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LAST CASE埋葬暴雨的花園(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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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LAST CASE埋葬暴雨的花園(5)
這時候菜上來了。喬雪好像剛反應過來一樣,站起身來把他那巨大的外套脫掉,露出裏面同樣松松垮垮的襯衫。他轉過身去,把外套仔細地折疊好,搭在椅背上。說真的,飯店的暖氣很足,剛才他不熱嗎?
我沒跟喬雪客套,開始吃飯。這麽說起來有些不禮貌,但是我偶爾會瞥一眼看看他在吃什麽。雖然點了肉菜,但是他的筷子全程沒往那邊伸。原來真有不吃肉的人啊。
第一次一起吃飯的時候,我看喬雪喝粥喝得很快,我以為他吃飯吃得也快,我收回這個想法,他吃飯很慢,一口東西能嚼半分鐘。他吃飽之後把筷子放下,從大衣兜裏掏出一包茶葉,然後用桌子上的水壺把茶葉沖開,給我們一人倒了一杯。我嘗了一口,是紅茶,品質還不錯。
“為什麽排查著排查著,您排查到了自己的頭上?”
自己作沒作案,自己還能不知道嗎。
“這個我往後說你就知道為什麽了。”喬雪又開始拆他那些藥片。他不會是打算用茶水把那些藥片沖下去吧?
這麽說來,喬雪說要給我講這個案子的時候,說的是當時喊我過去的原因與這個案子有關。看起來他很喜歡賣關子。
我看著喬雪把那些藥片塞進了嘴裏,然後我猜對了——他一仰頭把那一杯還發燙的茶水全喝了。
“感覺喬法醫也是很會講故事的人啊,您有沒有考慮過當作家?”
“直接喊我名字喬雪就行。——我上小學的時候還真寫過小說,當時我還幻想著能當個作家。哈哈,到最後還是繼承家業了。”
“啊,是什麽類型的小說?”
“偵探小說,硬要說的話應該算是本格吧,雖然刑警的工作其實和推理沒什麽關系……我母親也是刑警,那會兒我覺得刑警特別帥,雖然她不跟我講工作細節,但是我就是覺得她好帥,破案的人,真帥啊。”
“那現在呢?”
“現在啊,現在覺得就是一份普通的工作。說起來,你們這些小年輕看港片看太多,是不是覺得什麽警察什麽黑幫都可酷了?”
和在采訪裏說的不一樣。話說回來,他才比我大五歲而已,怎麽突然擺起長輩的架子來了。不過,想到我的那些同學,我還是點了點頭。
喬雪笑了。他笑起來的時候眉頭是緊蹙的,看起來像是在哭。
“不過,我當時寫的小說,裏面的那個偵探,並不是刑警。”
“為什麽?”
手中的玻璃杯散發著熱度,鉆入我的掌心。
“你看推理小說嗎?我好像沒怎麽見過現代背景的推理小說裏主角是刑警的,如果主角是刑警,很容易寫成刑偵小說。就是,寫作的重點容易集中在一些刑偵技術的運用上,不然就會顯得出戲。但是如果寫了太多這些內容,那就沒篇幅安排詭計了。現在技術水平逐漸上來了,犯人做的事越多,留下的痕跡也就越多,越容易被發現,推理小說大部分還是理想化的情況。”
推理小說,刑偵小說,我有點分不清二者——因為我都不看。雲裏霧裏地,我又點了點頭。我感覺我像一個招財貓,只會點頭和擺手。
“您最後還是選擇去當刑警了。”
“沒辦法啊,你知道我家的情況。”
“不是‘沒辦法’吧?您的父母是警察,不代表您要做警察啊。做個作家也不是不可以啊。”
或者做什麽都行,想做什麽就做什麽。他這樣的天才,感覺進什麽非公職的行業都比當警察賺得多。不過,我又想起來那個采訪視頻。視頻裏的初出茅廬的他,平靜地說出了一個聽起來有些幼稚的偉大夢想。或許,他是真心想要當法醫的——至少在六年前剛入行的時候是。
“嗯……那種事兒,退休之後再考慮吧。他們都說我是天生的法醫。”
這個說自己被稱為天生的法醫的人,因為一個案子,住進了精神病院,整整三年。他自己倒是渾然不覺地站在這裏,大言不慚說自己沒得選,只能當刑警。
我不由得想到,他因為精神問題住院,真的只是因為那一個案子嗎?
