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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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二十六)

以色侍人怕是這世界上最隱秘的苦活兒。

林向黎腦子好像醒了,但縱欲過度的身體還疲乏著,於是他反反覆覆地做夢,起碼做了四五個,一會兒夢見他媽打電話找他,結果他被簡銘摁在門板上狠操,死咬著牙不敢洩露半個音節;一會兒夢見簡銘的姐姐來了,隔著門催弟弟開門,但簡銘還深深埋在他裏面不肯拔出來,決定挾制著他一起走過去……

荒唐至極,驚悚萬分。

也不知道做到第幾個夢,他終於醒了,房間裏就他一人,身下睡的床單已不是昨夜見到過的花色,隱約嗅得到樟腦丸的香氣。絲絲縷縷的陽光透過窗戶縫隙漏進來,照得半空中的塵埃清晰分明。他猶豫了一下,往身下摸了摸,是幹凈的,只是穴肉腫得翻了出來,隱隱作痛。

總的來說,他的金主爸爸除了性欲過強,暫時找不出什麽缺陷來了。畢竟連清潔身體的事情也願意包攬。林向黎回想起昨晚在豬圈裏,他問自己論文是否搞定了,彼時昏頭昏腦沒細想,現在才驚覺,又是一樁棘手謊言。

稱自己是23歲名校大學生,他險些忘了這件捅出去極有可能被抓去坐牢的事。對此他很慚愧,他除了身體是真的,其餘都是假的,真的有些不敢想象,若是哪天簡銘得知了真相會作何反應,怕是會惡心得把1999年的年夜飯都吐出來吧。

衣服褲子昨晚暴斃在了浴室,林向黎從簡銘的衣櫃裏挑了件襯衫選了條褲子,松松垮垮地套在身上進浴室漱口洗臉,他看見灰蒙蒙的鏡子裏自己的脖子上姹紫嫣紅,瞬間驚呆,就在他思忖自己是得了蕁麻疹還是皮膚過敏時,鏡子裏又出現一張臉,面無表情地盯著他。

“啊……”林向黎嚇了一跳,後腦勺一擡磕到了簡銘的下巴,於是兩個人都痛得倒吸冷氣。

簡銘捂著下巴道:“你在想什麽?”

林向黎摸著後腦勺道:“我的脖子上……為什麽變成這樣了?”

簡銘聞言,擡手扯開他的衣領,看清了,一楞,嘴角抽了抽,似乎想笑,卻又忍住了:“你不記得?”

林向黎誠實地搖搖頭:“我不知道啊。”

簡銘籲了口氣,似乎對他的愚蠢無法茍同,於是又道:“我以前種過,你沒印象?那我……再示範一次吧。”

他扶著林向黎的雙肩,彎下脖子來,湊到他的喉結邊,將嘴唇印在皮膚上,慢慢地啜吸,將細嫩的皮肉勾引到牙齒邊緣,舌尖探出一截,輕輕地舔了舔。林向黎啊地驚叫一聲,抱住簡銘的腰,縮起了脖子,就像是被突如其來的靜電刺到了一般,全身不住地發抖。簡銘完成了自己的傑作,擡起頭來看林向黎的反應,對方滿臉通紅,雙眸盈盈,是他想要的效果。

“這是我的私人印章。”

那林向黎還是承認這句話的,確實,自己是簡銘花錢買的,當然是屬於他私人的物件。只不過剛剛那種詭異的、驟然爆表的熱度,令他不知所措。他雖然有些遲鈍,但也察覺出了簡銘微妙的轉變,起初的霸道和生硬,似乎悄然融化了。

兩人走出裏間,值班室的飯桌上擺著已經吃得差不多的盒飯,簡銘隨手把這些飯盒推到一邊,解釋道:“我侄子過來玩,吃了頓飯回家了。他喜歡吃鎮上一家飯店的外賣。”說罷,他從腳邊拎起一大袋東西,又道,“我買了新鮮菜,炒點給你吃。”

林向黎一時間品不出簡銘對自家侄子是寵愛還是坑害,買了菜不做,偏給人孩子點垃圾食品,親舅舅啊。不過輪到自己頭上,那鐵定就不能讓金主爸爸來伺候了,林向黎急忙狗腿地獻殷勤:“我來,我來吧,我也會做飯。簡先生您歇會兒吧。”

簡銘一聽這稱呼,歇會兒,聽上去像是要歇菜,遂道:“都說了別叫我‘先生’,我不喜歡。”

林向黎這回腦子轉得快了,忙改口:“哥,我忘了,是我記性差。”簡銘盯著他,欲言又止,最後把菜遞給他,轉身出去了。

等他再回來時,林向黎已經物盡其用,做好了三菜一湯,番茄炒蛋,不多說,傻子都會做;洋蔥炒牛柳,色澤鮮亮,香氣四溢;紅燒鯽魚,賣相不錯,缺點蔥花,90分吧;還有一道蘑菇豆腐湯,清淡開胃,這道可以打99分。簡銘憑借多年獨身練就的廚藝經驗來判斷,對方的居家指數和自己不相上下。

林向黎不明白他盯著幾道菜看這麽出神是為何,還當是他不滿意,洩氣道:“我就會做這些,要是哪兒不好,跟我說,我下次改,可以嗎哥?”

