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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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五·牧和】
牧和很聰明,這一點,他從小就知道。
而且他出身優渥,爹爹是相王重臣,娘親來自名門望族,且爹娘對他和妹妹都極寵。
他覺得自己擁有一切。當他看向街口那個小乞丐時,眼神裏已經不由自主地帶上了高高在上。哪怕他還不到五歲。
他覺得小乞丐又蠢,又窮,又孤苦。他覺得自己就算拔根頭發下來都比這小乞丐強。
可有時世事變幻,快得詭譎。
他還是那個小小的他,可一切都變了。
牧宅被圍死,官兵卻還未動一卒,只傳下過王旨意,若牧大人肯改投寒家,定當重用。
牧和料到了爹爹會不依,卻未料到爹爹下此決議竟毫不猶豫,仿佛宅外手握刀槍的數百衛士都是擺設一般。
那位過王也是個幹脆人物,聞此,即刻下令將牧夫人亂刀砍死,又言明自此日始,牧大人一日不依,便殺牧家一人,自妻妾到孩童,直至牧家死絕。
這是牧和第一次不敢觸碰娘親,因為母親已經成了地上的一堆血肉。
他太聰明了,他記得全部的細節。
母親如何被人從椅上強行拽起,如何被野蠻地摜在地上,那一把把粗鄙的刀如何砍下,濺下一室的紅。
他的爹爹就在他的身側,顫抖地拉緊他,沒有說一句阻止的話。
他還看到了那個小乞丐,穿著蹩腳的軍服,吱呀亂叫地提了把破刀,混在小兵中間,也砍下了屬於他的那幾刀。
他尊貴無雙的娘親,就這樣被一群下賤的人砍死。而他那個曾“情誼深重”的爹,默許容忍了這一切。
牧和覺得,什麽東西,正在他心尖悄然崩塌。
殺戮還在繼續。
他不止一次地哭求爹爹,他跪得雙膝通紅,磕得額頭泛血,可牧景天卻毫不動容。眼睜睜地看著他的手下、妻妾,一個個被亂刀砍死。心竟比誰都冷硬。
他根本說不動爹爹,原來他的聰明毫無作用。
他的爹爹為了所謂名節,寧可看著他們去死,原來那些親情與寵愛都是假的。
那些曾經的“小乞丐們”,如今都已脫胎換骨,仰仗新王之威,全都敢將他戲耍,原來所謂生來尊貴,什麽都不算。
只有殺戮是真,只有死亡是真。
可他不想死,他看著那些曾經熟悉的人,或擁有難得的美貌,或才名遠播,接二連三全都的倒下,變成一模一樣的血肉。
再也不能哭,不能笑,不能意氣風發,甚至都不能痛。
他不要,他恨死了只愛名節的爹爹,這樣的爹爹,害死了他的全家。
甚至即將殃及到他。
小乞丐懶懶靠在門側,頭發還是又油又亂的,但看向室內人的眼神,已經帶上了生殺予奪的居高臨下。
他掃了室內人一圈,停在他的臉上,手一指:“今天就他了。”
說著,嬉皮笑臉地走來。
一瞬間,牧和覺得自己被抽幹,無形的力量抽走了他的魂息,他雙膝一軟,跌倒在地,落下顫抖的汗滴。
他看不到小乞丐的臉,他的眼前是一片黑暗,但他聞得到小乞丐身上那長年累月積累下的腥臭味,也嘗得到自己嘴裏愈漸濃郁的血腥味。
然後,他聽到了刀劈之聲。
他大叫,拼命伏地,想讓自己遠離那刀刃。
他居然做到了,他沒有感到任何的疼痛,他只聽到了乞丐們的爆笑聲。
他緩緩地擡起頭來,瞧見了小乞丐那張醜陋的笑臉。
“哈哈哈哈我就是在玩兒你啊,牧景天昨晚出逃了,過王說,殺了也是白殺,還不如把你們都抓起來,給他當奴役!”
爹爹放棄了他,放棄了妹妹,放棄了全家?