我於是沒再提問。喬雪稍微沈默了一會兒,小口地喝著新倒的滾燙的茶。周圍縈繞起紅茶那略帶酸甜的香氣。然後,他握著玻璃杯,繼續講他的故事。
*我沒有不在場證明。倒不如說,除了上班的時間,我一直都在他失蹤的第一現場。如果這真的是刑事案件,第一個接受調查的人,一定會是我。唯一一個有作案動機和時間條件的人,也是我。雖然說現在這件事並沒有作為案件被受理,我不用擔心被控制起來的問題。我還能自由行動,還能調查這個詭異的“案子”——還是說“事件”吧。畢竟,我自己最清楚,我什麽也沒幹,至少我不記得我有幹過什麽。*
*第五天的晚上,我再次在屋裏啟動調查。我不是專業的痕檢員,只是他們在做痕檢的時候,如有必要,我會在現場盯著,有的時候還會瞎指揮。怎麽說,我這個人在工作的時候其實挺煩人的,總喜歡對別人的活兒指手畫腳。總之就是我有這方面的能力,如果有留存下來的細節,我應該是不會將之遺漏掉的。我再次去他的房間查看,並且結合之前我拍下來的、現場還沒有被我破壞時的照片來看。越來越不對勁——他是有潔癖沒錯,但是那房間太新了, 我之前就說過,跟樣板間一樣。地面一塵不染,像是剛被掃過。前三天我不知道,第四天和第五天總不可能是我進去把地掃了吧?如果是我作案的話,那就說得通了,那就是我進去把地掃了,這肯定是合理的,痕檢員能夠通過灰塵的量來判斷地面有幾天沒掃,這可以幫助警方確認我朋友是第幾天失蹤的,如果我是犯人,我把地掃了,這一下子就合理了。我又確認了一遍鎖頭,沒有換過或者被破壞的跡象,周圍也沒留下任何指紋,別提指紋了,門鎖連著門把手一起被擦得鋥新,能當鏡子用的程度。如果我是犯人,我倒不會將現場搞成這樣,畢竟我就住在這個房子,留下指紋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不過,我轉頭一想,新鮮指紋和陳舊指紋是不一樣的,經歷了不同天數的指紋的新鮮程度也會有所差異,如果作案的是我,將指紋擦掉來掩蓋時間也是有道理的,但是還是有欲蓋彌彰之虞。想到這裏,我才驚覺我已經完全是假設自己是犯人,從這個立場出發來思考了。我一遍遍嘗試將自己的思維揪出這奇怪的圈套,但我不能夠,我似乎已經站在某個其他的刑警的角度,開始分析“喬雪”作案的可能性。*
我正聽得入神,我的手機又響了。這次不是老師,是我的同學,可能是喊我出去打球的。真煩人。
“不然今天就先講到這裏吧。後面該結局了,我想想我怎麽講。”喬雪站起來,穿好外套,去結了賬。我則接了電話坐在原位等他回來喊我,順帶著漫無邊際地思考。
“該結局了”“想想怎麽講”,奇怪的遣詞造句,搞得好像他是在講故事,而不是在講真實發生的事一樣。
還是說,那結局很有戲劇性,出人意料到他直到現在都無法接受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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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菜上來了。喬雪好像剛反應過來一樣,站起身來把他那巨大的外套脫掉,露出裏面同樣松松垮垮的襯衫。他轉過身去,把外套仔細地折疊好,搭在椅背上。說真的,飯店的暖氣很足,剛才他不熱嗎?
我沒跟喬雪客套,開始吃飯。這麽說起來有些不禮貌,但是我偶爾會瞥一眼看看他在吃什麽。雖然點了肉菜,但是他的筷子全程沒往那邊伸。原來真有不吃肉的人啊。
第一次一起吃飯的時候,我看喬雪喝粥喝得很快,我以為他吃飯吃得也快,我收回這個想法,他吃飯很慢,一口東西能嚼半分鐘。他吃飽之後把筷子放下,從大衣兜裏掏出一包茶葉,然後用桌子上的水壺把茶葉沖開,給我們一人倒了一杯。我嘗了一口,是紅茶,品質還不錯。
“為什麽排查著排查著,您排查到了自己的頭上?”
自己作沒作案,自己還能不知道嗎。
“這個我往後說你就知道為什麽了。”喬雪又開始拆他那些藥片。他不會是打算用茶水把那些藥片沖下去吧?
這麽說來,喬雪說要給我講這個案子的時候,說的是當時喊我過去的原因與這個案子有關。看起來他很喜歡賣關子。
我看著喬雪把那些藥片塞進了嘴裏,然後我猜對了——他一仰頭把那一杯還發燙的茶水全喝了。
“感覺喬法醫也是很會講故事的人啊,您有沒有考慮過當作家?”
“直接喊我名字喬雪就行。——我上小學的時候還真寫過小說,當時我還幻想著能當個作家。哈哈,到最後還是繼承家業了。”
“啊,是什麽類型的小說?”
“偵探小說,硬要說的話應該算是本格吧,雖然刑警的工作其實和推理沒什麽關系……我母親也是刑警,那會兒我覺得刑警特別帥,雖然她不跟我講工作細節,但是我就是覺得她好帥,破案的人,真帥啊。”
“那現在呢?”
“現在啊,現在覺得就是一份普通的工作。說起來,你們這些小年輕看港片看太多,是不是覺得什麽警察什麽黑幫都可酷了?”
和在采訪裏說的不一樣。話說回來,他才比我大五歲而已,怎麽突然擺起長輩的架子來了。不過,想到我的那些同學,我還是點了點頭。
喬雪笑了。他笑起來的時候眉頭是緊蹙的,看起來像是在哭。
“不過,我當時寫的小說,裏面的那個偵探,並不是刑警。”
“為什麽?”