簡銘搖搖頭,從一旁掛在墻壁上的筷筒裏拔了兩雙筷子,遞給林向黎一雙,道:“吃吧,試試你的手藝。”

飯是方才飯店裏打包來的一盒,有些冷了,就著熱菜吃倒也正好。林向黎的手藝確實就是尋常人家水平,不難吃,也絕不能說好吃到令人流淚。很久沒人陪簡銘吃飯了,廠裏的飼養員都是聚在一間休息室吃飯,他要是湊過去,大家就鴉雀無聲了。姐姐簡寧成家後,也不會時常來看望他,這幾年陪他最多的反倒是他的侄子。

想到這裏,他突然問:“我侄子剛剛進屋有沒有吵醒你?”

林向黎端著飯碗不可置信地看著他:“他……進來過?”簡銘點頭,林向黎瞬間臉色煞白,“他看見我了?我、我沒穿衣服……”

簡銘清了清喉嚨:“咳,他應該沒碰你,他問我你是不是我女朋友。”

原來不是做夢,有女朋友的舅舅不是他,是簡銘!林向黎尷尬萬分:“我是男的呀……”

簡銘蹙眉:“你的重點在這兒?”

林向黎道:“如果我是女生,那倒也好辦一些,我可以光明正大地假扮你的對象,這樣你的姐姐也就——”

“為什麽要假扮?”簡銘打斷他,“不能是真的?”

見他煞有介事地發問,林向黎心想,現在的年輕人果然都很熱衷於愛情游戲,正如阿雲所言,誰不喜歡有個百依百順的情人呢,哪怕是花錢買的也好,不然為什麽現在紙片人戀愛游戲這麽火爆?

林向黎似懂非懂,他不明白什麽叫“紙片人戀愛游戲”,但他知道什麽叫“逢場作戲”。

“可以,我都可以的,哥。”林向黎逢迎他的質問,“你想讓我是什麽,我就是什麽。”

簡銘聽他說完這段毫無感情的諂媚之言,胃口也沒了。

很快,林向黎就後悔了,他想要收回那句“金主爸爸沒什麽缺陷”的彩虹狗屁話,這廝說翻臉就不認人,擱下碗筷轉身走了出去。林向黎只能一個人默默地扒飯,思索自己到底哪句話惹他不快了?

他問“不能是真的?”,自己答“什麽都可以”,這不就是百依百順的百分百完美答案嗎?男人心,真是海底針。

收拾完碗筷,林向黎終於想起了自己的手機,他掏出來一看,母親給自己發了多條微信語音。

“向黎啊,你怎麽還沒回家?”

“你還在學生家裏啊?”

“不忙了給媽回個消息,知道嗎?”

“向黎,都中午了,你飯吃了嗎?”

林向黎一時間眼熱,他啞著嗓子回了一條:“媽,我吃過了,晚上我就回去了。”他不能說走就走,做鴨子也要有職業操守。

想著簡銘可能又去豬棚了,林向黎只能在他的裏屋徘徊,於是又不免晃蕩到那排大書櫃前,他想抽一本書來打發時間,又想起簡銘怒然的眼神,怕也是個愛書愛到骨子裏的人,不肯叫別人輕易碰他的書。目光一轉,他瞥見其中一層書架上,擱著一支豎笛,通身白玉色,看起來很精致。

林向黎拿起來端詳,他想起自己小學時,學校裏還專門有豎笛課,他學會曲子後回家吹給父母聽,他父親十分高興,誇他聰明,帶他去買了很多好吃的……呵,想遠了,林向黎回神,因著一些大人的誇獎,他成了班中吹豎笛最厲害的人,能吹很多高難度的曲子,甚至還在班級晚會上表演過。

有些曲子,他至今還記得,為了測試自己的記憶,他舉起豎笛吹了起來,他吹的是《梁祝》,悠揚的笛聲飄蕩在天花板上,餘音繞著電風扇轉呀轉的。林向黎驚訝於自己身體殘留的記憶,全身的細胞正活躍起來,他餘光一掃,竟看見簡銘抱臂站在門口,好像觀察他很久了。

“呃,我只是想……想借來……”林向黎抓耳撓腮,想擠出一個解釋來。

簡銘卻朝他走來,一把奪走了他手中的豎笛,評判道:“沒我吹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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