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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LAST CASE埋葬暴雨的花園(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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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LAST CASE埋葬暴雨的花園(3)

*我首先需要做到的是確認他不是自己跑了。我不太相信是這樣,因為我自認為我和他還算熟悉,他不是這種人。——好吧,幾乎所有自殺的人的親屬都會說這句話,什麽“他不是這種人”,導致有的時候明明證據確鑿,甚至有的時候監控都把自殺全過程錄下來了,我還是要一遍遍跟家屬扯皮。不過我說這句話是有依據的,他不是喜歡給別人添麻煩的人,如果,我是說如果,他真的選擇自殺的話,他不會特地走樓梯下去。我們住十三樓啊,他直接跳下去不就得了?而如果他只是不知道出於什麽理由,要跑路去別的地方的話,他一定會提前告訴我。不……不止是這樣,或許他在自殺之前都會留個紙條提醒我,通知我一下。他不會一聲不響地消失,即使打算人間蒸發,他也會告訴我的。……你就當是我作為他的朋友而有的莫名其妙的自信就好了。*

*我在房間裏瘋狂地尋找他留下的痕跡。結論是,什麽也沒有。他沒有留字條,他沒有帶走任何東西,他的鞋子一直留在屋裏。他的車在車庫裏好端端地停著,車鑰匙放在門口,連帶家門和所有房間的鑰匙一起。因為我發現他失蹤的時候他的房間門是鎖著的,我特地拍下了他那串鑰匙的位置。周圍沒有落灰,我也無從判斷這三天之中有沒有人碰過它。那串鑰匙幹凈得要命——我和他都有潔癖。那串鑰匙還是很幹凈,看不到任何指紋留存的痕跡。我本來期待著至少有一兩枚指紋留在上面的——雖然就算指紋留在上面,也沒人能幫到我。我沒看到他的手機,應該是隨身攜帶著——我忘記說了,我打過他的手機號,是關著機的,這使我不禁開始想他是不是跑路了沒通知我,但我否定掉了這種可能性——或許我只是不願接受它。我留檔照片之後開始在他的房間仔細翻找,發現他好像帶走了一個舊本子——那東西在他小學的時候他就帶在身邊了,每次搬家都帶著,很寶貝的,雖然我不知道那裏面寫著什麽。我沒有找到那個本子。屋裏沒有衣服,我都不知道他是穿著什麽衣服失蹤的,因為我有印象的他的衣服都在客廳裏,你知道的,我有過目不忘的程度的記憶力。*

*結合他的房間門鎖著的情況——如果是陌生人把他綁走的話,他應該不會主動走出房間。如果是陌生人作案的話,那白天作案的可能性比較大,不然如果是晚上的話,我在家,他只要發出點聲音我就該被吵醒了。白天?白天我們小區大街上全是人,那是個挺大的小區,犯人要作案真的方便嗎?再怎麽說,我朋友是個一米九的壯漢啊。無論是拖著一個暈倒的壯漢在街上走,還是一群人架著一個壯漢在街上走,都很奇怪吧。即使我在監控裏看不清,保安亭的保安也會註意到這種情況的,但是我跟他問詢的時候他說並沒有見到這種情況。我給他看我朋友的畫像,他還信誓旦旦地說這幾天都沒看到過我朋友,不過我不太信任他的記憶——每天都有那麽多人路過他的工作崗位。最主要的是,陌生人沒有動機。他顯而易見地一分錢都沒有,我是父母雙亡,他是父母兩個老賴,跟家裏人斷了關系。如果是勒索的話,犯人勒索他圖啥,圖他父母的債,還是圖他唯一的至交——說的是我——的那四位數存款,還是說嫌犯覺得我有那個可能性,籌巨款給他?天哪,就算長得再不像,我也是警察啊,還是省廳的。況且我也沒收到勒索短信。我也考慮過是不是被我抓到的犯人的親屬對我進行打擊報覆。不過,如果是這樣的話,通常情況下,作案人應該會至少給我留點痕跡,而不是讓我一頭霧水地在這裏糾結——倒是也有可能,不過當時忘了為什麽,我否定了這種可能性,或者我覺得那種可能性小到微乎其微於是沒有管——不管了,反正最後確實不是這樣的事態,我沒猜錯。哈哈,可能只是因為我接受不了吧,接受不了我是個災星的事實。總之就是,怎麽想,陌生人作案的可能性都太小了,我能想到的唯一一種可能性就是犯人是那種有反社會傾向的,或者就那種變態,作案單純為了取樂的。*

*如果是熟人的話,還比較合理。他被熟人叫出去,走出房間之後順手鎖了門——這一點很難理解,我跟他很熟,平時他出房間不會鎖門的。接著說,他被熟人叫出去,然後不知道出於什麽理由走了樓梯,因此沒被電梯的監控探頭發現,然後就這樣一路走出了小區,小區的監控拍不清臉,他們沒被我發現是正常的。所以,如果他不是自己跑了,我傾向於是熟人作案。然後我開始一個個排查嫌疑人名單。人數不多,我應該說過?他沒幾個熟人,和我一樣。這會兒是第四天的深夜了,我不可能半夜去敲別人家房門問情況,所以只能暫且等待。*