手中的玻璃杯散發著熱度,鉆入我的掌心。
“你看推理小說嗎?我好像沒怎麽見過現代背景的推理小說裏主角是刑警的,如果主角是刑警,很容易寫成刑偵小說。就是,寫作的重點容易集中在一些刑偵技術的運用上,不然就會顯得出戲。但是如果寫了太多這些內容,那就沒篇幅安排詭計了。現在技術水平逐漸上來了,犯人做的事越多,留下的痕跡也就越多,越容易被發現,推理小說大部分還是理想化的情況。”
推理小說,刑偵小說,我有點分不清二者——因為我都不看。雲裏霧裏地,我又點了點頭。我感覺我像一個招財貓,只會點頭和擺手。
“您最後還是選擇去當刑警了。”
“沒辦法啊,你知道我家的情況。”
“不是‘沒辦法’吧?您的父母是警察,不代表您要做警察啊。做個作家也不是不可以啊。”
或者做什麽都行,想做什麽就做什麽。他這樣的天才,感覺進什麽非公職的行業都比當警察賺得多。不過,我又想起來那個采訪視頻。視頻裏的初出茅廬的他,平靜地說出了一個聽起來有些幼稚的偉大夢想。或許,他是真心想要當法醫的——至少在六年前剛入行的時候是。
“嗯……那種事兒,退休之後再考慮吧。他們都說我是天生的法醫。”
這個說自己被稱為天生的法醫的人,因為一個案子,住進了精神病院,整整三年。他自己倒是渾然不覺地站在這裏,大言不慚說自己沒得選,只能當刑警。
我不由得想到,他因為精神問題住院,真的只是因為那一個案子嗎?
我於是沒再提問。喬雪稍微沈默了一會兒,小口地喝著新倒的滾燙的茶。周圍縈繞起紅茶那略帶酸甜的香氣。然後,他握著玻璃杯,繼續講他的故事。
*我沒有不在場證明。倒不如說,除了上班的時間,我一直都在他失蹤的第一現場。如果這真的是刑事案件,第一個接受調查的人,一定會是我。唯一一個有作案動機和時間條件的人,也是我。雖然說現在這件事並沒有作為案件被受理,我不用擔心被控制起來的問題。我還能自由行動,還能調查這個詭異的“案子”——還是說“事件”吧。畢竟,我自己最清楚,我什麽也沒幹,至少我不記得我有幹過什麽。*
*第五天的晚上,我再次在屋裏啟動調查。我不是專業的痕檢員,只是他們在做痕檢的時候,如有必要,我會在現場盯著,有的時候還會瞎指揮。怎麽說,我這個人在工作的時候其實挺煩人的,總喜歡對別人的活兒指手畫腳。總之就是我有這方面的能力,如果有留存下來的細節,我應該是不會將之遺漏掉的。我再次去他的房間查看,並且結合之前我拍下來的、現場還沒有被我破壞時的照片來看。越來越不對勁——他是有潔癖沒錯,但是那房間太新了, 我之前就說過,跟樣板間一樣。地面一塵不染,像是剛被掃過。前三天我不知道,第四天和第五天總不可能是我進去把地掃了吧?如果是我作案的話,那就說得通了,那就是我進去把地掃了,這肯定是合理的,痕檢員能夠通過灰塵的量來判斷地面有幾天沒掃,這可以幫助警方確認我朋友是第幾天失蹤的,如果我是犯人,我把地掃了,這一下子就合理了。我又確認了一遍鎖頭,沒有換過或者被破壞的跡象,周圍也沒留下任何指紋,別提指紋了,門鎖連著門把手一起被擦得鋥新,能當鏡子用的程度。如果我是犯人,我倒不會將現場搞成這樣,畢竟我就住在這個房子,留下指紋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不過,我轉頭一想,新鮮指紋和陳舊指紋是不一樣的,經歷了不同天數的指紋的新鮮程度也會有所差異,如果作案的是我,將指紋擦掉來掩蓋時間也是有道理的,但是還是有欲蓋彌彰之虞。想到這裏,我才驚覺我已經完全是假設自己是犯人,從這個立場出發來思考了。我一遍遍嘗試將自己的思維揪出這奇怪的圈套,但我不能夠,我似乎已經站在某個其他的刑警的角度,開始分析“喬雪”作案的可能性。*
我正聽得入神,我的手機又響了。這次不是老師,是我的同學,可能是喊我出去打球的。真煩人。
“不然今天就先講到這裏吧。後面該結局了,我想想我怎麽講。”喬雪站起來,穿好外套,去結了賬。我則接了電話坐在原位等他回來喊我,順帶著漫無邊際地思考。
“該結局了”“想想怎麽講”,奇怪的遣詞造句,搞得好像他是在講故事,而不是在講真實發生的事一樣。
還是說,那結局很有戲劇性,出人意料到他直到現在都無法接受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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