而他,在朝這些下賤人放棄所有尊嚴後,撿得了一條命。
牧和張了張嘴,卻未吐出一語。
小乞丐見他木訥,便覺無聊,一腳將他踹倒,不屑道:“瞧你那怕死樣兒,真蠢。”
他生平第一次被人說蠢,可他甘之如飴。
這個他曾經視如螻蟻的小乞丐,如今在他眼裏,宛若天神。
因為他沒有殺他。
因為他讓他突然懂得,那些往日裏他所擁有的一切,其實都毫不重要。從此刻起,他那個放棄了全家性命只身出逃的爹爹,在他心中已經死去,而牧景天所珍之重之的名節,他牧和也將棄之如敝履。
從今以後,他牧和唯一珍視的,便只將會是自己這一條命。
他要用他所有的聰明才智,所有的憤怒不甘,所有的陰狠歹毒,來保住這條命。
僅此而已。
數年之後,他被過王選中,參與對一個人的刺殺之中。
他在美麗劇毒的夾竹桃邊,遇見了一個女孩。
女孩不比他大多少,標致的面龐,和他妹妹有著六分相像,可那雙掩不住聰明的眼,讓牧和看到了曾經的自己。
他竟有一剎的失神。
一剎之後,纖弱的女孩居然恐嚇數名莽漢自己要去喊人。
她簡直是在送死。牧和忍不住蹙眉:“你真是蠢笨。明明發現了我們不是姒少康的手下,不尋地方躲好,反而一個人跑來尋死。”
女孩子聽到死字,顫巍巍後退了一步。
牧和心下嘆氣,然而之後的一切都大大超出了他的預料,女孩子突然爆發出了明明不可能屬於她的力量,幾招之內,讓七八個壯漢盡皆喪命,又將一把短刀送至他的頸下,問:“想活麽?”
那天的晚上,他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原來女孩自小習武,白日的驚懼和不堪一擊全是偽裝,只為套得他們口中一個“過”字。
牧和覺得,她是真的蠢。
她那般靈動美好,為什麽要替人賣命,為什麽要冒著受傷甚至送死的危險只為給另一個人打聽消息。她真是蠢透了。
但她好歹留了他一命,這對他來說,便已足夠。
他牧和此生在世,徒留活下去一條路要走。
於是,他被寒家下人發現時,覆轍重蹈,毫不猶豫選擇了歸降。
他滿足地開始新生活,摒棄舊主,興高采烈地踏入了新主的殿堂。
他整個人呆滯在了青銅冷面之上。他看到了她。
她怎麽會在這裏?難道是和他一樣,換了個主子?不,不可能。牧和很清楚,她不會,她是個蠢人,不要命的蠢人。
牧和心思電轉,朝著新王跪拜,暗地裏,卻留意起了這個已經絕世的佳人。
他還是很聰明,很快便猜出了真相。他躲在黑暗裏的臉不住地顫抖扭曲,為什麽?為什麽她要那麽蠢?她明明和妹妹如此相像,她明明可以和自己一般聰明,笑傲世人,獨活一生。
不要命的,就是蠢人。牧和擡起眼眸,下了一個決心。
他又走進了寒宸殿,跪於青銅之上,說出了一個名字。
“子午。”
他要親手扼殺她。
他要讓她和自己一樣,切切實實地感受一次,什麽叫做死亡,什麽叫做恐懼絕望,他要讓她知道,什麽才是真正重要的。
但牧和,沒有如願。
她的手段,他未曾預料,亦無從招架。他酒醉醒來,居然已經人在死牢。
死?她要讓他死?他怎麽能死?