*完全睡不著啊,他是我的朋友,說得難為情一點,就是唯一的摯友,唯一的好兄弟。我躺在床上連眼睛都閉不上,眼瞼跟被拉扯著一樣,我就瞪著眼睛對著天花板,我也沒法思考案情細節,我滿腦子都是之前的事,有關我上班之前的事,記憶倒是比較模糊了,但是我上班之後,你也知道幹我們這行林子大了什麽鳥都見過,他天天聽我抱怨。那幾年可能就是因為他幫我吊著一口氣,我才沒有立刻就瘋。不說謊,沒有他我活不下去。*

*這段時間,我仍然在祈禱著他突然敲響房門,就像什麽都沒有發生過一樣。這不是奇跡那樣虛無縹緲的事,雖說人死不能覆生,他還沒死,或者說沒確定死沒死,他總有理由回家的。但是,這種事沒有發生。直到事情解決,都沒有發生。*

正在這時,我的手機惱人地響了起來。

“你電話響了。”喬雪停止了講述,看著我。

我低頭看了一眼手機。

——壞了,是老師。估計是要被臨時拉回去加班了。我向喬雪點頭示意了一下,然後接起了電話。

掛掉電話之後,我垂頭喪氣地看著喬雪。“老師喊我去上工,忙不過來了。”

“你們不是下班了嗎?”喬雪站起來,轉身拿起他那件大衣。

您朋友就在急診科工作,您真不知道急診科是啥樣的啊……我機械地點了點頭。我其實不是很八卦的人,但是不知道為什麽,我很想知道喬雪的故事的後續。

“你周幾休息?我們約個時間見面吧,我把這個故事跟你講完。”

措辭是“故事”。

“我明天休息。”

“那,在離省廳最近的那個新華書店見面可以嗎?下午四點半,我在門口等你。”

“好的。”

不知道該如何回覆的我,小心翼翼地挑了個感覺沒什麽問題的詞。

為了趕時間,我喊了輛出租車回醫院。一到崗,忙起來,我就什麽也顧不上了。直到下工,我走在回小區的路上,才有精力思考起喬雪的故事。

失去朋友,失去至親,是怎樣的心情?

我不清楚。其一是我的閱歷不如他,沒有過這麽波瀾壯闊的經歷;其二是我沒有特別親密的人。我是富家子弟,父母只忙工作——我其實也差不多,從小到大我都是刻苦的學生,而且參加了不少學生會事務和社團活動,忙得像個陀螺。雖然我很感激我的父母,但我跟他們突出一個不熟。我朋友倒是不少,但是真要說交心的朋友,沒有。這應該才是常態吧,只要在一起能玩得舒服,就可以當朋友,該聚聚該散散,沒必要給朋友施加那麽多條條框框,那是對愛人才能做的事。說到這個,我也沒談過戀愛,這輩子也不打算談。像喬雪說的那種“至交”“摯友”“好兄弟”的關系,在當時,我是沒有的。

喬雪說自己已經習慣失去至親,但又說沒有那個朋友他活不下去。總感覺他這個人也挺矛盾的。雖然在醫院是一副對別人的好意拒之千裏受用不起的模樣,但是剛才他給我講他的經歷,負責講的人比負責聽的人還興奮。真是奇怪的人啊。

說起來,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他是不是把我認成他朋友了,這麽說來,到最後他也沒有找到他的朋友嗎?

回家之後,我沒忍住好奇心,查了一下喬雪的信息。

他六年前剛工作的時候好像就上過報紙了,但那會兒電媒還不流行,我能搜到的只有官方網站上的掃圖留檔。豆腐塊大小的一塊版面,標題是“英雄父母英雄子”,說的是他剛上班當刑警的事。依我看這條新聞該再提前幾年發,上警校的人還有不當警察的可能性嗎?我後來才知道他不是警校畢業的,警大壓根沒有法醫專業。後面就是各種宣傳報道了,什麽天才法醫,什麽全才刑警,什麽過目不忘,什麽照相機般的記憶,什麽愛崗敬業。他參與偵破的案子中,有好幾個我都聽說過——應該是因為上過報紙。他與那些窮兇極惡的罪犯對峙,找到證據將他們送上法庭。

鼠標一路滑下來,一個采訪視頻吸引到了我的註意。是他剛工作那一年的采訪,雖然畫面模糊,但仍然能看出來視頻中的他比現在還年輕,一副稚氣未脫的樣子,簡直像是初中生。

視頻中,他維持著端正的坐姿坐在鏡頭中央。他的表情也比現在豐富——這幾天看到他的時候,除了偶爾繃不住,他基本全程維持著禮貌的微笑。當記者問到他為什麽會當刑警的時候,他給出了一個和他在患者自述中寫下的那些詞句有所不同的回答。

——因為我想保護人們,我指的是,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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