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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魚骨小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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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魚骨小皮鞋

挖洞小能手可不是那麽好找的,堪察加旱獺除了曬太陽之外,最喜歡的事情就是挖洞。

而且,它們的洞穴往往是幾個世代累加起來的超長隧道,愚公移山的精神被它們貫徹到了淋漓盡致。

這讓捕獵者常常只能聞到其味,不見其鼠。即便鉆進隧道,也會被它眾多的岔路或者叫腔室所迷惑,無功而返。

除此之外,它們還有一種特殊的警示叫聲,當受到威脅時,它們會發出超過三千赫茲頻率的叫聲,以此向附近的同伴示警。

要知道人類平時說話只有五十到五百赫茲,而土撥鼠卻可以發出人類十倍左右的高音,它小小的身子裏蘊藏著驚人的能量。

汪白有理由懷疑,剛剛這只與口兮口湍口√。土撥鼠在臨死前發出了示警,導致他和狼哥接下來幾個小時的搜尋一無所獲。

郁悶的薩摩耶叼著土撥鼠的殘骸,跟著狼哥在浮冰附近大肆搜捕剛剛解凍上來喘口氣兒的魚,並且專挑大的抓。

狼末原打算像往常那樣咬成魚糜投餵小狗,卻被汪白攔住。

他想做鞋子,就少不了要用到針。

而在野外,最實用的針莫過於魚刺了,為了能配合他笨拙的爪子,選取的魚刺不能太小,否則他抓不牢。

也不能太粗,否則破壞了皮毛組織,破洞就會越來越大,就算制成了鞋子也不耐穿。

汪白以前經常穿梭在森林之間,鞋子磨損是常有的事。

鞋壞了,他總不能指望在荒郊野嶺買上一雙新的吧?

遇到這種情況,他便就地取材,像雜草、樹根、枯枝等等都是可以利用的材料,搭配動物皮毛或者幹草,就能做出一雙應急且舒適的鞋來。

這裏的環境惡劣,植被多以苔原植物為主,派不上用場。

不過,翠色的小草倒是不錯的裝飾,等到春夏交際,極地還會開出許多小花,都可以拿來當做裝飾品。

現在只能將就一點啦,畢竟第一次用狗爪子做手工,難免有點不習慣,先用手頭有的材料試試水。

等他熟練了,再追求更高品質的皮鞋也不遲。

見小狗非但不吃魚,還將他抓來的魚開膛破肚,狗爪子抓撓魚肉,把好好的魚肉糟蹋得面目全非。

狼末終於略帶不滿地瞇起眼睛,無論如何都不該浪費糧食,他要讓小狗認識到錯誤。

於是他俯身,將汪白扒拉出去的魚肉碎塊卷入口中,咽了下去。

汪白一楞,為了翻找魚刺,魚肉早已支離破碎,他本來是打算自己吃掉這條魚的。

沒想到狼哥搶先了一步……難道狼哥餓了?不應該啊,他們不是剛吃了土撥鼠嗎?

或許又長了一歲,狼哥的飯量也隨之增加,可以理解。

他想了想,把那幾條用不上的小魚挨個叼到狼哥面前,親昵地蹭了蹭他,吃吧,要吃飽哦。

狼末目光炯炯地註視著小毛團用他抓來的魚來討好他,黃褐色的眼眸裏多了幾分無奈。

或許在他看來,小團子還太小,不懂得極地的險惡。

好在他們還有很長的時間,他可以慢慢教他,不必急於一時。

安撫好了肚子餓的狼哥,汪白繼續埋頭鉆研自己的皮鞋。

海魚需要抵禦的外界壓強大,因此它們的魚刺大而粗,並且集中在骨架上。

他將魚骨架上的魚刺全部取下,按從短到長的順序排列,然後將用碎雪清理好的土撥鼠皮毛,按照他爪子大小撕扯出兩塊合適的皮子。

剩下的放到一邊,備用。

謹慎的小狗先挑出最短的那根魚刺來當實驗品,這是因為魚刺越短,掰彎它所需要的力氣越大,一旦力量超過魚骨頭本身的承受能力,魚骨就會斷裂。

他要試出魚骨最大能夠承受的力量,才好選擇長短適中的魚骨。

這並不簡單,如果最後沒有一根魚骨能達標,那就只能換一條魚做實驗了。

汪白將魚骨擺在面前,一只腳掌的肉墊按壓在魚骨一端,另一只爪子沿著魚骨邊緣向上掰折,隨著一聲脆響,第一根魚骨斷成兩截。

意料之中,他長出口氣,沒有絲毫氣餒,開始了下一次實驗。

這一根魚骨稍長一些,隨著掰折的力量不斷增加,彎曲的程度有目共睹,但很快也從中間斷開,步了第一根魚骨的後塵。

接著是第三根,第四根。

魚骨彎曲的極限逐漸增加,到了第五根的時候,汪白卻不打算再實驗了。

他已經胸有成竹。

隨後他將處理好的皮子包裹住腳爪,腳底貼著冰面踩實,然後把左右還有前面的皮毛向中間翻卷,盡量讓三面的皮毛重疊到一起,單爪摁住。

另一只爪子抓緊魚刺一端,使勁讓它刺入皮毛,將三面皮毛串到一起。

隨後兩爪並用掰彎魚骨,再用兩頭尖端刺穿左右兩面的皮毛,最後向上彎折做成鉤狀,這樣就大功告成了!