他歇斯底裏的吼叫,他憤怒,他哀求,他威逼利誘,他要活,他要活。
可她,居然毫不動容,只一昧的送他上死路。她那雙冰冷的眼,突然不再是妹妹的模樣,更不再是他自己,而是他的爹爹。那個眼看著娘死卻不發一言阻攔,只顫抖著緊緊拽住他的爹爹,那個為了所謂名節拋棄了全家性命的爹爹,那個被世人誇讚的爹爹。
那個在他心裏早已死去的爹爹。卻在子午的眼裏,詛咒般地覆活了。
他頹然地倒下,就像孩提時,面對那個揮刀的小乞丐一般。
他自以為緊緊抓在手心的東西,總在有些人的面前,能被輕易覆滅。
子午,牧和。
牧和,子午。
他想殺掉這個愚蠢的人,卻最終死於她的手下。
作者有話要說: 這一篇文章裏,最讓我遺憾的兩個人物,一個是牧和,一個是溫蕁。
溫蕁赤膽忠心,卻不怎麽聰明,我想了許久,還是決定讓她就像絕大多數的歷史過客一樣,匆匆一露臉,便消弭在蒼茫世俗間。
但牧和,我想方設法的想要將他深化、再深化,可惜筆力不足,未能如願。
現在寫下這個番外,也是為了彌補一點點遺憾。
牧和在我的心中,是一個矛盾到難以理解,又單純的宛如凈水一般的人物,我希望他聰明得可怕,偏執的可怕,就像一個懷抱珍寶的孩子,在世俗裏□□西撞,極致又脆弱。
或許就像《她比煙花寂寞》裏的天才大提琴手Jackie,帶著難以言喻的美麗和瘋狂,不應該屬於俗世,卻讓筆者念念不忘。
我至今都很難完整的表達我在塑造“牧和”時的心情,那種格格不入,卻讓我無法割舍的感受。只願在以後的寫作中,能被更多的靈感砸中,再逐漸把這份模糊變得清晰吧。
《少康中興》是我寫下的第一個長篇,她隱藏在數不清的作品裏,透明得等待著來客。
從一開始我就知道,我的這個故事不會很完美。或者說,會為了完美而不完美。
女艾這個名字,的確曾在歷史中留名,但她僅作為一個“諜者”出現,當姒少康覆國之後,再難尋到其蹤跡。
而我把她寫成了這樣一個驕傲又完美的人,她只能絢爛地謝幕,不能黯淡地淪為配角。
也許是我過於偏執,但還是決定堅持這份偏執。
最後想說,這本書讓我知道自己的很多不足,但也讓我更加熱愛寫作,我很希望,能在未來,在以後,譜下更動人的篇章。
加油。家人,朋友,大家,我自己。
2016年6月——2017年11月
於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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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和很聰明,這一點,他從小就知道。
而且他出身優渥,爹爹是相王重臣,娘親來自名門望族,且爹娘對他和妹妹都極寵。
他覺得自己擁有一切。當他看向街口那個小乞丐時,眼神裏已經不由自主地帶上了高高在上。哪怕他還不到五歲。
他覺得小乞丐又蠢,又窮,又孤苦。他覺得自己就算拔根頭發下來都比這小乞丐強。
可有時世事變幻,快得詭譎。
他還是那個小小的他,可一切都變了。
牧宅被圍死,官兵卻還未動一卒,只傳下過王旨意,若牧大人肯改投寒家,定當重用。
牧和料到了爹爹會不依,卻未料到爹爹下此決議竟毫不猶豫,仿佛宅外手握刀槍的數百衛士都是擺設一般。
那位過王也是個幹脆人物,聞此,即刻下令將牧夫人亂刀砍死,又言明自此日始,牧大人一日不依,便殺牧家一人,自妻妾到孩童,直至牧家死絕。
這是牧和第一次不敢觸碰娘親,因為母親已經成了地上的一堆血肉。
他太聰明了,他記得全部的細節。
母親如何被人從椅上強行拽起,如何被野蠻地摜在地上,那一把把粗鄙的刀如何砍下,濺下一室的紅。
他的爹爹就在他的身側,顫抖地拉緊他,沒有說一句阻止的話。
