,你們沒有報警,為什麽?

答:因為高月說報警的話,她肯定會被抓,我們想了一下,還是決定隱瞞。

問:你們接下來做了什麽?

答:在發現任新宇死掉的時候,我們倆都很慌,這個時候,現場突然被我們的同班同學王哲看見了。

問:王哲跟你二人是什麽關系?他為什麽會出現在現場?

答:我們跟王哲相處過一段時間,他有點粘人,那天不知道怎麽回事,他莫名其妙跟在了我和高月後面,我們倆沒發現,就讓他目睹了全部。

問:然後你們做了什麽?

答:我們倆攔住王哲,不讓他出去,高月說如果他就這麽走了,接下來肯定會去報警,她掏出一把刀給王哲,讓他捅任新宇。

問:她有沒有說為什麽這麽做?

答:她說這樣做了,王哲就跟我們是一條繩上的螞蚱,這件事才不會走漏風聲。

問:高月說只是扮鬼嚇人,為什麽會帶刀?

答:高月說自從懷疑她媽媽被蔣沅殺掉之後,她在包裏一直都會帶刀,害怕別人害自己。

問:後來你們做了什麽?

答:高月說屍體放在那裏,時間長了肯定會被警察發現,所以做了計劃,打算買一個行李箱,在半夜把屍體裝進去,丟進海裏,這樣就沒人知道了。

問:你們是幾月幾日實施的這個行為?

答:12月8號。

問:我們調查了福臨醫院所有死者的信息,王智明是王哲的親生父親,蔣沅是高月的繼母,你們五個人之間的關系錯綜覆雜,對此,你有什麽想說的?

答:任新宇的事情結束之後,警察很久都沒來找我們,我們都安心不少,有一天,高月把我約出來,說還要殺兩個人。

問:這兩個人是王智明和蔣沅嗎?

答:是。

問:請繼續供述。

答:高月說她恨死蔣沅了,還說找到蔣沅害她媽媽的證據,王哲說他爸爸害死他姐姐,他也要報覆,我當時拒絕了,說我不敢殺人,但高月說我們已經殺掉兩個,警察還沒來找,說明殺人並沒有那麽難,他們兩個都有特別恨的人,所以想要動手殺,但兩個人力量不夠,他們才來拉我入夥。

問:按整件事的結果看,你後來還是同意了,對嗎?

答:是的,因為高月說我不同意的話,她就報警自首,三個人魚死網破,我實在害怕,只好答應。

問:你們的計劃是怎樣的?

答:那天我們先去了福臨醫院,路上高月給我們準備了吃的,但我只是裝了個樣子,其實沒有吃。

問:為什麽?

答:我感覺高月已經變了,我不敢吃她的東西。

問:請繼續供述。

答:到醫院之後,王哲給他爸爸打電話,說他在這裏探險受傷了,想讓爸爸來接他,他爸爸來了之後,他趁機用麻醉劑把人放倒,我和高月把他拖進了405換藥室,在地上澆了汽油,然後高月給蔣沅打電話,威脅她說她的殺人證據就在405,蔣沅進去405之後,高月把打火機扔進去,然後鎖了門,後來王哲說他肚子痛,暈了過去,高月看我沒有暈,就跟我打起來了,她把我壓到窗子邊緣,想把我推下去,我拼命掙紮,把她也拽了下來,後來的事,我就記不清了。

問:江北市公安局在案發前曾經收到過一個包裹,你是否知道這件事?

答:我知道,東西就是我寄的。

問:你是如何獲得這些東西的?

答:我跟高月熟悉之後,她帶我回過她家,在她提出正式殺人請求之後,我就把這些悄悄地偷了出來。

問:高月沒有發現嗎?

答:沒有,她比較相信我。

問:你為什麽要在案發當天寄出這些東西?

答:我希望你們收到之後,能趕來阻止這一切,但還是遲了。

問:為什麽不選擇直接報警?

答:我想過報警,但每次走進警察局,心裏都很害怕,我知道報警之後,我們三個肯定都要坐牢,到時候他們倆肯定會恨死我,在這個學校裏,只有高月王哲對我稍微好一點,我不想背叛他們。

問:既然如此,那為什麽又要把證據寄出去?

答:我聽說寄到警察局的東西都會被審查,就算是正常的東西,都不一定會寄到收件人的手裏,更何況是這種來路不明的,我想了一下,如果程警官收了這個東西,那一切真相大白,如果沒有,那就把一切都隱瞞下來。

問:這就是你的選擇嗎?

答:是的。

問:你以上說的是否完全屬實?

答:屬實。

問:你還有什麽要補充的?

答:沒有。

問:你核對一下筆錄,如記錄有差誤或者遺漏,可以補充更正。

答:核對過了,沒有差誤。

問:請在這裏簽字。

答:好的。

詢問人:程鑫

記錄人:林勝

時間:2009年2月15日8時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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