晃動小腳丫,汪白欣賞了一番自己的半成品皮鞋,跟腳,舒適,他很滿意。

如法炮制在他的小皮鞋上又添了三枚魚刺,另一只腳也做了一只小皮鞋,湊成一雙。

至於前爪就算了,他還得用前爪抓取食物,包著手套不方便。

踩著小皮鞋,汪白搖晃著尾巴,繞著狼末轉了幾圈,炫耀他精心制作的成果。

好看吧?想要的話,下次他也給狼哥做一雙。

不過狼哥的爪子太鋒利了,輕易就能刺穿厚厚的皮毛,太費鞋。

好吧好吧,看在狼哥穿不上鞋的份上,他就不炫耀了。

驀地,小薩摩耶當著狼末的面,前爪著地,半跳著讓自己的兩條後腿高高擡起,好讓狼哥看清他的小皮鞋。

騙你的,怎麽可能不炫耀,不然豈不是白費了心思?

狼末被小狗虛晃一槍也不生氣,很給面子地仔細打量狗爪子上的新奇東西,確認它們不會傷害小狗後才收回目光。

天色漸暗,該回家了。

狼末叼起還未吃完的魚,汪白則叼起還沒用完的皮子,並肩朝著冰鬥走去。

路過洞口時,汪白停下腳步,將皮子披在了鎮宅兇獸的脖子上,看上去就像它戴上了圍脖一樣。

可愛。

回到洞穴,汪白和狼末一起,把今天沒吃完的魚放進冰箱。

所謂的冰箱,不過是他們挖的一個方形小洞罷了,每天吃剩下的食物,他們都會放到冰箱裏面,避免腐爛。

忙碌了一天的狗狗和狼王該休息了。

汪白依舊緊挨著狼末,盡管他沒辦法像從前那樣,縮成一個小球蜷縮在狼末的懷裏,亦或是抱著狼哥的尾巴入眠。

他已經是個三十多斤的大狗崽子了,雖然體型上還比不上狼哥一半,但狼哥的尾巴已經無法將他完全包裹住了。

他還是喜歡貼著狼哥的小腹,一如他還是小毛球時那樣。

等到要睡的時候,他才想起來忘記給他的小皮鞋設置松緊裝置了——事實上也很難辦到,魚骨本身不具備延展性,所以皮鞋一做出來,大小就已經固定好了。

小問題,大不了他不脫鞋睡不就好了?

焐出腳氣他就湊到狼哥面前讓他聞,嘿嘿。

翌日,汪白和狼末外出捕獵,卻意外在雪地上發現了血跡和淩亂的爪印。

爪印很眼熟,看得出來是犬科動物留下的,就像,就像……

他想起來了,就像他當初剛剛穿越到北極之後看到的那些爪印,後來被大雪掩埋了,他還難過了好久。

他下意識地看向狼哥,如果爪印也是北極狼留下的,那這些血跡……

狼末低頭嗅聞爪印上的血跡,隱藏在厚重毛發後的臉龐看不出喜怒,但他的低吼聲卻讓汪白明白了什麽。

這些血跡真的是狼群的,難道說狼哥的同伴遭遇了不測?

不可能啊,北極狼在極地幾乎沒有天敵,他們和北極熊的活動範圍也鮮有交界。

除非他們遇上了另一支北極狼群,又或者遇到了極地獵人。

突然聯想到人類,汪白內心一陣恍惚,一時間竟然不知道該如何面對他們。

按道理講,他曾經是一名人類,他的身體裏住著人類的靈魂,理應親近人類才對。

但現在的他只是一只薩摩耶,他的身邊還有北極狼,指望北極狼和人類和平相處?別做夢了,那些極地獵人才不管北極狼的死活,他們的眼裏只有利益,只要能賺錢,他們可以獵殺任何動物。

或許他們應該避開人類,這是避免爭鬥最好的辦法。

比起汪白的顧慮重重,狼末則果斷的多。

他以命令的口吻讓汪白回冰鬥等他,自己循著空氣中殘留的血腥味追了上去。

作者有話要說:

周三入V,努力碼字中……

在寫了在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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