他還看到了那個小乞丐,穿著蹩腳的軍服,吱呀亂叫地提了把破刀,混在小兵中間,也砍下了屬於他的那幾刀。
他尊貴無雙的娘親,就這樣被一群下賤的人砍死。而他那個曾“情誼深重”的爹,默許容忍了這一切。
牧和覺得,什麽東西,正在他心尖悄然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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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止一次地哭求爹爹,他跪得雙膝通紅,磕得額頭泛血,可牧景天卻毫不動容。眼睜睜地看著他的手下、妻妾,一個個被亂刀砍死。心竟比誰都冷硬。
他根本說不動爹爹,原來他的聰明毫無作用。
他的爹爹為了所謂名節,寧可看著他們去死,原來那些親情與寵愛都是假的。
那些曾經的“小乞丐們”,如今都已脫胎換骨,仰仗新王之威,全都敢將他戲耍,原來所謂生來尊貴,什麽都不算。
只有殺戮是真,只有死亡是真。
可他不想死,他看著那些曾經熟悉的人,或擁有難得的美貌,或才名遠播,接二連三全都的倒下,變成一模一樣的血肉。
再也不能哭,不能笑,不能意氣風發,甚至都不能痛。
他不要,他恨死了只愛名節的爹爹,這樣的爹爹,害死了他的全家。
甚至即將殃及到他。
小乞丐懶懶靠在門側,頭發還是又油又亂的,但看向室內人的眼神,已經帶上了生殺予奪的居高臨下。
他掃了室內人一圈,停在他的臉上,手一指:“今天就他了。”
說著,嬉皮笑臉地走來。
一瞬間,牧和覺得自己被抽幹,無形的力量抽走了他的魂息,他雙膝一軟,跌倒在地,落下顫抖的汗滴。
他看不到小乞丐的臉,他的眼前是一片黑暗,但他聞得到小乞丐身上那長年累月積累下的腥臭味,也嘗得到自己嘴裏愈漸濃郁的血腥味。
然後,他聽到了刀劈之聲。
他大叫,拼命伏地,想讓自己遠離那刀刃。
他居然做到了,他沒有感到任何的疼痛,他只聽到了乞丐們的爆笑聲。
他緩緩地擡起頭來,瞧見了小乞丐那張醜陋的笑臉。
“哈哈哈哈我就是在玩兒你啊,牧景天昨晚出逃了,過王說,殺了也是白殺,還不如把你們都抓起來,給他當奴役!”
爹爹放棄了他,放棄了妹妹,放棄了全家?
而他,在朝這些下賤人放棄所有尊嚴後,撿得了一條命。
牧和張了張嘴,卻未吐出一語。
小乞丐見他木訥,便覺無聊,一腳將他踹倒,不屑道:“瞧你那怕死樣兒,真蠢。”
他生平第一次被人說蠢,可他甘之如飴。
這個他曾經視如螻蟻的小乞丐,如今在他眼裏,宛若天神。
因為他沒有殺他。
因為他讓他突然懂得,那些往日裏他所擁有的一切,其實都毫不重要。從此刻起,他那個放棄了全家性命只身出逃的爹爹,在他心中已經死去,而牧景天所珍之重之的名節,他牧和也將棄之如敝履。
從今以後,他牧和唯一珍視的,便只將會是自己這一條命。
他要用他所有的聰明才智,所有的憤怒不甘,所有的陰狠歹毒,來保住這條命。
僅此而已。
數年之後,他被過王選中,參與對一個人的刺殺之中。
他在美麗劇毒的夾竹桃邊,遇見了一個女孩。
女孩不比他大多少,標致的面龐,和他妹妹有著六分相像,可那雙掩不住聰明的眼,讓牧和看到了曾經的自己。
他竟有一剎的失神。
一剎之後,纖弱的女孩居然恐嚇數名莽漢自己要去喊人。
她簡直是在送死。牧和忍不住蹙眉:“你真是蠢笨。明明發現了我們不是姒少康的手下,不尋地方躲好,反而一個人跑來尋死。”
女孩子聽到死字,顫巍巍後退了一步。
牧和心下嘆氣,然而之後的一切都大大超出了他的預料,女孩子突然爆發出了明明不可能屬於她的力量,幾招之內,讓七八個壯漢盡皆喪命,又將一把短刀送至他的頸下,問:“想活麽?”
那天的晚上,他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原來女孩自小習武,白日的驚懼和不堪一擊全是偽裝,只為套得他們口中一個“過”字。
牧和覺得,她是真的蠢。
她那般靈動美好,為什麽要替人賣命,為什麽要冒著受傷甚至送死的危險只為給另一個人打聽消息。她真是蠢透了。
但她好歹留了他一命,這對他來說,便已足夠。
他牧和此生在世,徒留活下去一條路要走。
於是,他被寒家下人發現時,覆轍重蹈,毫不猶豫選擇了歸降。
他滿足地開始新生活,摒棄舊主,興高采烈地踏入了新主的殿堂。
他整個人呆滯在了青銅冷面之上。他看到了她。
她怎麽會在這裏?難道是和他一樣,換了個主子?不,不可能。牧和很清楚,她不會,她是個蠢人,不要命的蠢人。
牧和心思電轉,朝著新王跪拜,暗地裏,卻留意起了這個已經絕世的佳人。
他還是很聰明,很快便猜出了真相。他躲在黑暗裏的臉不住地顫抖扭曲,為什麽?為什麽她要那麽蠢?她明明和妹妹如此相像,她明明可以和自己一般聰明,笑傲世人,獨活一生。
不要命的,就是蠢人。牧和擡起眼眸,下了一個決心。
他又走進了寒宸殿,跪於青銅之上,說出了一個名字。
“子午。”
他要親手扼殺她。
他要讓她和自己一樣,切切實實地感受一次,什麽叫做死亡,什麽叫做恐懼絕望,他要讓她知道,什麽才是真正重要的。
但牧和,沒有如願。
她的手段,他未曾預料,亦無從招架。他酒醉醒來,居然已經人在死牢。
死?她要讓他死?他怎麽能死?
他歇斯底裏的吼叫,他憤怒,他哀求,他威逼利誘,他要活,他要活。
可她,居然毫不動容,只一昧的送他上死路。她那雙冰冷的眼,突然不再是妹妹的模樣,更不再是他自己,而是他的爹爹。那個眼看著娘死卻不發一言阻攔,只顫抖著緊緊拽住他的爹爹,那個為了所謂名節拋棄了全家性命的爹爹,那個被世人誇讚的爹爹。
那個在他心裏早已死去的爹爹。卻在子午的眼裏,詛咒般地覆活了。
他頹然地倒下,就像孩提時,面對那個揮刀的小乞丐一般。
他自以為緊緊抓在手心的東西,總在有些人的面前,能被輕易覆滅。
子午,牧和。
牧和,子午。
他想殺掉這個愚蠢的人,卻最終死於她的手下。
作者有話要說: 這一篇文章裏,最讓我遺憾的兩個人物,一個是牧和,一個是溫蕁。
溫蕁赤膽忠心,卻不怎麽聰明,我想了許久,還是決定讓她就像絕大多數的歷史過客一樣,匆匆一露臉,便消弭在蒼茫世俗間。
但牧和,我想方設法的想要將他深化、再深化,可惜筆力不足,未能如願。
現在寫下這個番外,也是為了彌補一點點遺憾。
牧和在我的心中,是一個矛盾到難以理解,又單純的宛如凈水一般的人物,我希望他聰明得可怕,偏執的可怕,就像一個懷抱珍寶的孩子,在世俗裏□□西撞,極致又脆弱。
或許就像《她比煙花寂寞》裏的天才大提琴手Jackie,帶著難以言喻的美麗和瘋狂,不應該屬於俗世,卻讓筆者念念不忘。
我至今都很難完整的表達我在塑造“牧和”時的心情,那種格格不入,卻讓我無法割舍的感受。只願在以後的寫作中,能被更多的靈感砸中,再逐漸把這份模糊變得清晰吧。
《少康中興》是我寫下的第一個長篇,她隱藏在數不清的作品裏,透明得等待著來客。
從一開始我就知道,我的這個故事不會很完美。或者說,會為了完美而不完美。
女艾這個名字,的確曾在歷史中留名,但她僅作為一個“諜者”出現,當姒少康覆國之後,再難尋到其蹤跡。
而我把她寫成了這樣一個驕傲又完美的人,她只能絢爛地謝幕,不能黯淡地淪為配角。
也許是我過於偏執,但還是決定堅持這份偏執。
最後想說,這本書讓我知道自己的很多不足,但也讓我更加熱愛寫作,我很希望,能在未來,在以後,譜下更動人的篇章。
加油。家人,朋友,大家,我自己。
2016年6月——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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